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艮第红

作者: 布拉格的少女 | 来源:发表于2018-10-08 08:44 被阅读0次

    像旧时光飞逝而过,那是潮汐往复的色彩,那些甜蜜的记忆抚慰着我,照亮着我。

                                          ——前记

    新年过后的第五天,Y城就下起了雪。我已经记不清这场雪是这个冬天的第几场雪了。

    清晨四点醒来,拉开旅馆里白色的窗帘,玻璃窗户上印着结构繁复的冰花。我把整只右手按在冰花上,寒冷如同蛆虫一般直窜入心脏。我所能做的,只是等待其融化。

    窗外的建筑一片漆黑,星空被乌云遮蔽,乌云也是一片漆黑。透过被冰水浸润过的玻璃窗,远处的西山呈现出一片模糊的淡蓝色,山体上覆盖着一层厚实的积雪,在寒冷的空气里兀自像一颗不朽的钻石,闪着梦幻、微弱而又坚定的光。整座城市都被这种淡蓝色的微光笼罩着,仿佛是天上的神灵在默默地守护着这座城市。

    我独自躺回冰凉的被窝里,没有再入睡。就在不久前,我辞退了三年的工作,并且离开了长久以来居住的故乡和家人,一个人前往陌生的城市。我没有来这里找下一份工作的打算,暂且当作是一次没有计划的旅行。闭上眼睛,故乡的面孔越发清晰而透彻,街道上悠闲缓步的行人,热闹的地摊叫卖,邻居们突如其来的问候声,甚至连母亲和父亲的白头发,都根根分明。这些画面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翻腾和跳跃着,可我触摸不到它们,仿佛彼此隔着一道硬邦邦的屏幕。

    被窝终于有了一点温度,而我的双脚却一直是冰凉的,每年冬天都是如此。仿佛是感受到了脚底带来的凉气,我顺其自然地打了一个喷嚏。这声尖锐的喷嚏贯穿我的耳膜,响彻整个房间,它让我断定我极有可能病死在这座老旧的旅馆里。我抱着自己双腿,用手心的温度温暖脚底,但仍然止不住浑身颤抖,如同一个子宫里的婴儿该有的形状那样蜷缩成一团。风声时而敲打着窗户,或许此刻窗户上正在结着新的冰花。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早已起了白色的雾霭。等中午雾霭散去,太阳就会出来。我如此想着,睁开眼睛无所事事地再一次打量着这个不属于我的房间。老旧泛黄的壁纸,有的地方已经剥离了墙面,内部被空气充斥着。屋顶的吊灯无法打开,只是一个摆设。桌子上的热水壶里结了一层厚厚的白碱。我没有打算用它,只喝自己带来的矿泉水,干净卫生。房间里没有安装空调,而棉质粗硬的棉被仿佛失去了保温的功能,晚上必须穿两层衣服外加一个热乎的暖手袋才可以入睡。床头柜上放着昨天晚上门缝里塞进来的小卡片。看着卡片,突然一阵凉意袭来,我再次裹紧了被子,闭上眼睛,等待雾霭消失。

    渐渐地,我终于沉睡过去。直到中午才醒来。简单地洗漱过后,我离开了旅馆,来到了Y城的西山下。西山位于Y城的西面,当地的人叫它雾云山。据酒吧里的老板说,此山在夏秋季节如遇阴雨天气常常会有云雾环绕于半山腰的景致,十分壮观。这个小酒吧在雾云山的脚下,我打算在酒吧里吃一点东西,于是点了一个火腿三明治和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老板是个面冷而气质温和的中年男人,大约四十岁左右,看起来没有沾染上市井的气息。他严谨细致地结算好账单,并亲自下厨房制作食物。这间酒吧的厨房是半开放式的,与放置酒瓶的吧台合二为一。我坐在吧台边上,可以看清楚食物制作的全过程。他的手法细腻,对于食材的形状以及摆放位置极为考究,仿佛赋予了食物以神圣感,如同在雕刻一件艺术作品。

