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周末逛商场,走进一家小店,里面正放校园民谣,是赵雷的《南方姑娘》,旋律恬淡纯净,在空气中自由自在地流淌。
我的心也像在水里轻轻飘了起来,思绪不知怎么就飘回了学生时代那些遥远的暑假。
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补课还不那么流行,我家也没有条件花钱送我去上补习班。
所以,每个假期都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
假期,我最喜欢干的事儿就租小说看。
那时候,各个小区或者街道的胡同里隐藏着很多租书屋。书屋大多是黑黑小小的一间,满屋的书架上排满了金庸、古龙、席绢、三毛、亦舒之类的书,还有很多日本少女漫画。
暑假一到,我就开始了白天读书,晚上写随笔的诗意生活。
书屋的书,一本书一天收费两毛。为了能花最少的钱看到最多的书,书一拿到手我就如饥似渴地阅读。
我很早熟,五年级读三毛、琼瑶心里就情思翻涌,被书里面浪漫的流浪生活,感天动地的纯爱故事感动地涕泪连连。
小学时,我家的房子特别破旧,只有昏暗的一间卧室和半间储藏室。卧室摆下一张双人床就塞得满满的,窗户也很小,透不进多少光。
我就抱着书,趴在床上读。父母工作很忙,没有多少精力管我。
我常常在床上一,趴就是一天,从早晨到黄昏。除了吃饭尿尿,剩下的时光都是在书里醉生梦死。
真的是醉生梦死。
你想,我身处在昏暗闭塞的破屋里,可心却跟着三毛在广漠的撒哈拉大沙漠流浪,跟着琼瑶穿越回清朝和阿哥们谈恋爱,跟着亦舒当起大都市的白领丽人。
我在书里徜徉幻想,不知今夕是何夕,也忘了身处何处。
经常都是天黑了,快到还书的时间了,我才蓦然惊醒,拿上书朝着出租屋飞跑。我得赶在书屋关门之前还上今天的书,并且借出明天要看的书。
书看得多了,心里感悟也多,晚上就拿出笔记本,靠在台灯下书写少女心事……
只可惜,那些笔记本在多次搬家的过程中都遗失了。要不然,一定能为现在的写作提供很多有趣的素材。
02
因为租书,我还差点发生了一段少女情事。
初中的时候,我家小区外马路的尽头开了一家租书屋。那个租书屋里不光有言情小说,还有一些席慕蓉、周国平一类的书。
书屋的老板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长得高高瘦瘦,五官清秀,他留着当时社会青年流行的发式,长长的斜流海挡住半只眼睛,看起来很酷,气质有点像《古惑仔》里的陈浩南。
我每个暑假都去借书,基本一天去一次,我和老板彼此可以说是很熟悉了,但是除了办借书手续,我们几乎没有说过话。
书店里经常会来一些和老板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他们似乎很熟络。
有时候,那些少年会跟他开玩笑,问他:“凡哥,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找个嫂子啊?”
面对这样的打趣,他从不回答,只是嘴角挂起一抹玩世不恭的笑。
对少女时代的我来说,他是个迷一般的存在。
渐渐地,我借书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多停留一会儿。我装作专心选书的样子,把书抽出来拿在手里翻阅,眼角的余光却忍不住偷偷在他身上流连。
我还书的时候,也不像去小学时代的那个书屋,为了赶时间就蓬头垢面地抱着书撒丫子疯跑。每次去书店,虽然我并没有几件漂亮衣服,但也要尽可能地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
每天去他的店里借书还书,成为我假期生活很重要的一个仪式。
初三暑假的最后几天,我去还书。
办完还书手续,我准备要离开了,他却突然伸手抓住我的胳膊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一下就慌了。
书屋很小很闭塞,电风扇在我们头顶“嗡嗡”地转,他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伸出一只手握住我的胳膊。
我站在靠门的地方,呆立着。
我的心砰砰直跳,很想酷酷地回复他:“好啊!”
可我犹豫了两秒钟,还是很怂地甩开了他的手:“对不起,我要回家了。”我涨红了脸,声音小的像蚊子叫。
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就拉开门出去了。
我很怕他会追上来,就走得很快,几乎是跑了。
我想,他要是追上来,我该多尴尬呀,我跟他说些什么呢?
