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孝子,何以为证?——他伺候了他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整整十年。
街坊的大爷大妈都说,要有这么个孝敬老妈的儿子,这辈子就值了。
每天下午,小区里的邻居们都能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着一架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目光呆滞的老太太,慢吞吞地在街心花园里游荡。
这就是老王和他的老母亲。而头发花白的老王,今年也不过才45岁。
老王是他妈的独子,他爸死得早,老王十几岁的时候就没了父亲。老王妈是个很泼辣的女人,在那个年代,算是个烈女,这辈子也没改嫁,一个人含辛茹苦把老王拉扯大。
所以,老王和他妈感情特别深。深到什么程度呢?为了照顾他妈,老王和他老婆离了婚。
老王的老婆丽珠也不是个不近人情的女人,甚至恰恰相反,她还是个很温柔贤惠的媳妇儿。
刚进门的时候,婆婆嫌弃丽珠是村里来的,配不上他们家这种城里人。
其实仔细想想,现在的老王,当时的小王,也就是个小门小户的普通工人,一来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二来还是单亲家庭。不就是个城市户口吗?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凭什么对人家一个俊俏又能干的好姑娘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可是小王孝顺啊!媳妇儿可以换,妈可就这一个,更别说他们还是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的。小王也不顾好几年的感情,就和丽珠提了分手。
可是丽珠这姑娘心眼实,小王是她的初恋,他虽然没啥本事,但是长得挺周正,人又踏实,丽珠心里一时半会儿还放不下他。
而且她还有个想法,这小伙子对自己妈妈都这么百依百顺,将来还能对老婆差?
直到很多年之后,丽珠还在为当年自己这个幼稚的想法买单。
她也知道小王妈难伺候,可是那时候她年轻啊,觉得只要自己把婆婆当成亲妈一样对待,早晚有一天能感动她。
于是丽珠就和小王瞒着他妈开始了地下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好,什么房啊车啊的,她啥要求也不敢提。隔三差五的,丽珠就用奖金给小王妈买点衣服补品什么的让老王带回家。
天地良心,丽珠对自己亲妈都没这么好呢!
又这么过了两年,有一天,小王妈忽然主动提出要见见丽珠。
一见面,小王妈就拉着丽珠的双手,亲热地说:“闺女啊,我儿子都给我说了,那些营养品啊衣裳裤子什么的,原来都是你给我买的,阿姨很感动。当初是阿姨看走了眼,没想到你是个这么懂事的好姑娘!
“往后啊,你就和我儿子好好处,要是这个臭小子敢欺负你,你给阿姨说,阿姨替你收拾他!
“哎呀,快看我这个太婆,激动得脑子都不好使了,什么阿姨长阿姨短的,以后你可要改口了,不能叫阿姨了,得叫妈!”
黄天不负有心人,婆婆这就算是从心里接纳自己这个儿媳妇儿了!
那一刻,丽珠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没想到婆婆原来是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自己真是错怪她了,幸亏当初没放弃这段感情啊!
丽珠不知道的是,小王妈之所以接纳她,不是被她的懂事孝顺给打动了,而是另有原因。
其实啊,老太太老早就知道儿子和丽珠没断,可是呢,她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来咱们家是儿子,恋爱里吃亏的绝对不会是男人,又没啥损失,和她耗着去呗;二来,万一碰不上更合适的姑娘,总还有丽珠兜着。
老太太还挺先进,在尚不知道“备胎”这个词的时候,已经帮儿子预备好了丽珠这个万年备胎。
这几年,小王背着丽珠没少相亲,不是他自己想去,而是他孝顺,不愿违背他妈的意愿,只能硬着头皮一次次去参加他妈安排的相亲。
虽然小王人不错,可是相亲看得就是条件,说白了,就是经济条件。小王一个蓝领工人,在这方面可不占优势,所以被城里姑娘嫌弃真是家常便饭。
好歹有不嫌弃他工作的,对于婚房彩礼三金这些决不让步,听说婚后要和婆婆住在一起,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眼看小王也快三十岁的人了,转眼就成了光棍儿,而且丽珠那傻姑娘啥要求都没有,正好借坡下驴,成就了这对儿苦命鸳鸯。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结了婚,婚后丽珠和婆婆住在一起。
婆婆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住在一起,老王连工资都交给他妈管,生活里也少不了磕磕绊绊。特别是丽珠生了个闺女之后,更是受尽了婆婆的冷眼和欺负。
小王慢慢地就成了老王,可是他的心智并不比当小王的时候更成熟。
在他的心里,“媳妇儿可以换,妈可就这一个”的想法是处理婆媳关系的唯一准则。
婆媳闹矛盾了,他就向着他妈,让丽珠懂点事,他妈毕竟是长辈,百善孝为先,当妈的哪会有错呢?
