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菌毒界流传着一本专门记载菌精、菌怪的书谏,叫作《异灵鉴》,它的各种版本在民间也广为流传。而这青泽菌灵便是《异灵鉴》上被记载过的、最广为人知也最负盛名的一种异灵。它们灵力高强,虚实二形变幻多端,不仅生得美艳动人,还详知人体筋脉走向、心智弱点,对普通人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不仅如民间落俗的观点那样,认为它仅仅被用于满足色|欲、伺候情|事等,它们还是一种武器,一种美轮美奂但却攻击能力极强的武器,常常被用于潜入敌方、窃取密报、毒陷异己,细作之职干得比人还出色数倍。
众多毒师自授学之初,就偏好修炼青泽菌的掌毒术法,大多数人非出于以毒牟利,以毒谋福,更算是一种自我防卫,免于遭受任何敌对方以青泽之毒侵己薄弱。但是,即使天下修炼此术法的毒师多不胜数,青泽菌的菌灵却一灵难求,不是谁都能成功召唤的,在精和怪中属于上等品种。
但即便高强如青泽,它们在菌毒界却依然只能被算作是菌精,被载入的是这《异灵鉴》。只是世人出于各种观点下的景仰或慕求之心,而习惯唤之为青泽菌灵而已。关于青泽菌灵名份的争议古来有之,直至现世,还有不少菌毒师和民众企图为青泽正名,倡议将其纳入“灵”的行列,正式录入《孢摺谏》。但无一例外,每次都会被子雾阁驳回。既然不能通过子雾阁进行正式收录,更有偏激的世家家主,擅自就将青泽菌灵录入自家门下所持《孢摺谏》的誊写残卷中,以表支持和抗议,并号召别的世家家主也这样做。
至于青泽为何不能列之为“灵”,那还要从青泽的源起说起。
青泽菌本是一种比蒙情菌存在历史更早、并且也很早就为人发现和使用的菌种。最初也和蒙情菌一样,往往被用于给人投幻毒,其作用是草药所制春|药的八倍以上,是蒙情菌的三倍以上。青泽菌千万年来于天地间,其实也生出过它原本的菌灵,传说青泽菌灵本身也美艳动人,灵力强大。但后来,却完全绝迹,被现在的青泽菌精取而代之,天地间再也没有能自然炼就出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青泽菌灵。
现存的青泽,由于炼就过程极其残忍,所以严格说来,青泽一度连“精”的级别都称不上,是罪恶至极的“邪灵”。青泽最令人谈之色变的一段历史,便是它们曾弑杀过一国之君,吸其精气,饮其龙血,那之后更是变得无比强大。直到后来,经过近百年的驯化,菌毒界才终于掌握了控制青泽几乎万无一失的术法,从而渐渐将此物转良,世人也才终于将现今存在的青泽视之为“精”。
“青泽曾有弑龙之罪,弘宗主不忌惮吗?”漺收回看向隔间里还在吸食那受客精气的青泽们的眼神,重新转向弘笠问道。
“无非就是弑杀过一个废物般的国主……有啥好忌惮的?菌者,一切皆可为我所控。你看它们,这不是乖乖的吗?再说了,生得如此美艳之物,怎有不收入我幻乐宗门下的道理?”
“虽道是罪邪满满,但毕竟此物世间不可多得,一灵难求,幻乐宗能存育那么多只,真是令人佩服到敬怵。”连青泽都只是被用在幻乐阁第三层,漺不由得愈发好奇,这再往上究竟还会出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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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多年前,远在现今的雨真国西北方向,曾经有过一个繁盛一时的小国叫做“碧鸡国”。碧鸡国同样立于菌学,兴于菌学,却败于青泽。最后一代碧鸡国国主,最终就是死在了青泽蟠踞的龙榻之上,精血干涸,死相极为难看。
这是因为他生前错睡了一个人——一个炼就了青泽菌精的毒师的人|妻。
说起这位毒师,生平除了炼就青泽这事,本来也算不上是一个特别出众的男人,至少不会出众到“名留青史”,而他的那位人|妻,却是一位奇女子。他们二人,原本一个是已经功成名就、小有作为的世家之主;一个是才华誉满皇城内外的官宦家之女。当初碧鸡国上下,人人谈起这段姻缘,无不称羡。
可偏偏这位人|妻奇女子有一天却做了一个让举国上下都咂舌的举动——她就那么顶着这名家主之妻的名号,去了皇城最大的青楼,为了娼妓!