    当我向老板问起关于这座山的情况时,他建议我夏天再来。老板说:“现在大雪封山,所有可以通向山顶的路都被封死,你不可能上得去。”

    我喝了一口热咖啡,闻着嘴里的余香,说:“既然来了,我也不可能再回去。”

    “那祝你幸运吧。”

    我朝老板笑了笑,说:“晚上我会来喝酒的。”

    填饱了肚子,我便离开酒吧。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顶白色绒线帽子戴在头上,用来保暖。这条街道上的雪还没有彻底融化。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作响。我顺着这条街,走到尽头,即雾云山的山脚。前往山上的路没有任何设置警示标语和障碍,也无人看管。似乎大家都达成了共识,在这种恶劣的天气里基本上没有像我这样的傻子冒险前往山上。不过,这条路并没有酒吧老板说的那样危言耸听,只不过山路略微陡斜,需要在上山的过程中做好防滑措施,每走一步必须小心翼翼。好在积雪厚实,摩擦力足够支撑我抵达山顶。

    山体一片白茫茫。偶尔裸露的针叶植被又黑又翠,被积雪遮蔽了往日的光华。沿路全部都是这一类的植被,树根粗壮,枝条高挺。抬头只见天空被分割成一条蓝色的河流。不见日光。越往上走,风速越大。从山上呼啸而下的风,把枝条上的积雪纷纷吹落,以为是又在下雪,不觉有些惊吓。

    爬山的过程很顺利,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是,山顶上的雾气浓重,无法看到远处的景色和Y城的全貌。原来,雾云山的冬天也会云雾缭绕,我独自感叹着。我被能见度不到十米的雾气圈在一个无形的圆里,仿佛又回到了昨晚居住的旅馆房间,发出的声音如同进入一个无底洞,得不到任何回应。所以,很快我便决定赶在夜晚来临之前下山。按原路来时的脚印返回,如此虽然省了不少事,但也并没有省多少力气。在下到半山腰时,我的膝盖开始发酸,疼痛难忍。于是我放慢了速度,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夜晚。

    回到酒吧时已近十点。幸好酒吧没有打烊,否则这个晚上很难在附近找到可以填饱肚子的地方。我进门便瘫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跟老板要了一份清汤拉面和一小杯白酒。老板不慌不忙地为我准备食物,看起来似乎对我上山是否顺利没有多大的兴致。于是,我便主动开口说道:“其实,冬天的雾云山也会有雾,老板您知道吗?”

    “你真的上去了?”

    “山顶什么也看不见,白跑了一趟。”

    “也不能算白跑。”老板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继续忙碌:“至少你知道了冬天的雾云山也是有雾的,像我整天忙东忙西的,连自己家门口的山都没时间爬。”

    我尴尬地笑着,说:“山路没有被封死,只是不太好走。”

    “是吗?往年下了雪,那条上山的路都被相关部门的人管制,据说以前在这个季节有个人上去后,再没有下来过。”

    “真的假的?”

    老板把一碗放了猪肉排骨和青菜叶的拉面端过来,说:“听人们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谢谢。”我笑着说道:“对了老板,这个酒吧几点打烊啊?”

    “十点。”

    “现在已经十点多了。”

    “你瞧那边桌子上那位客人,每天晚上过来喝酒,喝到十点多才肯走。”

    说着,他用眼神示意我看向那边独自坐在一张餐桌旁的年轻男子。他留着一寸平头,即便穿着厚厚的棉服,也遮盖不了强健的身形。桌子上放着一瓶啤酒,杯子里盛着冒着气泡的黄色液体。每喝一口,便若有所思地发一会儿呆。似乎有什么事情使他十分苦恼,但又很享受的样子。

    老板继续说:“这个人很奇怪,有一次店里要打烊了,他却不肯走,说是没地方可去,让他在这里待一会。”

    “所以……”

    “所以,后来我就只好等他走了之后才打烊。”

    “没地方可去,你觉得可信吗?他不会连家都没有吧?”

