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一片苍茫,分辨不出方向,极目穷尽,置身之处应是辽阔荒原,没有任何其它生命迹象,没有山,没有河,没有声音,没有尽头……
“列车即将到达N城车站,有在本站下车的旅客请带好自己的行李,提前到车门处等候……”
朦胧中林晓听到火车到站的播音,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凌晨两点四十二分。此行的目的地是L城,正常情况下需要在火车上度过漫长的二十多个小时,而此时,时间刚好过半。
林晓抬头看了看车窗外,站台上穿着制服的车站工作人员神情困顿,百无聊赖地看着面前的火车,目光涣散没有焦点;零零散散地走过几个拖着行李箱的旅客,分不出是刚刚下车还是即将上车,面无表情,不露悲喜。
从车站昏暗的灯光和短短几分钟的停车时间来看,N城只是旅途中需要经过的十几个车站中的一个小站。林晓心想:若不是要前往L城,恐怕自己此生也未必会经过这里,甚或从来都不会听说这个地方。
经过短暂停靠,列车再次启动的时候,林晓彻底恢复到清醒状态。在火车到达N城之前,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没有时间、地点和人物,甚至都不能确定梦中孤立无着的就是自己。但那种孤独和无望的感觉在清醒之后依旧充斥全身,林晓知道,天亮前剩下的几个小时,自己怕是再也无法入眠了。
打开床头的阅读灯,林晓拿出睡前压在枕头底下的书,正好还有一部分没有读完,就用它来打发这枯燥的好像放慢了的旅途时间吧。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读到最后,林晓记住了书中的这样一句话,在开头和结尾的时候各出现过一次。书是林晓为了这次的旅途,在坐车前特意跑去书店买的。是很久以来就一直想读的书,但总是因为各种原因而一再耽延,就好像书上说的一样,以为天天下雨而无法到来。
上车之后刚开始翻阅的时候,总感觉好像是打开的方式不对,正在看着的故事和自身的理解始终存在着很大的隔阂,无法融入其中。林晓耐着性子在读完前两章之后又从头来过,专注心意于捧在手心里的书上,果然,慢慢地终于体会到了想象中的味道。
合上手里的书,林晓在脑海中回想书中情节,还是有很多梳理不清的地方。大概是作者写书的时间与现在有一定的距离,当中存在着年代感和用词以及思维上的差异。但毕竟也才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相比于几百上千年前的古文,总要容易理解得多。
林晓决定立刻再从头重读一遍,反正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看看书总比一直盯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单调景色发呆要好。做完这个决定,林晓内心里突然产生了小小的触动,以前看书,如果是读第一遍时没有很吸引自己的,绝不会再有耐心去读第二遍,因此会错过一些好的作品当中不是很容易就能被汲取的精华。
这也算是一个进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只凭简单的第一印象,是难以了解内中真实的,还需花费时间与经历去细细琢磨,方能有所收获。看来自己这几年的路并没有白走,这样想着,林晓重又翻开了手里的书,细心品读起来。
“你好,介意我在这边坐一下吗?”
下一站就要到达目的地了,林晓起身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去了一下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发现对面多了一个人。三十岁上下的女子,穿白色棉质圆领衬衣,上面绣着大朵的紫色芍药花朵,开得有些诡异,应是后绣上去的,暗蓝色粗布长裤,脚上一双绣花布鞋,绣的应是鸢尾之类的蝶形花朵,光线有些暗,林晓看不分明。
“当然不介意,随便坐吧。”
林晓看着对面一直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女子,肤色很白,脸上脂粉未施,并且不规则的散布着许多浅色雀斑,看起来有些可爱,眼睛狭长,眼角微微上挑。头发随意扎着松散的发髻,看起来像是随时都会披散下来。
“我是在N城上的车,昨晚一上车就注意到你了,别人都在睡觉,只有你开着阅读灯在看书。今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你还在捧着书,就好像产生了错觉一样。”
林晓不自觉地看了看自己反扣在桌子上的书,想起昨晚自己也是在到了N城的时候才打开的阅读灯,没想到恰巧就被眼前这位N城上车的女子看到了。
“睡不着又没有其它事情可做,只有看看书了。”
林晓说话的同时回报了对面女子一个礼貌性的笑容,然后收起桌子上的书,塞进了自己硕大的旅行背包里。从上学时起,林晓就不喜欢用行李箱,一直背着这个与自己略显娇小的身躯不太相符的背包,塞满行李后在背后比自己还要高出一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平时力气并不大,但背着这样一个几十斤重的背包却可以健步如飞。
“也是,长途旅行难免会有无聊的时候,而要在车上临时找到一个能够与之长谈而不厌烦的人,又着实不易。”
说的一点也没错,林晓已经在车上呆了二十多个小时了,除了在刚上车时回答了旁边的中年大叔在哪里下车的问题之外,再未开过口。一开始还听了会儿其他人天南海北的聊天,但很快就无法再继续听下去,更不用说提起兴趣加入其中了。
“是这样的,与其敷衍地聊些自己不感兴趣的话题,不如保持沉默。”
而如果一直沉默着发呆,难免不会被不识趣的人打扰,且这不识趣之人多半又是一个无趣之人。所以,看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我看你要准备下车了,下一站是L城,我曾去到过那里,是一个很漂亮的山区小城,街道上种植着许多高大的法国梧桐。你是家在那里还是要去那里玩呢?”
