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

作者: 风休 | 来源:发表于2024-02-27 23:35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第一章

    静立着的林夜看着不远处的那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屋,尽管它早已被重新修葺过。“小夕,我终于回来了。”林夜对前方紧闭着的大门喃喃自语,他有点犹豫,不太敢上前去敲门。

    十多年前,他和小夕两情相悦,私定终身。本以为可以就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奈何正值战火纷飞的年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便从军去了。临走前,他让小夕等他回来,那时候小夕也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彼此约定过三年后他一定会归来,谁曾知晓前方一直战事连连。正因为战火持续了十来年,所以他们从此断了音讯。那么多年过去了,小夕还会在原地等他吗?

    现在林夜的身上早已布满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伤痕,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这么多年,林夜内心一直有份执着的信念,那就是也许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在等候他。林夜如今心里还是发虚,因为都已经十来年了,他的小夕,还是他的小夕吗?他并不是惧怕死亡,只是害怕没有机会再次见着她而已。

    在那场惨烈无比的战役中,敌军偷袭围剿,眼看着己方即将全军覆没。看着眼前一个个倒下去的战友,他好想挺起胸脯扛起机枪冲上去和敌人同归于尽。但是他记得自己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还没完成,强烈的求生欲望让他不是往前冲而是向后缩。后来,部队清理战场,宣告那场惨烈的战斗无一人生还,而林夜的“逃”出,并不为人所知。时间在流逝,随着那场战役渐渐被遗忘,一直藏匿着的林夜才敢出现在这个小屋前。林夜甩了甩头,想把那些让他痛苦不堪的画面从脑海中驱去,然后一步一步挪到紧闭的大门处。林夜先是深呼吸,然后伸出满是老茧的右手轻轻地敲响了大门。许久,却是一个陌生人前来打开的大门。询问了许久林夜才得知,这间小屋原先的主人早已离去。陌生人递给他一封泛黄的信,显然信被存放了有些许年头了。林夜打开后,里面只有一张小纸条,字迹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仍然能轻易让人辨清上面的内容。

    纸条上的内容并不长,上面有地址也有电话号码。林夜知道纸条是他心爱的小夕留给他的。

    泛黄了的纸条被林夜摩挲了一遍又一遍,直至记住了纸条里的内容。林夜轻轻把纸条折成四四方方的小方块,然后放回口袋里。

    “好了,我也算是完成了一桩心事,七年多了,我还真怕这张纸条烂在那口箱子里。”屋主感慨万千道,“那个女人千叮万嘱,这张纸条一定得替她好生保管好,说他日或许会有人前来寻她,麻烦他代为转交。为此,她私底下还偷偷塞了我五块银元。”

    “张大哥,谢谢您!”

    “不用,当时兵荒马乱的,算是我捡了个便宜。”姓张的屋主说完,又要林夜等等,他便急急忙忙向里屋走去……

    当他再次归来时,手里捧着个黄绸布兜,“一直没动,拿了这钱后,心里一直不大得劲,还你,拿着!”

    “别,我不能要。”林夜连忙推辞。

    “收下吧,当时这屋子转让给我,我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了,我再拿这钱着实烫手。”

    林夜再三推辞无果,看着也就几块银元,于是接下了黄绸布兜。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开始使用新式钱币,但依然有银元在市面上流通。林夜辞别姓张的屋主后再次上路,他还有个地方须得走上一趟。

    两小时后林夜到了,这个地方在半山腰上且杂草丛生。林夜默默打量了一番,便弓着腰慢慢清理起周边的杂草来。林夜的父母合葬于此,土坟因久无人前来祭拜,坟头比正常的土坟要矮上很多。当杂草清理得七七八八的时候,林夜便又走到不远的地方,寻来了根趁手的木棍。因为土坟周边的草根很是茂盛,林夜想把坟头加高,就必须有工具来掘土。只是他一无锄头二无铁铲,算是空手而来,只好弄来了一根木棍凑数。当然,这对林夜来说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这样的活,他当兵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干过。在那段峰烟四起的岁月里,林夜不单挖过战壕和防空洞,他和战士们还挖过许许多多埋死尸的墓葬坑。尸首有己方战友的,也有敌方人员的。如果是自己这边的人的“坑”,他们就会尽量挖深一点,且也尽量让土堆高出地面;如果是敌方的,那就不好意思了,“坑”的深浅与高低,自然得看林夜他们当时的心情。