    “也许他是有别的难处,也未可知。”

    我点了点头。

    酒精入胃,热血滚烫。光线昏沉,空气里散落着各种酒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使整个酒吧沉浸在一片幻觉之中。我看了看外面的街道,早已空无一人。随即,我向老板告别。在我走过那位男子的身边时,他警觉地扫了我一眼,喝完了杯子里的最后一口啤酒,起身离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冰凉的夜里,竟然有一点失落。

    第二天中午,我又来到了酒吧。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为了不与社会脱节,只好每天无所事事地混迹在酒吧。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四五天。老板看在眼里,打算给我一份可以迅速上手的工作,服务员兼调酒师。他教了我一些调制不同鸡尾酒的方法,其中长岛冰茶是这个酒吧里的特色酒饮。酒性烈,后劲大。不过,此酒也可以被调制成温和型。入口柔滑,将醉不醉的微醺。大多数人比较喜欢喝改良之后的长岛冰茶。老板说,原味的长岛冰茶如同烈火情人,改良之后的长岛冰茶温顺乖巧,适合娶回家。老板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我问老板:“那你看我是属于改良前还是改良后的?”老板思考了一番,说:“你两个都不是。你或许是那种勃艮第葡萄酒,这种葡萄酒既柔软细腻,又坚韧浑厚,清纯可爱,却深邃而神秘,精致娇贵又耐人寻味。但很少有人点这种酒。”“为什么?”我问。“因为它太与众不同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得了。”

    过了一个星期,我的调酒技术突飞猛进。老板同意我在酒吧里先做一个月。每天上午十点到晚上十一点都是我的工作时间。除了每天晚上十点多才离开的那位年轻男子以外,还会见到不同男女的面孔。他们当中有的人进来只是为了吃一顿美食,有的人是为了买醉,而有的人是为了聊天交友讲故事,有的人却只是默默的看客。当我把美酒和和食物送到他们的身边至后,一切都会变得不同。

    张扬是我在这里工作之后第二天来的。有时下午,有时晚上,有时隔两三天也不会来。他每次都会坐在吧台的一侧角落里,看着来往说笑的人们。当然他自己也不会闲着,手里总会拿着一杯勃艮第葡萄酒。他告诉我说,他喜欢特别的酒。我向他推荐长岛冰茶。他喝了一口,却说:“这酒的口感怎么像小时候喝的蓝瓶口服液。”我常常被他逗得无话可说。

    他问我:“你喜欢喝哪种酒?”

    “不喜欢喝酒,只是兴致来的时候小酌一杯白酒。偶尔也喝啤酒、葡萄酒和鸡尾酒。”

    “看来你涉猎很广泛。”

    “其实,我是个冷血的人,对酒没有特殊的爱好。”

    “对人也是如此吗?”

    “那得看对谁。”

    他的眉毛很浓密,眼睛里仿佛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脸上经常挂着微笑,声音细致而有力,如果金属之间摩擦的响声。他默默喝酒时没有人会在意他的存在,而一旦开口说话,酒吧仿佛就是只为他一个人建造的。他在我生日那天,无意中脱口而出的“生日快乐”,竟然被老板听到,最后传遍了整个酒吧。所有的人端起酒杯来祝我生日快乐。那算是我至今为止的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惊喜。那天晚上,我破例喝了一点白酒,醉至无法胜任工作。老板劝我早点回去休息,可我心里仍有一个疑问。张扬是如何知道那天是我生日的,除非他记忆力超于常人,能够记住我随口所说的每一句话。

    过了两天,张扬消失了。或许在我发现张扬消失之前,他就已经消失了。我甚至开始责怪自己没有早一点多陪他聊天,可实际上,这也许的确怪不到我的身上。他只不过是万千顾客中的一个,我不可能对他照顾周全。可是他突然消失这件事,让我好几天都无法释怀。我开始盼望着能够有一天,他会像突然消失那样,突然出现在吧台的一侧角落里,然后默默地喝着酒,或者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在张扬不在的那些日子,酒吧里仍然向往常一样每天都会出现一些新鲜的面孔。看到这些年轻沸腾的面孔,听到他们跟我说的那些故作浮夸的句子,都让我陷入无力和沮丧,不过我隐藏得很好,没有人可以看出我哪里不对劲。他们以为我正好也很欣赏那种矫揉造作的玩笑,于是便越发收不住了。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挤不出半点笑脸,并且对着一群谈笑风生的人们说:“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个叫张扬的男生,他喜欢在这里喝勃艮第葡萄酒。”他们都说没有见到,接着有一位留着一头短发的女生突然探过头来,睁大了眼睛问我:“张扬是谁?为什么要找他?”