林晓记得在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听李诚提起过自己美丽的家乡,提起过道路两边的法国梧桐。那时林晓跟李诚说,自己最喜欢的树就是法国梧桐,李诚便邀请林晓一定要到自己的家乡看看,说到时候她一定会爱上那些法国梧桐,爱上那个美丽的地方。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终于有机会到L城看看了。
“要去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
林晓是微笑着说出这句话的,但因为太过刻意,看起来像是苦笑。
“从你的表情看得出来,是一位男同学,并且这位同学在你心里占有着比较重要的位置,至少曾经占有着。”
林晓有些诧异地看着对面的女子,虽然她一直面带笑容,但是眼神凌厉,仿佛能够看透人心。
“是的,我们曾经是恋人。”
林晓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将自己的私事告诉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子。这些年来,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也经历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随着阅历的越来越丰富,自己却变得越来越沉默,除非是相识多年的旧交故友,否则很难在别人面前敞开心扉。
“果然。你看的那本书,在你的这个年纪要完全读懂不是太容易。不过,不懂可能是一件更为幸运的事情。”
林晓心想,这位萍水相逢的女子大概曾不止一遍地读过这本书,而且将她吸引过来很可能也正是这本书。
“列车即将到达L城车站,有在本站下车的旅客……”
“我要下车了,再见。”
林晓将放在床铺上的大背包用力甩到背后,两条背带拉到肩上,调整了一下长度,然后微笑着对仍然坐在对面的女子挥了挥手。
“我要去的地方就是这趟列车的终点站H城,参加完婚礼后,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去找我,我会在那里停留半个月的时间。”
女子说着从对面站了起来,塞给林晓一张纸条。因为停车时间较短,林晓下车后才将纸条打开,纸条上写着女子的电话号码,另外还有一句话:情爱不过一场幻梦,人生不能没有梦,却也无需太多。林晓抬头朝车厢里看了看,并没有找到女子的身影,而火车在这个时候又重新开动了起来。林晓将纸条收进口袋,背着硕大的背包快速走出了车站。
“欢迎林晓同学来到X省!”
林晓走出出站口,迎面就见到了自己的两个大学同学,女生玲玲是林晓大学四年的室友,是上学时无话不谈的好闺蜜,男生阿峰是李诚的室友,他们三人同是X省的老乡。
“天呐,林晓,整整三年没见了,你一点都没变。”“怎么还跟以前一样,背着这个奇大无比的背包,快卸下来让阿峰来背。”“我真没想到你会来参加李诚的婚礼,要是我,别说来参加婚礼了,连句祝福的话我也不可能会说。”
玲玲还跟在学校时一样,只要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了,别人想插句话都难。
“我说你能不能少说两句呀,你以为人家林晓是你呢,那么小心眼。”
阿峰一边说着一边接过了林晓的背包,也没往身上背,直接抱在了怀里。
“我要是小心眼就不会嫁给你了,你问问林晓,你大学那点风流韵事有谁不清楚!”“我跟林晓这么久没见了,要说的话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你最好不要插嘴,否则就别怪我翻旧账!”“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以前我就觉得李诚根本配不上我们林晓,现在正好他要结婚了。林晓你放心,你以后肯定能找到比他好一百倍的男人。”
玲玲越说越生气,也不知道是为了李诚和林晓的事情生气,还是在跟阿峰生气。
“既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上哪儿找好一百倍的。”
阿峰说完这句话就抱着林晓的大背包快步向前跑掉了,不然的话,还不知道玲玲会再说出怎样难听的话呢。
“算你跑得快!”“我跟你说啊林晓,要不是听说你会过来,我才不来参加这个婚礼呢。”“快跟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真的不能理解你为什么会愿意来。”
玲玲说完后不解地盯着林晓,等待着林晓给她答案。
“我可以说话了吗?你也一点都没变,还是在学校时的脾气和风格。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李诚跟我说希望我能来参加,刚好我也有时间,就答应了,根本没有多想。”
在来时的车上,林晓也想过这个问题,虽然她跟李诚分手时并不那么愉快,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自己早就放下了。而且自己是以度假的心情出来的,婚礼就当做是小型的同学聚会好了。
“我太佩服你了,你心可真大,要是我肯定接受不了。”“单从这一点上来看,李诚就不配跟你在一起,你跟他分手是对的,早就应该分了!”“来抱一下,好久不见了,想死我了!”
