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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我喜欢这样的你(九)

【连载】我喜欢这样的你(九)

作者: 今夏六六 | 来源:发表于2017-07-15 15:40 被阅读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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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在家收拾东西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闺密写的暗恋一个人的日记,原来她暗恋的是后来喜欢上的番茄,好巧。

    今天,我发现一个唱歌很好听的男生,不自觉的就点了关注。只要一听他的歌,我的脸便微微泛红,我想,我喜欢上了他。

    佛说:爱恨在一念之间。原来心动在一瞬间。

    顾漫写过早知道自己会喜欢你,就该对你一见钟情。

    早知道自己喜欢你,就应该早点遇见你。

    他人太遥远,我称为梦境君。

    被人喜欢是一种幸福,有喜欢的人比较快乐,我属于后者。

    自己打开微博,搜索他的“名字”,相同的名字一下子占满了整个屏幕,不过我还是一眼便找到了他,独自暗喜。

    他发的微博并不多,却有过多的评论。我删了写,写了又删,我突然担心他发现有个女孩这么暗恋他,这样想着,终究还是没有把字发出去。

    他怎么可能发现我呢,我还真是傻。我苦笑。

    每天放学之后,我都坐在床上静静的听着他唱的歌在那傻笑,舍友们说我疯了,我告诉她们,疯子才真正的懂爱情。

    他的歌真的特好听,会让人中毒太深。

    他有一首歌中唱错了一个字,想在评论中告诉他,却害怕他被别人笑话。就这么一个字,我纠结了半天,你们说,暗恋一个人也会走火入魔吗?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三个人你是那个我爱的人却不爱我的那一个,感谢你出现在我生命中,在我最美好的年华。

    你发微博说你近视比较深,走哪都戴眼睛,之后,我在学校看到戴眼镜的男生,都忍不住想跑到那个男生面前,问一句:嘿,你会唱歌吗?或者,嗨,你喜欢唱歌吗?

    天气晴

    今天早晨我起的还算早,迎着日出,在刚刚太阳升起的地方,我对着天空做了个V的手势,此时的我很快乐。

    学校的景色宜人,听同学谈起学苑路旁的那几棵是樱花,不管是不是,它依旧芬芳,迷人,让人情不自禁为它停留。

    好想把这一切发给你,希望为你带来好运,顺便问一句:知道我是谁吗?

    有人在我空间留言,问我暗恋一个人是不是很辛苦?

    只清楚我看到他与别的女生相互回复信息,自己会忍不住在宿舍大喊大叫。

    听到他的歌时又不自觉的微微一笑。

    他的每次微博我都有认真去读,或担心,心宜,或忧虑,却很幸福。

    ……

    不知道这算不算辛苦。

    当地城市天气:雨

    窗外乌云密布,突然好想睡觉。

    生命旅程

    往复不息

    唯愿有梦

    梦中有你

    今天发现了一个人,他说话的声音和你很像。

    我问闺密,闺密说番茄偶尔唱唱歌,她一开始也不知道是番茄,只知道唱歌的人离她很近,他的地理位置是这样显示的。

    原来闺密萝莉是这样暗恋番茄大叔的。

    02

    婷婷真是亲闺密,听说我回家,就乐颠颠的去火车站接我了,我刚出了火车站她就一下子扑了上来。

    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说着各种八卦,在公交车上笑得前仰后合,结果就得到了百分之百的回头率,闺密特潇洒,她说不用在乎别人,自己开心就好,说完以后,又不忘哈哈哈哈的笑起来。

    看到我们这个样子,不由得想起了书中的一句话,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在他面前发出像猪一样的笑声,幸好,喜欢的人都不在身旁,才敢这么放肆。

    下了公交车之后,离我家还有一段时间,我给奥特打电话,十分钟之后,只见奥特骑着我们家唯一的古董级别的自行车风风火火的赶来,之后奥特带着我和闺密去吃饭,他拿过菜谱,只见他给服务员吧嗒吧嗒了几十秒,他告诉我和闺密,女孩子吃胖了才可爱,男孩子才喜欢。

    “才怪,我嫂子都特别瘦。”我也只能在心里说说。

    为什么男生都是这个样子,一面对你说着,你要多吃点,多吃点,胖了健康,胖了可爱,胖了招人喜欢,可是他们找女朋友的统一标准几乎是一定要瘦,瘦了好看。

    等他们把你追到手,又会给你买各种各样的零食,理由就是,吃胖了就没人和我抢你了。

    难怪有人说人就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一类生物。

    奥特在吃饭时关心的问到了闺密的男朋友番茄,我用脚狠狠的踢了一下奥特,没想到他竟然没有反应,接下来的谈话尴尬到死,闺密告诉奥特他们已经分了,我亲哥非条件反射的说了句:分了好,分了就能遇到更好的了。

    哥,你肯定是在医院看惯了人世间的生离死别,才会说出如此境界的话语。

    饭还没吃完奥特就接到了嫂子打来的电话,这边交代了我几句就匆匆离开了,重女朋友轻亲妹妹。

    这就是闺密与亲哥的差别,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还是闺密靠的住。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赶紧追问闺密和番茄以前的往事,既然奥特已经在她伤口撒过一把盐了,也不差我这一点了。

    闺密认识番茄的时候是在一家咖啡馆,大一时,闺密没课的时候就和同学出来玩,她们最喜欢去的就是名字叫“可可屋”的一家咖啡馆。

    咖啡屋的装饰是那种有着古典气息的味道,桌椅都是木质的,墙上贴满了便利贴,上面有许多人写下的愿望,闺密也写过,当时还是番茄帮她贴上去的。

    番茄胖胖的,喜欢和学校的学生说说笑笑,给人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时间久了,闺密和他也渐渐熟悉了,有时候闺密会一个人到“可可屋”坐坐,就算什么也不点,闺密说她喜欢那种感觉。

    闺密认识番茄的时候十七岁,那时番茄二十三,闺密一开始喊番茄小哥,后来喊大叔,她说大叔亲切,番茄也不反对。

    他告诉闺密他不喜欢在这座城市生活,他喜欢说走就走的旅行,一个人,一张图,无牵无挂,走哪算哪,他还说等他攒够了足够的钱就出发。

    闺密说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喜欢上了番茄,她那张许愿纸上写的就是,陪你去旅行,她故意让番茄帮她贴上去。

    之后的之后,闺密去喝咖啡的时候番茄就不收她的钱了,她也会帮他照看一下“可可屋”,闺密说她去看我的时候,番茄告诉她,我路熟,我带着你去吧。

    闺密说番茄在她生日那天给她唱了一首歌,声音好熟悉,番茄就是自己暗恋了很久的人,应该是崇拜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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