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私奔过,在我懵懵懂懂的18岁。

作者: 半个橙子J | 来源:发表于2017-08-13 19:18 被阅读292次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孩子。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深深的依赖。

    他叫林木,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子。他很宠我,从来不会对我发脾气。

    每天下课后总是第一个冲到食堂为我占位置。天气冷了会跟班上的女生学习针织,然后为我打围巾。

    在他身边我成了一个没手没脚的女孩子,他让我感受到了我从小就缺失了的父爱母爱。

    我依恋他,深深不可自拔。

    后来他休学了,我自然而然也跟着不上了。

    他去了他父母那里,我想跟着他一起。这个念头不知怎么被我妈发觉了。她没收了我的手机,把我关在了家里。

    差不多一个月吧,我妈渐渐对我放松了警惕。在一个早上,她去洗衣服的功夫,我偷了我的手机,只身跑到火车站买了去广州的票。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出远门,我心里紧张的不行,也害怕的不行,但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我日思夜想的林木,一切也就值得了。

    在经历了十八个小时的摧残后,我到了广州北站。出站口的时候,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林木抱了个满怀。

    他吻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低喃,他说,宝贝,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他在他家不远的地方,给我租了个宾馆。50元一天,我在里面住了两个星期左右的样子。

    那可能是我在广州那几个月最开心的日子。

    他每天早上过来陪我吃早饭喝糖水,下午带我去公园游乐场,晚上在跟我在步行街走一圈。

    虽然吃的是五块钱一碗的炒米粉,穿的是二三十块钱的地摊货,我还是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后来带的钱都花完了,我不得不要去找个工作。可是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的打工妹遍地都是,我只有下工厂了。

    在服装厂我每天做着最累的活,上着长达十四五个小时的班,只为每个月十五号那一千五的血汗钱。

    我无怨无悔。可是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林木的态度。

    我记不清是第几次他让我给他买衣服的时候,我生气了。我说没有钱为什么不去找工作?他说工资太低,他看不上。可是工资高的人家能看的上他嘛!

    我让他去找他父母要钱,他说他这么大了不好意思再找家里人伸手。那怎么就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的找我呢?他说咱俩这关系没什么分别啊。

    我有些委屈,我孤身一人在广州这偌大的城市里,一千五的工资实在不够我做什么。而他在他父母身边却一次次的找我要钱。他从没有考虑过我的处境。

    最后的结局是我没有买,他扭头从我身边走过,留下我一个人蹲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哭的不能自已。

    我走到电话亭,播了那个我熟烂于心的号码。电话被接通了,我没有说话。

    过了几十秒后,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问我,楠楠,是你吗?

    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过得好不好?还有没有钱?她急切的问,生怕我挂了电话。

    我挺好的,在这边工作。吃的好,用的也好,不用担心。我眼泪哗哗的顺着脸颊打在电话上。我压抑着声音,努力不让她听出一点不对劲来。

    那就好,那就好。如果过得不好就回来吧,妈妈在家里等着你。

    那一刻,我对她这么多年的怨恨,全都烟消云散。

    挂了电话,我走出电话亭。外面下起了雨,我在雨中默默流泪。我第一次对我的任性妄为产生了后悔,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回到屋里,他在门外等我。看见我二话没说拿起毛巾给我擦头发。那么温柔,那么小心翼翼,还像从前一样。

    我选择了原谅。

    后来他也下了厂,有了工作。我们之间见面的时间就更少了。一个月可能也就见个四五面的这个样子,而公园游乐场这些我也再没有去。

    中秋节的时候,他妈妈让我去他家里吃饭。吃过饭我在吧台坐了一会,他电脑没有关。QQ头像在一下一下的跳动。

    我鬼差神疑的按下了打开键。一个女孩子问他吃没吃饭。我往上翻了翻,出现大量宝贝、亲爱的等词汇。一瞬间我仿佛被冰冻了一般,七月的广州,我竟然觉得很冷。

    他看到我在电脑前,冲了过来,撞到了我。他没有注意到,他急切的问我有没有看到什么

    我说没有。在他冲过来的一瞬间我就把QQ拉回了原位。我仔细的看着他,突然觉得很陌生。

    晚上他过来解释了一大堆,我想他应该是知道了。我没有说话。他说,我只和她开了房,什么都没有做。你相信我,我只爱你。

    这话像是一巴掌狠狠的扇在我脸上。原来……原来……

    是我错了。

    第二天我像没事人一样,仿佛昨天发生的一切只是个错觉。

    我邀他坐了旋转木马,玩了跳楼机。他吓的连连大叫,我在旁边笑的流出了眼泪。我知道,这是我和他最后一次的温存了。

    我能原谅他一切的缺点,可这个我却是无能为力了。

    晚上他临走前亲吻着我的头发,像很多次一样。他说,晚安宝贝,明天见。

    我说,再见。

    是的,再也不见。

    我买了半夜的火车票,没有带行李,就提了我初到广州那天,他给我买的那条热带鱼。

    我给他发了信息。我说,我走了,不要来找我,谢谢你,就这样吧。然后拔了电话卡。

    踏上车站的那一刻,我回头望了望出站口。广州的夜晚是那么的暖,可是我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的爱情,死于我19岁。

    我曾经私奔过,在我懵懵懂懂的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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