玲玲说完,给了林晓一个大大的拥抱,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眼眶里都含着泪,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
“大热天的抱这么久,你们不嫌热呀!快上车回到酒店再好好抱吧!”
阿峰把林晓的大背包放进汽车后备厢里,站在车旁无可奈何地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女人,实在理解不了女人之间的感情。
“好了,我们上车吧,再这样抱下去阿峰该别扭死了。”
林晓擦了擦玲玲没忍住流下来的眼泪,拉着她一起上了车。玲玲陪林晓坐在后排,脸上挂着眼泪却又忍不住高兴的笑了出来,又哭又笑的样子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真是让你见笑了,林晓同学,说真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呢,现在我相信你们之间的深情厚谊了。”
玲玲上学时就是一个敢说敢做,直言快语的姑娘,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点林晓比阿峰要清楚。
“用你相信吗!我们抱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
玲玲的话说到一半,林晓赶紧用力捏了捏玲玲的手,示意她别再往下说了。玲玲也适时打住了自己的话,转身抱着林晓继续又哭又笑了起来。
L城不大,汽车离开火车站十几分钟之后,就到达了目的地,李诚专门为林晓和阿峰他们订的酒店,应该是整个L城最好的一家酒店了。酒店坐落于山脚下,外观不显奢华,但看得出来是经过专门设计的建筑,不像现代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一座座形貌大同小异的高楼大厦,走在每个城市里都是一样的风格,毫无特色与新意。
“李诚订的酒店真是不错,没想到这小小县城里还有这么好的酒店,一点也不比大城市里的五星级酒店差。”
阿峰一边从后备厢搬出林晓的大背包,一边对林晓说道。他快走两步追上了走在前面的林晓和玲玲,想要再说点什么却一直都插不上话,久别重逢的林晓和玲玲正有千言万语要诉说呢。
“我说林晓,你的包里都装了些什么呀?这么重你怎么背得动?!”
到房间后,阿峰赶紧把林晓的背包放在了行李架上,已累得满头大汗,迫不及待地找到遥控器开了空调,接着又跑到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
“就只是衣服跟日常用品,没有什么特别的,是有点重,不过背习惯了就不觉得了。”
林晓曾背着这大背包徒步行走了十几公里的山路,那次她是从一个山区县城乘坐每天只有一班的班车,去往整个县最为偏远的乡村。途中遇到开满一整片山坡的不知名野花,红黄白紫,五颜六色,一下子就把林晓吸引住了。她急忙叫停司机下了车,全然不顾忌班车开走后自己将要靠步行走到山村去。
“林晓你坐了这么久的车,先去洗洗澡吧,然后咱俩还像在学校时那样,躺在床上好好聊聊天。”“阿峰你不是还要去帮李诚准备婚礼的事情嘛,赶紧走吧,这里不需要你了。”“林晓今晚我就跟你一起睡了哦……阿峰你怎么还不走!”
阿峰自己也感觉到呆在这里特多余,无奈地耸了耸肩,挥手向林晓道别,然后拿出手机一边拨通李诚的电话一边离开了房间。
“阿峰落在你手里没少经受折磨吧,我记得大学时他可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是多么狂放不羁,现在整个变成了一妻管严了。”
阿峰走后,林晓一边从背包往外拿洗漱用品和换洗衣物,一边回头对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的玲玲说道。
“不然我怎么会嫁给他,你也知道,在学校的时候,班上男生我最烦的就是他了。”“毕业回来后,其他同学都天南海北的,只有他跟我在同一个城市里工作,两个人都没什么其他认识的人,所以周末、节假日的时候就经常一起玩,一来二去的也就觉得他这个人没那么讨厌了。”“其实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吧,孤独寂寞的时候能有个知根知底的人互相安慰一下,也就没考虑太多到底是不是真心相爱了。我不像你,一直都那样坚强独立,不肯向现实妥协,说真的,我挺羡慕你的。”
林晓听着玲玲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整个人好像漏气的气球一样越说越萎靡。
“好啦,别想这么多了,你说羡慕我,很多时候我也很羡慕你们呢。你先好好看你的综艺节目吧,我洗澡了。”
林晓走进浴室把门轻轻关上,外面玲玲看的综艺节目喧嚣热闹,一群明星聚在一起不是唱歌或者演戏,而是互相嬉戏作秀,一片繁盛和谐的景象。是啊,想那么多干嘛,就算想的再多,现实也不会变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过好自己每一天的生活比什么都重要。林晓脱掉身上的衣服走到淋浴莲蓬头下面,拧开开关闭上了眼睛。
“我愿意。”
新郎新娘互相交换了戒指,在一片起哄之中深情长吻,台下适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林晓和玲玲、阿峰他们坐在离舞台较远的位于角落的一桌,同桌的除了他们三个,其余人都是李诚的高中同学。此刻,阿峰和几个男生正用力地鼓着掌,并不时发出几声欢呼,激动不已。
“林晓,如果换成是你,肯定接受不了这么俗套的婚礼吧。”
玲玲看着整个婚礼程序走下来,与她和阿峰结婚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与她参加过的几个婚礼也都大同小异。只是换了不同的男女主角,不同的宴客嘉宾,不同的时间地点。
林晓没有回答玲玲的问题,只是微微一笑,端起面前的红酒与玲玲轻轻碰了碰杯。想来上一次与玲玲坐在一起吃饭、喝酒,还是大学毕业即将天各一方吃散伙饭的时候。林晓记得,那一次全班同学几乎每一个人都喝醉了,大家相互抱在一起,哭诉着对于离别的不舍,和对于未知前路的迷茫。
“干杯!去他的海枯石烂,去他的白头偕老!林晓,让他们热闹他们的,咱俩喝咱俩的,今天不醉不归!”
