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今年十八岁,或者说十七岁。
我们住的这个没有海的东部沿海城市习惯讲虚岁。所以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盼到这个分界线时,刘海长过眉毛的男生阴阳怪气地叫:“大家都是成年人,说话色情点儿!”,梳着双马尾的女生声音嗲得起泡:“人家才十七岁,很小的好不好!”。十七岁还是十八岁,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初中就有哥们儿结队上黑网吧通宵,网盘里存着过个三五年才能对得起年龄限制那行字幕的毛片,戴着钻石耳钉的女生在校园的偏道上把烟圈吐在我脸上。年龄早就不被他们放在眼里,我试图在他们的眼睛里找出多我几年的阅历。
今年是分界线。这条线宽到有365回日月轮转,可以响起两千遍下课铃,倒掉可以超过某知名奶茶绕地球圈数的食堂白饭,打爆某几亿人都在玩的手机游戏,用早锻炼的累积步数走去北京。
可以把流的泪攒在浴缸里,头套着塑料袋沉下去,趁机想想一些人和事情。
2
我走在这队向便利店进发的夜行军后头,蹭着小姑娘的热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老贼聊天。
这次跨过台湾海峡的游学活动目前已经花去了我一千多人民币,虽然家里娘娘们的面膜钱占了很大比重,我也不好意思刷老妈的卡。于是跟着大部队,却压根没带钱袋子,把不必要的消费扼杀在摇篮里,拿手机打发时间。
我已经很久没跟老贼联系了,上次用电话彻夜长谈应该是年初冬天,又是因为老贼那段年岁久远的初恋。
我仗着自己有海峡护体不怕他冲过来就开骂,去你的,明明我才是陪伴在你身边最忠实的女人,你却每次都来谈初恋。
老贼是我最要好的男生之一,习惯了跟我瞎贫,也不太在意,只回了一句,那这次不是你先来的嘛。
就在几分钟前,路口第一个指示灯由红转绿的时候,千年都不找我聊天的女神突然滴滴我。我欣喜地点开对话框,结果只有一句:“那个,你能帮我看看李子轩在嘛?”
3
李子轩就是老贼,我的女神就是老贼的初恋,老贼是我基友,这种人物关系我真的很难受。
没事放屁吗,你又不是没他QQ。我在心里吐槽,但又知道他们之间的别扭,不敢多问,只好照办。
老贼用他操纵全市第78的小乔的手速秒回我,我一个截图直接抛给女神。女神道了谢,再也没理我。
几分钟后我按捺不住八卦的本性,顾不得道义,直接把跟女神的几句聊天记录转发给老贼,问他怎么回事儿。
过了俩红绿灯之后,老贼才回我,言简意赅。
“她男朋友受欺负了,问是不是我干的。我说不是,她说:‘对不起我身边发生不好的事时总是想起你’,我没回。”
我刚想问老贼什么时候这么沉得住气了,又怕台湾海峡瞬间被怨气夷平,把打好的字一个个删去。
如果一个你从小学三年级就认定要娶的人对你说:“对不起,我身边发生不好的事时总是想起你”,你是该恼,还是该庆幸这种根深蒂固的联系?
我不会面临这种情况,因为我不会跟老贼一样天真,真的会相信自己会娶一个十岁时喜欢的人。
4
老贼在他的故事里不叫老贼,叫李子轩。他长得也足够对得起这个文绉绉的名字,足够用外表骗过单纯的女孩子。
事实证明老贼人很贼,眼光却很不错,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把女神骗到手了。
女神叫余晨,班长大队委四好少年,长得还特别正。
小学的时候还体现不出差距,老贼是个中等生,时不时露一手画技迷倒众生;女神成绩拔尖长相更是登峰造极,众望所归。多少个小男孩巴巴地望着能扯一回女神的小辫子,体育课上背她一次跑个来回。
但是他们也只能巴巴地望着,因为女神身边总是有一个人,南狂李老贼。
这我都是后来上了初中听老贼说的,我当时没跟他们划在一个校区,没能领略金童玉女的风采。
