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那座折腾了十几年的小城时,一位同事说送我个小礼物,当时走得匆忙,只顾瞟了一眼那个蓝色的长方形小盒子,便随手丢进收拾好的一堆杂物里,礼貌地点头致谢。等我想起来打开时已是几天以后的事情,只见盒子里静静的躺着一支浅蓝色的派克钢笔,我木然的望着它很久,恍若那种陷进往昔的感伤袭来,就那么沉沦进去。
我的职业和爱好有些重叠,这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悲哀。幸运的是我可以靠爱好养活自己,悲哀的是让爱好沾染了太多世俗的气息。我的爱好有多久,笔就在身边陪伴我多久,因此我对笔的钟爱是近乎疯魔的挑剔与执拗。但我很少用贵的笔,一来是囊中羞涩;二来是我用笔太快,普通的中性笔芯我三五天就用完了,一些品牌笔的笔芯要专门去买,更换比较麻烦。再有就是记性不好了,我这个丢三落四的性子还是用些便宜的,省得弄丢了给自己添堵。
我用的毛笔也不贵,都是几十块钱的,最贵的善琏湖笔也是别人送的,因为舍不得用压箱底把毛压弯了,为此着实郁闷了好久。
我那个同事大概不知道,我其实很少用钢笔的,主要是钢笔写字慢,而我对书写速度是很在意的,家里的几支钢笔,基本都是躺在某个角落里养老的状态。用的最多的还是中性笔,我不管到哪儿去总会带上几支,用完直接扔掉。
我不知道也没问过别人用完一支笔或者写满一个笔记本是种什么感觉,但予我而言,是很有些小成就感的,就像完成一件作品的小孩子,有种满足在里面。我会拿着空笔芯发会儿呆,然后自我表扬下,“看,你还在写,你还能写,蛮好!”我小时候总是拿零用钱买各种各样的笔,喜欢不同的笔握在手里的新鲜感,喜欢笔尖儿在纸面摩擦而过的沙沙声,但我用完便扔,为此经常被冠以败家之名。相反我对纸张要求却极低,背面也好,半页也好,有空白可以让我写写画画就足够,我小时的作业本都是双面用,但依然比其他人用的多出很多。
我的右手受过伤,至今食指仍然弯曲无法伸直。记得当时被纱布包了一个多月,拆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支笔过来,然后歪歪扭扭的写上几个字,才喃喃道,“还好还好,还可以写字。”其实没人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用左手练习写字了。
科技的发展好快,手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各种记录方式层出不穷,我却还是习惯一支笔和几页纸。闲下来的时候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这个角落不必多明亮堂皇,但要整洁并且有一扇窗,让我能够看到外面的世界。沏一盏茶或斟一杯酒,手边再有一本书和一支笔,几页普普通通的草稿纸,握着手中的笔,仿佛擒住了一段时光,可以随意雕琢一段过往,那便是我最大的欢喜。
那天收拾衣服,从口袋里掉出一支浅绿色的中性笔,这支几元钱的笔我已经记不得具体是在哪买的,依稀是在一次采访的路上,感觉身上带的笔墨水不多便在街边的文具店买了支,然后觉得握着蛮舒服,便经常带着,它跟我回过东北老家,旅过游、下过乡、开过会、采过访、考过察,与我转战大江南北浪荡大半个中国竟然幸运的没有丢掉,换过的笔芯至少三四十根了,跟了我六七年之久,我用它写过诗、写过心得、写过检查、写过作业、写过稿件还抄过书、涂过鸦,拾起它拿在手里让我有种久别重逢不离不弃的味道,我忽然觉得我有点对不起它,这么长时间我都没有为它写点什么,看着笔盖上几个略显模糊的字母,英文糟糕透顶的我都不认识它是什么牌子,于是愧疚感愈深。
忙过几天后,终于抽出一个下午安心下来,聊聊这些老朋友,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的日子坎坷不易,还好有你们。路漫漫其修远兮,就这样陪我一直走下去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