玲玲说完后,仰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大半杯红酒,又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上,然后等着林晓喝完给她倒。
“慢点喝,酒席才刚刚开始呢,别那么快就把自己灌醉了。”
林晓知道玲玲的酒量不差,但是怕她喝得太急会伤身,拿起筷子往她面前的碟子里夹了一大块东坡肉。
“林晓我太爱你了,这么久了你还记得我的最爱呢!”
玲玲说完就把一整块肉全部塞进了嘴里,幸福地咀嚼了起来。还没全部咽下去,就又向林晓举起了酒杯。
这天玲玲果然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最后回酒店的时候是阿峰把她扛回房间的。好在开始喝得并不多,李诚带着新娘过来敬酒的时候,玲玲虽然并没有给他好脸色看,但是也没说什么难听的话。后来李诚敬完酒,直接坐到了他们这一桌,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玲玲把对李诚的不满全部发泄在了向他敬酒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直到两个人都醉趴在了酒桌上。
林晓喝得也不算少,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最后回到酒店进房间之前,自己都非常清醒。看着阿峰把玲玲扛回房间安顿好之后,林晓转身也走进了对面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之后,铺天盖地的眩晕感突然袭来,林晓迷迷糊糊地走到床前,拉开被子便躺了上去,连衣服和鞋子都没来得及脱,很快便昏睡了过去。
林晓和玲玲这一觉直睡得昏天暗地,到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玲玲率先醒了过来。她起床后第一时间走出房间去对面敲林晓的房门,在第一下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林晓就醒了。两个人一个站在门外,一个门内,互相看着对方憔悴邋遢的样子,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然后二话不说同时转身,冲到洗手间去梳洗打扮了。
“林晓你接下来什么打算,直接回家还是再去别的什么地方?”
玲玲一边喝着汤一边问向林晓。洗漱完后两个人都感到特别饿,昨天下午喝完酒后就一直睡觉,已经快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此时林晓、玲玲和阿峰正在吃午饭。
“先不回家,既然出来了就在外面多呆几天好了。”
林晓本来也一直想出来散散心,过来参加李诚的婚礼正好是一个契机,这可能也是自己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来参加前任婚礼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是你潇洒,我们俩下午就得赶回去,明天还要上班呢,命苦啊!”“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回去吧,去我们那儿玩几天,我们俩结婚的时候你都没时间过来。”“好不容易见一面,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呢。”
玲玲和阿峰是昨天一早就开车过来的,这也就是同在一个省份,如果像其他同学一样都在外省,怕是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过来。
“我有另一个要去的地方,票都已经订好了。去完那里之后,如果还有时间,就去找你们。”
在酒店洗漱完之后,林晓一边等着一向收拾的很慢的玲玲,一边在网上订好了车票。她想起了来时火车上遇到的陌生女子,去昨天换下来的衣服口袋里找了一下,纸条还在。
“你一直都是这样,林晓,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想去的地方不论如何都要去到。”“我有时候很羡慕你,但更多的是担心,你总不能一直这样,总要有停下来的一天。”“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但我还是要说,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你毕竟不能一直活在梦里面,总要有醒过来的一天。”