当他讲到第一次打架,是把那个想撩余晨裙子还高他一个半头的胖子打出鼻血的时候,我很认真地看着他,说,李子轩真遗憾,我没能看见你这辈子最帅的一次架。
老贼上初中以后,狂得愈发不可收拾。他跟着学长混,上黑网吧,翘课,打架,很快变得一塌糊涂。
那些日子里,他唯一遵守的一条校规就是,准时去食堂吃饭,左手牵着他依旧优秀的女朋友,右手边还有一个我帮忙打掩护。
后来,后来老贼不知道抽什么风,也许是受岛国动漫毒太深,在班里跟一群女生玩暧昧,甚至给她们排了号,成了“后宫”。
那时候的女孩子真奇怪,会不知廉耻地为了一个混混放弃大清覆灭以来的女权。
里面有小五小六小七也不会有我,也不会再有女神。
5
等老贼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初二下学期的事了。
那时候女神刚得了全市数学竞赛第一名,全校都在传那个学习成绩顶天好长得能拍电视剧男朋友还是个混混的女神的神话。本是这个故事里最传奇的一笔的老贼,突然醒悟过来自己的女朋友已经几个月不找自己吃午饭了。
他去楼上找人,却直接被女神的班主任拎去办公室做了一番思想教育。去她们家楼下蹲点,直接被未来丈母娘撵走。可老贼是谁,当初骗到女神就是用的死缠烂打,怎么可能轻易罢休。于是他找到了我。
放学铃一响,我手持一本班级日志,噌噌噌带着老贼爬上四楼,让他等在楼梯间里。不出所料,在女神她们班门口迎面撞上班主任,我笑露八齿,谦卑地对这个老女人说,我来交流班级管理心得。等她拎着皮包锁上办公室的门,走向车库的时候,我示意老贼一切妥当,自己退出教室,在门口守着。
我忘记那天守了多久,他们独处了多久。只记得楼梯间的玻璃上映出灰色的云黄色的天,偌大的校园好像被抽空了。我随着那只叫不出名的白脊鸟的飞行轨迹转头,看见了教室里紧紧相拥的人儿。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很蠢,老贼很蠢,我更蠢。
6
老贼又跟女神过了不咸不淡的一个学期。后来女神步步顺利,顺利进入本市最好的高中的提前班,顺利丢掉那些传奇轻装上阵,顺利喜欢上一个同在提前班的其貌不扬的老实男生,顺利把老贼永远地抛在了身后。
再也没有南狂李老贼,只有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烂泥。
提前批学生集体来学校办手续的时候,女神出其不意地找到我。
“帮我转告他……”她身后的花坛里,芭蕉长得旺盛。其中一片宽叶兴致勃勃地挺起来,像手一样触到了她的头发。去年大合唱,老贼和我坐在观众席,望着她难得把马尾散开披在肩头,一步一步走向追光灯。老贼轻声说,她的头发很柔顺,手感很好。他换过十几种洗发水,却找不出她的味道。
“自己去”,我假装盯着芭蕉叶愣神,不去看那张姣好的脸。“我从没有义务帮你转达。”
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那天傍晚我第一次陪一个男生在教学楼的偏道上灌啤酒,味道很苦,一点都比不上可乐七喜芬达,死老贼真小气。
“你让我觉得很烂,看到你我就想到不好的事情。”
“什么?”
老贼又重复了一遍。
他重复了一遍又一遍,重复八百遍,终于顺利哭出声来。
7
我考上了女神所在的高中的普通班,住校。老贼上了美女如云的职高,乐不思蜀。从此难有交集。
直到今年一月,学期末的时候,老贼突然在网上找我,说要来我们学校看我。
我受宠若惊,并告诉他,很遗憾,我刚摔断腿,不住校。
他说,没事,其实我是来看她,下周三她生日,我礼物送完就走。
我去你大爷的。
于是我忍气吞声地告诉他怎么才能进来。要掐准时间段,在保安大叔面前不要拽,要显得人畜无害。
事实证明李子轩的脸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我还是碰见老贼了,保安大叔特许他早进,没走几步就看见坐在路边等车的我。
我去,半年不见不见能耐了啊,在重点高中跟人打架打到残疾?