    “他在这儿待过一段时间,后来不辞而别了。”我如实回答。

    “为什么不辞而别?”

    “不知道为什么。”

    “那张扬是你的什么?”

    “我很想他,希望他能回来。”

    “他会回来的。”

    “希望渺茫。”

    “为什么?”

    “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我也有个失联的人。”

    “谁啊?”

    “我超喜欢的一个男生。”

    “你们是怎么失联的?”

    “在一个茶餐厅认识的,他每天早晨都会去那里吃早餐,我们只有过几次短暂的交流,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后来,他也是不辞而别。”

    “哈哈哈,咱俩同病相怜!”

    临走时,她告诉我她叫吴小白,虚室生白的白。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用比名字还要复杂的词语来解释自己名字的人。正是她的出现,一扫我连日来的阴霾。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每天都来找我聊天,但不喝酒。她说她只爱喝柠檬汁,因为她不怕酸。她的眼睛细长而清冷,像宇宙深处的海王星球。短发增添了少女感。她经常穿着深色系的卫衣,用帽子遮住头发和耳朵,下面是宽大舒服的牛仔裤和黑色马丁靴。这种在我年轻时早就用烂了的扮酷着装,一直以来都被我贴上了幼稚可笑的标签,但是当这些通通放在她的身上时,却让我心生嫉妒。她会略带一些神经质地鼓励我:“张扬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的,相信我。”我从来不曾相信任何人,包括我自己。可是,我选择相信了她,因为她的话很明显是骗我的。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不到两个星期,在一个夜幕降临前的傍晚,张扬又出现在了吧台的角落里。和以往不同的是,他的眼睛里露出了些许忧郁,正如他手中端着的酒杯里勃艮第红酒的颜色。那天,酒吧里的人不多,除了那个奇怪的男子,吴小白也在。她悄悄地凑近我的耳边说:“原来他就是你想念的人啊!”“对,就是他。”我得意地说。

    小白走进张扬,并且坐在他旁边的位置,我也紧跟了过去。她上下打量了他几秒钟,对他说:“你不在的时候,她很想你,她一直在等你回来。”

    “是吗?”张扬放下刚到嘴边的酒杯,显得很惊讶,然后看着我,嘴角略微咧开,嘴边显现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嗯。”我尽量小声地说,但又希望他能听到。“你最近是不是很忙?”我试探地问他。

    “上次来喝酒的那天,我和我女朋友吵架了。”他停顿了片刻,喝了一大口杯子里的红酒,接着说:“那几天很烦躁。”

    “原来你有女朋友啊!”吴小白几乎泄了气。

    “有啊。”

    “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其实我一点都不知情。我转过头又对张扬说:“我记得你以前好像说过这件事。”

    张扬干了最后一口,并且让我又续了一杯。他不紧不慢地喝着每一口,让红酒里的单宁一点一点地满足味蕾的饥渴,然后再滑入身体里,被他分解掉。他似乎在等待什么,眼睛里的黑眼珠子在不停的左右乱窜,看起来很浮躁的样子。吴小白在跟我说起与她失联的“小狼狗”。她看到张扬回来后,突然对“小狼狗”失去了信心,她像个发了神经的小白兔一样对我抱怨着说她看不到任何希望。我建议她问一问那个茶餐厅的老板,或许真的可以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在吴小白走之后,张扬又添了一杯酒。

    他终于开口问我:“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叫陈梦,叫我小梦就好。”

    “小梦,其实我明明待在这里很开心,和你聊天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很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离开了。”

    “你想一个人清静一段时间吧?”