林晓没有再说话,她看着玲玲紧皱的眉头,知道她是在为自己担忧,是心疼自己。林晓伸手握住了玲玲的手,冲她淡淡地笑着,玲玲也就不再说什么,轻轻地叹了口气。
下午三点多,玲玲和阿峰先离开了L城,林晓的票是傍晚时分的,所以她还有时间逛一下L城。李诚中午的时候有打电话过来,询问林晓的安排,说要过来陪她逛一逛,到以前说过的长满法国梧桐的街道上去走走。林晓果断拒绝了,新婚之际的人陪前任去有着曾经共同幻想的地方,实在不太合适。
林晓让阿峰顺路把她送到了火车站,她把自己的大背包先寄存了下来,然后挥别玲玲和阿峰,自己从火车站出发开始闲逛了起来。
火车站位于小城的东北面,沿着站前小路往南走几分钟,就到了小城的主街,一条东西向贯穿整个城区的道路。路面并不宽阔,也不笔直,道路两旁确实种植着许多法国梧桐,但都是手腕粗细的小树,并不是记忆中曾听到的高大树木。林晓顺着这条主街往西走了一会儿,到一个三岔路口的时候,右拐进入了另一条南北小道。
这一拐之后,眼前立时转换成了另一番景象。原先主街上的水泥马路转变成了现在小道上的青石路面;道路较窄,仅能容纳两辆小车并行,但路上并没有机动车辆,林晓抬头看到了路口‘机动车禁行’的标示;路两边的树木也是法国梧桐,但不再是手腕粗细,每一棵由一人环抱都会有些困难,枝叶繁茂,顶部已经交错遮住了天空,仅有稀稀拉拉的阳光透过叶缝漏下来,斑驳的照在地上像是在描绘一幅抽象画。
林晓的脸上不觉浮起了幸福的微笑,深吸一口气,迈开了自己轻快的步伐。走在树荫底下,本就有一股自然的清凉,微风又偶然拂面,更令人觉得神清气爽。林晓不知道脚下踩着的一块块青石已经铺放在这里多长时间了,石面上泛着微光,走在上面有一种踏实安宁的感觉。
这个时间路上行人很少,林晓不禁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展开双臂凭着感觉向前行走,心想什么时候撞到树上了再睁开眼睛。走着走着,耳边隐约听到了念经唱法的声音,林晓觉得很诧异,急忙睁开了眼睛。四周看了看,突然发现就在自己的正前方,道路的另一面,一座禅寺赫然矗立。院门很小,此时全然向内敞开着。门上一块横匾,上书‘清净自在’四个大字。院门通往大殿的狭长通道两侧墙上,描绘着佛经、佛像以及佛事绘画。
林晓整个人立在原地,好似灵魂出了窍,既不能向前走进寺庙,又无法转身离开。就这样久久的愣在道路中央,直到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身边,按了两下车铃,林晓才回过神来。她转身继续向前行走,步伐不再轻快,而是变得明确坚定。
千里迢迢过来参加前任的婚礼,或许在旁人看来并不合情理,别人会认为这是还没有从心底里完全放下的表现。但是,林晓并不在乎旁人的看法,此刻她心里意识到:这一行不是什么告别,也并不意味着一种开始,自己内心的坚持从来没有动摇过。
此行不虚,收获良多。幸福的微笑又在林晓脸上浮现出来。
从L城到H城的火车需要将近十个小时,上车之后,林晓便拿出第二遍读了一半的书接着读了起来。再看第二遍,明显比第一遍时顺畅了不少,对一些情节的理解也更透彻了。在火车熄灯之前,林晓看完了第二遍,她把书直接收进了背包里,没有再去回想书中任何的情节内容,拿出洗漱用品去盥洗台洗漱,准备好好地睡一觉。
“列车即将到达本次列车的终点站H城车站,请所有乘客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准备下车。”
清晨五点多钟,地处西部的H城还未天亮,林晓在一片朦胧之中,透过车站干净的落地玻璃,看到自己坚毅的面庞。她打开下车前就一直握在手里的纸条,按照上面的号码拨了过去,响铃两声之后,对方接了起来。是在火车上听过的陌生女子的声音,此刻听起来却觉得十分熟悉,仿佛相识已久。女子告诉了林晓一个地点,让她直接打车过去,说会在那里等候。
林晓背起自己沉重的大背包,走到出租车等候处。此时到站的旅客并不多,无需排队,林晓直接上了一辆已经提前等在那里的车。报出要去的地点之后,林晓便斜倚着车窗开始闭目养神。在火车上其实已经睡够了,但林晓此时不想说任何话。
“女子,到了。”
因为一直闭着眼睛,林晓迷迷糊糊的又差点睡过去,忽然听到司机跟她说到地方了,急忙睁开眼睛坐正起来。林晓付了司机车费,打开车门下了车。此时天已经开始微微发亮,能够辨别出来,在几步开外,两天前火车上邂逅的女子正站在原地看着自己。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但还真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女子一边说着话一边朝着林晓走过来,脸上带着跟在火车上时一样的微笑,也同样扎着松散随意的发髻。
“为什么那么确定我会来?”
