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我们(4)

作者: 殊胜大士 | 来源:发表于2018-06-14 15:45 被阅读7次
    爱情分不清谁对谁错

    文|殊胜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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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 奇怪的一天,奇怪的对白

    第四章  失了恋的女生不止会暴饮暴食

    最后我还是拒绝了与何华在一起,似乎我还没有做好谈恋爱的准备吧。被表白的那天晚上回到寝室我把我们谈话的所有都复述一遍,当然包括那一巴掌。耿美婷骂我是不是我的脑子秀逗了,如此的良辰美景,却让我搞得狼烟四起。这个时候许颖走到我面前,勾起我的下巴,十分暧昧的对我说,小伙,你不会是对我有感觉吧?她指的自然不是她自己,而是女生这一类人。我知道他们只是替我惋惜没有接受何华的表白,可是真的爱情哪会说来就来。

    好像从上次的表白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何华,这个人该不会铁了心的要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吧?不过也好,耳边也可以清静清静。

    我的生活没有因为何华的出现或是消失而有丝毫的改变。有一次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我遇到了洛天宇。他正在和一个女生谈笑风生,看得出来,那个女生被他的幽默逗的很开心。

    “金果儿!”他叫住了我。我还是热心和他以及他身边的女生打了个招呼,然后准备离去。

    “正好我也去图书馆,一起去吧!”你不是刚刚从图书馆出来吗?我的出现是不是打扰他的好事情了?如果真是这样,善良的我会为此而感到歉疚的。一直以来他的身边只要出现一个我们不同系的女生,消息就会立刻传开,不绝于耳,不过放心,这些都是善意的,我们乐于祝福每一位名花有主的人。不过我不了解他,更不知道我们之间会有什么共同语言。见他和那个女生说了两句话,女生便离开了。

    “好吧!”我没有拒绝,或许是出于礼貌。进图书馆他似乎很有方向性,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书在哪个位置上。我问他,以前借过这些书?他说,如果我也能常常泡在图书馆里我自然而然也会知道图书摆放的位置的。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人的记忆不好,就算是重复再多也会记不住的。

    有些时候,我很羡慕鱼的记忆,七秒钟的时间说忘就忘。更不会像人一样,记的残垣断壁,折磨心智,比如以前的某些天,某些事。

    “你为什么喜欢看建筑方面的书?”他手上的书,都是关于建筑设计风格还有绘图的。

    “我喜欢建筑。无论古今中外,多少都知道一些。”果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是事到如今二十年了,我还没有发现我的老师在哪里,这多少还是有一些悲哀的。

    “你会画画?”其实我只是多嘴一问。

    “当然,我这里还有画本呢。”坐在椅子上他把画本翻开给我看,熟悉的学校,熟悉的城市,还有他自己,画得很逼真。如果就凭他的绘画水平考一个中央美院什么的应该不成问题吧。翻着几页,他突然停下了。

    “怎么不继续翻了?”我看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是不是这画本的后面几张有什么秘密呢?这样一想,我更来了兴趣。可是他坚持说没什么,可是趁他的不注意,我还是抢过了画本。

    “是她?”不知道应该称赞他的用心,还是应该佩服他的画技,我一眼就认清了画中之人。她的神态,她的双眸,还有她的婴儿肥,惟妙惟肖。他责怪我看了他的秘密,不过看都看了,也没有什么后果。耐不住我的询问,他和我讲了一些事情,挺细腻的。不过这细腻的背后,似乎就好像掺了水的酒,几分真,几分假,或多或少,看不透却也恰到好处。再问他一些问题,他只是装傻充愣,也许在他的眼里我知道的已经够多的了。从那以后我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好像拉近某种距离,哥们之间的距离。

    然而,正当我准备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人。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冲出一个词,冤家路窄。他不是消失了吗?

