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怜花
一个人,在你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有人真心地帮助你,是你的造化,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南昌亭长、漂洗老妇,都是韩信生命中的恩人。吕不韦在秦异人身上下血本,那是因为秦异人的身份,吕不韦看准了他是奇货可居,吕不韦的行动是一种商人式的投资。
以韩信当时的样子,人家根本看不出他会有什么未来,人家不是在投资,只不过是出于善良,纯粹的救济而已。所以说,当韩信说出将来会报答的话后,老妇人很生气:“男子汉大丈夫连自己都养不活,我只不过是可怜你,难道我还指望你报答我吗?”
一个七尺男儿,吃口饭而已,老这样被羞辱,相当不容易,普通人可能会破罐破摔,就此沉沦,刚烈一点的干脆一头扎到河里,死了算了。志向高有抱负的人,可能就是远走他乡,不闯出一翻事业誓不回头。
韩信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我们不得而知,也没有任何史料证明他当时有什么发愤图强的迹象,还是一如既往地无所事事,天下太平时因没有什么让人称道的品行,没机会从政,经商种地也不会,似乎也不屑。
贵族出身,除了小时候什么也不用管,有机会熟读兵书,思考琢磨自己喜欢的事之外,没给韩信留下任何好处。没有手艺,好多事不会做,使他吃饭都成问题;贵族出身,好多事又不屑做,使他与众不同,到处显得格格不入,高的攀不上,低的看不起,以至于一个朋友都没有,也没人愿意和他相处;熟读兵书,使他自恃才高,所以父母死后,安葬他们时,他都要挑一个地势高而宽阔的地方,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能干一番大事,将来飞黄腾达了父母墓地旁要能安得下千家万户。
管你是不是熟读了几本兵书,管你是不是胸中有百万兵,别人不知道,但你整天游手好闲,也不合群,还带把剑,自有人看不惯。反正也没什么朋友会帮你,不欺负你欺负谁?而乱世别的没有,流氓地痞多得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就是滋事找乐而已。
于是,韩信走在街上,就被这么一个卖肉的地痞拦住了。人家卖肉的,自食其力,自然觉得自己有资格教训韩信,说话也有底气:“别看你长得又高又壮,还整天带把剑,其实是个胆小鬼而已,有本事,你一剑刺死我,要不就从我裤裆下钻过去吧。”
胯下之辱,被后世广为称道,认为韩信能够忍受屈辱终成一代霸业,是后世学习的楷模,这是比较扯的。
忍辱负重,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遭遇了极端的屈辱,能够不言放弃,发愤图强,骨头贱自取其辱不算,为了磨砺自己自贱也不算。韩信那是忍辱负重吗?亭长家还没怎么着他呢,他为什么怒了,还一去不回头,怎么到这这里就连裤裆都能钻了?
有人说,当时的情况,要么钻,要么就是杀了那个屠夫,杀人要偿命,韩信有用之身不能那样做。是这样吗?
在不杀人的前提下,我可以找到一千个办法化解屠夫的挑衅,哪个都比钻裤裆来得更好一些。
这个故事很令人费解,可能是韩信比较胆小怕事,也可能根本就是司马迁的杜撰。
司马迁为什么要讲这么个故事?这得先搞清楚司马迁写《史记》的心态。司马迁写《史记》,一方面是修史,同时,也是在通过修史阐述自己的政治观点。在《报任安书》中,明确表示自己写《史记》一百三十篇,“欲以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要成一家之言,自不免会有强烈的个人喜好,不然项羽不可能位列本纪,陈涉不可能位列世家。要成一家之言,心目中理想的帝王,喜欢的英雄,就可以多倾注点心血,着墨浓点,讨厌的帝王或人,不能直接批判,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间接达到效果。司马迁自己怀才不遇,又受到了极端屈辱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他凭着极大的精神支持,完成煌煌百三十篇《史记》,一腔的愤慨便只能发泄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他把项羽塑造成盖世英雄,以此来贬低刘邦的成功。将韩信塑造成布衣出身,凭自己的努力和绝世奇才成就卓著功勋,最终却被灭三族,以此来控诉汉朝统治者的无信和无道,表达自己极大的愤慨与厌恶。
当然,我们不能以偏盖全地否定《史记》,虽然《史记》中的很多篇幅有很浓厚的文学色彩和作者强烈的爱憎,但这也正是《史记》之所以如此伟大的原因之一。同时,作为一部博大精深的作品,它的伟大,还在于详实地纪录了那段时期的历史。《汉书》中与《史记》重复的那段历史,完全是以《史记》为底本,很多传记干脆只有个别词句略有不同而已。
回到韩信身上。
韩信这个人,如果去掉他天才的军事指挥才能,剩下的韩信几乎一无是处。这样的一个人,如果天下太平,将没有一点机会出人头地,在众人的鄙夷中活一辈子。
只有天下大乱才有他的用武之地,那么,陈涉揭竿而起后,韩信为什么不马上响应,或者投军,或者干脆自己扯一张大旗,占一方山头,而是一直在淮阴城游荡,接受大家厌恶的目光?
韩信在等什么吗?大概吧,也许他还没有看清天下局势,也许他觉得有些问题没想明白,也许他还没等到合适的机会。不管怎么样,自己没有勇气没有本事把太平的天下搅乱,现在天下终于大乱了,机会来了。可是天下不会一直乱下去,机会来了如果不好好把握,等到天下再一次大定,就只能看着人家分享果实了。
差不多想明白了就出山吧,等人来请你出山,估计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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