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九月里,雨下得紧。这一个月里,都极少有好天气。偶尔,太阳也会露个脸。浅薄而昏黄的日色,总带有慢性病患者的虚弱无力。这样的时光,总会在回忆里被无限地拉长,混杂着厚重的腥味,令人作呕。
她从前顶喜欢秋天。她喜欢秋季里湛蓝而高远的天空,喜欢清晨微冷的风,更喜欢梧桐落叶的决绝和洒脱,那种斩断过去的勇气。而她总以为悲秋的观念是狭隘的。感伤是自己的,与季节与天气无关。只是人们总爱将不快乐归咎于天气罢了。好像她也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这个月的不快完全来自天气。大概,人都是浅薄的。
得不到的东西总归是好的,这大概是她格外迷恋秋天的原因。若秋天是一个姑娘,那她该是爽朗的,率真的,明媚的。笑起来就该有风吹过风铃般清脆的声音。真叫人妒忌啊。而她孤僻,矫情,拧巴,像开在角落的花,从潮湿和阴暗中汲取养分,咀嚼着自己晦涩的心事。
这一个秋天啊,并不讨人喜欢。淅淅沥沥的小雨,滂沱大雨,甚至是太阳雨。雨,雨,雨,都没有停止过。记忆里那些闷热而冗长的梅雨季节,一屋子的霉味让她仍心有余悸。在这样一个九月里,她总疑心自己也长了霉,从内而外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分手的那天,与前一天,与后一天,都没有什么不同。这个月的每一天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雨天罢了。可能,一生中的每一天都没有什么不同吧。她没有过于伤心。不过有些唏嘘。永远应该是不会出现在她生命里了。是她提出的分手,却总觉得他亏欠了她。他毁掉了她对于永远的期许啊。
她还是一样地备课上课,一样地吃饭睡觉。生活似乎并无二致。内里的变化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也许她也不知道。
那天过后,她感冒了。也许是秋雨带来的寒意让她着了凉。又或者感冒本就是失恋综合征的一种。谁知道呢。而这一场看似来势汹汹的感冒,其实早就有了征兆。就像她现在的一切,在十七岁那年,就显示出了征兆。像早已刻进了命格中,不可更改。
她记得之前看电视剧,有人说:“人的一生,无非是一路失去,天长地久这种东西,正因为难得才被歌颂,习惯了也就习惯了,就像得了一场感冒,过几天就好了。”就像她的这场感冒,过几天就好了吧。她想。
闲下来时,她抱着杯热水,看窗外的雪松。高中时期,她就爱在上课走神时看那一片雪松。树木,大概是最容易让人感怀过去的。
天色很白,衬得雪松格外的苍翠。有时一阵风吹过,一片雪松呆呆地晃一晃脑袋。这样的场景,从最初的学生时代,到现在工作了,她不知看过多少遍,但每次都让她格外的安心。
这些都让她想起她高中时代迷恋的男生,就叫他“树”吧。她到现在还记得,他听她说话时,温柔的眼神,定定地,像温柔的枷锁,让她无处可逃。她常觉得,有那么一刻,他眼里是只有她的。可能只是那一刻,但在日后的绝望和孤独里,她都记得有那么一双眼睛,全世界却只装下了整个她。
二
毕业后,她选择回到家乡的小城。与学长开始了不咸不淡的异地恋。
情人节时,他们一起去看了《爱乐之城》。
银屏的忽明忽暗的光照在他的脸颊。他换了眼镜框架,比上次见面瘦了一些,眼角多了颗小肉痣。他在变老。这个发现让她有些无所适从。有些心疼,有点像母亲对着孩子的感觉。那颗小小的肉痣,让她觉得他格外的脆弱。
空调的暖风吹得她有些闷。两人交握的手湿哒哒的,有些黏腻。第一次,他的手轻轻地叩一叩她的手时,像是叩响她世界的大门,像是他在问:我可以进入你的世界么。可是啊,那种悸动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电影的最后塞巴斯汀和米娅再次相遇,在他的爵士乐酒吧里,他说“Welcome to Seb′s”,弹起了最初的那首曲子。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微笑。以眼泪。眼睛很酸涩,她想,总归还是流不出眼泪了。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谁又分得清呢?