    洛天宇热情和何华打着招呼,可是何华竟然视若无睹。他走到我面前停下。对上我有些不知所措的眼神,他竟然有一种很爽的快感。好吧,我承认,是我的反应赐予了他这个机会。“跟我走!”他抓住了我的胳膊,大庭广众之下,我没有大吵大闹,安静跟他走。洛天宇想阻拦一下,他似乎还不了解我和何华之间的事情,却被早已站在他身边的童楠和赵东方拦下。

    “人家小两口的事情,你裹什么乱?”我被何华拉走之后,童楠拍拍洛天宇的肩膀。

    “万一何华兽性大发怎么办?”

    “放心好了,金果儿好歹也是个爷们,她会反抗的,我认为你还是操心一下何华比较妥当。”赵东方一脸了然的表情看着离去的我们。

    说真的,我不知道何华在气什么,甚至我认为他有点无理取闹了。我不是他的谁,他无权干涉我。

    “放手,你弄疼我了。”我拼命的挣脱的他的桎梏,于是手腕上就出现一天新鲜的红印。

    “金果儿,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这语气完全没了他刚才的气势。在爱情的长跑中,果然先动情的人提前亮出底牌,还有无条件的示弱。面对这个样子的他,我竟然心生怜悯,是不是自己真的做错了。本以为青春的这条路上可以允许错误和失败,但是我更希望有一个人可以教会我该如何选择。

    “你确定你要喜欢一个爷们,而且还是一个把你当铁哥们的爷们?”

    “我喜欢你豪爽,还有喜欢一个人哪需要那么多的理由。”

    “屁话,喜欢一个人,连喜欢的理由都不知道,又谈何喜欢?如果见异又如何保证不会思迁?”

    “我不会的。”

    “这样的话谁都会说。”现在我只想着要离开这个何华存在的是非之地。我努力的跑开而不让何华追赶上,事实上,他站在那好久一动不动。

    我一个人静静的走在学校的小路上,想了好多,想着何华刚才气势汹汹的把我从图书馆拉出来,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放我走?难道是他突然地就想开了?我有一点难以置信。不过他如果真得可以想通,对我和他而言,并不是坏事。

    待回到寝室的时候,寝室的三个丫头居然都不在,又跑到哪里疯去了,更糟糕的是我居然忘记了带钥匙。于是我敲开对面寝室的门,难得今天他们寝室的人全了。

    “难得今天你们都在,看来我来得还是时候。”

    “我们也惊讶今天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全呢!”闫珺的话里似有所指。坐在自己位置上看电脑的宋晓语来了一句,“你是责怪我今天没有出门吗?”

    “靠,傻X!”王欢在那里把键盘敲得啪啪响,而其他人对于她的行为似乎习以为常了。

    “她一直都这样吗?”

    “不用管她,玩游戏的人跟失了恋的女生一样,脾气暴躁。”

    “失了恋的女生不是都会暴饮暴食吗?”

    “哼,失了恋的女生还有寻死觅活的呢!”宋晓语的回答出我意料之外,可能这也是事实吧。失恋的女生会寻死?何华不会这样吧?我想了想,自嘲一下,他不是女生,他是喜欢男生的男生,想死,谈何容易!

    “你们聊,我出去一下。”宋晓语在电脑摁了暂停键,随即叹了一口气,很轻。

    “晓语,你回来给我带点饭呗?”王欢的眼睛一直盯着电脑的屏幕眨都没有眨一下。宋晓语很生气,让她带饭可以,不过王欢现在这样不是她应该有的态度吧。

    “王欢,你确定是叫我给你带饭吗?”我们九零后的这代,有的人过于敏感,有的人足够迟钝,在某些小事情上要么就是谨小慎微,要么就是神经大条,其实这些都没有错。如果真得要分出个对错来,只能说是缘分不应该把她们安排在一起。

    “带吧带吧,我都一天没有吃饭了,你就去吧,又不是不给你钱。”王欢的语气中带一点撒娇的成分。宋晓语这个时候是不想理她的,任谁都不喜欢王欢此时的态度。宋晓语环视一周,每个人都是各做各的,没有人意识到她情绪的变化。我看在眼里,可是我什么都不好说。宋晓语离开之后,寝室里的小姑娘们似乎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再想询问她,看到的只是空空的座椅。林淼询问王欢宋晓语怎么了,王欢依旧没有抬头,她怎么了,我怎么知道?此时的林淼恨不得上前去把她的电脑砸碎。不过理智告诉她,摔电脑的成本太高,于是她才放弃了这个邪恶的念头。

