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看完小说《芳华》,有一种淡淡惆怅,似乎没有得到预期的满足,而这种求全求美的积习所产生的惆怅,让我对自己有些懊恼。讲究不了,又粗糙不得,文字写不好,文人的臭毛病倒一样不少。
这是开始写文后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 真正喜欢上这位美丽女性源于《小姨多鹤》,我至今记得当时的惊艳,怎么有人这么会编故事,又能把故事写得如此好看?我完全沉浸在情节跌宕中,彻底被她俘虏。后来的《陆犯焉识》、《床畔》也非常好,小人物、大时代,人性的真实和冷酷无情,爱情的幻化和捉摸不定,她极其擅长。
我喜欢一切神秘的、模糊的、非标准化的事实,以及不予裁夺的、旁观者的、冷静到凉薄的叙述方式。聪明的小说家应该只负责讲述,绝不好冒充道学先生,哪怕是一点说教,也会让我这样的人,再提不起对作者下一本的兴趣。
《芳华》没有带来如上的感动。或许是电影声名大噪,直接拔高了我的期望值。或许是带着揣摩写作技巧的初衷,小说因而分崩离析,直接影响了阅读体验。又或许其实作品一如既往,只是读者被宠溺得欲壑难填,就像今日的《歌手》,再难令我由始自终心潮澎湃。
阅读过程中我无法全情投入,无法摆脱影片中骨肉亭匀的美好身姿,而去勾勒自己心目中的刘峰与何小曼。我是多么迷恋那种感觉,一本崭新的纯洁的书,纸张柔白温厚,锁着未知的世界,我如饥似渴,满怀着新鲜好奇,幻想那是一片丰沃盈绿的草原,对勇敢闯入的探索者,妖娆尽展,报以无限旖旎。
爱情好像也是这样,先入为主的那人会终生无可替代,不是他有多好,只是因为时间霸道。何晓萍美如青葱,银幕无法播散原著中着力强调的浓重汗味,而黄轩的帅早已深得我心,连残缺也自带光芒,他不可能是那个丢在人堆里找不到的刘峰。就这样,我失去了我的《芳华》。
带着任何一种目的去阅读,都达不到真正灵性的交流。幸好我还有一丝发现,这点收获让我窃喜,一种终于可以堂皇不再躲闪的窃喜。
她的小说,心理活动繁复细腻,场景动作白描干脆,对话很少,但人物关系和性格特点依然鲜明,故事推进清晰有力不拖泥带水。小说可以这样写,而且特别好看,我怎能不开心呢?我也偏爱心理描写,习惯白描,拙于语言刻画,虽然只有前半部分相似,虽然还幼稚愚钝,这豁然而来的开朗,依然令我备受鼓舞。
周国平说:“读书最快乐的时候,是把你本来已经有的,你却不知道的东西唤醒了。”我可以放下木桶理论了,原来写作的个人特点正是钻石,只要是真诚而准确的,完全可以让强者恒强。(再论摘抄的必要性:我总说自己懒,记忆力很差,又一直没有摘抄习惯,写文时只好都是自己的大白话。为了让这篇文章显得有文化一点,我决定在这儿引用一句名人名言,恍惚记得有这么一句,竟然用关键词搜到了,喜出望外!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现实会给懒惰者赤裸裸的报复,但愿我能变勤奋一点。)
合上《芳华》,除了曼妙的舞姿,好像什么也没留住,又仿佛迷雾中飘来一盏拨云透亮的航标,叫我如何不爱她?
网友评论
没想到你对《李想的一天》也分析得这么细,让我很开心呢。
有一个小小请求,不要叫老师好吗?何以为师,让人有压力哟!直呼步绾吧,就像我也不称你为“您”一样。
我也欣喜她给你写小说带来了新的启发。
其实我并没有多少分析严歌苓作品的能力,但由衷喜欢。除了文采,她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和尊重,使我被这位女性作家的修养和眼界折服。
我的喜好而言,《芳华》不算最好的,但冯导入了眼,一时风头无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