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两个新闻,颇有感触。
一个是微信的新闻。
话说一位广东的黄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时,误将8万多元转错了人,对方收钱后不仅拒绝归还,还把他拉黑。黄先生随后多次向微信客服求助,得到的都是“资金支付成功后无法撤回,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的程序性回复。
无奈之下,黄先生又向公安部门报案,但警方以“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不构成立案条件”为由拒绝立案,并建议他找法院。然在找法院时,他却被告知必须要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才予受理。
于是黄先生只能向微信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但微信平台又表示只有警方立案或者法院受理后才能提供。
草民之苦,一至于斯。
还有一个是作家六六的文章。
6月30日,六六因在外地出差,让家人发个顺丰快递,电话下单后,快递上门取件,因时代发展顺丰取消了纸质收据,又因为顺丰“小哥手机号输入错误,我六天没收到件。”,六六打电话去顺丰查询,被告知“没有收件手机号的快递,查不到单号,须通过下单座机查询。”,但上海的家里又一时没人,着急上火的六六在网上发布了过程。
结果没想到,顺丰方面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了六六,昨天一早就给她送达了快件,而且顺丰顾客体验的总经理特地致歉,并问六六有什么建议。
六六也不客气,就巴拉巴拉地提了些意见,希望顺丰通过流程的完善,减少错误环节。顺丰方面立刻表态:
“回去修改环节,让客户使用顺畅。互联网时代,不重视客户反馈的公司,都会面临危机。”
事后,六六就感慨顺丰务实的态度,“我一投诉,他们连夜找到快递今早就送来,实际行动告诉你他们在处理问题。没有公开声明,没有互怼,也不要求你撤回微博。”。她认为网上投诉“真正发酵起来成为社会话题的极少”,其原因在于两点:一是日常口碑,二是危机应对。
两件事一对比,让人难免对微信生起“店大欺客”的印象:
什么时候,国民级应用微信,也像有关部门一样傲慢、不接地气了?
诚然,坐拥十亿用户的微信想要人人满意,也是绝无可能,就拿上面的例子说,如果采取积极主动的动作,微信所需要联系、沟通、调整流程等的成本非常巨大。
从财务和效率的角度,让用户自负责任无疑是最划算的选择。
但生而为人,孰能无错,在生活当中因为马虎大意操作失误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黄先生这种划下手指头转错钱的不在少数,没有黄先生,也会有李先生、王先生。。。
关键的问题是,黄先生想要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就得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但向微信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又需要以警方立案或者法院受理为前提。
事情就陷入了死胡同,几方当中,唯一遭受损失和着急的就只有黄先生一人而已。
面对机构实体,个人永远是弱者。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明文规定,事实和道理也显而易见,但世间偏偏还有许多无可奈何的问题。。。
怎么办?
在媒体的报道、关注之下,7月6日下午的最新消息是当地法院已经立案。可是,还有那些不是8万,只有几千几百的失误呢?
这些用户愿意承受被来回“踢皮球”的成本和麻烦吗?
除了争个明白对错,劳心费力,所得无几,这是许多人只好自认倒霉的原因——根本没那个时间和功夫去扯淡呢。
相关部门和微信都有自己的道理,都是按照流程和制度办事,谁也难说你们有错。
但,微信你的价值是千千万万个用户支撑起来的,如今你已经有微信互联网之称,是中国网民绕不开的一个基础应用。
微信,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持续扩大商业边界之余,微信你是不是也要为用户的利益着想一二?
看着十亿用户在自己的盘子上吃喝玩乐购,贡献了沉甸甸的数据和价值,难免会让人产生上帝视角,作为制定规则、左右众生的微信官方和其后的企鹅帝国,不知心里还有没有对用户的尊重和敬畏之心?
是控制者,还是服务者,区别可谓天差地远。
当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企业就不再是自己的企业了,而是全社会的企业,所以,个体的小逻辑必须遵循社会的大逻辑。
不如此,企业就不能继续生存和发展。
微信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张小龙也是老方非常敬佩的有人文精神的产品经理。
希望微信能够多反思一下自己对用户、对社会的价值和责任,多帮忙、少推诿,多一点对问题的担当,多一点对用户的诚恳,多一点面对批评的雅量,也让用户对微信有多一点的喜爱。
傲慢自负的企业是危险的,用户如水,水能载舟,亦能煮粥,不管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需要不断的进步才可以跟上时代的脚步。
最后,用六六老师的一句话结尾吧:
诚恳,是办企业的第一要务。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符合『道』的企业,都不会有太大风险,背道而驰的企业,危机就在眼前。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正确,但我们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主动接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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