    “也许吧。”

    “我之前其实不知道你有女朋友,你好像没有说过,也许说过,但我没注意……”

    “哎,我说过的。”

    “那就是我没太注意。”

    “没关系。”

    “你能回来就好。”

    “我以后会经常来的。”

    这种话像是某种承诺,说出口的那一刻就不得违反。那天晚上,张扬一共喝了三杯酒。一般情况下,酒后说出口的话只能信三分,因为很有可能在他第二天清晨清醒过来后,便会抹去头一天晚上所有的记忆。在这个酒吧里,所有人都在说着梦呓,无聊空洞的人们乐于在这里掀起一次次的狂欢,人人都在逢场作戏中变得越来越游刃有余。有时候,我无法分清究竟谁是真,谁是假,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所有的人都是一副面孔,张着同样的嘴,说着同样的话。不过,所有人都会变,也就无所谓真假。我只需要做的就是记住张扬曾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以及他当时当下的眼神。记住这些并不需要浪费我多大的精力。

    后来,他每次来喝酒时,都是在傍晚。这是一天当中最奇幻莫测的时间段。晚霞透过门窗,将令人沉醉的红色揉碎了,分别洒落在每个人的酒杯中和眼睛里,使坐在酒吧里的人们变得馥郁芬芳。我和张扬的话不多。我们每次只够匆匆聊两三句,我便忙着应付别的客人。不过,在和别人聊天的间隙,我经常不时地向他的那个方向偷偷地瞥一眼,看他杯子里还剩多少酒。

    有一次,酒吧里来了个奇怪的男人。穿着普通,长相也不是很出众。可是,他自称是个世界上最帅的诗人和艺术家。他说他会作诗,还会弹吉他,并且召集酒吧里所有的人都来听他作诗。

    “这就是传说中的酒不醉人人自醉么?”张扬对我窃喜。

    “我看是吧。先看看他要搞什么幺蛾子。”

    “没有人欣赏我的才华,可我是个诗人,虽然我是个诗人,可是我没有钱,就算我没有钱,但我还有才华。”

    “这就是你作的诗吗?”我很惊诧。

    “对啊,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不错不错。”张扬突然说道。

    “你还有别的什么诗吗?”我突然对他产生了好奇心。

    “你们想听别的啊!可以,但我是收费的。扫码发红包,我就给你们读别的诗!”

    “小兄弟,你是来搞笑的吗?我们还不稀罕听呢!”人群里有个男人的声音说道。

    “我真的是个诗人!你们要是不相信我也没办法。”

    “我们相信你才怪,你快走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这里不欢迎你。”小白从一堆人里站出来。

    “我真的什么都会,除了不会生活。”那个奇怪的人说着更奇怪的话。

    “那你还是先学会如何生活吧。”张扬说。

    “你们不给钱吧,不给我就走了,一群不懂艺术的傻子!”说完,男子扬长而去。

    “林子大了,真的是什么鸟都有!”小白说,“我的天呐,这是变相抢劫啊!”

    “我看他生活估计也不容易。”张扬一副慈悲的神情。

    “我看他是疯了吧!”小白反驳。

    “小白,刚才没见你啊!”我问小白。

    “我刚来的,刚来就碰上这么个疯子,哈哈,真是热闹,看了一出好戏。”

    “你那个小狼狗怎么样了?”

    “对,我是来告诉你好消息的!”

    “找到了?”

    “我听了你的建议,咨询过了那家店的老板,没想到那位老板居然是小狼狗的亲叔叔!这也太巧了吧!”

    “然后你去找他了吗?”

    “没有!我哪儿敢啊!我跟老板撒了个慌,要了他的微信号,现在已经加上了。”

    “你怎么撒谎的?”

    “我就说,我是他的学妹,想跟他请教一下学习方面的事情。”

    “可是你都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老板怎么会相信你啊?”

    “总之我是有办法的,以后再跟你说。”

    “那你们在微信上有没有聊什么?”