    豆大的汗滴顺着脸颊滑落到脚下的泥土里,但林夜似乎感觉不到疲惫。林夜先把泥土掘松,然后清理掉那些草根,最后才把半湿的泥土往坟头上堆。虽然没特别趁手的工具,但林夜算得上是轻车熟路,很快就把坟土垒高到他所期盼的高度。林夜又稍微整理了下土坟的外围,让土坟尽量像样一点,随后便把木棍一扔。林夜从附近折了条合适的木条回来,然后又折成合适的长度……很快,焕然一新的土坟坟前,便直直插着三支“香”。

    “爹,娘,不孝子回来看望你们了。”林夜跪在坟前,恭恭敬敬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林夜跪着,一动不动,直到夕阳西下。

    天黑时,林夜盘腿坐在坟前,自言自语说道:“爹,娘,小夕他们家搬家了,我暂时还没找着他们。”林夜停顿片刻,又张口说道,“但小夕留了地址给我,我一定能把她找回来。”黑夜里,林夜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很是坚定。“爹,娘……小夕也算是你们从小看着长大的,你们肯定非常了解她,我想你们对她肯定也非常满意,小夕她也一定会在那里等我的,对吧?”夜风徐徐掠过,附近的草木跟着轻轻吟唱了起来,似乎在回应着林夜絮絮叨叨的话语。在这个虫鸣四起的晚上,林夜对着土坟说了很久、说了很多。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林夜对着土坟又磕了几个响头后,便转身朝山下走去。

    林夜站在村口不远的地方,掂起脚尖远远朝他家的方向望去,但他又哪里瞧得见什么。林夜揉了揉已微微泛红的双眼,却还是选择了转身离去,他担心有心人认出他来后,会徒添麻烦。

    第二章

    战争才刚刚结束不久,百废待兴,此时的经济并不怎么好,普通民众出门要想坐个车什么的,还是非常的困难。普通人想去哪里的话,一般情况下还是靠那双腿更会靠谱一点。且林夜觉得自己也不太适合坐车,因为他担心被人询问,毕竟他是“逃兵”。虽说他去坐车,也不见得有人一定会前来盘查他,但他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林夜正不紧不慢地走着。他知道,阆中城离他大约三百公里左右,林夜还知道,石坝镇离他约四十公里左右。阆中城是林夜心心念念要去的地方,因为小夕在纸条上所留的地址便是阆中城,而石坝镇应该有邮局。林夜想先去邮局挂一个电话试一试,虽然他心里清楚,那个留下的电话号码应该是没什么用了,但不试上一试,他心里又着实难受。林夜并不太担心找不到小夕,只要他按纸条上所留的地址摸过去,他觉得怎么着也能找到人打听到一些相关情况。即使小夕不再居住在那里也无妨,毕竟活生生的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怎么可能连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就这样,林夜在黄昏的时候来到了石坝镇。

    林夜背着斜阳,先是远远望了一眼邮局那紧闭着的大门,然后弯腰拍了拍涨得微微酸痛的大腿,最后掉头便走。他来得还是迟了一点,只能明天再来。

    林夜运气好,才离开小镇没多远,便发现了一座小庙。夜黑风高,他猜想小庙附近应该不可能再有人路过。很快,林夜熟门熟路入了庙。庙不大,面积约十来平方,但这对林夜来说已经是非常良好的留宿地了。林夜心里一直很是惶恐不安,他知道当逃兵的后果。林夜一直都默默虔诚地祈祷着,他好希望能先找着他的小夕,他好希望那些罪责尽量来得再晚一些。林夜从战场上逃跑后,他除开在一些石场或木场又亦或码头上卖点力气赚点盘缠驻足外,剩下的时间便是一直走路,风餐露宿。桥洞下,野坟地,野庙等这些地方,他都能睡得特别的香甜。这也得益于他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他现在什么都不在乎 。

