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学论第七章第二节

作者: 高丘上 | 来源:发表于2019-07-12 06:25 被阅读4次

    第二节 从哲理走向医理

    “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是我国古代哲学理论。同其他哲学理论一样,它们是社会学和自然学的结晶,是关于世界观和宇宙本体的学说,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关系的最根本的观点体系,即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

    “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作为我国古代最重要的哲学理论,不仅具有朴素的唯物观念,而且包含着自发的辩证法思想,可以作为认识自然界,认识人类社会的方法论。

    中医运用“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作为理论基础,给自己带来了普遍联系、发展变化的辩证思维方式。以及贴近自然、整体联系的医学理念,指导了对生理病因药物药性的认识。

    但是又需要指出,中医运用这些理论作为方法论,许多时候是以附会生理病因的方式展开的(关于这个问题,第四章第三节已有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人们将一些哲理误以为是医理,使得作为自然科学的医药学依赖于哲学的论理与思辨。

    这显然是由于当时科技十分不发达,还不能从结构内因上揭示人的生理病因以及药理作用。

    而我们的先贤们却利用这种附会方式,解说了生理现象发生的原因;阐述了疾病的体征症候变化规律;梳理了中药药性及其主治功效。这充分展示了古人的大智慧。

    然而到了科技如此发达的现代,科学开始或已经为技术提供了揭示生命本质、生理结构、致病因素及药理作用的原理。按说中医学有了从哲理走向医理的能力。遗憾的是许多中医业内人士,仍然坚持将哲理当作医理,热衷于用附会的方法解释生理病因,以人的观念代替物质实体,美其名曰“虚入实出”。

    在他们看来,用哲理代替医理过去有效,今天有效,将来依然有效。既然有效,其道就不能改变,这些“真理、好的东西是穿越时空亘古永存的”。

    当然,真理有真理质的确定性,但是,真理质的确定性并不能说明真理是绝对的,只能说明真理具有绝对性,然而真理的绝对性也仅仅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所以,我们不能“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作尽善尽美”。

    所谓完美的东西,只是人的一种幻想。以往所有发生过的,曾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只是“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恩格斯)。

    用哲理解说医学问题,不过是中医初级阶段的产物,不能因为它曾经促进了中医的形成与发展,又往往在医疗实践中行之有效,就把它奉为至宝,而拒绝中医的理论创新。

    相反,中医应该推翻那些稳固的,历来受人尊崇的“哲理即医理”的信条,推翻在人们意识中根深蒂固的“附会”观念,从而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走向更高的阶段。

    当然,推翻这些信条和观念,却不能取消它们带给中医学的辩证哲理。因为辩证哲理具有普遍性意义,可以对生理病因的认识起到指导作用。

    所以,应该推翻的只是那些认为哲理就是医理的错误观念,而不能推翻辩证哲理本身。

    再者,把哲理当作医理,用“附会”的方法说明医学问题并非一无是处,也不是一开始就应该被推翻。恰恰相反,它们之所以发生并存在至今,一定有它们发生和存在的理由。

    大家知道,这些信条和观念曾经促进了中医学的形成,并运用于医疗实践行之有效,这说明它们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既然它们是现实的合理的,而“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表现为必然性”(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这又表明它们的发生与存在又是必然的。

    因此,用哲理替代医理,用元气、阴阳和五行附会生理病因,是中医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们在当时的合理性和现实性无容置疑。

    然而话又说回来,这些信条和观念发生的必然性,在中医初级阶段的现实性,并不表明合理性是它们在所有阶段的属性。因为哲理毕竟不是医理,哲理是通过对众多事物概括后抽象出来的一般道理;而医理则是医学问题的具体原理。它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由于医理之中包含渗透着哲理,所以哲理可以指导对医理的认识;又因为哲理反映的是事物的普遍道理,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属性和本质,所以哲理替代不了医理关于生理病因的阐释。