老婆平时发发牢骚,老王就让她闭嘴,看家里老婆和他妈苗头不对,他就跑出去躲清静。
有一次老太太不小心给孙女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害得老王女儿得了急性肠炎,这下把丽珠彻底惹恼了,当时就和婆婆顶上了。老王也心疼闺女,可是见丽珠敢顶撞他妈,还是一巴掌扇了过去。
丽珠带着女儿去了朋友那里,气得好几天没回家。可是想想借宿也不是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回到那个剑拔弩张的家里。
这种事情一多,他们的感情也摇摇欲坠了。
就在老王和丽珠的婚姻岌岌可危的这一年,老太太忽然病倒了。
本来只是一次突发的脑溢血,没想到引起了中风,老太太一下子瘫了。医生说,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过不了多长时间,老太太就将不久于人世。
丽珠早就想过和老王离婚,可是现在遇到了这种情况,她反而不能走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婆婆一倒下,以老王的性格,绝对不放心找护工来照顾他妈,定会亲力亲为,她怕他一个人撑不住;
二来呢,反正老太太也活不了多久了,他们夫妻的矛盾主要来自婆婆,婆婆没了,矛盾自然也消除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老太太这一躺,就是十年。
每天照顾婆婆的生活是这样的——
早上起来,先给婆婆换掉昨晚用过的成人纸尿裤,然后帮她擦拭干净身体……
早饭前,要先拍痰,家里买了成箱的棉签用于清除粘痰。这项工作,每天要进行无数次,老太太卧病在床,随时需要咳痰,不然就可能被呛到……
老太太吞咽功能丧失,只能躺着进食,依靠食物的重力从喉咙里滑下去,其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一天三顿饭,每顿都要喂一两个小时,饭冷了又热,热了又冷……
这还不包括给她穿衣服、活动身体、手动排便这些每天都进行的日常工作。
做完这些个琐碎,真是让人倒尽胃口,夫妻俩一整天的食欲和好心情都会荡然无存。
又不是自己亲妈,而且婆婆清醒的时候也从没对自己好过,凭什么这么鞍前马后地伺候她?丽珠想想心里就堵得慌。
眼看着婆婆被照顾得安逸,完全没有踏鹤西归的迹象,而自己这几年心力交瘁,疾病丛生,都快走在婆婆前头了。
“老而不死是为贼!”婆婆瘫痪两年后,丽珠提出了离婚,除了孩子啥都没要,这是她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老王不怪丽珠说这话,她照顾了他妈两年,这两年来她已经尽心尽力了,他感激她,而感激的方式就是——不挽留。
丽珠走后,照顾母亲的责任落在了老王一个人身上,房间里永远都弥漫着老人身上特有的衰朽气息。这些年,为了让老太太安度晚年,老王做了一个儿子能做到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了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为了有时间照顾母亲,他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在中学找了一份夜间值班的保安工作。每个白天,他都殷勤地陪伴在母亲身边,不敢离开半步。
每天晚上,当他一个人独自面对着空旷的操场,他常常觉得自己已经被久病的母亲掏空了。这些年,他老了可不止20岁,偶遇的初中生都叫他爷爷,而他不过和他们的父母同龄,老王已经精疲力尽。
后面几年,母亲又进过两次ICU,每次一住就是几个月。老太太的病不在医保范围之内,大部分都是自费,这耗尽了老王所有的积蓄,还背了一笔不小的债务。
家属看护区在一个环境异常简陋的屋子里,正值盛夏,蚊蝇丛生,气温飙到40度。老王在那个简陋的屋子里架了一张钢丝床,摇着扇子度过了三伏天,他妈出院的时候,他的脸已经被蚊子叮得肿成了一个猪头。
每天探视时间一到,老王就立刻趴在玻璃门前看着老太太,前几次看他妈的时候,老王趴在玻璃门上,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那副痛彻心扉的模样,可谓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连值班护士看了也忍不住动容……
老太太73岁的生日之后,终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难怪民间都说,73、84是老人家难过的坎儿。
老王这个远近闻名的大孝子,没有通知任何远亲,草草地把母亲埋葬了。葬礼当天,他一滴眼泪都没掉,不知为什么,他根本哭不出来……
丽珠已经带着女儿改嫁了,听说,她现在生活得很幸福,老王由衷地祝福她。
母亲死后,老王的生活变得死水一般平静,白天睡觉,晚上在学校里做值班保安。
每天晚上,老王独自一人面对着空旷的校园,万籁俱静,他如老僧入定一般,读读佛经,冥想放空。
偶尔,他也会回忆自己的前半生,因为母亲的瘫痪而变得异常漫长的前半生。如今,他已经一无所有,孑然一身。
如果当年他不是如此“听妈妈的话”,他和丽珠的婚姻会不会更加牢固?
还有丽珠说的那句“老而不死是为贼”,也许并非全无道理。
不过他永远记得,悄悄拔掉母亲呼吸机的那晚,他眼睁睁看着母亲的心电图从平稳的波澜逐渐成为一条横线,他的心里异常平静,没有任何悸动,就像这空旷校园里宁静的夜色。
“妈,已经整整十年了,儿子也算对得起您了。”老王碎碎念着。真正的绝望,原来心如止水。
“久病床前无孝子。”古人诚不欺我,老王想。
作者注:全新暗黑风格超短篇系列故事《致郁杂货铺》今日开张,每篇独立成章,致郁系黑鸡汤,满足你的小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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