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的生活以外,装作漫不经心却是十二分的用心去关注他的行踪。这,就是一种偷窥。
我正在玩这样一个游戏,兴奋得手掌冒汗。
清晨,7:45 起床。两分钟后会听到楼上卫生间冲水的声音,一分不差。然后铁门开,报箱里拿报纸的悉梭声,接着是牛奶瓶清脆的碰撞声。
我开始吃早饭,要快,今天起得有点迟了。
8:18 他会下楼,两分钟后消失在这所公寓。
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爆破专家?永远如定时炸弹般精确。
在确认他转弯之后,我开始狂奔,然后在拐角调整到正常步伐。
他乘24路,这里是终点站,我和他同路。
我假装不经意地坐在他斜后的位置,这样观察起来不会太突兀。
天那!曾几何时我变成了一个阴暗的偷窥狂!
他不是掐得出水的小鲜肉,也不像韩剧中通常是暖男的二号,他只是成千上万单身汉中的一个。似乎有洁癖,衬衣每天都换,而且永远是纯白色,各种款式的白,袖口挽起来露出小臂肌肉的线条就性感得一塌糊涂。我对穿白衬衫的男子向来没有抵抗力。
除此之外,我迷恋他什么呢?我暗自揣摩……也许,是他的暧昧。这个回答就已经很暧昧了。
他似乎是把公车当成第二张床,每次一上车就开始昏睡,睡得昏天暗地,常常把头垂到隔壁人家的肩头距离一公分的位置,若即若离,令人捏把汗。旁边的人于是很尴尬,叫也不是推也不是,只能小心翼翼地随波逐流。快到目的地的前一站他保证会惊醒——这点不用担心,他有惊人的精确性。
我从车窗目送他奔过红绿灯,冲进马路对面的那座大厦,然后车子继续前行。
其实我们曾经见过,而且面对面喝过一杯咖啡,当中他接了个电话,在电话的最后透露了身份,然后匆匆离去。所以,我们只能算一起喝过半杯咖啡。
那时我们并不认识。那晚我加班,快到家时突然想喝咖啡,就去了很久没有去的「永久」。
大概是因为周五,外面又下着雨,那夜咖啡馆生意出奇的好,于是我和他Share了一张本就拥挤的小圆桌。他突然眼神定定地看着我,眼角略带笑意,甚是暧昧。
身后有人吗?我回头,一堵空墙。
那么,他看的人,难道是……我?
再回头,他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柜台前他结账的身影,高瘦挺拔,却背了一只臃肿不堪的单肩包,相机包。
他推门而去,我收回视线,才发现他拉了本杂志在桌上。名字我一眼便认出,这本杂志在我工作的地方免费赠阅。
我随手翻到目录,突然看到他刚才电话里报出的名字在摄影一栏。
很多天过去,偶尔有一次我比平日早出门一刻钟,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就住在我楼上!