    “没有,什么都还没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直接表白啊!”张扬在偷听我和小白谈话。

    “不行!”小白剧烈地摇头:“我怂……”

    “那就喝点酒吧,酒壮怂人胆。”张扬说。

    “她不爱喝酒。”我说。

    “算了,我还是再等等吧。”

    “再等就凉了!”张扬吓唬她。

    “再等,小狼狗就是别人的狗了。”我补充道。

    吴小白不在乎。她要了一杯柠檬汁,坐在一边小口啜饮:“陈梦,你们俩怎么一唱一和的?”

    张扬看了一眼我,没说话,喝了一口红酒。

    “我们是为你着急。”我压低了声音。

    “张扬,之前你跟你女朋友为什么吵架呢?”小白问。

        张扬眼神闪烁,轻轻摇晃酒杯,接着听到酒杯和吧台碰撞的声音,清脆响亮。

    “她想离开,去另一个城市。”

    “那你呢?”

    “我不知道,还没有准备好。”

    小白没有再问下去。她喝完杯子里的柠檬汁便离开了。张扬是最后一个离开酒吧的,比那位奇怪的男子还要晚一点。有好几天,他都会陪我做完所有的工作后才离开。我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让他早点回去。他也没有解释原因,只是默默地陪着我聊天。或许,他只是需要有个人可以陪着他聊天。我知道老板看着所有的一切,一定有疑问。我知道老板也一定会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来问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在那天到来之前,我还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这种现象。找不到就回避它,甚至忘记它。当我忘记它的时候,以为它就是不存在的。但直到有一位陌生女人来找老板的那天起,我才明白不管我用什么样的词语都无法解释清楚那种不合理的存在。

    在深冬季节的中午,阳光如夏日一般刺眼,但空气是冰冷的,仿佛是一场骗局。陌生女人踏进酒吧门口,把刺眼的阳光也带了进来。她好像是第一次来这里,先观察了一番酒吧的整体格局后,才敢走近吧台。她的妆容遮蔽了她的年龄,但她的声音却略显憔悴,像是久病刚愈。

    “老板在吗?”

    老板猛然回头,看到了吧台前的陌生女人后,皱紧了眉头。他把她拉到门口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下。他们的关系必定不会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他们也没有激烈地争吵。老板在笑,他除了倾听女人说话之外,只是在做这一件事情。他似乎忘记了做什么,不过他不在意,女人也不在意。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后,女人走了。她没有留下来吃饭,更没有沾一滴酒。

    老板送走女人后,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他说:“她是我初恋。”他似乎急于向我想分享他们之间的故事,但他又笑了,笑得什么都忘记了。“哦。”我回应。之后连续的一个星期,老板几乎每天很早就下班,他十分放心地把酒吧交给我一个人打理。然而过了几天,他再也没笑过,似乎有什么心事,但他从来不说。后来某一天,我无意中发现老板的手机屏保是一个大约五岁的小女孩的照片。我猜这是他的女儿,但他从来也不说。

    那个奇怪的男人和老板一样,言少而神秘。不过,有一天下午,奇怪的男人坐在了我面前,即便如此,他也是自顾自地喝酒,仿佛没有朋友和家人的野鬼孤魂。他仿佛是一个值得所有人去可怜的人,可是所有人却从来不去可怜他。他的神情傲慢地可怕,拒人于千里之外,哪怕他就在我面前。我想尝试着跟他说一句话,却找不到可以和他有所连结的话题。

    “我失眠了。”他看起来虚弱无比,一副失败者的样子。

    “怎么了?”

    “我失眠了。”他又重复了一遍,“难受。”

    “哪里难受?”

    “头疼。”

    “别喝酒了,回家好好休息吧。”

    “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不想回去。”

    “那你想干什么?”仿佛我在跟他吵架。

    “我想谈恋爱。”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有过一个,可是她只想跟我睡觉。”

    “那再找一个吧。”

    “哪有那么容易。”

    “会找到的。”我承认我经常说这种假话。

    “其实,我根本没谈过恋爱。”

    “什么?”

