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镯

作者: 水墨清欢 | 来源:发表于2017-06-24 19:09 被阅读0次

    他叫陈末。十八岁那年,去姑姑家里度过了一个远离故乡的北方假期。他是来自小镇的清秀男孩。山溪边长大。读书名列前茅。洁白好看的牙齿,戴眼镜,硬硬的头发,笑容美好。见她时,是在后院花园里,她穿碎花裙子,一头浓黑的自来卷,眼神冷漠,安静游离。是姑父的侄女,父母早逝,寄生叔叔家里。他微笑。你叫什么名字。米慈。她淡淡回应。旧报纸包着大把雏菊,泥土碎末散落在地上。

    我家门前的小山上,有大片的雏菊,早春时节已开的繁盛,你若喜欢,我以后可以带你去。她冷漠走开,不言语。米慈并不讨喜,也不擅迎合,她像一只寄养在院里的冰山,不被喜爱,也不被重视。米慈养着一只白色小狗叫阿迷,干净的像一颗小雪球。与米慈不同的是,阿迷喜欢陈末,它毫无排斥的蹭在他身边,像久别重逢的男主人。陈末抱着阿迷在院里狂奔的时候,米慈笑了,他看见她天真烂漫的眼睛,鼻梁下小点的泪痣。安静时像冰,笑起来却像海一样干净清澈的女生。

    因为阿迷,两个人能快乐相处。她带她去爬山,北方坚硬气质的山峦,冰凉的溪水,她一头长发,坐在溪边,细细的锁骨,瘦弱,孤独。她说,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成为一个自由的人。他沉默不语,米慈的声音里,有决绝和寡意,不惧别离。

    他回乡的前一天,她带他去逛街。在旧街灰墙下拍照片,她穿红色长裙,碎花布鞋,笑的没心没肺。送给她一枚银镯子,古老的纹路,是离异母亲留给他的纪念。他说,如果以后想起我,就摸摸它,我会在。手腕纤细,银镯在手上,有点落落寡欢,却是清凉的美。在小吃林,炒凉粉,山楂熬梨汁,酸辣粉。她欢快的像个孩子,微小的食物带来丰盈的暖意。第二天,他回南方。站台上,她远远的看着他挥动的手越来越远,终于成了小点,消失不见。

    第二年,他考上北方的大学,开始四年的青春生涯。

    同年,阿迷病故,她高考落榜,远走他乡。一段故事沉寂。

    此后的八年时间,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生活,从未相见。

    大学毕业,他留在北方,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企业高管,业绩出色,安静沉稳,干净整洁。穿淡蓝色棉质衬衫,英俊挺拔的男人。白芷高挑漂亮,精致美好,穿CHANEL套装,听音乐剧,英国留学回来的高材生,父母是企业家,一帆风顺的人生,爱上一个阳光优秀的男人。他无法拒绝被善待的美好,两个人安静的相处,温润如水。

    那些年,她辗转他乡。租住在老旧潮湿的地下室,在酒吧唱歌。穿性感妖冶的黑色短裙,微卷的长发披肩而下,瀑布一样落在肩上。劣质妩媚的口红,清瘦的锁骨,孤独封闭。右手上,戴着他送的镯子,八年,自从戴上的那一刻,便如影随形,从未离身。浓妆下的泪痣,若隐若现,不甚清晰。她游走于人群里,穿梭在各色男人的身边。有时候,看到好看牙齿和微笑的男人,她会想起他,暧昧的气氛,一刻欢愉,她起身,一件一件捡起落在地上的衣服,穿好,出门,妆已褪去,深夜的路灯暗淡柔和,她紧紧身上的风衣,落寞的回到潮湿的公寓。有些激情,如潮水,片刻便会褪去,只能印证内心更深的思念和荒芜。无数次,在潮湿的地下室里,她轻吻银镯,点燃一直烟,看烟雾一圈一圈缭绕,消逝,一如当年呼啸而过的列车,带走的那个男孩。

    临近婚期的日子,他工作,忙碌,无暇抽身,白芷忙前忙后,大小事宜,一应俱揽。亦不是娇气的女子,干净利索,从无怨言。那天,他陪白芷买戒指,她细细挑选,他却看到窗口角落里摆放的银镯,那一刻,他想起米慈。他不知道那个时而沉寂时而欢快的姑娘,此时此刻在哪里。那枚镯子,是母亲留给他的,给未来儿媳的信物。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戴在米慈的手上。彼时的他,慌乱而稚嫩,未曾知晓内心的惦念和感情。再后来,便没了她的下落。那天晚上,白芷留在他的公寓。他是节制的男人。他亦知晓白芷的心意。安静而温暖的女人,没有波澜,没有疯狂,她像一枝等候摘取的桃枝,没有挣扎,温顺、婉转。他安顿白芷睡着,在她眼里,他看到交付与真情。可自己却难以入眠。满脑子都是那个在后院花池边抱着雏菊的女孩,她冷漠凄清的眼神,她瘦弱的背影,她小小的泪痣。在花洒下冲洗自己,像一只困兽,找不到出口,欢愉过后的失落,深入骨髓。爱不爱一个人,如果心不知道,身体也是诚实的。