    “一会晓语回来都让着点,说不定又会惹出一场狂风骤雨来,哎,打游戏那个人,说的就是你!”此时,无论什么话听在王欢的耳朵里都仿佛是在说,今天天气挺好。不过这样的效果是闫珺说话之前早就料到的。

    “闫珺,你不是一直喜欢在床上待着吗?怎么下来了。”如果我来她们寝室十次,闫珺大概得有八次都是待在床上的。被窝是浪费青春的坟墓,床上亦然。我们似乎能够感受到,自己在有意无意的浪费我们的寿命。就拿打游戏来说吧,刚出生的时候,我们的血是满格的,呈现出盎然生命力的绿色。渐渐地长大,经历各种各样必须要经历的事情,和一些零七零八的小事情。我们满格的生命力在一点一点的消耗掉。我真的害怕,等到多久以后,那满血的绿色变成了紧张的红色,我们那些没做的想做的,一切都还来的及吗?

    “在床上待得太累了,下来歇歇?”累了?原来床还有这么重要的作用!

    “那真是太难为你了!”难为你可以坚持一件为难的事持续那么久的时间。

    “这有什么的,我都恨不得饭都在床上吃了。”

    我回答说,一般我闭关的时候都会这样做,不过是在屋里,而不单单是床上。我做不到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待着,尤其是寝室这样密闭的空间里。我是个好动的人,长时间像闫珺这样,我身上那些运动细胞一定会与我分道扬镳的。林淼突然笑了笑说,如果你见到以前的我,你就会感叹,现在的闫珺简直是好太多了。那以前的林淼会是什么样子呢?她只是冲我笑了笑,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上大学以前我以为同学之间的个性都是差不多的,相同的喜欢和不喜欢。如果彼此间有什么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毫无防备的说出来,到了大学后我才知道有些事情可以求同存异的,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搁在心里就好,不必弄得尽人皆知。

    而且我发现林淼的反射弧很长,一件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后她要很久之后才会反应过来。有一次宋晓语和她生气,她愣是过了几天才反应过来。问了句“我做什么了?”我喜欢这样的态度,活得开心,当然也归功于她那超长的“神经末梢”。过了很长的时间,我几乎忘记了回寝室的这码事。在聊到一半的时候,闫珺又去临幸她可爱的小床了。说真的,我好佩服她的毅力。

    宋晓语回来了,同时带着王欢的殷切期望,手里拿着带给她的一天中第一顿饭。她把饭放在桌子上,气得似乎没有了脾气。

    “晓语,谢谢你。”估计这句话是宋晓语乐意听到的,可是接下来,倒是有了一番的戏剧性。王欢打开袋子,看看菜,来了一句,“哎呀,我不爱吃这个。”躺在床上的闫珺“腾”的一下坐起来,等待着世纪战斗一触即发,她准备在她们战争升级的时候可以拦住这些无谓的口角。

    “你不是总吃这个菜吗?再说你也不说清你要吃什么,你让我怎么给你带?不给你带你不愿意,给你带了,你又不高兴,我天天围着你转得了呗?”

    “我可没说让你天天围我转。”王欢说着,顺手就把饭放到了地上。她是那种如果不愿意吃,即使饿着也不会吃的人。其实她这个人对事不对人,不过却有意无意的触犯到了宋晓语的雷区。宋晓语在意的并不是买饭这件事,而是王欢的态度。她想吵一架,可是王欢压根没有理会她。宋晓语深刻的意识到,此时的她和王欢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痛不痒。

    直到有人敲门是刘韵她们回来了,过来叫我,我才得以从一场冷战中脱身而出。同一屋檐下,人本心的那种疏离,何尝不是一种煎熬。幸好,我不用体会那种炙烤。至于宋晓语和王欢后来怎样了,我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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