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那么爱

作者: 淡墨归尘 | 来源:发表于2018-05-29 09:26 被阅读66次

    1

    那时候,我每天六点起床,抱着书本到图书馆占下位置,然后发短信给她:“起床了吗?我占好座位了,你快点来。记得吃早餐哦。”我有意无意地让短信的内容显得温暖而暧昧,似乎我们的关系很不一般。

    因为这,贪恋清晨美好睡觉时光的室友们大为不满。他们说:恋爱中的男人就是活力四射;他们说:单恋的感觉也这么美好吗?他们还说:再这样下去你没疯我们怕是要疯了。

    那年夏天,我和她相约一起自习,为英语过级而奋斗。

    我总是选择自习室离空调不远的靠窗座位,这样就不会因天热而心烦意乱无法学习。当困了乏了的时候,可以打开窗子,静静地听着风吹动树叶的声音,和鸟儿恩爱地打情骂俏的鸣叫。

    我摩梭着厚厚的英语单词本,眼睛却紧盯着门口,望着陆续进来的青春洋溢的身影,心里七上八下,书页始终停留在那个位置。二十年来,我有过无数次的等待,从未这样坐立不安。

    《致青春》剧照

    我很喜欢她,从第一天上课她在教室里笑着对翻看花名册的我说:“我就是那个大你两天的。”

    起初是尴尬。因为我在教室里指着她的名字小声对好友说:“这人谁啊,居然刚好大我两天。”然后我感觉湿热的空气中涌动着令人振奋的清凉。南方的秋季,炎热的九月,她笑成月牙的眼睛和微露出的贝齿让我无法释然。

    上课时,我偷偷将一张小纸条传给她,上面写到:“我该是从前世就一直追着你。要不何以你刚出生两天,我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回“信”说:“你真幽默。”

    我摸不准她的意思,默默地将纸条夹进课本。我想她不是不明白,只是在装傻。

    2

    大学的日子,过了新鲜期,就那样继续着。我知道自己分量太轻,我没有动听的歌喉,我不会弹一手漂亮的吉它,我无法在球场上英姿飒爽,我也没有潇洒的舞姿,我的口齿远不如我的笔尖伶俐,而这些都是作为白马王子的必杀技。

    纸条事件过后,我极力装作那是一个玩笑,以挽回一点可怜的虚荣心。但依然想方设法与她接近,哪怕跟她说几句话逗她笑,哪怕只能进入她的“好朋友”之列,我也会忘乎所以。她永远不懂,我敏感的心一直被她揪着,生疼,甩也甩不掉。

    那年冬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后来在刀郎的歌中一直传唱了很久。有雪的圣诞节总是浪漫的,班上要与另一所大学的一个理科班联谊,她成了我的交谊舞扫盲老师。

    我们的练习场地是一家简陋的舞厅。昏黄的灯光,老旧的音响放着老旧的歌。我握着她柔软的小手,轻揽着她纤细的腰肢,低头看着她光洁的额头,脚下小心地挪动,生怕踩到她穿着黑色天鹅绒面舞鞋的脚。我们的距离第一次如此之近,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她均匀的呼吸。窗外寒风呼啸,雪花飘零,我默默地感受着她指间传来的温暖。

    回去的路上,一个醉汉突然冲向我们,朝她伸出手去。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她挡在身后。后来她说:“幸好有你。”我知道我这样做为什么。

    联谊会很成功,也很失败。大家似乎都玩得很尽兴,但我们班的女生资源从此充满危机。一曲终了,她牵着一个男孩的手来到我们班的方阵,略带羞涩地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我愣了一下,然后上去和他握手。反正事已至此,我什么都不在乎了。班长说:“你把我们班最优质的资源给挖走了。”他拍了拍班长的肩,仰头大笑。

    他笑的时候并不比我帅,但这不重要,游戏已经告一段落,这局我输了。

    3

    以为自己可以慢慢放下这份感情。后来才发现,原来爱恋真的可以有如黄河之水泛滥滔滔不绝的。

    朋友受命当了文学社的头儿,顺便把我拉下了水。我们开始一起为所谓的文学艺术折腾,沉迷在脆弱如肥皂泡的梦想中。渐渐地,我发觉自己笔下全是她的影子。我的每一个虚构的真实的完美的伤痛的故事,她都是最美丽的女主角。公主与王子的幸福生活,只存在于幻想中,而我就如同用飞刀雕刻着林诗音像的李寻欢。

    社里出刊物的时候,她到了现场。我搬着一大摞杂志,远远地看见她,一时失神,书掉了一地。两个人同时蹲下将它们捡起,一如电视里男女主人公的初次邂逅。

    她说:“下周一晚上我参加校园歌手比赛,你来么?”

    我说:“好!”

    我想到会有人来完成送花任务的。但到了那天,我还是去了花店。四朵康乃馨,六朵红玫瑰。这是花店的小姑娘推荐的搭配方法,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康乃馨是送给母亲的,而红玫瑰象征着爱情,这样组合,是表示你是我除了母亲之外最爱的女子么?这只是我荒唐的胡思乱想,从未向外人道。

    那晚,我西装革履,手捧鲜花,迈着尽可能潇洒的步伐走上舞台,拥抱,掌声,尖叫……我成了最帅的王子,我再次嗅到她发梢熟悉的香味,我轻轻地拥着她,仅仅两秒,感觉已过了一个世纪。

    那晚,她的那个他没来。我敏感地意识到了什么。她对我说:“英语四级考试快到了,抓紧复习吧,文学社的事先放放。”

    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承诺帮她在图书馆自习室占座,一起复习。我问自己,这么在乎她为什么?在乎到对她的每一个要求都遵循。

