一、
昏暗又闪烁的老式钨丝灯泡下,我坐在一张泛黄开裂的松木餐桌前,等待着我的午餐。我点了一份叫做“随机火龙果”的水果沙拉。服务员的高跟鞋敲击着老旧的实木地板发出清脆的铛铛声。她端着一个精致的不锈钢托盘,上面盖着一个完美半球型不锈钢罩,轻轻地绕到我的前面。
“先生,这是你点的随机火龙果沙拉。”狐狸头的服务员竭力的裂开耳根的嘴唇,冲我笑了笑,然后把托盘放在桌子上,并揭开了盖子。
“谢谢。”我也冲她笑了笑。随机火龙果,就是一盘切成四方块的火龙果而已,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我从口袋掏出两块大小不一的手工香皂,递给她。
“剩下的当小费。”我一向都是这么的大方。
“谢谢!祝您用餐愉快。”狐狸头的服务员停着一对硕大的胸脯又铛铛铛铛的离开了。
随机火龙果,有趣。像极了拉斯维加斯的骰子。我拿起一块,往桌子旁边一丢,那块火龙果打着转,过了好久才停下来。我数了数,是18点。很幸运,居然是18点,这可是最大的点数了。
我拿起叉子将那块火龙果叉起来,填进了嘴里。好吃,味道好极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越发的诡异了。屋子里面突然变得漆黑一片,只是隐隐约约的闻到了一股鼠尾草的香味。
二、
失重,持续的失重,曾经拿过三界“吓不死”冠军的我居然也发出了害怕的嚎叫。发生了什么,眼前什么都看不到,我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应该是活不成了。但是突然眼前有了亮光,失重的感觉也轻了,慢慢的恢复了正常。就在我眨眼的一瞬间,应该是很短的一瞬间,大约有二十四分之一秒那么短,原本空无一物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完整的画面。我坐在一个树墩上,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还有鸟语花香,鼠尾草的香味是那么样的清晰,似乎能看得到摸得着。
“嗨,你是新来的吧。你叫云景?”一个兔子脑袋的小矮人站在我的旁边,吓了我一跳。
“是的,我叫云景。我这是在哪里?”那个兔子头的家伙穿着一身晚礼服,手里提着一个大红色的坤包。还有粉色的眼影和耀眼的白金项链挂在光滑的脖颈上。
“好没有礼貌的家伙。”她斜了我一眼,从包里拿出一根小羊皮的唇膏,在她的三瓣嘴唇上涂抹了一下,继续说
“这里是心像之国。我是你的接引人,我叫罗伯特妮妮。”她傲慢的说道
“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刚来这里的人总是充满了各种疑问,真的是讨厌极了。我也实在是懒得回答你。答案就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要靠你自己去寻找。只是一点,不要忘记自己是谁,千万不要忘记自己是谁,否则你就永远也出不去了。”
“那,接下来,我要去做点什么呢?妮妮。”
“到处走走吧,说不定会有点收获的。我先走了,我和阿美约了下午要做美甲的。有事没事别来烦我,我希望你早点离开这里,我就可以完成任务了。”
说完,嘭的一下,她就不见了。
三、
“起于起点,终于起点。一无所获,涕泪俱下。”
我看着不远处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这么一行字。这是什么意思?我好像根本看不懂意思,就像是那种中世纪的字谜一样让人摸不到头脑。
“你是来找你丢掉的东西的吗?”总算有一个正常一点的人和我说话了。那是个齐耳短发的姑娘,一对眸子黑的发亮,但是也只有眼睛能看得清,因为她带了一个小巧的面具,或许我也应该找一个面具带上,否则不是太奇怪了吗?
