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40
【原文】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译文】
子张问:“《尚书》说:商王武丁信任(冢宰)、保持沉默,三年不言政事。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何止商王武丁如此?古之天子人君尽皆如此。国君去世,百官便各司其职并听命于冢宰三年。”
【注释】
“子张”,孔子晚年弟子,小孔子四十七岁。为人勇武,善交友,重德行修养。
“书”,古时对《尚书》的简称。
“高宗”,即商王武丁,商朝第二十二任君主,公元前1250-公元前1192年在位。子姓,名昭。“高宗”是其奉祀于太庙时所用的“庙号”。武丁任用贤能、励精图治,使商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史称“武丁盛世”。
“谅阴”,诸注多采郑玄的说法,认为是辗转通假于“梁庵”,意为居丧之所。而何晏则认为是“谅,信也;阴,默也”,如西汉名士杨雄所著《方言》中的“众信曰谅”,以及《战国策》中的“齐秦之交阴合”。今从何晏注。
“不言”,指不言及政事,非谓缄口不言。
“何必”,何止,不仅。
“人”,此处指天子、人君。如《尚书》中的“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薨”,音“轰”,公侯卒也。《礼记·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
“总己”,即总摄己职,各司其职。
“冢宰”,殷商始设之官名,即“太宰”,为百官之长、六卿之首。“冢”,大也。
【评析】
《尚书·说命》云:“王宅忧,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弗言”。“祀”是商代时对年的称呼,故“三祀”即“三年”;《尚书·无逸》云:“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就是子张对商王武丁这一段历史的概括,并非《尚书》原文。子张对商王武丁的做法不太理解,便向孔子请教。因当时诸侯已不行三年守丧之礼,故子张有“何谓也”之一问。
古时的天子人君都要行三年守丧之礼。期间由冢宰代理政务,百官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孔子所谓的“古之人”,是专指古时的天子人君,而非泛指所有人。因为孔子视为政者为民众的表率,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参见《善读「论语」12.19》)。可见,礼必须要自上而下去行。这也是为什么孔子要反复强调“上好礼”、“为政以德”、“子帅以正”,以及始终将守礼与违礼的关注重点放在为政者身上的原因所在。因为那才是行礼之本。
因此,只有能使为政者主动和被动守礼的礼制,才能成为人类在达到终极文明之前的合义之礼。这就要求制度设计必须要能有效地约束为政者,使为政者起码能保持被动守礼的状态。从人类的政治实践来看,当前只有民主架构能够满足这一要求。
守丧三年,是古人向去世的父母表达感恩之情的、充满仪式感、且令人尊敬的一种礼仪,有助于启发人们的孝悌之心,使社会形成向善的风气。很多现代人对古时的三年守丧之礼感到难以接受。其实古人的生活,形态简单而节奏缓慢,三年守丧对于古人生活的实际影响,并没有现代人想象的那么大。
孔子说:“礼以行义”。而“义”则会因时间、空间和施受双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今人与古人的生活环境迥异,无论是丧葬制度、丧葬习俗还是日常生活方式,都决定了古人的守丧三年之礼只能成为今人传说中的存在。但也正如孔子所说的“礼以行义”,“守丧三年”作为一种“礼”,在形式是尽可以随“义”而变的,但感父母之恩的“义”却是始终不应改变的。现代人虽不再可能做到像古人那样结庐守墓,但在心中常常感念父母之恩,常常为父母善作功德,常常为父母诵经念佛以为回向,却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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