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晚,风起,天很蓝。我端坐在书桌前,稳操键盘,扒着《真爱至上》的英语台词,兄弟海峰喊我去跑步,便操起他前日买的蓝牙耳机,戴毕,换鞋,出发。
过桥,一路向东,径自走向二外,抵达操场,左首足球队,右首栏外行人,稍作拉伸,开跑。
跑到第三圈时,我和海峰说:
“教你个好玩的游戏,跑的时候,随便逮住一个人,用最快的速度最简短有力的词来描述他(她),比如,头发,什么颜色,什么型,长短,再者衣服、裤子、鞋,还有其他扎眼的地方。总之,当你跑过他的时候,就要完成一轮叙述。”
其实这是我的野心:练习观察以学习如何写作。
从初一始,厕所食堂课堂被窝,有机会我就写诗。还记得,初二的某天,午休时间,我从宿舍跑出来,到学校的公厕大解,那时的厕所是建在两条长约三十米的冲水线上,中间以数个混凝土墙壁彼此隔开,形成数个正方体的空间。行走在厕所中,可以旁视到坑里人的半个屁股,很是尴尬。当时,我一心二用,卖力的同时,还手拿练习簿,在上面写诗。我的文学启蒙老师,即语文老师很是诧异地看着我的眼睛,五秒,走过。
“冯老师好。”
“好。”
彼此无话。
跑题了。其实是想说,从那时起,我就在练习写作这回事。算来,近十一年。然而到了现在,持续半年不破的瓶颈死死地拽着自己,写不出任何小说,最好的情况是开了个头,就扔掉了,不满意。
也会安慰自己说:
瓶颈只是拔高自己的一个关隘,越过去,你就涅槃重生,从此笔下有风,毫无阻塞之感。
大概只有自己知道,那都是唬人的鬼话,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我不指望有人能像阿尔瓦罗·穆蒂斯一样,带着一大包书闯进马尔克斯的七楼,抽出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告诉他说“读读这玩意,妈的,学学吧。”那是马尔克斯在写作困局的时候,这本书拯救了他,于是写出了《百年孤独》。
这世界甚少有阿尔瓦罗·穆蒂斯这样的神助攻,可以助马尔克斯打破瓶颈,没天赋的普通写作者,只能辛苦地挤,熬,煲,看着文档里的空白页被一行字占据,然后又变成空白,如此往复循环,个中痛苦,不足为外人所道。
现在的自己,宅在阳台、卧室间,一年来,触及到的陌生人几乎为零,新交的朋友全都素未谋面,只是网上之缘,离群索居自然就丧失了故事的素材和对生活应有的观察力。当然,崇尚极简的生活方式是一个原因,我不太愿意将自己的生活扩张到自己被别人左右甚至决定的地步,我乐意生活轴心仅辐射到十人以内,干净的交际圈,少去诸多无用功和口舌的浪费。我总想,那么多好书,那么多工作以及故事要写,我真的没时间再把自己推入频繁的社交活动中,当然,也不能在电视机前完整地看完一档综艺节目。(熟悉我工作方式的人大概都知道,IPAD 看视频,电脑写字,微信还会处于接收信息的状态,这是我的常态。)
我更愿意自己孤僻一点,只要心是静的,生活方式是健康的,最好的几个朋友还在,也不会累及工作,就好。
但是,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后,一个问题出来了,我太偏安一隅,丧失了观察与聆听的机会,因此连累了写作这件事。
写作,技巧的经营是必要的,而素材的索取与敏捷的观察力则是不可或缺的。没有任何一个立志成为作家的人可以允许自己丧失身边的素材与观察生活的机会。
我太过单调的生活无异于自掘坟墓。
跑步时,我玩着自己的游戏,对路人进行描述,揣测其性格:
长马尾,发色偏黄,胖,体长约155,紧身吸汗健身套装,黑色中间杂有白色色带,腰间赘肉一颤一颤,小腿无法并拢,跑步时脚会往外甩,面色发红,眼神空泛,面相偏死灰色,看上去,这个女孩做事没有目标感,容易被眼前的事挫败,自卑,却往往会用傲慢来武装自己,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好友不多,会依赖家庭。
矫健,红色运动半袖和短裤,小腿肌肉成型,后颈有汗沁出,惯常运动,跑步呼吸均匀,足够专业。眼小眉浓,额有川字纹,爱思考,心绪多,遇事纠结,但有时易冲动,待人有义,却会犯傻,做出一些悖逆人情逻辑的事,可交,不可深交。
长发,发梢微卷,刘海满遮额头,有修眉的痕迹,戴口罩,步频有规律,走路时,腿会带着臀部形成一个完整地系统直直地向前迈步。对自己极度自信,有时,为了维护这份自信不惜使用严苛的词句来形容周围人,好彰显自己的优势。对事物没有同情感,最大的特点就是强烈地关注自己,对自己充满兴趣,周围朋友的存在只是因为她觉得需要,一旦换一个新的环境,旧朋友就会丢失。太过傲慢,不易相处。
……
这是一个好玩的文学观察游戏,尽管我可能会猜错他(她)的性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会将我的素材库和人物库扩容,从2G 逐渐拓展到2T,待到需要时,就可以从这素材库中提取人物的元素,来进行创作。
当然,这个游戏经常遇到阻碍,比如,我真的不知道那些五花八门的衣物,是什么材质所造,叫什么名字,以及它的品牌,描述相貌时也经常遇到困难,眉眼鼻嘴究竟该怎么客观理性地叙述,很难。
想起保罗·奥斯特在他的小说《月宫》中,写到主人公一段神奇的经历,去做一位傲慢无礼拥有传奇经历的瞎眼瘸腿老头的护工、陪伴者、朗读者。老头虽瞎,却还想看这世界,就要求主人公做他的双眸,用最简洁有力的文字描述他所看到的一切,让老头迅速抓取眼前的世界。这个能力锻炼了主人公,也因而走上写作之路。
跑步,亦然。
任何一个可见陌生人的场合,但觉无聊,都不妨玩一把这个游戏,尤其是对于写作者而言,会有所裨益。
从最简单的观察和叙述练习开始,重拾写作之路,这就是我在跑步时,最大的私心。
2016.4.17 夜作于北京北岸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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