“嗯,你好,我,我也不知道为何会来这里,我本来是在餐厅吃午餐的,突然就到了这……”
“心像之国,只有丢失了很重要的东西的人才有资格来到这里。你一定是丢了什么东西,不过你说你不知道也很正常,因为通常是记不起来的。”
她说话咬字不是很清楚,略带一点西部的口音。
“好吧。我尽量回忆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勾起我会议的事情来。”
我还没说完,那个女孩嘭的一下就消失了。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奇怪,捉摸不定。我走着走着,看到一辆十分怪异的汽车,因为它没有轮子,取而代之的是两双旱冰鞋,很小只能坐两个人。我坐了进去,尝试着发动起这个车子。没有车钥匙,只有放在中控台上的一杯奶茶,我刚好有点口渴,看了看周围,端起奶茶喝了一口,汽车就开始往前走了。根本就不需要干预方向盘,它似乎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你要去哪里啊。是不是可以带我一起?”
“你,你刚才不是消失了吗,怎么突然又出来了?”
是那个戴面具的姑娘,她的面具看起来比刚才小了一圈。
“我去办了点事,刚好看到你在这里。”
“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好像这个车子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那就跟着它走吧。”
“我叫安,是这里的占卜师。”
“我叫云景,我不知道我要来干嘛。”
“不要担心,这里的人都非常的友好,会帮你回忆起来的。”
车子在一家小酒馆门口停了下来,门口两个服务生是长着一对猫头的人。
“走,进去看看。”我对安说到。
琼台夜未央 云景四、
走进小酒馆的时候,里面的景象变得完全不一样了。里面非常的吵闹,舞池里好多的人挤在一起跳舞,怒吼。我再看旁边的安,她已经换上了一身非常艳丽的衣服。
“一起跳个舞吧。”我被她拉着就进了舞池。没有什么特定的舞姿,就是随着震耳欲聋的DJ声摇摆着自己的身体,扭动着脖子,甩着自己的头发。虽然这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嘈杂的音乐,但是我却感觉那一刻是静止的,我的视觉、听觉、嗅觉变得异常敏锐,我好像又闻到了那股鼠尾草的香味,这香味来自安,是她身上的味道,这股香味萦绕在她的身边,随着她的动作飘进我的鼻腔。
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朝我笑着,拍打着我的肩膀。我这是在哪里?我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甚至衬衣和裤子摩擦的擦擦声也能听到到,一切都是那么的慢。
我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应该坐在餐厅的桌前吃午餐,对,在那之前我在哪里?那个狐狸,那个兔子,那两个猫头人,还有这个安。我头痛欲裂,我双手抱着头,闭着眼呼的一下蹲坐在舞池中央。
突然一切安静了,我抬头看,周围什么也没有,桌上面的钨丝灯泡还是那么的昏暗,陈旧的松木桌子,散发着潮湿味道的实木地板,还有,还有鼠尾草的味道。盘子里是切成四方块的火龙果。
我从心像之国出来了。那么,我现在在哪里?我站起身子,看向周围,是一群看不清面孔的人俯在桌子上吃着东西。我有些头晕,听到一阵嗡嗡嗡的蚊子的声音,却看到一只蚊子叼着一枚戒指从从灯泡那里飞过来,把戒指丢在了我的桌子上。那后面好像有一行字。“4211爱的轮回”。
那是一枚非常精致的戒指。中间镶嵌的钻石应该是那种八钻八心的设计,虽然灯光昏暗,但依旧能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我想离开那里,我想出去看看,可是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寸步难行。
“你是不舒服吗?先坐下来,我给你倒杯水。”
方才的狐狸头服务员现在又变成了正常人的模样。
“我来吧。”一个穿着浅色衬衣的女人从灯光的后面走来,把水杯和水壶接了过去,给我倒了水。鼠尾草的香味,那浅浅的笑容,齐耳短发。是安!
“你怎么在这里?”
“我是占卜师,我可以自由穿梭。”她递给我水杯,眼光却被那枚戒指吸引了过去。
“好漂亮的戒指。我很久以前丢过一枚戒指,和这个太像了。”
“那就送给了,刚才一只蚊子飞过来送给我的。既然你喜欢,就给你吧。”
她戴上了戒指,又笑了。我才发现,整个屋子都变得亮堂了起来。
五、
好像有什么记忆浮现出来了。但好像又记不起来什么事情。我喝了一口水,然后突然说不出话来了。只觉得眼前的景象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直到自己从一张木床上醒来。看着石头砌起来的墙壁,房间的木架上还挂着一整套的铠甲。一个小巧的女仆端着一盆温水和一根毛巾走了进来,细声细语的跟我说道
“大人,您醒了。请洗漱一下吧。”
“这个,你叫我什么?”
