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宝盈广场的起诉,法院己经立案了。诉讼费也缴纳了。但是要求五一之前重新提交诉讼书。
因为昨天才从外地回来,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话,不能赶在五一之前递上去了。
所以只能采取本人亲自到法院提交诉讼书的方式了。
法院,一直以来都是庄严肃穆的地方。所以为了表示尊重,出门前把自己好好的倒腾了一下。结果差点错过了公交车。出门的时候,顺手把口红和锁匙放进了口袋里。
去照相馆把资料打印出来,签名盖上手指模。赶到法院的时候十一点。还好,和我预算的时间差不多。
因为中午约了闺蜜吃饭,我把昨天带回来的杨梅也带了出来。打算吃饭的时候给她带回去。
一进了法院的保安室,保安人员就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是来交资料。然后立马要求我拿出身份证,然后出示健康码。还问我手里提着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液体的?
我回答说是杨梅,然后保安还给翻了一下看。并且让我把身上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包里,然后过安检门。
结果我忘了口袋里的口红和锁匙,被很大声的问道,口袋里装了什么?我掏掏口袋,才想起自己的口红和锁匙没拿出来。连忙拿出来放在桌面上。
保安很大声的骂到,早叫你把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你为什么不拿出来?我只好解释说自己忘了。
背包过机的时候,说我的东西太多,都要翻出来看看,然后连眼镜盒也要打开看看。
都检查完了,然后再过一道闸门,让我直接上三楼。
刚上到三楼,就马上被工作人员询问,是干嘛的。我说是来交资料的。我把文件袋递给对方,对方要我把资料从文件袋里都拿出来了才接,然后又让我出示证件,核对身份。之后告诉我,资料收到了,你可以走了。
这整个过程,让我感觉,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非常强。比人境安检还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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