我一口气跑出了半个路口,回头看看他并没有追过来,才算舒了一口气。
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有点失落,也有点小小的甜蜜。
初中时代的我胖胖的,短头发,还戴着眼镜,一点也不好看。有那么一个又酷又帅的男孩跟我表白,其实也满足了我那颗被琼瑶三毛的文字浸润已久的少女心。
然而,对于还是个学生的我来说,他太酷也太危险。
我只敢远远地看着他,偷偷幻想书里的浪漫情节,却不敢真的和他走在一起。
因为我知道,我们并不是一类人。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勇气踏进那个书屋。
开学后,每天骑自行车上学的时候都会路过书屋,我总忍不住回头望望,看看他在不在店里。
又过了一年,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店门总是紧闭着,我很想走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又害怕万一碰面,彼此会很尴尬。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我实在忍不住了,就穿过马路走到店前,这才看清店门上贴了封条,上面写了“拆迁”的字样。
几个月后,连着书店的那一片平房都被拆掉了。
而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酷酷的少年。
03
初中时代,我们这里还特别流行街头卡拉OK。就是站在马路上唱卡拉OK,一首歌1块钱。
我家小区门口,有个老板摆了个卡拉OK的摊子。我和同学经常去唱。
我最喜欢唱孟庭苇的歌,还有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My heart will go on》。
我虽然不是专门学音乐的,但在业余选手里水平还算不错的。每次只要我一唱,就引来好多围观的老百姓,也就间接给老板带来了生意。
这样唱了几次之后,老板就认识我了。以后,只要我去唱歌,全部免费。
老板有个弟弟叫赵鹏,正在我们本地的医学院读大二,他利用假期时间在哥哥的卡拉OK摊上帮忙。
就这样,我和赵鹏哥哥认识了。
那时候,我才上初二。
赵鹏哥哥很喜欢听我唱歌,每次唱完歌,我们就天南地北地拉一阵。
他给我讲他的医学理想,他说他以后要到美国读研究生,学到先进技术后再回中国,为中国人服务。
他还跟我分享他学习的经验,他说他上学的时候很少和别人闲聊,而是把一切能利用的时间都用在钻研专业上。
后来,我上了高中,学习忙起来,没有时间再和赵鹏哥哥见面了,但他经常给我写信,鼓励我学习。
我高三的时候,赵鹏哥哥考上了华西医科大的硕士研究生。
临走的时候,我送给他一副自己素描画的骏马图,还配上了几个字:“祝赵鹏哥哥鹏程万里”!
他拿着那副画,特别感动,眼眶都湿润了。
他知道我喜欢书法画画,就送了我一副上好的文房四宝。
他是农村出身,那副文房四宝足花了他半个月的生活费。
他到华西医科大之后,就开始给我写信,我还记他写的原话是:“你一定要努力学习,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在等着你”。
读着那封信,我忍不住流泪了,我知道,没能考上美国的研究生,是他人生的一大遗憾。
后来,我也考上了大学。我和赵鹏哥哥还一直通信联系。
到我读大四的时候,他已经是天津市某大型医院的医生了。
我以为,我和赵鹏哥哥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会在互相的鼓励中,一起向着梦想奋进。
可后来,我们彼此的人生都发生了很多变故,在焦头烂额的挣扎过程中,不知怎地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我不知道赵鹏哥哥现在过得好不好,也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和他相识的那个初二暑假,更不会忘记他对我人生的启迪,是他让我明白:原来理想是一种那么美好又那么强大的力量。
04
除了赵鹏哥哥,我还有一位蓝颜知己。他是个吉他少年,我的初中同学。
初中时,我们班大多数孩子都是纺织工子女,穿着都很粗糙,而陆同学家庭条件比较好。他的穿戴洋气又整洁,即使是很简单的白T恤和篮球鞋,也能被他穿出不一样的气质。
不过,他不爱学习,也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音乐。
因为时间太久远,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我和他是怎么熟络起来的了。也许,是性子里那股文艺青年的执拗劲儿,让我和他逐渐走得近了。
初中暑假,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在我们小区楼下唱街头卡拉OK。唱了几首后,他觉得不尽兴,就提议找个安静的地方,他亲自弹唱给我听。
他出门都是随身背着吉他的。
我说:“好啊,那就去我家吧。我爸妈都不在家。”
那天下午,在我家里,我坐在沙发上听,他坐在小板凳上抱着吉他给我唱朴树的歌、郑钧的歌,还有他自己写的歌……
他一停不停地唱了一个多小时。
我说:“你累不累,休息一下吧?”
