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理论】政府信息公开动作频繁背后的新传解析!

作者: MJC新传考研 | 来源:发表于2018-08-17 10:32 被阅读30次

    【热点+理论】政府信息公开动作频繁背后的新传解析!

    原创: 鹿仔 MJC新传考研 2017-06-09

    【事件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6月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7月6日。此次修订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不公开信息的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取消了现行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规定。

    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做出明确规范,一手防“任性”、一手促升级,将为更好地建设“网上政府”护航。

    政府信息公开这事有啥新传考点?

    1、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定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2、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①基层网站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问题,“僵尸”“睡眠”网站仍然存在,政府网站的“散、乱、差”等状况改善缓慢。

    ②由于缺少统一的顶层设计和科学的规范标准,政府网站还存在建设管理职责不清、数据资源共享难、信息内容胡乱堆砌、栏目设置五花八门等“痛点”。

    3、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

    ①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

    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有知情权,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然也就是政府的义务。同时也只有在知情的基础上,民众才能更好更积极地参政议政乃至支持政府行为,才能根据政府行为或者规章制度乃至法律及时调整个人行为,保护自身利益,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②政务公开可以有效的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和杀虫剂,政府信息公开将使整个行政系统透明公开,政府政策的决策和执行将完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让民众知道哪些行为政府必须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并且把权力运行放在民众的眼皮下,无疑切断了权钱交易的链条,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阴暗”土壤,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黑暗”环境,为治理权力滥用和腐败提供预防机制。

    ③政务公开是消除谣言最有效的途径,谣言止于公开而并非智者。

    在公众事件或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甚至大爆炸。虽说谣言早晚会被证实不可信,造谣传谣、挑拨是非的行为早晚会被法治社会“收拾”了,但是谣言对政府形象的中伤,对人心和社会的动荡,甚至对灾害的救援与灾害地的生产生活重建的阻碍已经形成,短期内较难消除,这是一种“群体极化现象”。政府诸如此类的传言乃至谣言时,应该第一时间把来龙去脉公之于众,而不是藏着掖着,第一时间占领舆论的主导地位,是透明的政府从保护每一个民众的角度应该做的,是缓解民众信息焦虑的最好途径,也是有效消除传言的最好方式。

    4、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①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有的领导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

    ②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受阻。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质是推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问题。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把当行使政府职责看成是手中的权力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时,那么其政务公开必定是避重就轻搞形式,以种种借口推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目前,尚有不少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的事务就是本部门的权利范围,不愿也不必让他人知晓。

    5、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①提高政府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

    政府官员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

    ②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及法律。

    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法律,将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③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

    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宜服务。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④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各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⑤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要养成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使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少用官话套话发布信息,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关注“MJC新传考研”|让新传考研更简单

    长按二维码跟学长聊考研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热点+理论】政府信息公开动作频繁背后的新传解析!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hdzb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