林晓背上背包,回报女子以同样的微笑,饶有兴致地看着女子素净的面容,等待她的回答。
“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自己当年的样子。”
女子淡淡地说道,拉起林晓的手,说了声‘走吧’,然后就率先迈开了自己的脚步。
“我叫林晓,你呢?”
林晓对于女子突然拉起自己的手并不觉得突兀,女子的手很凉,但是有一种让人安定的力量。
“林娟,你可以叫我娟姐。你看我们都姓林,而我又比你大几岁。”
林娟穿着跟在火车上一样的粗布裤子,一件暗红色开襟羊毛衫,脚上穿一双卡其色徒步鞋。
“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还没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林晓就有些疑虑,车子把她带到的几乎是一片不毛之地,只有在停车的地方附近零星散布着一些白杨树。
“去我在这里的家,不要怕,只要跟着我就好了。”
林娟的声音很温暖从容,林晓从侧后方看到,她的脸上一直挂着最初的淡淡笑容,使人感觉踏实和安全。
两个人就这样手拉着手慢慢走着,周围渐渐地不再能看到高大的白杨树,只剩下稀稀疏疏的沙柳和一些紧贴地面生长的不知名的低矮植被。天空也比刚才更亮了一些,但还是看不到太阳,所以也就分辨不出方向。大概走了十几分钟的时候,连沙柳也看不到了,周围一片苍茫,放眼望去,任何一个方向都没有尽头。
这场景如此熟悉,仿佛曾经来过一样,但林晓很确定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类似的地方。猛然之间,林晓记起了在遇到林娟之前,自己在火车上做的梦,而林娟也正是在自己梦醒时到达的N城上的车。
“到了。”
正当林晓有所恍惚的时候,她又听到了林娟的声音,同时林娟也放开了一直拉着她的手。
在她们面前,并没有任何建筑存在,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搭着一个长约两米、宽一米五左右的帐篷。帐篷是鲜绿色的,比较显眼,四个角上还各插着一面红色小旗,正迎风招展。
林晓感到疑惑,这小小的帐篷怎么会是林娟的家呢,而且是在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
“你一定感到困惑吧,为什么我会说这是我在这里的家。不要着急,等会儿我就告诉你原因。旅途劳顿,先到帐篷里休息一下吧。”
进入帐篷之后,林晓完全惊呆了。从外面看着并不算大的帐篷,内里空间却显得很宽敞,这倒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关键是,林娟在帐篷里面存放的东西完全超出了林晓能够想象的范围。普通家里常用的被褥,还有两个枕头;两个简易收纳箱,一个放着林娟的衣物,另一个存放了大量的食物、饮用水,竟然还有两瓶红酒外加几罐啤酒;一摞旧书,足有十几本,压在林娟和自己一样的大背包上面;此外还有针线、剪刀、碎布以及几个林晓不认识的物件,林娟说是用来练习手工刺绣的。
“天呐,你是怎么把这么多东西都搬到这里来的?”
林晓也曾在野外露营住过帐篷,但自己的帐篷里除了行李和睡袋,其它什么东西都没有,这下子真是开了眼了。
“当然是雇了辆车一起给拉过来的,被褥、箱子,包括帐篷都是向这边的朋友借的。食物和水不够了,就打电话让人送货,现在什么都方便。”
林娟从放食物的箱子里拿出一堆吃的放在林晓面前,让她自己选择。又拿出两瓶水,递给林晓一瓶,自己拧开一瓶喝了起来。
“谢谢,我刚下车,吃不下东西。那个,如果想上厕所,怎么解决?”
林晓刚下出租车的时候就感到有点内急,一直没好意思说,也是因为她一直也没看到像是厕所的地方。
“这个容易解决,到帐篷外面,随便朝哪个方向,走远一点就行了。但也别走得太远了,要保证帐篷在你的视线范围之内。”
林娟淡淡地说道,但是林晓听着却有点不好意思,心想这不是随地那什么嘛。但转念又一想,在这样一个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还讲究那么多干什么,于是从容地起身走出了帐篷。
在帐篷内才呆了一小会儿,出来后林晓发现此时已天光大亮,虽然还是看不到太阳,但已能辨别出太阳升起的地方,那里正明亮着一片霞光。林晓就向着日出的方向走去,走几步就回头看看还能不能看到帐篷,也不敢走得太远,约摸着离开帐篷得有一百多米了,就停了下来。
解决完个人问题回到帐篷里,林晓发现林娟已经把刚才拿出来的吃的都打开了,手里的啤酒也已喝了一多半了。
“娟姐,一大清早就喝酒,不太好吧?”
