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个“博学”的人,十岁不到,金庸全集读了三遍。
有一天,全家一起看《中国诗词大会》,遇到这么一道题目:
“《神雕侠侣》中李莫愁对小龙女说过一句话‘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出自哪首古诗?”
儿子愤愤地跳起来嚷嚷:“错了!错了!明明是《碧血剑》中青青说的话嘛!”
我不相信儿子在浩瀚的书海里记得两句诗的出处,他老爸也不相信,我们打赌他记错了。
儿子较真了,猴子一样从沙发上跳下来,直奔书架,拽出《碧血剑》,翻到311页,然后把书拿到我们面前,双手交叉,挺着肚子,鼓着小嘴,一句话不说,指着给我们看那两行字。
记忆如碎片,写作若初见“你赢了!I 服了 YOU!”我和铁人屈尊向他点赞。
胜利的儿子昂起头插着腰,在屋子里横着走了几个来回。边走边自言自语:“我真是学富五车啊!”
看着儿子的得意劲,我是真心佩服他的记忆力,也为自己糟糕的记忆汗颜。
我读书,经常记不起书中的人名,情节也叙述不完整。读了多少遍的书,再次翻起都会发现以前没看到的细节。
有读者看我经常写与诗词相关的文章,以为我是一个知识渊博记忆超群的人,甚至还有人提议我去参加中国诗词大会,吓得我出一身冷汗,自知千万不能到全国人民面前丢丑。我写文章但凡到咬文嚼字处,都要凭借残缺的记忆翻看百科找原文,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我写的人物重点在心理和分析,因为实录对于我而言,是件痛苦的事。
我讲课就像滑西瓜皮,常常迷失方向。当我从现代诗云里雾里飞到古诗的时候,我往往又忘了那首古诗怎么背,我只能想起残章断句,恨得摇头晃脑,搜肠刮肚地寻觅,终于想起来了,再把手一挥,告诉同学们老师重讲啊。好在我的学生们都习以为常又都很宽容我。
和铁人说话,我总是“那个那个”吭吭哧哧想半天,他站旁边不停地猜测加提示,最后我一个字没吐出来,他已猜出我想说的内容,我笑得满脸灿烂说你真懂我。
去年我和同事在广州一个宾馆参加会议,今年又和同事去了同一宾馆,我却忘了去年曾在此处。同事调侃我说:“你的人生处处如初见啊,某年某月你会不会连我们都给忘了?”
神奇的是,我又会娓娓道来一些被人遗忘的细节。比如若干年前和故人散步那一晚的月亮。
自我安慰说,自己的记忆是以碎片的形式零零碎碎存起来的。
若是把把碎片的光芒投射得远一点:我记得三十年前老屋房檐上的马蜂窝;记得二十年前教室旁边那株紫丁香;记得十年前某个学生随笔上的字迹和内容;记得五年前某个清晨儿子的微笑……
还有荒山上的野冢、老黄牛的泪眼、老人的皱纹、草木的香味、分离的心痛、手掌的温度……
意识到这点优势后,我不再自卑。我领悟到,真正走入我记忆的是融汇着情感的生命,如一袭长袍,我没有记着它的外观,却感受到它的质地。只有这些记忆才能实实在在地昭示着我活过,正在活着。
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远远胜过一个博学冷漠的人。当然,博学和冷漠不一定是冲突的,我只是嫉妒又博学又有温度的人而已。
至于读书这件事,我也不再纠结于自己会不会大段大段吟诵了,像我这种人,长年累月下卧薪尝胆的决心,累得气喘吁吁去背《离骚》背《天问》,但三天之后又忘了,十天之后又如初相见了。
可是,初相见又有何不好呢?
每一遍的读书都不再只读文字,或泪流满面或欢欣喜悦,都是融入了新的生命体验;
每一次的游玩都不再是同样的风景,或姹紫嫣红或百花凋零,都是崭新的劈面相逢。
每一天的相见都不再是昨日的你,或日渐苍老或返老还童,都感谢命运的妥帖安然。
光阴似水,它哗哗流过天际,它潋滟的波光划过我的心空,我要把这些记忆的碎片赶快留在文字里。这些文字带着生命的体验,带着情感的温度,让旧日一一重现。
这真是一件美好的事。当我一次次打开简书里的旧文时,总会重温书写时的美好,然后感叹:这文字是我写的吗?怎么亦如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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