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赞美的是爱情。爱情让两个人互相错误的认知化为乌有。傲慢与偏见是两个形容词。但在我看来是两个男女主人公的代称。男主人公出身好,从登场初,就给女主傲慢的印象。加上后面发生的事情。更加形成了女主对男主的偏见,因为其实男主并非这样的人——人最怕熟识后的陌生。
女主伊丽莎白小名利齐,在贝内特夫妇所生的五个女儿中排名老二。其姐姐简气质相貌不凡。玛丽老三喜欢看书,不喜社交。老四和老五关系最近。老五贪慕虚荣,一心嫁给军官,眼拙差点受骗。老四在两个老姐嫁人后,交际圈有所改善。
再说说这部剧中形象反差最大的两个人——达西和威克姆。威克姆身为民兵团军官,长相谈吐不凡,自出场时就受尽小镇众多人追捧与爱慕。女主亦有好感。达西身为豪门之后,却对人冷漠,拒人千里,小镇的人普遍认为他高傲。威克姆最后欠账累累,同时领着老五私奔。又由于以前拙劣事迹曝光,人品低劣。达西从帮助好友以及帮助贝内特一家处理烂摊子中,展现善良正直一面。此书为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在绪中就有评论说,写的虽然是几十年前的事外国的事,发生起来却如身边亲历一般。倘若真如此言,那可断定——人不可貌相之。
最后,回到正题,既然是歌颂爱情。就来扯扯。有两点要说,两个大豪门都并没有娶最门当户对的人,即使最有理性的达西也情感不受控的两次表白。当爱情来临时,门户之见也是被忽略的。另一点是,书中的适龄儿女最多认识一年,短的两天,几个月,就结婚了。基于一个基础,有双方家庭的了解,再加上眼缘对口的话,同时自信自己所看之人值得所托时,嫁的还是挺快的。同时也取决于男方的火热追求。遇到合适的就当仁不让,大献殷勤,大胆的表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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