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深入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
中医要振兴,要发展,要摆脱目前衰落的局面,除了从哲理走向医理,将假说上升到科学以外,尚需对生理现象的研究深入到生理结构的研究;将对显性的、宏观的致病因素和病理反应的研究,深入到隐性的、微观的致病因素和生理指标变化的研究;将对药物的药性和功效的研究,深入到药理作用的研究……
例如在生理方面,中医学所论述的主要是生理现象,而对生理结构却知之很少。
就拿人体器官来说吧,中医只是大体上了解它们的功能,却不清楚它们的生理结构。由于这个原因,“前人虽然对脑的生理、病理有一定的认识,但在中医脏腑学说中,把有关脑的生理和病症,多分别归属于五脏”(《中医学概论》)。
再者,中医的经络理论,它所论述的经络在人体中的网状分布与走向;论述的经脉和络脉的干线与分支关系;论述的人体相关器官的功能联系,某一病症的体征和证候的循行分布规律,以及针感的传导与放射现象等,这些均属于经络的生理现象,而不是经络的生理结构。
至于说细胞学、遗传学所阐述的生命本质和生理结构,中医更是从未涉猎过。总之,中医有待于对生理现象的研究,深入到生理结构的研究。
在药物学方面,中医是把原生态自然物作为药物的,它反映了人们对药物科学发现的直观性。
药物的加工是精选和炮制,这种原始工艺无法分离出药用物质成分。药性分析是中药的“四气”和“五味”,它虽然反映了中药的基本性状,但是关于中药的药理作用却知之甚少。
总之,形成于古代的中医药物学,两千年来虽然在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但没有实现质的突破,仍然维系着热证用凉药,寒证用温药的功能型药物学知识架构。
因此,中医有待于对药物的药性和功效的研究,深入到药用物质成分和药理作用的研究。
在疾病诊断方面,中医诊断学的八纲辩证,气血辩证,脏腑辩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它们的确从“证”的角度提供了认识疾病的科学方法。然而,这些“辩证”所需要的病情资料,则需要通过“四诊”来搜集。当然通过“四诊”,可以比较全面地搜集患者的症状和体征,以及患者的病史资料。但是这些病情资料,都属于人所感知的病理反应。
而像血压、血糖、血小板、肝功能等,那些人的感官不易觉察的,仅为仪器所探验的生理指标变化,“四诊”是无法搜集到的。因此,中医仅凭“四诊”搜集的病情资料,进行“辨证”来认识疾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其实,中医的“辨证”辨别的是“证”而不是病。《中医学概论》在八纲辩证中指出,“阴证”、“阳证”、“表证”、“里证”、“寒证”、“热证”、“虚证”、“实证”,它们既不是疾病,又不是病因,而是“根据四诊搜集和掌握的各种病情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为八种基本证候”。
这八种基本证候俩俩配对,从四个不同方面对病理反应进行分类,基本概括了“疾病的病理变化和临床表现”。
因此“任何一种疾病,从类别上来说,不是阴证便是阳证;从部位来说,不是表证便是里证;以性质来说,不是寒证便是热证;从邪正盛衰来说,不是实证便是虚证”(《中医学概论》)。
所谓“辨证施治”就是辨别疾病所属的证候类别,然后依据证候的类别提出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而不是依据疾病本身提出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比如当“同一疾病出现不同的证,治疗也就不同。……称为同病异治。如果不同的疾病,出现相同的证,治疗也就可以相同。……称为异病同治”(《中医学概论》)。
这就是说,中医治疗的出发点是“证”,而不是病,病是通过对“证”的“施治”来消除的。因此,中医通过对患者的病理反应进行“辨证”,认识的是“证”,并没有达到对疾病本身及病灶结构的认知。如中医的“脑中风”“证”,它可能是脑溢血病,也可能是脑血栓病。又如在中医病理学中,“阴虚”、“阳虚”、“气虚”、“血亏”等,同样是“证”的概念,而不是病的概念。
因为这些概念既不是来源于对疾病本身的认知,也并非来源于对生理指标变化的定量分析,而是对患者症状和体征的归纳与概括,是关于“证候”的抽象。
这些概念表述的是人的生理发生了什么样的功能异常,而不是人体发生了何种病变。显然,中医通过“辨证”进行“施治”,主要是对那些受到损伤,或失衡了的人体机能进行调理或修复,而并非直接用来灭杀疾病。
当然,这种用恢复人的生理功能来抑制或消除疾病的方法,不失为一种治疗疾病的有效途径。然而,对有些疾病来说,尤其是对占位性病变的治疗,只靠调理人的生理功能是很难凑效的,因此中医在“医人”的同时也应该“治病”。
而要达到既能“医人”又能“治病”,中医就不能仅仅研究病理反应,还要研究病变的过程;不仅通过证候认识人体出现的“证”,还要通过生理指标变化认识人得了什么病。
在病因方面,《中医学概论》指出,中医学里的致病因素“主要有六淫、疫疠、七情、饮食所伤、过劳过逸、各种外伤以及寄生虫等”。其中“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温、热)六种对于人体有害的异常气候”。“疫疠”是导致“瘟疫”传染病的“具有强烈致病性的邪气”。“七情”指人的“精神活动在神志方面的表现”,包括“喜、怒、忧、思、悲、恐、惊”。从以上中医学关于致病因素的论述可以看出,中医病理学不但贴近自然,而且注重人的心理因素,显示了中医探讨致病因素从自然到社会,从物质到精神的全面性。
不过,这些气候变化,人的心理,人的行为以及外伤和寄生虫等,它们均属于为人所熟知,能察觉的显像方面的致病因素。而对病菌、病毒以及生理变化和细胞变异等,那些隐性的,微观方面的,不为人的感官所分辨的致病因素却不甚了了。
虽然“疫疠”属于微观方面的致病因素,但是中医并不知道“疫疠”为何物,只能用“具有强烈致病性的邪气”来形容。看来,中医关于致病因素的论述,与现代医学所揭示的致病因素相比,从科学认知角度上来看,显得肤浅而且有限。
中医应该在自己已知的致病因素基础上,吸收并接纳被科学证明了的其它致病因素,以补充丰富自己的病因理论。
然而有人却认为,像病菌、病毒、细胞变异等致病因素是西医的产物,与中医学格格不入。如果中医应用它们,就会离经叛道,玷污中医学的神圣与纯洁。
在他们看来,正是这些显像的笼统的致病因素及抽象概念,彰显着中医学的民族特色,它们既不容置疑,又不容改变,否则中医学将变得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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