林晓不是一个刻板或者束缚的人,生活中也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但她自己确实没试过早晨一起床就开始喝酒。
“当然不好,但不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嘛,今天你来了我高兴。”
林娟举了举手里的啤酒,向林晓示意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林晓看得出来她并不是一个酒量很大的人,白净的脸上已经泛起了红晕,而更明显的是她的开心,咽下口里的酒后,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既然高兴,那光你一个人喝怎么行。”
林晓说着便自己打开收纳箱取出了一罐啤酒,动作有些大,拉开啤酒拉环的时候喷了自己一身。看着不断往外冒着的啤酒泡沫,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好半天才停了下来。
“跟我说说你跟这个刚刚结婚的前任的故事吧,你们是怎么在一起,又是怎么分开的。”
两个人有说有笑着各自喝完了两罐啤酒之后,林娟又打开一罐递给林晓,但她自己不再喝了,显然她已经到量了,有所节制。
“我的故事没什么好说的,平平淡淡,并不精彩。”
并不是林晓不想提起往事,只是觉得自己的故事跟林娟的经历比起来,怕是不值一提,不太好意思开口。
“说吧,我想听听。”
林娟喝了酒之后的声音显得更加温柔了,让人听着无法拒绝,林晓只能按照她说的去做。
“他叫李诚,我们是大学同学。入学第一次班会的时候,我和他迎面擦肩走过,彼此对视了两秒钟。就是这短短的两秒钟,我就确定之后会和他之间有一段故事。
“有时候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微妙,仿佛是前生未了的缘分,在最初的相识便可得到确认。我相信他也有同样的感觉,自第一次班会之后,他便频繁地约我,而我也从不拒绝。
“我们算是自然而然走在一起的,并没有谁先向对方表白,而我也觉得并不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感觉对了,就可以了,谁先开口或者开不开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整个大学四年,我们的相处都是平淡安然的,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就像一对已经结婚多年的夫妻,激情退去,只是相伴相守。别人都说我们看起来不像恋人,更像是一对兄妹。但我们自己觉得这样就很好,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感情方式。
“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跑步,一起去图书馆,如果说有什么浪漫的事情,那就是假期的时候会一起出去旅行。就这样,四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毕业在即。
“我在毕业的时候得到了一个留校任教的机会,而他研究生考试失利,又不想留在我们学校所处的西部城市,想到东部沿海的大城市去发展,于是我便放弃了留校的机会。他也曾说过,我不必为他放弃这么好的工作机会,我们可以先尝试一下异地。但我觉得,既然两个人相爱,就要排除万难的守在一起,如果一定要有人做出妥协,那么我愿意先迈出第一步。
“到了一个新的城市,面临租房、找工作、适应新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初入社会的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和优势,不断碰壁。我还好,只用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就找到了一个薪水还算不错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做的事情也是我自己比较喜欢的。而他就没那么顺利,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自己还算满意的工作,才做了不到一个月,就因为和上司闹矛盾辞职了。
“然后又开始找工作,这次比较快,不到一个周就又去上班了,但这次时间更短,只做了一个星期就又辞职了,说是不喜欢每天重复做一样的事情。我也曾劝他工作的事情不要太心急,慢慢来,找一个合适的自己喜欢的,这样才能做得长久,才能有好的发展。但他始终没有听进去,不到半年的时间换了五份工作,性情也越来越急躁,一点小事就会让他大发脾气。
“快到春节的时候,由于他刚刚又辞掉了自己的工作,也不好在年前再找新的,索性提前回了N城老家。而我由于公司需要有人值班,自己又是公司里资历最浅的,所以主动要求留了下来,没有回家与父母一起欢度佳节。
“除夕夜,我下班回家做了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菜,还开了一瓶红酒,正要自己跟自己庆祝一下的时候,李诚打来电话。电话那端,能听到他家里挺热闹的,应该是一大家子都聚在一起呢。听他支支吾吾地半天都说不出什么话来,我便问他过完年什么时候回来,他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低声说道,家里托关系给他在老家找了国企工作的机会,他不打算回来了。
“听他这样说完之后,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看着窗外突然升腾而起的灿烂烟花出了神。我听到他在电话那边一遍一遍地叫着我的名字,问我还在不在,于是我调整情绪,平静地对他说,那我们呢?
