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女权先行者

作者: 燔祭 | 来源:发表于2017-08-24 17:25 被阅读167次
    抱歉没能找到比这更合适的照片

    1912年,有“章疯子”之称的国学大师章太炎在报纸上开天辟地般地发布了一条征婚广告。后来鬼使神差的,章疯子娶了当时的女权先锋汤国梨。

    就在汤国梨与章太炎结婚那一年的年初,陆文琴也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表示要以发行美人券的形式,卖身赈灾。这个陆文琴不简单,因为她这样明目张胆的背后有“青楼进化团”的支持。大家都知道什么叫“青楼”吧?不是那种用青漆粉刷了一遍的某座建筑物,而是男人心中红尘滚滚的温柔乡。陆文琴所在的青楼进化团其实是一座由妓院整编而来的女子学堂。陆文琴这么做的初衷很显然是想利用自己的“处女之身”筹款以赈灾救国,这在当时也成了不少文人墨客嘴中的“美谈”。

    章太炎的征婚广告,虽然是首开婚界先河,在当时也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但终究没人奈何得了他,这不仅是因为他有“国学大师”这一身份加持,而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婚姻自由”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而陆文琴的卖身广告呢,则是实实在在地冒了一把“天下之大不韪”,于是不久之后由陆文琴主演的“卖身赈灾”这出戏就在当时被上海租界政府以私售彩票的名义明文取缔了。

    陆文琴事件爆发之后,有个好事者将章太炎和陆文琴联系在了一起,并且写了一篇文章,大概的意思是说:

    陆文琴还不如去东北招章太炎呢!到时候敲他一笔大大的竹杠,让他把三万张美人券统统买了去。她现在把自己当作人肉彩头,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处女之身给那将来未知的土财主。料想这位章太炎先生此时正是饥不择食的时候,一定会答应的。

    章太炎不是有一篇征婚广告吗,他到东北的时候,不是带了三万两银子走的吗?倘陆文琴这时候前去勾搭,包管一拍就合。银子也有了,老公也找到了,不是一举两得吗?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啦!

    这篇文章虽然极尽讥笑之能事,但却真实反映了当时一般知识阶层对于这两次事件的态度。正如此人后续所说:“太炎痴痴疯疯的性子安知不是为情急弄出来的?” 啥意思?就是嘲笑章太炎想老婆想疯了呗!

    至于陆文琴的行为,就算是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也是前卫得不能再前卫了,甚至是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打个比方:一个小姐在朋友圈里发了这么条广告:“鉴于某某地发大水,本人声明以后谁来光顾我生意,我将把收入所得尽数上交国家,用以救灾。”诸位试想,有多少人会为这位小姐点赞呢?尽管这位小姐可能是出于真实好意。但是我想很多人一定会给她留言“一个小姐,不老老实实地躲在暗处卖肉,却在这时候大胆跳出来发国难财。真可耻啊!”而事实情况是陆文琴并不是妓女,但卖身券确实最终给她带来了毁灭性的声誉打击。

    除了陆文琴和章太炎的故事,还有一个小妾殷凤珍反叛的故事,虽然很香艳,但也都能反映民国时期女权的实况。

    殷凤珍:为了清白,我选择打官司!

    殷凤珍是戴玉书的第五个小妾,年轻貌美、活好不粘人这些自然不在话下。戴玉书也不愧是老司机,特意学起古人金屋藏娇,将殷凤珍安置在一处不为人知的小别墅里,时不时地就来此处造访一晚,两人颠鸾倒凤一时好不快活。

    原以为日久可以生情的戴玉书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殷凤珍后来居然跟一个叫陈莘耕的小白脸勾搭在一起了!这还不算啥,毕竟戴玉书还有正妻一枚、娇妾四位,日常不能做到雨露均沾,殷凤珍由此出轨也能理解——年轻人嘛,干柴烈火挡不住红尘诱惑也属情有可原!但殷凤珍居然背着局座卷起家里的首饰细软,堂而皇之地跟陈莘耕逃跑了,在外头过起了潇洒甜蜜的二人世界。

    这就让戴玉书恼羞成怒了——给老子戴绿帽子也就算了,还想带走老子的钱?!不能忍!