但别说,即使为了娼妓,举国上下只是有过震惊,从一开始就没人因此而看低这位人|妻,反而慕名前来的各界人士对之趋之若鹜——包括碧鸡国国主。最终,她的丈夫——青泽的炼就者,将所有与自己妻子有染的男人,全部以最残忍的手段尽数弑杀。
“夫君,休息吗?已经很晚了。”宋羽璇一边收拾宋凌书桌边的茶盏、喝剩的汤羹,一边劝道。
“哦,羽璇,你来了?欢儿已经睡下了吗?”
“睡下了,哄了好久,不肯独自睡,也不肯睡在奶娘房里,一到夜里开始哄他睡觉就哭,总是要缠着我,白天也这样。这一天天的……真是抱得我腰酸背痛。奶娘在一旁倒是落个清闲。”
“羽璇,辛苦你了,既然腰酸背痛,这里你就不用收拾了,趁孩子睡了,你也赶紧去休息吧。”
“那你呢?”
“我再将这卷书读完,快了……但也不会太早。你就不用等我了,啊。方才我嫌下人们吵,先把他们打发出去了。总之,没收拾完的你也不用操心了,早些休息为好,一会儿,我会再唤人来收拾的。”
“你……,还有多久?我等你吧。”宋羽璇将托盘放在一边,挪了把椅子扶着腰缓缓坐下。今日入夜后,她特意穿了一件起花的里衣,披了一枚色调柔和的披帛,虽然面带倦意,但烛光之下倒也显得楚楚动人。
“啊?我这还不知道有多久,你就不用特意等我了,真的。娘子白天就很辛苦了,方才还为我做汤羹。对了,那汤羹很可口,我这会儿吃饱了,估摸晚点也不会再饿了,真是多谢娘子。我现在还精神着呢,你不用太担心我。赶紧去休息吧?”
“方才开始,你每一句话都在赶我走。这里除了下人留不得,连我都留不得了吗?”宋羽璇显然有些嗔怨了。
“这,没有没有!我没有要赶你走的意思。你方才不是说累了吗?”
“说汤羹好喝,但还剩出三分……”宋羽璇没打算接他的话,似乎埋怨又多了起来。
“我喝,我喝,我把它喝完好吧?”宋凌说着就去托盘里取那剩下的汤羹。
宋羽璇执住他的手,半空中将那只手隔着书桌斜角拉向自己,说道:“算了,你每天都喝剩下一口。若要让你把全部都补喝完,你得变个泔水桶!”这话里虽然依旧是嗔怨满满,但宋羽璇将宋凌的手愈发紧地攥了一把,放到心口处暖着。
宋凌心里一动,竟先于自己的夫人泛出羞涩,眼神微微低下:“羽璇……你这还叫人怎么看书?”