    小庙很黑,林夜很安心。只要没有大型的野兽出没,他就不怕。林夜掏出干巴巴的干粮,啃了几口后,觉得有点难以下咽,便拧开水壶灌了几口凉水。“明天看来要买点干粮了,也不知道小镇上有啥合适携带的干粮。”林夜很快把手里的干粮啃完,顺便舔了舔手上的残渣,又喝了口水,便把水壶盖子拧紧。林夜轻轻把水壶放在一边,倒头便睡。漆黑里,鸣虫奏着夜曲,时不时夜莺也送来几声悦耳的叫声……很快,他便进入了梦乡。

    当小庙的光线重新变得明亮时,林夜早已离开了小庙。林夜早早来到了河边,他此刻正在刷牙。他不需要牙刷,也没刷牙粉或盐这些东西,手指便是林夜的牙刷,庙门口火堆边拾来的木炭,他稍微用力一磨,便是上好的洁齿之物。这个刷牙的方法,林夜还是当兵的时候学到的,反正他觉得挺实用的。林夜刷完牙,又掬了几把河水把脸洗了一下。林夜拿出把小刀,对着水里的倒影,慢慢割起头上有点打结了的长头发。他很有经验,因为他不止一回这样干。林夜修短了头发,又把小刀放在水里搅了搅,然后仔细对付起下巴处的胡子。很快,林夜摸了摸下巴,甚感满意。林夜拿起水壶灌满水后,便静静坐在一块满是斑驳色泽的大石头上。

    他只能等待,因为邮局不可能这么早开门。林夜闲来无聊,又抠抠挖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方形的纸条。林夜对手里捧着的东西端详良久,最后只是轻轻地叹息一声,终是没再打开,复又塞回口袋里。林夜又从另一边口袋摸出来把纸钞,他细心地点了起来。这些纸钞,自是建国后新印的钞票,人们都喜欢称其为新钞。“还剩26元7角2分!”林夜小声念了一句,又把钞票卷好,重新放回口袋里。“哦,还有五块银元。”林夜拍了拍脑袋,但并没有再拿出来看的欲望。

    夏至已过,但清晨的天气尚可,并无炎热之感。河边水草丰茂之地,白鹭较多,林夜知道那些白鹭在觅食。他童心又起,在水边捡了些合适的石块,便冲远远的水草那边砸去。他其实知道他没那么好的运气能砸得中那些觅食的白鹭,但偏偏他就喜欢干这样的事。很快,那片水泽处的白鹭都让其惊飞到更远的地方后,林夜才摆了手。林夜看了看手里特意留下的扁平石块,然后猛然朝水面撇了出去……打着旋的石块,在河面上弹跳了十来下后,才沉进水里,只剩些涟漪在扩散。“小夕,看见没!”林夜怅然伫立,他又想起了从前,想起了与小夕在那些河畔追逐嬉闹时的画面,那曾是他与她最美好的时光啊!

    当红彤彤的太阳,把林夜的影子缩短后,林夜才迈开步子往石坝镇的方向走去。

    林夜路上问人方才得知,今天是个赶圩日,四面八方的人此时正往石坝镇汇集而来。小镇不大,街上的房屋多是一两层老旧的矮楼。林夜一边闪着挤挨着的人群,一边提防着脚下的粪便,一些大型牲畜随地屙的屎尿,让林夜不由鼻子一皱,那气味实在是上头了一点。林夜随着人流,挨挤着终于钻进了邮局……

    工作人员拿起本一指厚的书随意翻了翻,方才告知林夜,说:“号码已经被注销了,战争结束后,政府就把号码重新分配过了。”