    “我走不出那一步。”

    “哪一步?”

    “第一步。”

    “你跟小白挺像的。”

    “小白?”

    “她喜欢一个男生,但不敢表白。”

    “嗯。”

    “你不会现在还是那个吧?”

    “哪个?”

    “就是那个。”

    “那个又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问问。”

    那是一个奇怪的下午。他通常不在下午这个时间来酒吧。可是那天下午,他跟我说了很多话,似乎是这一个月来说的最多的一次。不过,在张扬来了之后,他便自动离开吧台,回到了他的专属位置。也许他早就观察我多日,知道我的心思在谁的身上。也许他根本不需要观察,而是我表现得过于明显。只要张扬一出现在酒吧里,我们必定要聊到深夜。我们经常对视而笑。他问我:“为什么一直在笑?”我回答:“因为你在笑。”他却怀疑我:“我有笑么?”我说:“你不相信我吗?”他说:“我是不相信我自己。”

    据他说起以前每次拍照片的时候,他总是紧紧地皱着眉头,全身的肌肉绷紧,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摄影师跟他有仇。可现在完全看不出来他曾经是一个讨厌拍照片的人。就冲这一点,我只希望他可以没心没肺地笑,至少在我面前,我不允许自己看到他闷闷不乐。即便是堕落的笑,也不能否定它的价值。但是,吴小白早就替我担心了。她害怕总有一天我会为此付出代价,而我竟然安慰她没关系。

    “你还是先考虑自己的问题吧。”

    “什么问题?”小白反问我。

    “小狼狗啊!你打算什么时候表白。”

    “不表白。过一段时间再说。”

    “你怕什么啊?”张扬问。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后悔就好。”我说:“如果表白失败了,还有别的小狼狗啊!”

    “谁啊?你认识?不会是张扬吧?”

    “刘一苇!你过来一下。”

    我把那个奇怪的男子叫来。他一脸戒备地看着我。

    “别开玩笑了。”小白说。

    “你别说,真的可以考虑一下一苇。”张扬添油加醋。

    “你们在说什么东西?”一苇茫然地说。

    “你觉得小白怎么样?”我问他。

    “挺好的。”

    “我还是表白小狼狗吧。”

    “可是你怂啊。怂小白。”张扬故意刺激她。

    “我今天就表白。不!我现在就……”

    “要是你真的表白了,我就请小梦吃火锅!”张扬说。

    “要是没有呢?”我问他。

    “要是没有,小白就请我们吃火锅。”

    “吃什么火锅?”一苇问我。

    “加上一苇,你请我们三个一起吃。”我对小白说。

    “吃重庆火锅,贼辣!”小白说。

    “辣的我喜欢。”

    没想到一苇是一个喜欢吃辣的人。不过这也不奇怪,喜欢喝酒的人很大程度上会喜欢吃辣。自从那天之后,他不再形单影只地喝酒,而是经常跟我们聊天。有一次私下里,我曾经试探他对小白的真实看法。他说:“跟你聊天和跟小白聊天是不一样的感觉,都很好。”我能感觉出来,他的心里有大把大把的空隙需要我们来填满,可是他错了。或许他本身就是个错误,只是他一直以来都找不到自我修正的方法。他每天都在失眠,失眠是他的常态。他常常有一些疯狂的想法,比如他会提议我们一起去旅行。这种疯狂的想法很可能是由失眠导致的神经错乱引起的,也可能是酒精。很明显,他的提议是不容易实现的。但他还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他想去D城。他说那里有雪山、松林和稻田,有清澈的河流和翠绿的湖泊。小白说她去过一次,那里秋天的景色确实还不错。恰好,张扬也早有去D城的打算。他们兴致勃勃地规划好日期和路线。他们终于有了共同的话题。我很欣慰,但也很担忧。

