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我的“死亡观”

作者: 山中的雾气_岚 | 来源:发表于2016-08-17 17:53 被阅读268次

    从一出生,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初读这句话,好像很有豪情壮志,转念一想,谁不是这样呢?只不过有的人可以光明正大的说出自己对于死亡的看法,而有的人却对这个任谁也逃避不了的流程却是无可讳言。死是肯定得经历的事,不管你愿意与否,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停止、脑死亡是很多人不敢或不愿想的事儿。

    高一的某个周六,奶奶在睡梦中去世,而在这之前的晚上,我正在姑姑家准备过一个本来以为会很开心的周末。凌晨我从梦中惊醒,从喉咙里面发出从未有过,类似被痰卡住的声音,有点儿不舒服,但是没有影响我翻身继续入睡。好像没过几分钟,姑姑家的电话铃响了,爸爸打来电话,奶奶已经去世了。那段时间,看着爸妈一次次地给来过来行礼随礼的亲朋好友下跪磕头,真的觉得很心疼,我妈妈那时候的腰椎间盘突出正在发作,正是疼的时候!

    “送路”那天晚上,看着“大了”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流程,看着躺在冰棺里脸上为灰白色的奶奶,我突然觉得,已经逝去的人才不管你们忙乎成什么样,她(他)只是安详地躺在那里就可以了,热热闹闹的丧事都是做给活着的人看的。从那时开始,我对于中国传统丧事的观点从看热闹转变为了抗拒。由于出殡那天不是周末,家里的长辈让我以学业为重,我也就在那天按时背着书包骑车去上学了,没有看到“送路”之后更多的流程。

    可能也就是从那时候,我开始思考关于死亡的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同任何人讲过,只是自己在脑袋里想过而已。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只是真的遇到了亲人过世,觉得普通人的死不会有“泰山”那么重,也绝没有“鸿毛”那么轻,应该是在这两者之间的样子,是一个谁都无法避免的过程而已。

    上小学的时候,我曾经在一家医院的骨科住院部楼梯口冷不丁一抬头看见一幅真人大小的骷髅,着实被吓了一跳,长这么大头一次见到那么真实的骷髅,以前顶多不到1米高的模型。我通过那里的护士长了解到,那是一位在医院去世的病患为了医学研究而捐献出的遗体制作成的骨架。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尸体除了埋和烧之外还可以另外的处理方式:把整个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死后把自己捐献给医科大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很快我就觉得这个选择至少对我自己来说不是那么好,因为我的阑尾在小学的时候已经因为发炎被儿童医院的医生切掉了,所以我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知道人家医科大学会不会接收这种“缺少零件”的遗体。那时候的我对于自己的身后事,也就是能不想要劳民伤财的葬礼这种程度。

    电影《伊丽莎白镇》

    去年看了由奥兰多·布鲁姆和克里丝汀·邓斯特主演的《伊丽莎白镇》,虽然男主角面对着事业上的失败和恋人的离开这种双重打击,本想用自尽来结束自己看似失败的人生,但是却接到了父亲去世的信息,在电话中还指明一定要带来他父亲生前最爱的那套西装。他是为了参加父亲的葬礼而匆忙赶路回家(这在中国被称之为:奔丧),但是通篇没有那种捶胸顿的“您怎么不等我见最后一面”,也没有家属的痛哭流涕,或者是更加令人心烦的闹丧,相反整部电影看下来,我觉得很温馨。男主角开车的时候,一边按照手工书中的提示听音乐,一边在路上时不时将父亲的骨灰挥洒出去。想想,把自己的骨灰撒在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不占用土地,还节省资源,这样的方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机缘巧合地参加了大鱼静默读书会并且在会场获得了1.5本关于死亡的书。

    0.5本是我自己因为迟到在会场只能选择的《烟雾弥漫你的眼》,其他题材的书都被书友选光了,这是一本由一位中世界历史专业毕业生在火葬场工作后写出来的书,因为游戏规则,我把这本只看了10分钟的书送给一位书友,回来后因为一直对那本书念念不忘,转天就从这家的官网旗舰店买回来了。1本是《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是根据游戏规则,由另外一位书友送给我的,是一本全球畅销书,一位瑞典80后写的关于一个怪老头寻死的故事。

    凯特琳·道蒂《烟雾弥漫你的眼》

    到手的这两本书我是穿插着看完的,白天看《烟雾弥漫你的眼》,晚上看另一本。通过《烟雾弥漫你的眼》来了解美国人对于“死之后”的安排,那边不允许遗体在家多待一些时间,而防腐是需要在操作台上由经过正统培训的防腐师来操作的,殡仪馆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循着不同的线路出去上门接收遗体,甚至是一辆车可以收回好几具,再有关于殡葬的流程也是有奢简之分。而书中的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崇尚“死亡美学”,到殡仪馆工作、辞职,还经历过失联、深造、求职,之后又从事过运送尸体的营生,再到后来她自己创建关于“死亡”的网站,再次回到殡仪馆与伙伴们一起聊天,开始著书立说,

    转出去的书是关于“死之后”的事,转来的书是关于“死之前”的事,难道因为是我在这一年之内接连失去两位长辈,上苍需要我重新思考关于死亡这个问题么。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一个59岁的终生只开萨博的怪老头,即便是决定去死,甚至他已经差不多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工作,比如退订了所有的报纸、比如把家用电器的所有说明书归集在一个袋子里放到门口的垫子下面,却还是不忘每天都在小区里进行巡逻,对于不符合住宅区停车规范的人发飙。一个经历了婴儿时期丧母、青少年时期丧父、中年丧子(尽管还未出生)、晚年丧妻的老头想自杀,却因为各种原因屡次失败,后来的故事伴随着一只猫、一个亚裔话唠家庭等“异数”的到来,转变得不在那么孤僻、冷漠。可以说他的故事在“死之前”这个阶段绝对是一个温馨的故事。

    “死之前”不必悲悲切切,“死之后”亦可充满温馨,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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