    “谢谢!”林夜接回那张泛黄的字条,掉头便离开了邮局。

    重新挤入人流,林夜花了五角钱换了双新的布鞋。布鞋是一老人手工做的,千层纳底的,整体灰扑扑的,林夜试着很是合脚,便买了下来。林夜又花了点钱,买了些干粮,就离开了石坝镇。

    是中午,太阳灸烤着大地,林夜本就非常的黝黑,他并不惧怕阳光的毒辣。也是,这个年月的人,谁会在乎头顶上的烈日呢?林夜又前行几公里后,便依着一株大树小憩了起来。他终究仅是凡人,不能像机器人那样不吃不喝不歇。

    待太阳微微西斜时,林夜重新上路,他知道照他现在的速度,约摸八九天就能抵达阆中城。就这样,赶路的林夜尽量避开了中午最毒辣的阳光,朝着远方前进。

    第六天的时候,林夜顺手从一帮山贼手中救下了一位老头。其实林夜清楚,那些人都仅仅是放下锄头的庄稼汉而已,算不上真正的山贼。他们都是为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干些拦路打劫的活计来谋生,所以林夜对他们并没有下死手,而只是三拳两脚把他们驱赶走而已。普通人于他这种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来说,根本什么都不是。

    “小兄弟,谢谢了,你身手真够可以的!”衣着还算光鲜的老头拱手致谢道,“小兄弟,可是也打算前往阆中城?”老头应该念过几年私塾,说话带了点文人的气质。

    “是的,我有故人在阆中城,此番就是为了去寻她。”

    俩人边走边聊,也算是排遣了些许的寂寞。老头自嘲道:“我姓王,叫我老王头便是。”

    老王头跟着林夜上路,正是求之不得。林夜自然也随便他。

    “小兄弟,我是醉仙楼的厨子,此番回乡下,却是回来参加一位老友的葬礼。”老王头叹惜道,“可惜了,他走得急了点。”

    林夜没回话,只顾着赶路。

    老王头见状,紧赶两步,走到林夜的边上,说:“小兄弟,我们也算是有缘,去了阆中城,你若找不着住处,可到醉仙楼寻我。如果不嫌弃,住我那便是,不收钱。”

    林夜转头先是默默打量着老王头,最后笑了笑,问:“此话当真?”

    老王头马上把胸骨拍得“砰砰”作响,“你才救了我,我怎会拿小兄弟来开玩笑。”

    林夜开口道:“我是去寻我婆娘,如果一两天内寻不着,那我还真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林夜心里早已把小夕当成了自个的妻子,虽然他们还没有真正成亲。

    “醉仙楼容易打听,你如果没地方好去,就上醉仙楼找我,住的地方我来帮你安排。”

    林夜应允了下来。

    四天后,风尘仆仆的俩人,终于来到了阆中城的城门下。入了城门,老王头与林夜抱拳道别,弄得浑似江湖中人。老王头说他已离去多日,急着要赶回醉仙楼做他的厨子。

    此时又是黄昏,林夜先是定定望向前方,继而深呼吸了一下,最后便一步一步坚定地朝远处走去……

    第三章

    “过来看看,过来瞧瞧,热腾腾的狗不理包子哟!”“这位顾客,过来喝碗我们的胡辣汤吧,担保喝完身子暖暖的!”“来来来,这位大哥过来挑一盒胭脂送给内人吧,我们这里的胭脂是全城顶好的!”阆中城的夜晚灯火通明,街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林夜跟老王头分别后,便漫无目的地四处走动了起来。这是他一惯以来的习惯。想要了解一个地方, 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多走多看多留意。常年的军旅生活使得他尤为警惕,虽然这里热闹非凡,可林夜总会有意无意跟人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刻意避开每一次可能发生的肢体接触或者迎面碰撞。但同时他又会忍不住想要多看一眼,更想多触摸触摸,因为那些都是活生生的人间烟火味啊!这些看似平凡的东西,却也是他一直想再次拥入怀里的东西。多少年来,他期盼的不就是这样的一个和平年代吗?当人们能安居乐业,能卖力营生去改善生活,当大伙脸上都挂满了笑容……这些,正是他内心深处一直所盼望着的生活啊!