他摇摇头说:“不累,平时没人愿意听我唱歌,我爸妈也不爱听。只有你爱听我唱,只要有人懂我的歌,我就不觉得累。”
我说:“好,那你就唱吧,直到你唱不动为止。反正我喜欢听你唱。”
他笑着冲我点点头,继续专心地弹唱,我则端了一大盆水放在地上,一面听他唱歌,一面蹲在地上洗夏天的白裙子。
多年以后,我再回想起那个画面,回忆像是蒙上了一层梦幻色彩,总觉得特别美……
那时候,每一天都是给自己活的。
每一天,都是诗和远方。
陆同学高中的时候去当兵了,走之前,他把他随身携带的那把吉他送给了我。
他说:“你是我的知音,值得拥有这把吉他。”
陆同学当兵后,还和我通信了一段时间。可惜,后来我们也在纷繁的岁月中失去了联系。
他送我的那把吉他,现在还在我家的老房子里放着,虽然已经蒙上了尘土,但只要轻拨琴弦,音色依然温润纯净……
而我眼前,仿佛又出现那个穿着白T恤低头吟唱的孤独少年……
05
学生时代,除了艺术和梦想,还有一大乐事就是和小伙伴们到处疯玩。
每年暑假,我们都去游泳。
那时候还没有室内游泳池,去的都是5块钱游一天的露天泳池,一天游下来,人晒得黑黑的。
在众多小伙伴中,我的游泳技术是最好的。
于是,我就充当大家的游泳教练,我教人游泳有一套绝招,最快的一次,我一天就教会了七八个同学。可比现在的游泳教练效率高多了。
周末的时候,我们还结伴去游公园。
那时候城市落后,整个市区就一个蒲湖公园。可我们周周去玩,也不会觉得腻歪。
去公园的路上,每人花三毛钱买一根甜玉米杆,长长的玉米杆既能当拐杖,又能啃着解渴,一啃就是一天,连带水都省了。
公园要门票,可我们从来不买票。
我们都是从公园外的大坝上翻进去。
大坝外有道铁栏杆,先翻过铁栏杆,然后屁股坐在大坝上,滑到底,就进入公园了。大坝的旁边是公园的水池,水很深,要是滑歪了,落到里面有溺水的危险。
有一次,我们班有个很胖的女同学,跟着我们第一次干滑大坝的勾当。
我们三四个同学一起托举着她,好不容易她才翻过铁栏杆。可等她坐到大坝顶上,低头望望大坝边深不见底的湖水,她吓得哇哇大哭,说什么也不敢往下滑……
我们城市还有个好玩的地方叫大观园。
大观园是一片很大的商业区,里面有五花八门的小吃店,玲琅满目的廉价服装店,还有通宵达旦的影视厅。这里面,最刺激的一个游玩地方叫“的士高”。
所谓“的士高”,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室内旱冰场,里面放着震耳欲聋的迪厅摇滚乐,头顶是各种光怪陆离的射灯。
去“的士高”玩是坏孩子的标志,因为里面经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小痞子和纹身的社会青年常在那里出没。
我是好学生,但我有个好闺蜜是“坏女孩”,我经常和她一起去“的士高”滑旱冰。
“的士高”里的女孩穿着大胆,喇叭裤,露脐装,夸张的大耳环,嘴里嚼着口香糖,一个比一个酷。
我混在他们中间,感觉即危险又刺激……
有时候,一些坏坏的男孩子也会过来拉一下我的手,带着我飞速地滑几圈,那种感觉既紧张又兴奋……
青春期的叛逆就在“的士高”的音乐中得到了宣泄。
06
学生时代的暑假好像特别漫长。
真的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
如今,花季少女已经变成了少妇。
生活的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回首往事,禁不住感慨人生不过是匆匆一瞬。
有意思的是,现在觉得最幸福的那段时光,当时却并未觉得特别幸福。
这样想来,也许再过十年,回想一下,现在的日子又成了最幸福的时光——柴米油盐虽捆绑了我,也让我对生活有了更深的体悟,写作成就了诗和远方;家人相伴,孩子可爱,把所思所悟寄托笔端,借文字与天南地北的有缘人相知……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每一个平淡的当下都可以成为人生最幸福的瞬间,而你需要的是一颗善于感悟的心和对似水流年的敬畏。
作者奇奇,大学老师,专栏作家。凭个人努力逆袭的寒门女子。失过恋,失过婚,历过坎坷,经过沧桑。绝对的理想主义者。想了解我更多,欢迎你关注我,读读我的故事。
网友评论
奇奇少年时代好精彩,好像看看奇奇老师学生时代照片。😀
在她作品中,人们看到了的书中那个女孩聪颖,倔强,独立,敏感!人物形象丰满,跃然纸上!
读到结局时,很多人都是不知何时眼泪已潸然落下!
为何提到桐华,因为在你的作品中与她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你们都是看书接近疯狂,喜欢男生时只是默默关注,举止收敛感情细微,你们懂得欣赏别人……
读你得作品让人依稀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个懵懂的春季,疯玩的夏天,思索的秋日,漫长的冬季
谢谢你,谢谢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