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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孝-读钱钟书《管锥编》二七五、2023-07-13

愚孝-读钱钟书《管锥编》二七五、2023-07-13

作者: 老胡_8418 | 来源:发表于2023-07-24 06:17 被阅读0次
虞舜,其父瞽叟与弟象欲埋其与井中,不敢怨也。愚孝之典型。网图侵删

        先生笺《太平广记  卷一七一  李杰》则,出自《国史异篡》,寡妇告其子不孝你,李杰察知真情,与道士有奸情,然寡妇不改口,遂杖杀二人。此故事与《绿窗新话  卷上 王君判道士犯奸》、《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七事同。

        吾国古代,以为“忠臣必出于孝子”,故大力提倡孝道,乃至于变态之地步。如是则:“其子不能自理,但云。得罪于母,死所甘分”。自理当释为自辩,不自辩,是因为忤逆为彼时大罪,不允许为子女者辩护,罪行大小,全有祖父母一言而定,无须事实也。是否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感觉?且,此长辈,非仅父母、祖父母,即便是养父母、叔父母,亦有此等权利--此为孝道之广泛化也。闵子骞之继母以芦花充棉花,子骞不敢言。虞舜窘于井廪,由于其弟象扯着父母孝顺之大旗,舜亦不敢告官。由是言之,则子女生死皆掌握于长辈之手也。孝顺之前提既是父母无条件之爱子女,古之人抛去此前提而论孝,大为荒谬。若闵父,尚可以疏忽自解,瞽叟只能以偏爱解说也--此偏颇过甚。

        忤逆为十恶不赦之大罪,故而其诬告亦有不赦之说。是则“杰尚冀有悔,再三喻之,寡妇执意如初”、“杰放其子,杖杀道士及寡妇,便同棺盛之”,颇有“以牙还牙”之作风。后世之戏剧小说,为巩固孝道之因,往往是母悔子哀,一副“融融泄泄”之结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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