    林夜走进了一家理发店,他想好好剪个头发,也想好好剃剃那乱糟糟的胡子。

    约摸半个小时后,从理发店再次出来的林夜,面貌已然涣然一新。林夜信步前行,微微眯着双眼打量着周遭的一切,嘴角不自觉就开始微微上扬。就连他也不曾发现,原来自己脸部的肌肉仍残留着所谓“笑容”的记忆,毕竟他真的许多年未曾有过发自内心的笑容了。

    走着走着,林夜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卖馄饨的小摊前。闻着那熟悉的味道,他猛咽口水,喉结上下滚动。自己有多少年不曾吃过了?应该也有十来年了吧。在军营里,他最怀念的还是这个味道。以前只要他想吃,小夕就会做来给他吃。每回看到他不顾滚烫,狼吞虎咽的样子,她总会笑着说:“慢点吃,下次再弄多一些才行。怎么那么喜欢吃馄饨呀?”

    林夜思绪飞扬,只闻到味道,他就被吸引过来了。那杏黄中带一点绿色葱花的汤汁在柴火的助攻下,不断冲刷着锅里的馄饨。在葱花和香菜的烘托下,它们正努力吸收着汤汁的精华,香气弥漫让人垂涎三尺。

    “老板,来碗馄饨!”有人坐下喊了一声。

    “来咯!”不远处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

    林夜抬头循声望去,正好对上了一双清澈的眼眸。“是她?”林夜心里头咯噔一下,马上就呆愣住了,只因那双黑色的瞳孔和那张面容和他朝思暮想的人儿非常的相似。他们在一起的那一夜,她的眼中充满了不舍与义义无反顾……只要想起那一夜,便让林夜心里隐隐约约地作痛。林夜张大嘴巴正想冲她喊话,可声音到了喉咙处却硬生生地止住了。“不对,她不可能是小夕!神色不对,目光也不对。小夕的眼神里有对我的温柔,有对我的千言万语,而这个小女孩看向我的眼中全是陌生,没有一丝丝的希冀和情意,而且她还那么的小,怎么可能?”林夜心里自嘲了一番后,忙收敛住心神,脸上也再次恢复了平静。“兴许是这几天的赶路让自己有点累了,使自己的精神过于恍惚,才……”林夜苦哈哈就准备离去,因为他觉得她并不是他要寻找的“她”!

    “小夕。”

    “妈妈,怎么了?”前方的小女孩回话。

    “给客人端过去。”

    “好!”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在小摊前回响。

    林夜误以为他自己听错了,连忙循声望去。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让他更是熟悉的面容,继而是一朵熟悉的“荷花”。她穿着一件普通的棉布青衫,身材纤瘦。因为她手里拿着块褐色抹布,所以袖子挽了半高。正是如此,林夜才能一下子认出那朵“荷花”。

    林夜望着那朵“荷花”怔怔出神。“荷花”是小时候她陪他在河边玩耍,她不小心摔进河里被尖锐的碎石划伤,从此那个伤疤变成了一朵美丽的荷花。荷花与小夕一样———纯洁、美丽。

    此时她正跟林夜一样,都呆呆地望向对方。

    “林夜?”

    “夕瑶?”

    “林夜,是你吗?我在做梦?”她冲林夜这边喃喃自语着,连手里的抹布滑落到地上也不曾知晓,一如此时她正悄然滑落的泪水。她任凭泪水洒落,却浑然不顾,只是一把死死攥紧身旁小女孩的小手,着急恳求道,“小夕,快,掐掐我!”

    “是我,我回来了!林夜,我是林夜!”林夜几步上前,扶着已然是一脸泪水的她哽咽道,“不是梦!”

