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书店在我儿时那绝对是最神圣的存在,每年秋收以后的庙会,我不馋酸甜可口的糖葫芦,不馋吃上一口满嘴流油的“狗不理”,只想着去庙会尽头的新华书店去逛一逛,看一看。
爹只让我们姐弟每人选三本书,我贪婪地抚过每一本书的书棱,闻着书店里特有的墨香,挑来选去每一本都想带回家,知道这要求太奢侈,就不顾爹的尴尬和店员的白眼,蹲在角落里尽量多看几页,那时我想,等我自己赚了钱,一定要把那里的书全部带回家。
上了中专,新华书店的书只能买,不让看,它高高在上,在我的理想云端。只能选择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那其实就是个铁皮房子,矮小陈旧,书也不知经过多少人的手,破破烂烂,那里的书只租不卖,按新旧程度收费,最贵的一天三毛钱。
书屋所在的小街,两旁的大垂柳如烟似雾,因为经常有小情侣手牵手出没,同学们都给这条街叫“情人街”。那时课业负担不重,周末我经常去书屋租书,宿舍里的姐妹们有的去谈恋爱,有的去逛街,有的去会同学,我独自在宿舍或躺、或坐、或趴在被窝里,跟着书里的主人公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骂,做着笔记看个昏天黑地。
“书非借不能读也”,中专三年,几个小书店的书都被我借遍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看了多少书,那时候没有钱,但有的是时间,是看书最专注的一段时光。
参加工作了,住着单身宿舍,书店成了我工作之余经常去的地方,站着看书,看完偷偷折上角,有时间还去看,才不管店员的白眼,反正我已经练习得脸皮够厚,实在喜欢的就买下来,大不了少买件衣服。
婚后,有了自己的窝,工资在自己手中握着,只要喜欢就能买回家,不要太爽。有了孩子,也给孩子买一系列的“小手撕不破”等童书,孩子每年过生日,我也必定给她买一套书,和她一起认真阅读。
时间长了,书架上、梳妆台、床头柜上到处都是书,只因喜欢买回家,买回来却不一定有时间看了。丈夫实在看不下去,也只能忍气吞声,我骄傲地说:“这是用我自己的工资买的!”完全忽略了吃饭和生活的花销。
结婚后搬了两次家,每次都是在不慌不忙中一点点进行的,我的书经过一次次筛选,整齐摆放在宽大的书房,又一次次在日复一日的增加、翻找中凌乱。
后来,去书店的时间少了,因为可以在网上看书,各种平台的电子书应接不暇,还可以做笔记、发书评,甚至给书挑错,不懂的地方随时可以搜索查找,还能随时和其他书友互动。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看电子书时间长了眼睛受不了,又回归纸质书,在各平台上购买,价格公道包邮到家,快捷又方便,偶尔也去书店发现一下新书,但那里的书,价格依然高居不下。
这几年,小城的书店越来越高端、大气、上档次,且不说书架和书都是新的,就是摆件、绿植、圈椅、书桌也是令人养眼,坐着舒服,最重要的是不用看店员脸色。
两年前,书店又翻新了一次,添了文具区、阅览区、饮料区,随处都可以坐下来读书,各处摆放着绿植、毛绒玩具,甚至在顶楼的东头有一处游乐区,小娃娃们在家长的带领下,在书香氛围中,骑着木马,坐着摇摇车就能读书。
羡慕之余,也发现书店已经失去了安静的氛围,它越来越像个超市,集读书、茶饮、文具、玩乐为一体的大型超市,它的价值被利用到“极至”,书香在嘈杂中已经越来越淡了。
我遗憾书香地飘散,不忍看自己心中的“神圣之地”,一点点从云端掉落凡间,又从凡间跌落尘埃;更不想闻到在书香中,充斥着铜臭带来的一系列杂乱味道,去书店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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