皇城西山外三百里,有个城池叫干沟尾,宋凌家本是那城里一个声名平平的小世家,过继到宋凌当上家主之后,他凭借着自己还不错的天资,独闯皇城,在皇城举办的几届菌术斗法大会上,技压群雄,屡获功名。宋家终于因此而在皇城内外名声大噪,一时间风光无两,全家也由干沟尾城迁往皇城,领地和势力都逐渐壮大。
羽璇虽是平民身,但其父却是皇城名仕邵蜀华,祖上四代为官,在碧鸡国极负盛名。羽璇本人又从小熟读诗书经传,才华过人。“功名不压邵羽璇”——说的就是当时即使考取头等功名的一众弟子,其才华都在羽璇之下。所以对于宋家来说,娶了邵羽璇,竟还颇有些高攀的意味。
但这场联姻在当时却是众人称道的双赢局面,皇城内外的民众对其更是极具期待,认为二家结合之后,往后必定能诞生一个大世家,改变目前碧鸡国国运渐衰的现况。宋家初初在皇城崭露头角,必定不宜与任何毒师世家联姻,选一平民世家才是一步最稳妥的棋,只是没想到最终会是官宦世家,妻子还是这誉满皇城的才女邵羽璇。
羽璇虽然其貌不扬,但知书达礼,温柔体贴。可宋凌内心却总是感觉妻子无论家世还是才华,皆在自己之上。新婚那会儿,他甚至连跟自己的妻子对视都会感到羞赧,亦或——只是一种无形的压力与紧张。除此一点之外,宋凌本人对这场联姻也算颇为满意,内心也是深爱着羽璇的。新婚后不久,就将整个世家所有的孢种毫无保留地皆数托付到了自己的夫人身上,并很快喜得贵子。同时,在邵家的辅佐之下,宋家在那之后愈发家运昌盛,夫妇二人相敬如宾,日子过得羡煞旁人。
书桌傍,二人刚到气氛微暖,面色微润之处,羽璇还想开口接着对宋凌说点什么,忽然听闻东厢房那边又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哭声传到此处并不大,透过清冷的黑夜穿刺而来却显得无端尖锐,羽璇瞬间就像被针扎了一下一样,眉头一蹙。而宋凌却马上松了手,先羽璇一步往孩子所在的厢房跑去了。
夫妻二人赶到摇篮边,奶娘正睡眼惺忪地刚准备伸手去抱起孩子。孩子依旧啼哭不止,此时近傍听起来分外响亮刺耳,让人不由得一阵神慌。宋凌马上把孩子接了过来,和羽璇一起开始逗哄。可欢儿似乎并不买账,依旧面色涨红,鼻额发青,哭得厉害。
“还是我来吧。”羽璇接过了欢儿,开始一边轻拍,一边唱起诗歌,欢儿果然马上就停止了哭闹,打个哈欠,嚼嚼小嘴,看似重新进入了梦乡。只是稍微有点别的动静,或者羽璇打算重新把他放回摇篮时,欢儿便马上又惊醒了,奶娘也接不过来。宋凌心疼羽璇,几次也打算接手,但别说能抱过来,宋凌就算开口说句话都能又把欢儿逗哭。羽璇只好皱着眉摇摇头,示意宋凌先离开。宋凌于是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回了书斋。
欢儿又三番五次嘤嘤啼哭,奶娘早已憋不住困斜歪在东厢房主榻前呼呼大睡过去了。满宅子都是可供差遣的下人,宋凌的书斋还长明着灯,欢儿就抱在怀里……但宋羽璇此时却感觉自己于这世间,万分孤独。一种莫名的寂寥感带着透心的徹寒侵入骨隙,将浑身筋肌疲劳之处刺得更痛了。
宋羽璇曾经在邵家时,自是打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一整副精气神都浸于诗书之中,饱受古今文史和名家名仕大智慧所润泽。虽人人誉之娴静端庄,但她的一副心神却生得灵动跳脱。尤其每次于邵家正堂与来客吟诗作对,巧舌辩驳时,更是气质出众,不输任何男儿。羽璇十多岁时,便有不少名仕慕名而来,对赋诗词,求赐墨迹,甚至一众为官的老爷连家国之事都会前来请她这名黄毛小丫头出谋划策。
到了适婚年龄,邵家门前更是有无数世家、官家子弟往来,把邵宅都跨得现不出门槛。“邵家有女,百美不漏,气质芳华,大千尽收”——皇城内外都传说着这名奇女子,虽无倾城容颜,但却能让人从她身上如寻得世间三千。但随后一切机缘巧合的重叠,她最终嫁给了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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