    “不是梦?可是他们说你……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可那么多年了,那么多年了……”夕瑶看着面前的林夜,低声啜泣着。

    “是我,夕瑶,我还活着,我活着回来了。”林夜用手背轻轻抹拭着她脸上的泪水,心疼得无以复加,但那张脸上的泪水又如何抹拭得干净呢?林夜不再顾及旁人那讶异的目光,忽然紧紧把她拥进怀里,继而轻拍着她的后背,林夜正想继续说点什么,他怀里的人却微微挣扎了起来。

    “你,你……你快些放开我!”她有点猝不及防,脸像着了火一样,虽然觉得被他这样抱着是甜蜜是幸福,但她因害羞还是央求他快些放开她。

    “不放!”

    “好多人。”夕瑶边啜泣边低声道,“回屋里说,好不好?”此刻的她又是着急又是欣喜,且夹带着无限的羞意。

    林夜自持脸皮够厚,但奈不住边上乱眨眼睛呶嘴示意的“小夕”。林夜尴尬地松开怀里的她,顾左右而言他,最后讪讪说道:“我饿了,很饿!”

    很快,屋门口内,多了个正蹲着狼吞虎咽的人。

    “够了不?不够还有!”女人站在林夜的身旁,灯光下,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还要,没饱!”林夜说完,便张开嘴巴,把碗里的热汤三口两口全喝了个精光,随后举着空碗朝面前的女人笑道,“你弄的,我爱吃!”

    很快,林夜手里又多了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林夜打了个长长的饱嗝,引来远处站立着的小女孩的注意,林夜恰好也抬头看向她,小声问:“她是?”林夜把碗交还给边上的女人后,心底的疑问再也藏不住。

    女人接过空碗,忽然间就又脸红了,好在不是白天。她先是看了眼远处的“小夕”,然后轻轻道:“她叫林小夕,你的女儿。记得以后喊我夕瑶。”说完便拿着空碗走到一张长木桌上,然后轻轻对小夕说,“他是你爸爸。”

    林夜听见了她们的谈话,但只敢装着没听见,他不止亏欠她,更亏欠那个也叫“小夕”的女儿啊。他没有资格要求小女孩上前来喊他爸爸,因为他从来没给过她父爱。林夜起身,默默忙碌着帮收拾着摊位上顾客用后的碗筷,他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只是,头一回干这活计的他,总是手忙脚乱的。

    夜色越来越黑,许多街灯渐渐熄了,行人也渐稀少,前来小摊吃馄饨的人基本上没有了。林夜拿着块抹布,一通瞎忙。

    “爸爸,我来就好。”小女孩也拿着块抹布,看林夜手忙脚乱的,就快速前来帮忙。

    “哦哦哦,你看我,你看我……”林夜先是揉搓着手里的抺布,然后才后知后觉小女孩刚才喊他爸爸。林夜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小夕,爸爸,爸爸……”林夜发觉自己组织了半天的语言,却只吐出了这几个字后似乎就耗光了他所有的勇气。

    女人走来,轻轻抱了抱小夕,也轻轻抱了抱林夜,因为附近再无外人,她无须再顾及什么。“收东西,我们回家!”

    那夜,那间小屋里的灯光亮到了深夜,因为有人在屋里低低细诉着那些离别之情。

    第四章

    翌日天还未亮时,林夜偷偷起了床,他想为她们做一顿早饭。只是他对厨房并不熟悉,许多东西摆放在哪他都不清楚。林夜正苦恼之时,女人走进了厨房。

    “夕瑶,你可以多睡会的。”林夜想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脸颊,但手到半途便改成了手背,因为他的双手早已粗糙不堪,他害怕弄疼她。

    女人却抓起他的双手,用他双手手掌覆盖着她那红润的脸颊,说,“你知道的,你知道我不会嫌弃。”

    “谢谢你,夕瑶,谢谢你!”

    “我们之间,需要说谢谢吗?”女人笑了笑,说,“你回来了,就什么都好。”

    林夜把手抽回来,把她揽入怀里,问:“小夕还没醒?”