    就医学一般规律来说,可以用哲理来解说;就具体的生理病因来说,仅用哲理去解释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自然科学还无法揭示生理结构、致病因素和药理作用的中医初级阶段,用哲理解说医理是必要的,可以对中医的进步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然而,一旦人的生理结构、致病因素和药理作用已经或可以为科学所揭示,就没有必要继续坚持用哲理替代医理了。

    以上我们解说了哲理与医理之间的关系,说明了用哲理替代医理的局限性。然而,许多人看到中医用哲理解说医学问题总是行之有效,就把它当作不变的信条,反对中医从哲理走向医理。

    显然,这种糊涂观念是传统思维方式的巨大惯性所使然。他们不清楚事物的现实性,并不仅仅表现为事物的有效性。试想在人类科技发展史中,以往发明的许多技术,在今天都没有失去自身的效能,可是,它们中的大多数还是被淘汰了。

    例如古人发明的钻木取火,今天依然可以重现,不过它早已成为落后的取火方式。如果人类一直把钻木取火看作是终极的真理,而拒绝探索新的取火方式,那么,人类只能永远处于原始时代了。

    同样道理,用哲理解说医学问题,虽然在目前仍然有效,但它毕竟不如用医理解决医学问题更现实更合理。由此看来,用哲理替代医理的现实性,不仅仅在于它的有效性,重要的是在于它的先进性,在于它对中医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在中医初级阶段,它推动了中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先进性,因而它在当时是现实的合理的。即便到了现代,由于仍有一些医学问题,还无法被科学所揭示,所以用哲理来分析是必要的,有时能够取得比其它方式更加有效的结果。这时,也仅仅在这些医学问题上,哲理又能显示出它的先进性,成为现实的合理的。

    但是,如果把哲理绝对化,认为它就是中医的终极真理,而拒绝与现代医学的科学理论相融合,那么,中医理论将停留在哲理水平上,发展中医药科技事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有人说,“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如果否认元气、阴阳和五行附会生理病因,不仅否认了中医学的基础,也就否认了我们的传统文化。

    这种观点实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他们总爱把事物看作僵死的永恒的,对发展进程中的变化看作是大逆不道。其实,世界上除了发展变化以外,任何事物都是暂时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毛泽东)。

    因此,不能满足于用先哲的哲理解说医学问题,不能满足于用阴阳和五行附会生理病因,而拒绝中医科学的发展。中医走出原有的思维定式,破除元气、阴阳和五行对中医附会的束缚,是中医科技发展的需要,并不会否定“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带给中医学的辩证哲理,也不会抹杀它在中医发展中的历史地位。

    至于说“元气论”和“阴阳五行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是毫无疑问的。它们作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其优秀之处上文已有陈述,应该予以肯定,值得继续传承。

    但是,对于后来给它注入的神秘主义和唯心的说教,以及套上的形而上学枷锁,则是要坚决摒弃的。

    我们应该汲取的是传统文化的优秀因素、合理内核,而不是生搬传统文化的俗套,更不能津津乐道那些腐朽没落的东西。中医和我们的其它传统文化一样,需要在融合中发展,在变化中前进。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时代,对于传统文化,乃至我们的经典,都会有所损益,根据时代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解释,注入新的时代的内涵。

    今天,祖国的传统文化仍处在科学和民主的进程中,就我国近代史来看,凡是有悖于中国传统文化这个前进方向的,都是开历史倒车,必然被历史前进的车轮所碾碎。

    清帝国的灭亡,蒋家王朝的倒台是这样,中共发展的曲折历程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应该继承其科学的合理内核,挖掘其积极因素,光大其进步内容。铲除愚昧、倡导科学,这是时代的需要,更是我们的使命。

    因此,对于“元气论”和“阴阳五行学说”,我们不能盲目的崇拜,无条件的继承。应该取其辩证思维的精华,剔其对中医主观附会的糟粕。惟有如此,中医才能从哲理走向医理,实现与现代医学理论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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