如果最后,塞巴斯汀带着他的家人与米娅一家相遇,她想,也是一种圆满。但塞巴斯汀还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而米娅早就开始了新生活。从前她总以为爱了就会一辈子。长大后才发现,一辈子太短了,一辈子又太难了。不够圆满的,怎么会只有爱情呢。
选择回到家乡,并不是她突然起意。高中时期,她就曾说过,如果有一天,她不喜欢外面的一切,她要回到家乡,做一名老师。
其实,她也曾向往外面的世界,期待与众不同的生活。她也想过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活一场。即使是昙花一现,只要如昙花般绚烂。只是后来慢慢长大,她发现自己想要的还是平淡,安稳,确定。
她回到这里。这里的时光很慢,很长。这里有四季的更替,有雨落水涨,也有艳阳蓝天。这里有她少女时代旖旎的幻想,有她隐秘的暗恋。这里有她喜欢的一切。
中秋节前,树回来了。两人在小巷里的咖啡厅坐了一下午。吧台后店主忙碌着,满屋子松饼的香味,像是阳光的味道。隔壁桌的小男孩分外的可爱,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时不时冲她笑,有些羞涩。他抱着店里的吉他,随意地拨动琴弦。她听得出他弹的断断续续的曲子。是《晴天》。歌词有些忘了,但曲调她一直记得。
有一搭没一搭的,他们说着以前的事。他们说起成长的兵荒马乱,却也绝口不提当初不曾点透的悸动。错过了,就真的没办法再回头了。大概这就是所谓的一期一会了。
他说,你初一初二时刚刚好,初三开始发胖,像一头小猪。
他说,以前总抄你作业,还找你帮忙代写作业,欠你好多顿饭。
他说,高中篮球赛,你负责记分。和你们班比赛前,我特地和你击个掌,还是输了比赛。
他说,后来你因为我们班同学和我生气。一点都不讲道理。
他说,我记得我说以后你结婚,我要当证婚人。
她一直笑着。用勺子戳着玻璃碗里的红豆。真是甜得过分啊,她想,等会离开时要记得提醒一下店主。太过甜腻的食物容易让心情变差。
离开时,她在店门口等他去开车。雨刚刚停,小巷有些积水。她看见老人牵着孩子经过,小吃店店主在准备着食材,还有男孩骑车带着女孩经过。天空倒映在积水里,不算很蓝。她却觉得这一切无比的贴近她的生命,琐碎的,繁杂的,并不特别美好,却无比的真实动人。
三
她大概早就知道她和学长会分手。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愈来愈强烈。
只是她一直在逃避,她不敢承认她不够爱他。她也不敢承认她不够爱自己。
大概,在她高二那年,一切都显示出了征兆。
那年的心理课上,老师让他们写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五样东西。然后逐一划去。她无论如何也无法舍弃最后一样。
那时,老师和父母常常说,你一定要足够努力足够优秀,你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只有你足够优秀,你才能遇到更优秀的人。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足够努力,只是为了选择想要的,而不是更好的。无所谓优秀与不优秀,我们只是要成为自己。
一如她和学长,纵使在他人眼中万分般配,也终究走不到一起。一如年少时光,无论她怎么努力,她和她的树还是不断的错过。她发现,其实她好不好都没关系,因为她本来就不是他们的佳人,她只是她自己。努力只是一种态度,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
从前,她努力地学习,卖力地考试,是为了离开这座小城,去更广阔的天地。而当她真正离开了,她却又想要回来。或许于他人眼中根本不值得,但这确乎是她想要的啊。因为喜欢,所以怎样都值得。不是么。
升入高三以后,她在校外租了房子,上学放学总是独来独往。有时树从后面追上她,手轻触一下她的后颈的落有碎发的皮肤。
她微微缩一下脖子,回头想要告诉他自己后颈的皮肤很敏感,但又觉得这么说太过暧昧。她只好笑笑作罢。
有时候一个人抬起头看刺眼的阳光,想着这样的生活,再也不要重来一遍了。
她曾有过一段非常不愉快的时光。生活,学习很不顺利,与父母,与同学的相处也都不顺心。她一轮又一轮的自我厌弃。她的古怪,就像一种隐疾,时不时会复发。她害怕不被人喜欢,她害怕没有一个人喜欢她。
有人吸烟,有人酗酒,她酗爱。
有时,晚自习的课间,她站在阳台上往下看。操场上有跑步的同学,台阶上坐着三三两两聊天的人。夜色无边,月光清明。不需要星辰大海,她也能感觉自己的孤独与渺小。太无能为力了,在命运的网里,人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呢。
世界上最孤独的鲸,一辈子都得不到同伴的回应。我们都太渴望被认同,太渴望归属感了。没关系的,她安慰自己。一个人长大,也是没有关系的。
母亲在睡觉前一遍一遍地问她想要吃什么,如同之前每一天一样。冰箱里塞满了各种点心,就是为了让她吃上称心的早餐。她猛然发现这些很小很小的事,在泣不成声里,她很想改变。她厌恶这样的自己。
她怎么可以让母亲为了她,如此的委曲求全。她不可以让任何一个人为了她委曲求全。她不想要所谓的个性了,她要她温柔待人,她要任何人不被她伤害。
那段时间里,树每天和她一起上学。初冬的午后,他站在树下,光与影的分界处,看不远处锄地的老人。见她来了,他便笑起来。
赵匡胤有诗:欲出不出光辣挞。她想,她大概是第一个用这句是来形容欢喜的人。
