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公寓的大门时,房东叫住了我,除了把今天的报纸给我以外,还有一封私人信件。我想,这么多年了,除了保险公司和银行会给我寄信以外,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一个人给我写的信。我对房东表示感谢,然后就上楼去了。
带着好奇的心态,我来不及吃晚饭便把信封撕开了。看到既熟悉又陌生的字迹之后,我马上就知道了寄信人是何方神圣。我又看了看信封上的字迹,有一点点的懊恼,自己竟没有看出那清秀的字迹,就像某一天接到好朋友用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却没有听出他的声音一样。那样清秀的字迹证明,信只有可能是李程碑寄来的。但我还是忍不住翻到第二页看了看最后的落款,果然是李程碑寄来的。
阅读李程碑的信的时候,疲惫让我下意识地躺在了床上。曾几何时,他也无数次像我这样躺在我下铺的床上阅读一些东西,诗歌、散文、小说,或是别人的情书……那场景历历在目。那时李程碑的身体极其瘦弱,不禁让人联想起非洲贫民窟的营养不良的少年,他左手叼着烟悬在床外,右手拿着手机看电子书,除了时不时地抽口烟,他都像个尸体一样一动也不动。那时我们的宿舍是两室一厅,住了十四个人,没过多久,由于话不投机半句多和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缘故,无法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就搬走了两个。话不投机的那个在他网上的个人空间里说我们剩余的各位都是既毫无品味又无比幼稚的低能儿,既不能理解他说的话,更不能达到他的思想高度,他实在忍无可忍,就搬出去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那个就简单多了,他是个既白嫩又文弱的娘娘腔,说起话来都要捏起兰花指,他只是对像集体宿舍这样的群居生活毫无兴趣,所以,见他捏起兰花指说话的机会也是屈指可数的。
李程碑就那样躺在床上,一丝不挂,像个死人。其实他也不是一动不动,他的肚子随着他均匀的呼吸有规律地起伏着,但整体还是呈塌陷的状态,这使他的肋骨清晰可见到了可怕的程度,准确地说,他那样躺在床上更像个用生活费买毒品的瘾君子。就在这样一个骨瘦如柴、身高只有一米七三的人身上,却长着一个令众生嫉妒的大生殖器。当然,这只是以我们国人的标准来评判的,就算加上日本韩国也是不足为虑的。至于欧洲、美国,就不与之一争高下了,何必自爆其短呢,人贵有自知之明。
我曾目测过李程碑的生殖器,在勃起状态下,少说也有十八公分,即便是疲软时,我也很难望其项背。我想,不单单我一个,想必见过李程碑那庞然大物的人都会在心里默默地一较高下,然后自叹不如吧。
李程碑像个瘾君子躺在床上时,总有人陆陆续续地进出洗手间(其实是厨房)和卫生间,每次经过他床前时,无论他是勃起还是疲软,总忍不住往他那庞然大物上扫一眼。陆人非每次看见那尤物,总是露出一种难望其项背的表情,瞬间显得悲哀无限,他长叹一声,然后再狠狠地骂上一句“真他妈大”。李程碑对这种褒奖很少有所反应,大多数是不予理睬的态度。当然,偶尔他也会露出骄傲的微笑。男人嘛,没有什么比这种褒奖更受用的了。
李程碑第一次亮出他的庞然大物是在宿舍第一次冲凉时。那是九月的一天,气温升起来毫无压力,轻轻松松就爬到了三十八摄氏度。下午军训结束时,陆人非终于摆脱了封建思想的束缚,第一个脱光衣服跑进了洗手间。十分钟后,他光着身子从洗手间出来,他没有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而是杵在客厅里让它们自己慢慢蒸发掉,这样凉爽可以更持久些。一个陆人非脱光了,千千万万个陆人非也跟着脱光了。没出一个小时,客厅里便站了八个裸体的男人。他们站成一个小圈,像开小会一样。他们或黑或白或胖或瘦的身体上挂满了水珠和汗珠,头发也全湿漉漉的。他们聊天的内容是关于军训何时结束以及军训期间的趣事,但他们真正的注意力全然没有在这上面,更能吸引他们的当然是另外七个人的小弟弟。他们看看别人的小弟弟,再看看自己的,然后在心中默默地一较长短。
我当时没有冲凉,就坐在旁边的床上看热闹。我平日里性格虽不喜与人一争高下,但也忍不住盯着他们的小弟弟看,更忍不住目测它们的长短然后与之相比。相比的结果是,不分伯仲。
正当他们暗地里一争高下的时候,李程碑光着身子从洗手间出来了。以李程碑瘦弱的身体,估计他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但李程碑一出来就把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都亮瞎了,也把我的眼睛亮瞎了。李程碑的那个家伙看起来有些有气无力,它耷拉着脑袋指着地面,精气神不是很足,有些像平日里的李程碑,但这丝毫也不影响它磅礴的气势。在站的裸男们瞬间就没了自信,脸上也泛起了红润,李程碑的出现让他们陷入了班门弄斧的尴尬境地。他们再一次看了看慢慢擦拭着身体的李程碑以及他的庞然大物,便自行解散匆匆穿衣服去了。
李程碑的上了锁的小柜子里有个黑色皮面的约两厘米厚的笔记本,他时不时地会在上面写些东西,不写的时候,偶尔也会拿出来翻一翻看一看。我发现他有这么个笔记本的时候,他已经写了一多半了,我以为他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听他说了之后才知道这是他的第一本日记。
我说:“写什么呢?”