    没过几天,小白突然说她想放弃小狼狗。她给他发的消息,他一条都没有回复过。她请我帮她一个忙。我需要做的就是拿着她的手机,去跟小狼狗表白。不管结果好坏,都不重要了。破罐子破摔。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表白。我答应帮她这个忙。我打开她的手机,屏幕显示的是陌生男生的微信。我强装镇定,在对话框里输入了一句肉麻的话;“我昨天梦见我和你一起去游山玩水了。”我打好这些字后,给她看了看。她说:“发吧。”我按下了发送键。对方没有回应。她又说:“你是不是把他当成张扬了?”我心里笑出了声。

    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回复了:“梦和现实是相反的。”

    小白拿回她的手机,发了一句话,但我没看清那是什么话。我问她:“你发什么了?”“没什么。”她说。

    小白看起来一切如常。她还是像往常一样神经质地突然出现和突然消失。看起来,她似乎和一苇走得很近。有一天,她碰到张扬后,炫耀似地跟他讲:“我真的表白了,你信不信?”

    “那我就可以请小梦吃火锅了。”

    “我被拒绝了。”

    “凉了?”

    “他太冷!太傲娇!根本捂不热!”

    “还是有希望的。”

    “我最近发现我对他没感觉了,没有原来那么喜欢了。”小白若有所思:“我是不是太善变了?不行,这样不好!”

    “女人心,海底针。”

    “张扬,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小梦,你说呢?”

    “那得问你自己。”

    张扬请我吃了火锅。那是四月初的一天。在Y城,春天的沙尘暴肆虐无常,像纷至沓来的情欲。在这个时节,似乎与一切有关恋爱的东西都拉扯不明白。比如我和张扬。他只是想请我吃一顿火锅而已。就是如此简单的事情,但我觉得一点也不简单。

    吃完火锅,我们在街上闲逛。由于狂风乱作,气温还有些许寒冷。我拉起他的手。他的手心是温暖的。他用另一只手裹住我的双手帮我保温。直到我的手开始冒出粘稠的液体,他才放开。接着我把手插进了他的外衣兜里,我们走了好几条街,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去哪里。就这样继续走着,似乎走路也是一种交流的方式。偶尔转过头看他时,他也转过头来看我。然后相视一笑。也许是换了一个环境的缘故,我没有在酒吧里跟他聊天时那种自然的状态。一切都显得小心翼翼,不知所措。似乎那天他也被我传染了。

    那场噩梦般的沙尘暴之后是接连几场清爽小雨。雨过天晴,天气就突然闷热起来。那已经是五月中旬了。路边的绿化植被长出了一层薄薄的浅绿色枝芽。透过酒吧的窗户,可以看到不远处雾云山上星星点点的绿色将要像爬山虎那样蔓延开来。老板看到这样的景色,终于对我说出了他的隐忧。

    “我最近怀疑我的前半辈子也许是白过了。”

    “为什么?”

    “我突然否定了我的人生,这太可怕了。”

    “因为那个女人?”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答应她。”

    “答应她什么?”

    “去陪她旅行。”

    “那你想不想去?”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那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我否定了我的人生。我讨厌现在的我。”

    “这是暂时的,相信我。”

    “我不知道。”

    “这是暂时的。”

    我又重复了一遍,听起来就像是从前背诵课文那样不断重复。其实,我只是在说给自己听。小白有半个月没有来酒吧,想必她是不会再回来了。一苇还没有忘记小白说过的重庆火锅,他说,有机会一定要去尝一尝重庆的火锅底料。张扬后来很忙,很少见到他的身影。有一次,在他消失了几天后,他终于出现了。我问起他和他女友的情况。他说:“她走了,我刚把她送走。”“你想她吗?”“想了五分钟。”

    我猜应该没人能猜透他在想什么。

    夏天,我离开了酒吧。临走之前,去了一次雾云山顶。山上没有老板口中说得那么玄乎,也没有冬天时上山时浓重的雾气。离开酒吧的那天晚上,一苇像我第一天看到他的那样,但更像个孤儿了。

    几个月后,张扬发信息告诉我,他去了D城,还发了一些那里的照片。照片里的他笑着吐着这舌头。身后是一条崎岖的小溪流,溪流后面是广阔的草地和夕阳。阳光刺眼,我眯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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