过马路时,他的手总是虚扶着她,礼貌而不逾矩。像是她最坚强的后盾。
在与学长还是普通朋友时,有次过马路,绿灯的时间很短暂。学长很孩子气地对她说,快跑。她后来觉得,那一刻的他可爱至极,像极了她十七岁最喜欢的男孩。
现在,她又是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曾经想着,若是有一天遇到了她的绝无仅有,她一定要带他走一遍这一段路,她从高中走到工作的路。她不会说起当时的沮丧,只会告诉他从某个角度看路灯是桃心形的。
树曾说:你知不知道你是一个非常棒的人。
这句话,陪伴她走过了许多荒荒的年月。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四
她不常梦见树。从前是,现在也是。
昨晚,她梦到他来找她,又或许只是偶然相遇。她记不太清了,毕竟只是个梦。
忘了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半开玩笑地说都怪他,不停地拍打他。他没有躲,也没有和她闹,定定地看着她,说,都怪我。
那一刻,真有种一眼万年的感觉。
那时她特别地迷恋树,痴迷于自然生长的树,痴迷于一切与树有关的诗词歌赋。
在她心里,他就像一棵树。干净,美好,有最挺拔的姿态。
即使是放学时,看见他和一群体育生在奶茶店里抽烟。在心里,她有那么一刻有些厌烦他。但在他掐了烟追上她时,她依然觉得他像盛夏的阳光,不可一世的样子,好像穿得起这世上所有的白衬衫。
她喜欢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就像是黑暗洞穴里倒挂的蝙蝠,定定地看着无意闯入洞口的生人。明明洞穴那么黑,他的眼睛却那么亮。
曾经,她想将他们写成一个故事。她想给十七岁的孤独的自己,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是她没有。
性格决定着一个人的格局。而她,狭隘,小家子气,登不上台面。所以她写出来的东西也是矫情,做作,浅薄的。她不想将那段过于美好的回忆贴上这样的标签。她记忆里的人啊,本该随着年岁自由疯长。
要是回到小时候就好了。母亲没空照看她时,便帮她穿好针线。面前放着一个小盒子,盛着各式各样的纽扣。她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一一串起来。
如果回忆就是那个盒子,如果她可以将往事按照喜欢的顺序一一串联,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呢。
想想却又作罢。现在的她期盼的圆满,未必是十七岁的她想要的结局。
也有片刻的时光,雨是停止不下的。墙壁上还留有水渍。可能他就像这场雨,即使在她心里早已停了,却留下团团水渍。
她想,等太阳出来,大概就好了。
可她又害怕起来。也许太阳出来了,墙壁上却爬满了青苔。
都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最苦的,大概是放不下了。
有天,学校的广播里,又放起了王菲的《笑忘书》,她曾经最喜欢的。
树曾说,若是那场重要的考试,他考得足够好,就一起去看王菲的演唱会。
后来,她还是一个人去了。
时隔这么久,再一次听到这首歌,她竟要落下泪了,为她的这些年。
恍惚间,才觉得过去了这么久这么久。她早就不是过去那个惶然无措的小女孩,却又与那个惶然无措的女孩没有什么分别。
五
晴朗的时光,亦是有的。
一阵风吹过,棕榈树的影子在地上晃动。此景,与她感冒后沙哑的嗓音倒是极相配的。带有磨砂的,温柔的感觉。像沙瓤的西瓜。甜到人心坎里。
学长说,在这一段感情里,她爱的只是她自己。他又何尝不是呢。他爱的不过是恋爱的感觉。
又想起十几岁的时候,树有时骑车带着她四处转悠。她安心地坐在后座,不理会来来往往的车辆,只为一些小事咯咯笑个不停。有时迎着风,她要很大声地对着他的耳朵说话,他才听的清。许多话,她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风吹散了。
他们穿过了风。却穿不过时光。
可能她放不下的,是十七岁独自成长的自己。
她的五样东西,最后一样,最无法割舍的一样是“爱人”。
她将之定义为“有爱之人”。无论亲人朋友恋人,她爱,也爱她的人,都是爱人。
那时,她觉得,她可以失去一切,包括生命,但是不能没有一个人爱她。
她尝试着去寻找一切的答案。
少女时代起,每次洗澡时,她总是长久地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胴体,观察着每一丝微妙的变化。
先从肉体开始吧,学着爱自己。她这样告诉自己。
对着镜子里的人,她张了张口,嘴唇翕动,却始终说不出口。
就像对着树,她也始终无法说出那句喜欢。
后来,她看到因纽特人表达爱意的一句话:Tumemangue。
我迷失了自己。
是啊。迷失了自己。
下午的阳光正好,她将许久未干的衣服晾在阳台。养了几年的黄金万年草在日光里酣睡。不知是谁家院子里的桂花开了,香气扑鼻。像小时候吃的赤豆冰棍,咬一口有清脆的声音,在舌尖化开,甜丝丝的。
她打开窗户,邀请花香和阳光进屋。雨,大概是不会再下了吧。真好。真喜欢这一切的一切。
站在窗边,二十五岁的她,终于找到了一切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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