    戴玉书发现爱妾潜逃,于是立即四处查找,终于探得下落。盛怒之下的他向巡捕房报案,称殷凤珍被人“奸拐”,且被卷走了不少金银财物。办案神速的捕快们在一个凌晨将殷玉珍和陈莘耕缉拿归案,押在堂上。戴玉书是日籍华人,他聘请了一个日本律师,要求法庭追究这对狗男女刑事责任。会审的中国法官与英国领事商议后认为,原告是日本商人,理应事先照会日本领事后再做审理。


    趁着照会日本领事的当口,介绍下此案涉及的三位主角。

    先说戴玉书,此人1884年10月迁居并改隶台湾,当时台湾还不是日本殖民地,仍然隶属于大清国。1894年他由台来沪,开设了戴生昌轮船局,打着华商的幌子营业,直至1895年台湾割入日本,他也改入日籍。

    再说这殷凤珍,也是颇有来历,她曾是“中国实业之父”盛宣怀长子盛揆臣的遗妾,有过当妓女的经历,她也正是在妓院里与戴玉书相识。

    至于陈莘耕,没什么来头,《申报》称其为“著名骗子”。估计是个混出名的职业小白脸。

    被捕后的殷凤珍与陈莘耕也聘请了律师。在第二次复审时,他们两口子要求延期审判。而戴玉书的律师对此并不反对,只是要先把殷、陈二人居所的房屋器具暂时封存,法庭也随即同意。

    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戴的律师说殷本是戴的“姘妇”,现在殷既然已经出轨,那么戴自然应该和她撇清瓜葛,但被殷卷走的衣饰应予追缴。殷承认自己是戴的“姘妇”,但不承认自己卷走了属于戴的衣饰。

    不得不承认的是,戴所指控的殷卷走其衣饰行为,似乎有种诬陷的意味。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原被告律师辩论良久,而最终法庭判决,“将刑事案注销,另归民事具禀起诉。”判决所有家具归原告戴玉书,而衣饰等物归殷凤珍。这意味着法庭承认殷凤珍所拿走的衣饰,为她本人所有,也算是还了殷一个清白。

    但当时《申报》的报道对殷凤珍可谓是相当不利。有篇报道标题直称“殷凤珍真是一块臭肉”,正文则从其由盛揆臣之妾讲到做妓女,再到做戴玉书“姘妇”,最后与陈莘耕私奔,舆论娓娓道来只为说明其“生性淫荡”。

    由《申报》记者热衷于批判“淫女”来看,当时中国媒体热衷道德批判,尤其在涉及性别问题时,更容易易将批判的锋芒指向女性。殷凤珍也是一风流人物,在富商与红尘间流转,惹了一身的骚,但她仍努力争权利,在女性维权史上,应该给她留下一席之地。

    陆文琴:为了名族大义,我选择献身!

    “陆女士牺牲助赈,请速购救灾美人券启”。1913年元旦刚过,结束休刊的上海几家媒体就在头版,刊发了这则广告。大意为:

    “小女今年十八岁,还没谈过恋爱。因目睹温州近来有大量灾民面临着死亡,心里十分不忍,但是自己又没钱资助,于是想借用“青楼进化团”的名义,向社会各界募捐。我会发行三万张彩券,一张一个大洋,谁买到其中那张写着“恭喜您!您将得到一位娇妻”那么您就是我的夫婿。发行彩券所得的全部收入将捐给国家,用以救助灾民。

    相当严肃的广告,还附了相关规章来明确未来募款的走向,更呼吁更多人积极参与到这场“献身救人”的爱国壮举中。

    再看文中赞成者的名字,嚯!有伍廷芳、李徵五、朱葆三、虞洽卿、邵琴涛、梅竹庐、王一亭、关炯之等人,皆是当时名震上海滩的政商闻人和一等一的社会贤达。

    不过,这些所谓的赞成者,很快陆续予以否认。

    伍廷芳表示:你自己打着妓院的幌子去卖身救人就算了,你别带上我啊!