呸,你大爷这叫右脚软组织挫伤,小区楼道的灯坏了。
老贼表示很欣慰,看我没有在这个高手云集的重点高中失去初心,还是一如既往地蠢。
我看着他手里的黑袋子,看形状,里面是个鞋盒。
老贼和我都爱球鞋,我是在梦里把这些抵我几个月饭钱的鞋抱抱亲亲,而老贼是把它们买来堆在自己的床上抱抱亲亲。
我问他,送的啥啊。
他报了一双四五千的篮球鞋的名字。
我去,你大爷的走资派。要不是我腿瘸了,我可能要弹起来。
我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把心里想的痛快说出来。
她不懂这些的,不懂这双鞋要花你多少钱,不懂篮球不懂要穿它,不懂你为什么要送这样的礼物。
那我就告诉她,只要她肯听。她男朋友刚被别的学校挖走,我觉得我有机会。
我抬头看到二楼走道的玻璃窗上映出晚霞。
不会的,你早就没机会了,她不会听也不会收,你怎么还是不懂。
我果然还是没法把心里想的痛快说出来,于是艰难起身。
“我等的车可能停在外面了,你去她们班门口等她吧,这个点晚饭估计快吃完了。”
晚风吹得我几近流泪。
8
最后女神收了礼物,但是没听老贼深情告白。
“她说她不能收,让她男朋友知道了不好。我说没关系你就当不知道谁送的。她说她不打篮球不用篮球鞋,我说没事我就觉得你穿着好看。她说不行我还是不能收,我就直接跑了……真窝囊,老子剪了三个月的鸡排发了三个月的传单,真窝囊……”电话那头的人舌头大了起来,说话开始颠三倒四。我不敢挂电话,直到一个陌生的男声响起。
“嫂子放心,我一定把哥安全送回去。”
我哭笑不得,你才嫂子,我是你大爷。
我靠在阳台的护栏上,腿已经有些麻了。护栏外是霓虹灯乐园,车子发出怪模怪样的呼啸声。手机屏幕的光显得弱小可怜。
我给老贼留言:“让她在你心里死了吧,灰飞烟灭那种。”
我也要让你在我心里死了,验不出DNA那种。
9
到了7-11前的最后一个红绿灯,我却不太想去了。我跟同行的少男少女们解释我困了,想先回酒店。他们狐疑地看了我几眼,没多问。等他们走过红绿灯,我准备原路返回时,发现蹭的wifi断了。
靠。我赶忙开语音跟老贼吼了声:“管她男朋友是被阉了还是被奸了,我在台湾你面膜要不要啊!”
没能发出去,气泡前面出现红色的标识。
我骂骂咧咧惦记着酒店的wifi,跑着回去。
我忘记来路上我们转了几个弯,三个或者四个,越走越不对,路越走越窄。周围繁体字的招牌都能依稀辩认,却不能明白什么意思。我开始恐慌,我的手机里没有台湾的电话卡,此时此刻砖头都比它强。
我快哭了,哭自己没脑子,哭自己是最蠢的那个。
我忘记我走了多久,突然发现头顶明黄色的繁体字好像是住的酒店的名字。进房间以后发现室友没回来,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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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贼在我的梦里不叫李子轩,就叫老贼。我刚认识老贼的时候他已经是泥了,整天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生不看他。我最讨厌这种毛都没长齐痞气已经熏天的男生,自己却被老贼盯上了。
“班长帮我跟社会老师说我去医务室了,班长你是我再生父母回执单你就帮我签了吧,班长……”我最怕麻烦,却没觉得他烦。
当我们变成哥们的时候,老贼就告诉我,他会娶余晨当老婆,没错就是四楼那个,他十岁就知道她是他老婆了。
好巧,我十四岁就知道自己和今生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不会在一起了。
那次放学铃一响,我拿着班级日志,噌噌噌带着你爬上四楼的时候,在楼梯间遇到了你的一帮哥们。“呦,”最先看见你的那个嬉皮笑脸,“换了一个了啊。”“别放屁,这是我们班班长。”他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无动于衷。“班长你都敢泡……”说话的那人被你一脚踹上屁股,灰溜溜跑了。我假装没在意,偷笑着跑出来,却遇上一脸严肃的老女人。
这是唯一一次有人认为我跟你之间有可能,那个人还是个天灵盖里长猪脑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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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脑仁疼,可能是因为做了一个很累的梦。睁眼却发现自己身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个人,我吓了个激灵,起床气都没有了。把那人翻过来,原来是我室友。再看隔壁那张床,我差点吓出心肌梗塞,上面睡着两个穿戴整齐鼾声大作的男生。仔细一看都是同学,再看见地毯上散着的纸牌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情。
年轻人身体真好,能熬夜能通宵。
我按着太阳穴划开手机,随着室友的回归我的满格wifi也回来了。QQ全是未读消息,千篇一律的生日快乐,系统帮我营造的体贴温馨。一划到底,老贼没有给我发新的消息,我那条语音前面依旧有红色的标识。
点进李子轩的个人资料,看着火红色的删除好友,我按了下去。
最好的朋友是我给自己的设定,为了能心安理得地过问这些事情,而我于他,喽啰而已。
我十八了,我可以终于光明正大喜欢一个人了。但不巧的是,我要放弃喜欢这个人了。
我关掉水龙头,躺进浴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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