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符》第六章 蒂博

作者: 一只高腰黒一只低腰白 | 来源:发表于2018-03-24 22:26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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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古拉斯·斯帕克思 [著]

    @一只高腰黒一只低腰白 [译]

    第六章   蒂博​

    ​    从台球室出来,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回想起来他在伊拉克执行第二次任务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春天,在费卢杰(伊拉克城市),第一团、第五团、还有其他的团接到命令去平息自去年巴格达(伊拉克首都)以来不断升级的暴力事件。市民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都试图逃离巴格达,这也导致了高速公路的拥堵。他们先是空袭,然后是海军陆战队,可能一天之内就要撤离城里三分之一的居民。敌军侵占每一个街区、每一座房屋、每一间卧室,这是自入侵以来最激烈的战斗。仅仅三天,敌军就控制了城区的四分之一,但是越来越多的市民死亡促成了停火。大多数军队都做出了放弃的决定,统统撤离,包括蒂博所在的团。

        但不是所有的军队都撤离了。

        在第二天的行动中,蒂博和他所在的排受命前往检查城南工业区的一幢建筑,那里据谣传是敌人一个小型军火仓库的所在。但是,建筑的具体位置却并没有标定,它可能是一个废弃加油站附近断壁残垣中的任何一幢,他们需要在以加油站为中心的扇形区域进行搜索。他们慢慢朝着建筑群靠近,却始终和加油站保持有一定距离。一队人往右,一队人向左,周围安静得可怕。但是,不一会儿,这种安静就被加油站突然爆炸的声音打破。火焰冲天而起,浓烟滚滚升起,冲击波将他们大半部分人掀翻在地,耳膜几乎震破。蒂伯只觉得晕眩欲倒,眼前只剩模糊一片。这时,从前方建筑的窗户里和楼顶上,从他们身后街道上烧毁的汽车里,子弹如狂风暴雨般朝他们飞了过来。

        蒂伯发现自己倒在了维克多的身旁,而另外两个战友,马特和凯文( 疯狗马特和杀手凯文 )也都倒在他的身边。他们在海军陆战队接受的训练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危难之中也见兄弟之情。尽管冒着枪林弹雨,尽管顶着心中的恐惧,尽管很可能必死无疑,维克多依然捡起步枪,单膝跪地,瞄准了敌人。他开火了,而且不停地开火,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平静和专注,而且是那么稳定。疯狗马特拿起枪做了相同的动作,其他人也一个接一个站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战斗小组。开火!掩护!移动!可惜他们已经无路可走,被困在那里动弹不得。后来,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倒下了,然后又是一个,第三个,第四个……

        支援部队赶到时,已经太晚了。疯狗马特被子弹射穿了股动脉,尽管有止血绷带,但他还是在几分钟里血尽而亡。凯文头部中枪,几乎是瞬间毙命。另外,还有十多人身负重伤,只有少数几人得以全身而退,蒂伯和维克多则是其中两人。

        台球厅里,蒂伯曾搭过话的一个年轻人让他想起了疯狗马特。那人和马特可能是兄弟,他们不但身高体重相仿,而且连头发颜色,甚至说话时的举止都一样。他在那里思量片刻,最后还是告诉自己,那人绝不可能是马特的兄弟。

       他知道自己要寻找机会打探她的下落。在小镇里,陌生人总是引起人们怀疑的目光。在黄昏时分,他还注意到有一个皮包骨头,满脸粉刺的家伙曾在洗手间旁的投币电话上打过电话,那人说话时还紧张兮兮地看着他。当时蒂伯的心里也忐忑不安,他怀疑那家伙是不是打给照片中的女人,或者打给她身边的某个人。这些疑虑在他离开时得到确认,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那家伙一直跟踪他到门口,想看他究竟要去哪里。这就是为什么蒂伯在出门后并没有直接回旅馆,而是先朝着相反方向走去,后来才原路折回。

        当晚早些时候,他来到那个破旧的台球厅后,绕过吧台径直朝着台球桌走了过去。他很快就确认台球厅里的人符合自己预定的人群特征,而且他们看起来大多数都是单身。他问他们自己可不可以一起打上几局,嘴里也不时咕哝些怨天尤人的话。他为了谨慎期间,先故意输了几局,然后给他们买了几圈啤酒,他们当然开始放松了警惕。在漫不经意之间,他询问了一些当地风土人情的问题,也故意打不进必进之球,他们打出好球时却极力称赞。

        最后,他们终于开始询问起他的一些事。他从哪儿来?来这里是干什么?他含糊应对之中,假装在无意间提起了一个女孩的事,然后便不再讲下去了。他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却不继续讲,而是去买了一些啤酒。当他们再次问他时,他假装勉为其难的样子讲了自己的故事:他多年前和朋友外出时曾遇到了一个女孩。他们打断他让他直入重点,于是他便继续说那个女孩是多么美丽,人也是多么好,他还说了她又是怎么告诉他让他再次来到这个镇子时去找她的事情,他现在很想去找她,可是该死的是他甚至想不起来她的名字。

        "你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他们问他。"是啊!"他回答说,"我从来都不善于记人的名字。我小时候,被棒球打中过脑袋,后来记忆力就变得不怎么好了。"他耸耸肩头,知道他们一定会笑话他,而且他们也确实笑他了。他继续说道,好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但是还好,我有一张她的照片。"

        "你现在带在身上?"

        "嗯,我想我应该带着。"

        他翻开口袋摸索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了照片。台球厅里的男人全都聚了过来,他们争先恐后地抢着看照片,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便不停地在那里摇头。"你真是太不走运啦!"那人说,"她已经名花有主了!"

        "她嫁人了?"

        "没有,但她已经不再和别的人约会了。她前夫不喜欢,相信我,你可不想惹毛她前夫的。"

        蒂伯倒是吃了一惊,咽下一口唾沫。"那她叫什么?"

        "贝丝·格林。"他们异口同声说。其中一个男人继续和他说,"她是汉普顿初级学校的一名老师,现在和她奶奶一起住在'阳光养狗场'的房子里。"

        “贝丝·格林?”蒂伯心想,“她的名字更准确地来说应该是伊丽莎白·格林,而贝丝正是伊丽莎白的简称,也应该是她的小名了。”

        E,伊丽莎白。

        当他们还在谈论照片的时候,蒂伯注意到有一个看过照片的人已经偷偷溜开去打电话了。"我想自己可能是太不走运了吧!那么……"蒂伯一边说着,一边收回了照片。

        他后来又在那里待了半个多小时,以掩饰自己的行踪。他一边和他们闲聊,一边注意着那个皮包骨头的家伙打电话,但他好像对电话那头人很失望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在聊天中说漏了嘴的孩子。但总的来说是好的,起码他知道了名字!蒂伯总感觉自己还会再和那个皮包骨头的家伙见面。他继续买酒,也继续输球,偶尔环顾门口,看是否有谁进来。他没有等到,时候也差不多了,于是他举起手说自己钱花没了,他要走了,这一晚上花了一百多美元。他们向他保证随时欢迎他再来。

        他几乎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而他唯一想的就是终于有了一个名字,而下一步他要做的,便是和她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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