    婚后的日子,安静简单。白芷贤惠,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他却越来越沉默,暴躁。无数次下班的深夜,他在办公桌前发呆。百叶窗前看漫天星斗。生活平淡的像一湖死水,每个人都沉溺其中,有的人,放弃挣扎,深沉水底,有的人,痛苦扑腾,找寻出口。那些时刻,温润如水的白芷,无法抵达他灵魂的深处。

    他开始去酒吧。驻唱的歌手,冷漠的路人,喧哗的人声,让他安宁。慵懒的声音,手握话筒的女孩一副与世隔绝的神态,兀自唱着散漫的歌曲。像石头敲打了一下心口,他抬头望去,浓妆下,熟悉的泪痣和眼睛,是米慈。四目相对,她轻笑浅唱,知是故人。

    在南方潮湿的冬夜,米慈带林回家。他们潮湿的地下室做爱。破旧的床板,吱呀作响。林是英俊的男人,有好看的牙齿和长长的睫毛,像那个曾经的少年。她肆无忌惮地带他回家,年轻的身体,无尽的需索。深夜醒来,林安静睡着,她穿林的衬衫,在桌前抽烟。你总会特别偏爱那些爱过的痕迹,眼睛、牙齿、笑容,从曾经的爱情里剥离出来。因为一点相似,便无尽需索,以为是真实。

    后来,林带她北上。他是打碟的男人,帅气的样子,修长的手指,打碟时HIGH爆的深情,特别吸引人。很快,林有了新的女朋友,换了场地。她仍旧唱歌,在一个个漫长的深夜,靠唱歌求生,靠买醉麻痹自己。林的背叛,她未觉疼痛。一切不曾相爱过的人,都不能够伤害到你。

    他送她回家。路灯拉长了两个影子,孤独,冷清。她仍旧带着那只旧镯子。八年前,那个养着一只小狗的女孩,此时此刻,浓妆冷漠的女人。他不能知晓两者的区别。合租的公寓,狭小,局促。她始终过着这样紧促、贫瘠,不能自足的生活。她的卧室里,旧报纸扎着大把干掉的雏菊,冷落凄清的美。

    相对而坐,却没有太多言语。他的心底,像烧起一片火,久久沉淀下的激情喷涌而出,试图压制。他着急告辞。推门的片刻,她从后面拥抱过来。她的双手冰冷。那一刻的温暖,是多年的等待和需索。他回头亲吻她,急切不自知。疯狂的需索,那一夜,她好像回到故乡,他带她奔跑,穿越山峦和溪流,幻觉和欢愉充斥内心,沉沦,抵达。

    他们开始同居。他不再让她去唱歌。我养你。美好的诺言。她知悉这一些的虚无,只是安静的听他的话。他给她租了一套旧式的公寓。有朝阳的卧室,楼下后葱郁的合欢树。她在屋里养花,擦地板,晒太阳。天气好的时候,她去附近的公园静坐。那是一段沉寂的时光。没有酗酒,没有堕落,她像十几岁一样扎起了马尾,清秀可人,眼神清澈。

    开始读书,买了粗尖的钢笔,在百叶窗前一笔一划写字。五岁起,她就不再有家,少时寄人篱下,长大后流离失所,不曾有家的感觉。他租的屋子,像一盏微弱的灯火,照亮了她内心的需索。即使她知晓,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苦痛的人生,却是很漫长。

    白芷在他的衬衫里,闻到了香水味。清淡而陌生的味道。她只是不言语,照旧温润有加,照顾好他的饮食起居,只字不提。他内心负罪,加倍对白芷好,却止不住照应米慈。两个女人,天平的两边,他很矛盾,亦很盲目。一面例行公事的向白芷求欢,温柔体贴。一面又肆无忌惮和米慈疯狂,恨不能把对方揉到骨子里。在所有三角恋里,每个人都憎恨那个插足者,然后选择原谅那个无助怯弱、左右逢源的男人。

    一年后,白芷怀孕。即将为人母的白芷,面色红润,温婉美好,在大家眼里,她仍旧是那个一路顺风、幸福畅通无阻的小女人。他们仍旧是一对金童玉女,女人贤惠,男人英俊。

    米慈在一个月后收到白芷的信息。我怀孕了。简短明了。聪明的米慈已知晓,这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在无数纠缠的夜里,告诉她,我只爱你,我不能再爱她。像一把刀,扎进心里。能够刺痛一个人的,只有深爱的人,和他冠冕堂皇的谎言。

    白芷生了一个女孩。前一天,米慈自杀。她在收拾的干净整洁的公寓里,喝下了一整瓶的安眠药。那颗若隐若现的泪痣,在百叶窗一层一层照进来的阳光里,像一滴水。桌前的高脚花瓶里,一大束新买的雏菊,带着清晨的露珠,冷清凄凉。银镯压着的便条里,清秀的笔迹,四个字,一别两欢。

    他在床前嚎啕大哭。相遇,相爱,离别。他从未说过诺言,亦无亏欠。在爱情里,能安静放手的人,不是不爱,许是深爱。只是,我们爱的更多的,还是自己。

    他用一枚银镯,轻许韶华。她用短暂一生,放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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