    “我做早餐,做好了再叫她,她很辛苦!”

    “知道,我都知道!”林夜抱着夕瑶,看向灶台道,“本想给你们做顿早饭的,我却像个客人。”

    “说什么呢!”叫夕瑶的女人从林夜的怀里挣脱开,笑意洋溢着说,“你帮我烧火就好。”

    当晨光从厨房的窗户钻进来时,一家三口坐在一张方桌那,细细享受着难得的温馨的时光,因为林夜的归来。

    林夜从夕瑶的口中得知,得知那年夕瑶未婚先孕,她的父亲因此大怒,要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她当然不肯,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悄悄离开了家,直接来到阆中城。然后她便以摆摊卖馄饨为生计,直到生下了女儿小夕。当然,其间夕瑶偷偷溜回了老家,留下了一封书信。当时的她满怀希望,她希望他能早日看见她留下的书信,她希望他能早点来寻她,她希望很多很多。但上天似乎给了她一个天大的玩笑,因为她不经意间等来了是他阵亡的消息。那段时间,她的人生是灰暗无光的。她不止一次起过轻生的念头,奈何当时的小夕还小,小夕需要她。如此这般,她竟坚持了这么多年。

    林夜了解得越多,心里越是愧疚,因为他知道她这些年来的千般不易。

    林夜终于寻到了夕瑶,而且夕瑶还一直在等他,等他这个早该死去的逃兵,这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林夜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一个女儿,且虚岁都十五岁了。

    林夜知道夕瑶一定吃了不少苦,兵荒马乱的年代她还要独自抚养小夕,她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不过,好在他回来了,活着并且完完整整地回来了,林夜心里默默感激着老天爷。

    听到门帘处传来清脆的撞击声,坐在方高椅上的夕瑶松了一口气,她生怕昨天发生的事不过是一场梦。诚然,她已经做过此类的梦数都数不清了。比如:林夜回来了,林夜的骨灰回来了,林夜撑着一条腿回来了,林夜被战友抬回来了,林夜被······那些夜晚,夕瑶总是各种噩梦交织,醒来的她总会把枕头泪湿。如今,林夜的归来,笑容再次时时爬满了夕瑶的脸颊。

    林夜在当兵之前有一个小爱好,他喜欢去村东头的林木匠家里看人家打造家具。村里好多人家里的桌子、椅子、柜子等都出自林木匠之手。林木匠为人和善、手艺一般,收益也一般。他能打造一些普通的家具,也能给家具雕刻上一些简单的花纹。林夜有几分天赋,去看的次数多了,看的时间长了,他居然能独自雕刻出一些憨态可掬的小动物。林木匠很是开心,不觉间就把林夜当作徒弟来培养,林夜当然也很珍惜那个来之不易的机遇。如今林夜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总要有一份收入帮衬夕瑶母女。林夜本打算和夕瑶一起经营馄饨小摊,但夕瑶知道他的木工手艺不错,便鼓励林夜雕刻些物件出来摆卖。

    林夜先是上街买了些木工活需要用到的家伙什,然后便一头扎进了他的世界里。他晚上先在院子里把大致的轮廓雕刻出来,白天再去精雕细琢。

    他弄的物件既精致又好看,惟妙惟肖的各种动物、鲜艳夺目的花卉,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他们为栩栩如生的物件而赞叹、并为它们驻足,一时间林夜的生意也挺不错的。其间,老王头也来买上了许多。老王头要林夜去他那边聚聚,但林夜谢绝了,因为他只想时时都待在夕瑶母女俩的身边。

    夏去秋又来,阆中城树上的蝉鸣声渐渐变弱,直至于无。

    林夜把一个刚细雕琢好的熊猫摆件放到地上,夕瑶端着个搪瓷杯走来,说:“喝口茶水,不用这么赶。”夕瑶说完,指了指墙上的架子,说,“都快没地方摆放了。”

    林夜接过搪瓷杯,轻轻吹散上面的茶沫,然后浅浅饮了两口,才开口道:“你知道的,我都和你说过。”

