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向阳花

作者: 二十三条鱼 | 来源:发表于2019-01-07 15:55 被阅读45次

    “每一种花都有自己的花语和寓意的喔,像红玫瑰代表爱情,白百合代表纯洁,满天星代表思念……”

    “那,仙人球呢?”我捧着刚从天桥上买来的盆栽,朝豆豆得意地显摆,“五块钱一盆,防辐射效果贼拉好。它的花语呢?”

    “坚强不屈、斗志昂扬、矢志不渝、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豆豆有个五年级的表弟,最近一直帮助他听写词语。

    我没听进去,因为看到了沈默。

    车水马龙的裕华路仍旧堵车,被高温炙烤得滚烫的天桥将S大一分为二,桥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车辆、人群、太阳晃的人头痛。就在豆豆背到“矢志不渝”的时候,聒噪的背景板里我还是一眼就找到了那个蹬着自行车,满头大汗却依旧不减英气的男人。

    好的吧,是处于“男孩儿”和“男人”之间,最可爱的沈默。

    我想拉着豆豆,跟他打个招呼——豆豆跟他是老乡,这样不突兀。怎么开口呢?“你好”太客套,“咦你干嘛去了”又太自来熟,“天真热呐”好像也不太合适……又一次回头,恰巧与沈默的目光撞在了一起,那眼神饱含惊喜和如释重负,不明缘由地,我也同他一起开心起来。

    “晓晓,你在笑什么?”“豆豆!周晓!”两个声音交织在耳际,很快变成了三个声音——

    “嗨,好巧啊沈默……”在女生宿舍楼都能巧遇,猿粪呐!低头浅笑,矫揉造作地别了别头发,啧,天真热!

    “嘻嘻嘻,拿着。”沈默撩起背心抹了抹满额头汗,小心地从车篮里拎出了饭菜和饮料,眼神里带着赧然和请求,“C409,陈朝曦。”

    笑容怕是行滞了半秒。茫然之后理智逐渐回炉了。脸上仍旧甜甜笑着,嘴里却干涩着,涩味直达心底。天太热,太渴了。

    “哟~”豆豆调笑他,“不错嘛~”

    沈默只是挠头傻笑。

    “他们很般配噢,据说是一见钟情,郎有情妾有意……”豆豆巴拉巴拉对我科普,我气不过将四瓶饮料递给了她,“看来你爬楼梯并不累,手上拎着东西还这么多话!”

    “手跟嘴并不妨碍啊……”豆豆一脸认真的看着我,突然恍然大悟,“我知道了!”

    “你大姨妈提前了对不对!?”

    我不可言说的心事随着夜雨冷却。往日的闷热、喧哗逐渐减温,斑驳的红砖上躺着残败的梧桐花。惆怅、寂寥,尽管秋天还没到。

    S大有很多梧桐树,其中有一棵被誉为“镇校之宝”,比学校历史还要悠久,几度扩建学校都保护好了它,很多学子都会在临考前拜一拜,据说有灵的。

    或许,也会保佑爱情长久的吧。熟悉的自行车停在树边,我瞄到了沈默的衣角。昨夜的雨珠从老树深绿的叶子划落,打碎了树下面积水的影子,两个人,一团的影子,涟漪在上面荡啊荡。

    是在拥抱吗?是在亲吻吗?我出乎意料的平静。怎么说呢,直至此刻,我才知道自己确实是有点喜欢他的,或许比自己预估的还要多一点,但此时我只想做一个不输气势的逃兵,于是几乎是小跑着,抱着书绕路去了图书馆。

    在陪豆豆参加老乡会之前,我就已经认识了沈默——单方面的,主要也没几个人不认识他。他是系里有名的“沈问号”,将不懂就问的精神发扬到了大学,老师对他又爱又恨。他在宿舍里不太受欢迎,因为总是半夜两点窸窸窣窣起床,喊每个舍友去学习。后来他们辟谣说沈默是在梦游,说可能是高中时学傻了。大家对他的评价都是两个极端,一是努力的学霸,二是不合时宜的傻瓜。我听起来总会有点感同身受的同情。他一定是不聪慧的,跟我一样,要很努力才能追上大众的步伐,要很努力才不被主流抛下。

    那天我去图书馆读书,不小心翻到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坐在角落哭了许久。“别把眼泪掉在书页上”,严肃的声音从对面传来,半张面庞印着阳光,半张隐藏在阴影里。我茫然了好一会儿,才恶狠狠地小声还击:“你打扰到我读书了!”

    “抱歉,但是请你不要弄脏书页,等你看完我要借的。”

    情绪陷入书中,很难有多余的精力吵架,甚至连“这本书我借了,你别觊觎”都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我看到尾页的书籍抽走。心里正无限委屈时,一张字条被他推到桌子前。

    “如果你喜欢这本书,那就去读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吧。”

    我采纳了纸条上的建议,《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确很好看,直至今日,它仍旧是我最爱的书籍,没有之一。

    后来在老乡聚会上,我认出了那张脸,沈默。如果不是豆豆胆怯,我不会陪她去,也不会认识沈默了。说起来不知道是该感谢豆豆,还是恨豆豆。

    与我的刻板印象相反,沈默很好相处。他不太爱说话,但很擅长倾听,基本能接上大部分人的话,也很体贴、照顾周围的人——我和豆豆坐在他旁边,是被他照顾的那一类人。

    没喝酒,有点醉。吃完饭,赶火车回家。我没耐心,等了几分钟车还不来,面上焦急不已,正好沈默推着自行车出来,“送你?”

    我当然笑着点头。傍晚天还未黑,夕阳将垂,路边龙爪槐染上了一层温柔的橘色。沈默骑的很快,没有人说话,我丝毫不觉得尴尬,只觉得空气静谧,内心欢喜。

    路上影子淡淡的。我的影子纤细,他的影子坚稳。我伸出左臂,影子便环住了他的影子。我们的影子拥抱了。

    窃喜还没持续多久,“你真重”从前面闷闷地传来,懵了一会儿,我有点想笑——他肯定忍这句话忍了很久,“我下去走会儿?”

    “别了,别误了你的车。”而后是飞快的超车骑行。他骑的好快好快,我在后面一直提醒他,“骑慢点!骑慢点!!”我想要长一点的窃喜。

    如今那种偷偷的欢乐已经消失殆尽了,它属于别人了。我不想去图书馆了,直接折回了宿舍。书桌上仙人球团着,刺叶坚实硬挺,为什么我就不是这种姿态呢?酸涩、妒忌,我又有什么身份、什么资格呢?

    深秋后,又巧遇了沈默几次。他爱笑了,也比往常健谈了。豆豆常常很艳羡:“真好!爱情力量真伟大!”我也会随着笑笑点点头。心里有股淡淡的忧伤萦绕着,那个傍晚的窃喜如晨露,很美好,也很短暂。

    我短暂又后劲十足的醉意就像邂逅了一场阳光,得到了十足的养分,不由自主地随着那温暖走了一遭,可是太阳他不知道。

    因为向阳花是沉默的。

    假如我是向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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