“大人啊,尼安特大人。”
我完全记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名字。我有很多话要问这个小姑娘,于是我把盆子毛巾丢在一边,让小姑娘坐下来跟我讲了讲有关我的事情。
她说了一堆毫无用处的话之后,突然一个人的名字让我兴奋了起来,“安”。
“我想知道有关安的一切。”
“哦,大人,你不会都忘记了吧。索罗门王让你征西,凯旋的话就把安嫁给你啊。今天是你出征的日子!”
是这样的吗?可我怎么还是什么也没有记起来。不管怎么说,我只能硬着头皮穿上铠甲出征。
我只在高头大马上回望城楼的时候才看到那个安,她向我挥手,像熟悉多年的老朋友那样。一路我都在听别人讲起我的英勇事迹,如何去博得安的芳心,如何让安爱上我……回忆渐渐丰满。
一路所向披靡,终于到了最后的一个城池。临战前一晚,我收到了安的信。
“起于起点,终于起点。4211,爱的轮回。”
第二天的战斗异常的惨烈,敌人像魔鬼一样冲向我的队伍里,肆意杀戮。最终,全军覆没,我也未能幸免,成了俘虏。
我跪倒在断头台前,看着天上的烈日,看着台下兴奋地敌人,夹杂着兔子脑袋的人、狐狸脑袋的人、猫的脑袋的人,夹杂着各种各样的臭味,唯独没有那鼠尾草的香味。
再见了,安。眼前漆黑一片。
六、
我跪在地狱的门前苦苦哀求,撒旦只是摇摇头对我说
“巴比伦已经灭亡,你需要做的就是忏悔。你的身子在地狱里接受烈火的炙烤,你的灵魂接受失去的煎熬,你的心,可去人间走一遭。”
于是那颗心化作无数的角色在人间寻找安的下落,几千年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反而迷失了自己,最后困在心像之国出不去了,还好,它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叫安的姑娘。并得到了那枚安送给自己的戒指。
“撒旦!我要出去!已经三千五百年了!放我走吧!只要找到安,我什么都答应你!”
“去吧,乌鸦会为你带路。”
“起于起点,终于起点。4211,爱的轮回。”这是一句咒语,乌鸦带路,我来到了安的居所地。
我手里攥着的是滚烫的戒指,我胸口是岩浆迸发一样跳动的心脏。安,我来了。
巴比伦残破的遗址,万物凋零,3500年后我又回到了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
“安!”
那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忽然颤抖了一下。
“安!”
3500年后,我再一次见到她。我把戒指戴在了她那纤细的手指上,并把她的手,紧紧地贴在我的胸前。
“你等了我太久!”
“不,我们的心从未分开过。每一刻每一秒都在一起。这3500年对我而言,是最幸福的刹那。”
我抱着她,她抱着我。时空穿梭,跨越了3500年的时光,我看到那个姑娘呱呱落地,取名安。
网友评论
我不喜欢乌鸦,但却很感激文中带路的乌鸦,是它带领尼安特找到了丢失的爱人。圆满的结局,我喜欢。
好像有段时间没见云景写文了。这个文,让我再次看到意气风发的云小景。而这个文所体现的云景体,也是特别明显的。
一是行文。云景行文,总会让我想到一个词:行云流水,特别的潇洒和肆意。那些句子和词汇,就像滚滚东流的长江水,通晓流畅。写文总是词穷的我,真是羡慕的不得了。
二是云景的脑洞。云景的文,有时候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简单的背后又往往隐藏着某些东西或者某种情绪;有时候又特别隐晦,就像本文,让你即使读个三五遍,也只是明白个大概。可是又不觉得厌烦,那些若隐若现堵在胸腔里的几乎就要呼之欲出的东西,就像充满了魔力,吸引着你驻足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