    “我知道,你放心,小夕与我都会好好的。”

    “那就好,趁着我还在,我多弄点这些,以后你们也可以多多少少增加一些收入。”说完,他把搪瓷杯搁置在一旁,又拿起刻刀……

    夕瑶不再说话,转身,泪水再次悄无声息地滑落,她不想他知道她又落了泪。因为她的林夜曾经告诉过她,院子里的那株银杏树上的叶子要是落光了,他便是时候离开这个家了。他说,他有他该去的地方。她当然知道他想去哪里,只是她阻止不了什么。因为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压迫得他快要喘不过气了。她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所愿皆所成,即使即将有无尽的悲伤要独咽。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但夕瑶却无论如何都开心不起来。但她在林夜的面前,总是笑意洋溢,她想他总是能见着她的笑容。院落里的银杏叶开始泛黄了,一片又一片,在风来的时候悄然滑落。很快,树下便多上了许多枯黄了的落叶。

    夕瑶这段时间,每每看见有打着旋飘飞到身前的叶子,内心总是不由自主就加多了一份伤悲。那片片落叶,时刻在提醒着她一些即将发生的事情。

    “你无需如此!”林夜带来了件外套,给夕瑶披上,说,“天变凉了。”

    “想它们落得再慢一点。”夕瑶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微微仰着头看着叶稀了许多的银杏树。深秋里,气温真的开始寒凉起来了,树下的俩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第五章

    “爸爸,爸爸……”小夕气喘吁吁地闯进来,站定后,方对聚精会神正雕木头的林夜小声念道,“西街有家照相馆开业了。”

    “真的?”拿着刻刀的林夜问。

    “真的!”小夕的脸上写满了希翼,眸子里有亮亮的光彩在流动。

    “我们照相去,都打扮打扮。”林夜放下刻刀,站起身来,对面前的小夕说,“去,去叫上你妈妈,记得要她穿好看点。”

    在那个深秋的下午,林夜他们一家三口终于拥有了一张全家福。夕瑶知道他是想给她们母女俩留下点什么。

    初冬的一天,阳光正好,但那株银杏树上的叶子终究落光了。夕瑶看了看光秃秃的银杏树,想再找找有没有叶子未曾掉落,可惜,找了半天,一片也找不见。夕瑶努力控制住情绪,转头浅笑着对小夕说:“去,去再抱抱你爸爸。”

    当然,是一家三口抱在了一起。那天,他们都笑着,并没有人去哭泣。

    那晚,林夜去醉仙楼的厨房里找到了老王头,他希望老王头能替他照顾他们。老王头很认真地答应了林夜的请求。

    翌日一早,一身寒气的林夜走入了阆中城北边的一家派出所。林夜没有让她们母女俩去相送,他是一个人离去的。他对她们一直有着深深的愧疚,但好在这几个月以来多少有了丁点的弥补,只要看那个院子里满架满架的雕刻物便知。林夜对那些牺牲在那场战役中的战友一样有着深深的愧疚,他觉得他当年就应该死去,他能苟活多几年,能再次见到想见的人,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至于,军队要如何去处置他,他真的一点也无所谓,因为他总要为自己曾经懦弱的行为付出代价,即使代价是他的生命。

    “我叫林夜,华野第7军105师2团3连1排3班上等兵。”林夜站着对一位值班民警说完,便轻轻吁出了一口气,他笑了。林夜知道,他命运的齿轮被他自己再次拨动,但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一切的一切,他都愿意去承受,他也必须去承受!

    随着日头的升起,街上的行人再次熙熙攘攘。清冷的天气,影响不了尘世的枷锁。谁也不曾知晓,一大早的,前面的那个派出所迎来了一位“逃兵”。当然,谁会去关注他呢?似乎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啊!所有人更应该去关心自身的温饱问题吧?

    似乎,确实如是!命运总是不可捉摸的,愿尘世中平凡的我们,都能活出不平凡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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