    她顺利地过了四级,而我没有。可能是我看她多于看书的缘故吧。她笑笑说:“没关系。我还要考六级,咱们还可以一起复习。到时候我监督你。”

    我和她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近了。这是机会么?就算不是,我也权当是吧。我依旧每天早起占座,可她已不再热衷于英语等级证书。

    4

    中秋夜,桂子花香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空气中弥漫着甜蜜。广场,草地,小树林,徘徊着一对对俊男靓女,偶偶私语,耳鬓厮磨。我和她,是最另类的两个。

    她说:“我失恋了,安慰安慰我。”

    我说:“如果你恋的人是我,就不会失恋了。”

    她沉默不语,然后开始猛灌啤酒。月亮很圆很美,可以看见吴刚和嫦娥的影子。啤酒替代月饼的中秋节,很苦涩。

    我说:“吴刚和嫦娥相处了那么久,没有产生感情么?”

    她口齿开始变得不清:“什么吴刚嫦娥,笨蛋,那只是环形山的轮廓。”

    最后,我背着醉得一塌糊涂的她送回宿舍,托她的好友我的老乡照顾她,然后离开。

    那是我记忆中最美的月夜,可我却想看星星,想看它们在浩瀚的银河中璀璨耀眼的样子,很像她黑色天鹅绒舞鞋上镶嵌的水钻。但它们被牛奶般的月色遮在了背后,黯然伤神。七夕已经过了很久,牛郎织女又分开很远了吧。这没关系,他们的心很近。

    第二天一早,我那老乡说她病了,因为喝了太多酒引发了肠胃炎。

    我很后悔没有从她手中夺下酒瓶。她不能吃饭,只能喝点粥。晚上,我跑到朋友那借来电饭煲给她熬粥。我看着锅里翻腾的米粒,心里很安慰,没注意到检查的学生会小师弟来到了我身后……

    我精心地调好稀饭的味道,然后端着送往她的宿舍。五百多米的距离,我小心翼翼,像抱着一个九世单传的婴儿。她的室友出来接我,接过稀饭的时候笑得讳莫如深:“真够体贴的啊。”夜色是很好的掩护,没人看见我手上被烫出的水泡。

    那位小师弟将我报告给了系里,于是我看到了写有我名字的通报批评。白纸黑字,面前站满了师弟师妹,他们在纷纷猜测这个人是谁。

    她带着歉意说:“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

    我无所谓地笑笑,绕过人群从我名字前悄然走过。

    5

    那个男孩又出现了,是专门来找我的。

    我看到他眼睛里冒着怒火,他的同伴想动手,被他拦住了。紧接着,他给了我一个挥来的拳头,还有一个很疼的下巴。几乎是本能地,我还手打了回去。我们俩都不擅拳脚,打得很难看。周围的同学来来往往,像看两只猴子一样看着我们。

    《致青春》剧照

    终于,有认识我的同学看到了,过来把我们隔开,叫来了我们班男生,我们这才结束了这场荒唐滑稽的决斗。

    “她爱你吗?”他突然问我。

    “我不知道!”我心里突然莫名的烦躁。

    他喃喃地说到:“原来你也不知道……”然后转身走了。

    我看到她一路小跑过来,远远地看看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

    晚上兄弟们一起喝酒的时候我知道了他们彻底分手的事。不过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了。她就像我们班的篮球队,我永远是头号替补选手,但从来没有机会上场。

    6

    大四,实习,论文,找工作,焦头烂额。

    终于要结束了。有人开始撕书、摔瓶子,漫天飞舞的纸片如四月落樱寒冬飞雪,如飘落的纸钱,祭奠我们等待散场的青春;啤酒瓶从窗口飞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大珠小珠落玉盘,“哗啦啦”作响。

    班上的散伙饭拖了又拖,终于还是吃了。大家都喝得很疯狂。回去的时候我一个人走在校道上,放肆地打量着周围的男女。毕业说分手,这是游戏规则,校道两旁的香樟树又开始印证那些绝望的分离,一如既往。

    她从后面赶上来,走到我身边说:“明天我要走了,你来送我好吗?”

    我说:“好!”我总是会答应她的要求的,毫无疑问。

    火车站现在是毕业生的地盘,每个人都在唱着离别歌。

    我不是第一次送她,但没有哪次有这般轻松,我就要将一个喜欢了近四年的女孩送到远方。我带着她找到座位,放好行李,然后下车,没有像以往那样在车窗玻璃上哈气,然后在车窗凝结的雾气上反着写下牵挂的话语,等着火车开动。我说:“以前都是我看着你离开,今天让我先走吧。”

    说完,我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我不知道她看我的背影是否也如我看她一样怅然。或者,她永远也不会看我离开的背影。

    我走到车站广场,靠在一处石雕上。旁边,一个流浪歌手正在唱一首很流行的网络歌曲。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车轮开始碾过铁轨,碾断我最后的情丝。

    我点上一根烟,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钞票丢给流浪歌手,一张照片被带落了下来。那是我和她在班级郊游的时候照的,我跪坐在地上,傻呵呵地笑着,她双手撑着我的肩,一脸灿烂,仿佛我们很相爱。

    我将照片靠近打火机,看着火苗轻轻地吻着那张我想吻却一直未能如愿的脸庞,看着它在我指间化作轻烟,袅袅升起,一直融进广阔的蓝天,带着我曾经对她的深深爱恋。

    二十岁时,我曾深深地痴迷一个女孩,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只求换她一个笑容。我以为那就是爱。

    很多年以后,我的朋友对我说:“其实,你只是爱上了爱一个人的感觉,那种心甘情愿被俘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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