“他回答说让我跟他一起回他的老家,说那里竞争压力小,生活节奏比较慢,我们会生活得很安逸……没有等他说完,我便挂掉了电话,然后直接关机。我放下手机走到窗前,窗外的烟花还在持续不断绽放、湮灭,再绽放、再湮灭。
“我回到饭桌前,倒了满满一杯红酒,一口气喝掉。然后坐下来吃光了饭桌上所有的菜,喝光了一整瓶红酒。吃饱喝足之后,我便蒙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的下午才醒过来。想起跟父母说好了初一一大早就会给他们打电话拜年,我赶紧开了手机。
“果然,刚一开机,就显示有十几个爸妈的未接来电,此外,还有几条同学发过来的祝福短信,以及李诚发来的一条很长的拆分成了几条的短信。我没有去看李诚短信的内容,直接按下了删除键。然后赶紧拨通了妈妈的号码,在被她数落了一通之后,告诉她过几天就会回家。
“第二天我照常到公司去值班,直到初七公司恢复正常营运,我马上去辞了职。然后退掉了租住的房子,带着行李当天就回了家。这期间李诚每天都有打电话、发短信过来,我总是会直接挂掉电话、删除短信,不想听他的任何解释或者劝说。
“坐上回家的大巴之后,我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什么时候会到车站,让他到时候去接我,然后关掉手机拆下手机卡,打开车窗直接扔了出去。
“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如此决绝,不留任何余地,四年半的感情说放下就放下了。并不是对李诚的选择感到愤怒,也不是失望,而是,在看着窗外满天灿烂烟花不断绽放又湮灭的时候,我突然失去了第一次见到李诚时的感觉。那一刻,我知道我和他缘分已尽。
“回到家之后,我换了新的手机卡,只告诉了大学时同宿舍最好的闺蜜,并嘱咐她一定不要告诉李诚。在家呆到过完元宵节,我决定去往山区支教一年。这是毕业前就有的一个念头,终于有机会付诸实践。
“在山区小学里,吃住都与学生在一起,条件虽然艰苦,但是心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净化,收获远远大于付出。暑假都没有回家,跟学生一起去他们家里帮忙劳作,一起到小河里游泳捉鱼,一起爬上孤绝陡峭的众山之巅。
“原本计划的一年时间也一再延长到了两年半,我想我是爱上了那片大山,爱上了大山里的孩子,以后我还想再回到那里,如果可以,我想把这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
“支教结束回到家里之后,有一天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来电,对方说,林晓,你好吗?声音很熟悉,但我竟一时听不出来到底是谁。我说,请问您是?对方说,我是李诚,我将要结婚了,想让你来参加婚礼,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他应该是通过他大学时的室友拿到的我的号码,我的那位闺蜜嫁给了他的这位室友。我很庆幸他没有问我愿不愿意参加,而只是问我有没有时间。我有时间,所以就答应了下来。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一切都淡化了,再见到李诚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起任何一丝涟漪。时间果然是良药,能够抹平一切。”
“我的故事结束了。是不是很平凡、很俗套?”
林晓喝干最后一口啤酒,微笑着看向林娟。
“其中有些情节是很像电影、电视剧作品中出现过的,但不是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嘛,所以并不是俗套,而是‘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林娟对于林晓讲述的自身故事并不感到惊讶,但她也听得非常认真,从头至尾,没有一丝走神。
“听完我的故事,现在该轮到你讲了,娟姐。”
以林晓的酒量来说,喝完这些酒并不可能会醉,但此时林晓却觉得有点天晕地旋,是一种很快乐的感觉。
“我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几句话就能说完。”
林娟看了看林晓,此时她正充满期待地看着自己,等待着自己的讲述。
“我有个男朋友叫许杰,也是我的大学同学。本来大学一毕业,我们就打算结婚的。我们商量好在结婚前先出来旅行一段时间,把在学校时就想去而没去成的地方都走一下,这里是我们的最后一站。
“当时我们的帐篷也是搭在现在这个地方,旅程的最后一天,许杰说想自己出去走走,享受一下在茫茫戈壁之中的孤独寂寞。是的,他说的是享受。于是他一个人背起背包,带上指南针就出发了。
“他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搜救队在方圆几十公里范围内搜寻了三天三夜,最终宣告搜救失败。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享受戈壁的孤独寂寞,现在好了,一整片戈壁都是属于他的,可以尽情享受了。
“这是七年之前的事情了,从那之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来这里住上两个星期。我总觉得有一天他会回来,五年,十年,二十年,等他享受够了这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他就回来了。而不管多久,我都会在这里等着他。你也看到了,帐篷和旗子都是非常鲜艳的颜色,就是为了有一天他回来的时候,能够远远就看到家的方向。”
“我的故事也讲完了,说是只要几句话,一开口就说多了。”
林娟讲完后没有再看林晓,她拉过一个枕头直接躺了下来,大概是酒精发挥了作用,有点困倦了。
林晓内心一片惘然,但她也没有再说话,起身走出了帐篷。此时太阳已升至半空,在云朵的遮挡之下,阳光并不刺眼。
阵阵微风吹动着戈壁上稀少而珍贵的植被,一颗球状植物脱离了大地的怀抱,随风翻滚,不一会儿就超出了林晓的视线,消失在远方。
不醒的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