李程碑说:“日记啊。”
他的回答让我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愚蠢。
我说:“方便看一下吗?”
于是,他把笔记本递给了我。
李程碑写道:我的父亲是个老师,母亲也是个老师。
这让我想到了鲁迅写两株枣树的句式,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我继续往下看。
父亲只教语文,母亲则除了英语什么科目都能教。就因为我的父母全是老师,所以我的一生都学习不好,我不是个好学生,初中没考上,高中没考上,就连三本也没考上。
听母亲说,我出生七天眼睛都没有睁开过一次。母亲说当时吓坏了,以为我是个天生的瞎子,结果后来我睁开了眼。母亲说当时很担心我长大以后会有一双小眼睛,她说那样不好看。可上天还是给了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视力一直都保持在一点五,而且是双眼皮。我用它们看世间的一切。我曾经幻想过,如果我真是个天生的瞎子,那我就只有沿街乞讨的份儿了,或是多读些书当个算命先生。
我刚学会借助桌子或墙根走路时,就发生了意外。那天,母亲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做午饭。我双手扶着不远处的桌子站在母亲身后,她正吃力地摇着面条机,面粉把她的双手染得更白了,雪白的面条像瀑布一样从面条机里倾泻而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神奇的美景,雪白的瀑布吸引了我。我双手离开桌子,竟没有借助任何支撑快步走到了母亲那里。母亲只是认真地摇着面条机,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瀑布仍在倾泻,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母亲突然觉得黑乎乎的齿轮有些卡住了,便顺势用力一摇,瞬间雪白的瀑布变成了红色。伴随着我仅有的一声哭声,母亲才发现卡住齿轮的竟是我左手的中指。
母亲抱着我向村里的诊所跑去,我看见那日的阳光明媚,把翠绿的树叶照得更加生机勃勃了,几乎呈半透明状。我的血液仍在透过左手中指的缺口往外涌,在阳光下显得异常的鲜艳。当时真的不痛,我只哭了一声,我觉得美艳极了。诊所医生家的孩子是母亲的学生,所以格外地用心。虽然最终我的左手中指变得跟无名指与食指一样长,看起来就像三个亲兄弟,但我左手中指的指甲还是得以存活下来,这么多年了,它一直在生长着,我还得时不时地修剪一下,免得它长进肉里。
李程碑说:“我从未体会过有一个完整的左手中指是什么感觉。”
我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
我左手的中指长得非常难看,有时候我自己都不想多看它一眼。人多的时候,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起来,生怕暴露了它。也许是因为我隐藏得好,或是我的左手中指残缺得还不够狠,所以很少有人能发现我这个秘密,几乎没有人发现它。对于一些熟悉的人,我倒是坦诚得很,我会向他们展示我那奇丑无比的左手中指。他们总是先拿在手里用好奇的神情观摩一番,然后再问怎么回事。我说是见义勇为的时候被坏人用刀砍的,无论我说得多么认真严肃,始终没有一个人相信。
上初中的时候,母亲带我去一家叫“北斗星”的琴行学吉他,那时候,母亲觉得我应该学会一门乐器,因为她看见很多和我一样大的孩子都在学习乐器。吉他是我自己挑选的,我曾在电视里看见过很多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嘶声力竭的明星,我觉得他们帅得很,也酷得很。其实我并不想学什么乐器,我当时除了玩什么也不想。关键是我还听说,吉他是最好学的乐器,两个星期就学会了。我学了两个月,一无所成,觉得受到了欺骗,便把吉他扔在柜子的角落里再也不理它了。
琴行的老板是个和母亲同姓的中年男子,都姓陈,我叫他陈老师。他的鼻子很大,夸张得像漫画里的人物,头顶光秃秃的,像是喷了除草剂的土地,冒出的几根杂草般的头发显得愈发难能可贵了。他先是问我有没有学习音乐的经验,有没有学过其他什么乐器。他的鼻音很重,声音像是完全从他那大鼻子里发出来的。我老实回答说没有。母亲突然想到了我那残缺的左手中指,便问琴行老板对学琴是否有大碍。琴行老板抓起我的手看了看,然后在指头尖那捏了捏,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他说并无大碍,还给我和母亲举了个残疾人学吉他的例子。他说有个人的左手就剩两根手指了,但由于太钟爱吉他,便开始学左手琴,而且现在弹得很牛。最后在琴行老板的建议下,我选了把四百元的暗红色古典吉他,又交了四百元的学费。