    关炯之表示:请尽快帮我的名字给除去吧!我丢不起这人啊!但,希望你们救人的目的能够顺利达成。

    其他人的态度也和这两位类似。

    这则广告一直持续到1月7日。该广告之所以在8日销声匿迹,和关炯之有关。关炯之认为发行美人券属私售彩票,违背了租界的规章,而且拿一大活人当彩头、随便拿人名字列入赞成者名单,是欺骗社会的行为,随即派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不论“青楼进化团”策划美人券的初衷是什么,但实际效果确实是沦为了舆论上成为了一个笑料。很多人都揣测说这不过是一场敛财的闹剧,但拿一个处女来当噱头,确实是在当时开了一个大大的脑洞。

    以陆文琴哥哥陆镇清等人为骨干的“青楼进化团”,算得上是民国初年广义上的女权团体,其宗旨包括“施教育,谋生计”等。赈灾美人券也许是出于突发奇想的创意,也或许有敛财的动机,但这都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他们没有获得舆论的支持,这就令当时女权行动者们在公众面前丢了份。

    汤国梨:为了爱情,我选择忍气吞声。

    新娘居然不是颜值担当......

    章太炎与汤国梨结婚时,章太炎西装革履、梳着三七分,汤国梨身穿白色婚纱手捧鲜花,她的右侧是两个拿着鲜花的女童。一副西式婚礼的模样。但在当时,这桩“文明婚礼”现场似乎没有对外界媒体开放。《申报》就曾在婚礼结束后公开刊发启示,征求章太炎结婚的照片。

    《申报》对章太炎结婚照如此好奇,其中部分原因应该和章太炎此前在报纸上发布征婚广告有关。章太炎在广告上对女方要求很明确:一须文理通顺,能做短篇文字;二须大家闺秀;三须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

    鼎鼎大名的章太炎先生的这则征婚广告,也引发不少讨论。《申报》称这则广告“中外宣传,无不嗤之以鼻”。意思就是说,章太炎这一举动实在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出了洋相。

    这也难怪,因为章太炎曾大力倡导平等自由的学说,想不到现在言行与当初如此相悖。其中,第三项要求中的“服从性质”,尤其受到重点批判,被认为是毫无人道主义,尤其不应从章太炎这样的大人物嘴里说出。

    按说服从这两个字,是发生在弱国与强国、奴隶与主人之间的称谓,意味着不平等。夫妻之间本无强弱之异,更无主仆之分,那么何来的“服从”一说?

    章太炎当然不会因为外界对他的批评而去更改征婚广告。事实上,事情发展之初,并非连一些婢女娼妓之类的女人都被章太炎的“服从性质”要求所触怒,恰恰相反,章太炎吸引来的女子汤国梨,虽非大家闺秀,但却远不止“文理通顺”,她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能诗善书。更有有趣的是,汤国梨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却能忍受章太炎“服从性质”的要求而下嫁,可见大师对知识女性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吸引力。那一年,汤国梨正好30周岁,比章太炎小14岁。

    说起来,章太炎是开“登报求婚”先例的祖师爷。虽然遭遇质疑,他的这次结婚也可谓是轰轰烈烈了。但到了年底,却只转为笑谈。有狗仔队甚至扒出章、汤两人婚后的小道消息:

    “号外号外!新婚不久的章太太因为嫌章太炎身上脏,不让他上床,现在两人已经分居!”

    汤国梨是否真因章太炎“身上污秽”而分居,不得而知。可以确证的是,章太炎在婚后不久,因反对袁世凯称帝,而被拘禁,两人倒因此真分居不短时日。但从章太炎被拘后汤国梨的反应看,两人仍然一往情深。

    章太炎和汤国梨均是民国初年引领风气之先者,但从章太炎求偶条件中有“服从性质”一条,可窥见对女权的认识水准。汤国梨1912年就曾参与发起“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帮助被关瑞麟抛弃的陈绚云起诉等,但对章太炎的“服从性质”要求却不以为忤,这大概是真的出于真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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