我不知道到底是他得了失忆症,还是我认错了人,总之他好像再没有认出我。
每天只有二分之一的机会见到他,因为他回家比我晚许多。我已经听得出他上楼的脚步声,贴在门上看他从猫眼里一闪而过,然后听见钥匙开门,然后感应灯暗掉,整个世界重新回到无声。
我转身慢慢踱13步回到床上。怎么变得跟他一样神经质?我暗笑。
我开始留意他所在的那本杂志。他负责摄影和形象,有时也可以看到他的文字。那些照片永远明快,文字却从不激扬,静静的表述,恰好的分寸感。
每期杂志送来,我总是第一个拿到。每每看到他的名字,小小的缩写,在照片或文章的一角,心底里就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安慰。这个人就住我楼上,每天早上都坐我前排。
不知为什么,在我出生的这个城市里,有许多熟悉的面孔,却还是会感到寂寞。我把依恋托付给一个也许永远不知道我是谁的人,甚至只是他8:18的关门声,艾菲尔铁塔般的睡姿,夜归的脚步声,楼道里的轻咳……
我们之间,自始至终像一部默片,只有晃动的影象,而旁白是别人的,与我们无关的。
等车的时候,身边的人在讨论天气;车上,听人们抱怨交通、上司;楼下24小时的便利店,只有售货员机械的报价,和收银机吱吱打出帐单的声音;咖啡馆里的情话,也是别人的……
我终于厌倦了。厌倦的不仅是这个偷窥的游戏,还有眼下的这份生活,我决定离开。
辞职恰逢黄霉季节,几天没有出门了。我再也不用在7:30的铃声里诈尸般惊醒,感到由衷的解脱。
每天我都睡得很早,而且没有梦,只是偶尔有谁的脚步闯进来,又一点一点走远。
离开的那天,我在永久吃了顿早餐,隔着玻璃,我看到他站在24路终点站的人群中。远远的,车来了,他似乎四下张望了一下……
在离这个城市两小时车程的地方,我找到一个新的起点。
新的公司没有那份杂志,那份杂志是属于另一个城市的,正如那个关于偷窥的游戏,一切戛然而止。
我热情的跟每个人微笑,积极融入新的环境,邀请同事和新朋友来我并不宽敞但很随意的小屋。
我开始学着烧菜,一个西菜馆里做厨师的男孩教会我一些简单的西餐。
我尝试着喝酒,居然现在也能喝两瓶啤酒不脸红了,看来酒量是需要培养的。
偶尔有人陪我看通宵电影,困了大家就埋头睡,不管什么孤男寡女。
我不要孤单,就这么简单,似乎也很快乐。
但是,曲终人散之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象缺了泡沫的Cappuccino。
圣诞节老朋友纷纷来电,说一定要回去聚聚,我开始打理行装,心里有着节日以外的莫名兴奋。
终于又回到了这座城市,在离开的时光里,我很少想到它。城市中有什么正在悄然改变,又有什么还原封不动。
当晚和朋友疯狂之后,我对准备寄宿的朋友说我想独自走走再回去。她笑着说,遇见帅哥的话,不回来也行。我捶了她一记。
狂欢之后的冬夜街头,倍感冷清。我沿着熟悉的路线,缓缓独行,不知不觉竟走到24路终点站附近。想起很久之前那个偷窥的游戏,我摇头笑了。
不远处的永久还没关门,里面的人稀稀拉拉,灯光昏暗,我推门而入。老板居然还认得我,冲我点了点头。
“好久不来了啊。”他说。
“是啊,换了工作,不住这边了。”
“喝点什么?”
“老样子吧,哥伦比亚。”
我坐到第一次见他的那个位置。老板甚是周到,亲自把咖啡端了来。
“有人拿了样东西,让我转交给你。”他递过一个信封。
我诧异。上面印着那本杂志的logo,有小小的缩写在信封的一角。
打开一看,厚厚一沓照片,全是我!在永久赶稿子的我,穿着睡衣在便利店缴话费的我,吃早餐的我,在车站排队低头看手机的我,街角蹲下系鞋带的我……最后一张是我曾住过的403大门。
“对了,看你身后。”老板指了指。
我回头,那堵曾经空着的墙上挂着一幅放大的24路终点站照片,站牌静静伫立在晚风中,远处天边夕阳如荼。落款写着:「爱是」终点站,紧跟着是熟悉的名字缩写。
我抓起衣服就跑,仿佛罗拉,不知道还赶不赶得及。
经过403,一口气跑到他住的那层楼,砰砰开始敲门。
“谁啊!”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声音,我心头一颤,然后门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穿着毛绒睡衣的姑娘站在门前。
“请问XX在吗?”我问。
“他搬到403去了。”说完,砰的关上了门。
403?……我愣住了!
忽然下一层的楼道亮起来,有人开了门。
我慢慢走下去,转了个弯,他就站在那儿,纯白的衬衣。
我们对视。他,还是那暧昧的笑,暧昧的眼神。
等我走到他面前,他突然伸手一把我将我搂住,我从他的领子里闻到干净的香皂味。然后1,2,3……13步,不多不少……屋里还保持着我搬走时的样子,什么都没变。
这是一个关于偷窥的游戏。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游戏的主角。
爱是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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