陈老师虽然是个大鼻子的光头,但看起来一点也不凶神恶煞。他教我弹琴的时候不爱说话,也没什么表情,给我示范一些曲目的时候眼睛总是斜视左上方或右上方,不像我买琴的时候那样滔滔不绝,甚至还会给我讲励志的故事。商人和老师这两种不同职业导致的这种态度上明显的反差,会让我觉得我做错了什么而使他有些讨厌我,所以我在他面前一直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了他。不过我慢慢地发现,他对每个学员都不怎么说话,这让我心里轻松不少。
陈老师虽然不怎么爱说话,说话时也不正眼瞧你,但他还是很好说话的。比如说在前一首曲目没有练好的情况下,让他教下一首曲目他也会欣然答应,他不会骂我“连爬都没学会就想学跑”之类的话。我们每次练琴的时间是三个小时,我总是在一个半小时的时候如坐针毡,每当我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给他说我先走的时候,他总是说好。这时,他的眼神里会有一些冷漠的无所谓,还有一丝“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来才好”的笑意,在我离开之前,他这样看着我时,我的罪恶感会变得更加沉重。
在一次我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落荒而逃时,终于发生了意外。之所以说是落荒而逃,是因为那次我提前离开时没有告诉陈老师,我实在是不想看见他那使我沉重的眼神。我趁着他给一位新来的女学员示范《欢乐颂》的时候,就匆忙离开了教室。当时,我只是个中学生,匆忙之中不免有些慌乱,以至于忘了把黑色琴包的拉链拉上。我刚走下楼梯,吉他就“咣”的一声掉了下来,狠狠地摔在了楼梯台阶的楞上。要知道,吉他对我来说可是贵重物品。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了我一跳,感觉所有的血液都飞速地冲进了心脏和大脑,心脏跳动快而强烈,头皮有些发麻,脸也是麻的,我知道我的脸红了。
虽然隔着黑色的琴包,我还是本能地抓住了琴颈,还算及时,琴颈的一半还在黑色琴包里。我赶快检查一下吉他上和楼梯台阶碰撞的那个地方,从外表来看,并无大碍,丝毫不像落地时摔的声音那么严重,只是碰掉了一小块漆皮,看上去有些不美观,就像我的左手中指。我的头皮和脸还是有些发麻。我赶快把吉他重新装回到琴包里,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拉上了拉链。我想,回去以后被母亲知道了,肯定又得唠叨个没完没了了。这个意外在母亲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以来,她每次看见这把被我不小心摔了的吉他时,总会旧事重提,然后跟我唠叨几句,就像我刚刚故意摔的一样。
“咣”的一声之后,我听见陈老师以一种置身事外的口吻说,肯定是拉链没拉。紧接着,就在我正小心翼翼地拉拉链时,一个一起学习吉他勉强算作同学的同龄人就跑出来了,他站在台阶的上游,一脸把幸灾乐祸憋在心中的表情,他俯视着我说,琴摔了啊?声音怪大的,没事吧?看着他想笑但又碍于面子的表情,一脸假惺惺的关心,我的正要渐渐平息的头皮和脸又开始更强烈地发麻了,我的脸肯定比刚才更加红了,我说,没事。
我一边下楼一边恶狠狠地诅咒着那个幸灾乐祸的人,我希望他的吉他摔得稀巴烂,但我的愿望并没有实现。随后的日子里,他一直拿着他那把完好无损的吉他在练习。走到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时,我看见一条足有五十米长的长队,心想,这家店的生意可真好。原来是有明星助阵,品冠正站在店门口拿着麦克风说些什么,下面的长队很激动,大多数人手里都拿着CD在向他招手。当时我对品冠没什么概念,只知道他是唱歌的,具体唱的什么歌也不知道,第一次听他的歌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
我提着黑色的琴包往公交车站牌走去,心里还想着刚才那个一脸幸灾乐祸和假惺惺的人,并诅咒他把自己的吉他摔得稀巴烂。上了公交车又开始担心怎么跟母亲交代,快到家时倒是坦然了,摔就摔了,又不是故意的,你还能打我一顿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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