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之影

作者: 社恐一号 | 来源:发表于2022-07-04 01:52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青葱的绿黄葛树飒飒作响,东风来,初夏也跟着来,蝉鸣声、蛙鸣声都一窝蜂地涌入夏天,万物之声在我耳畔划过。我想,是出去走走的时候了。但我没有什么去处,我是个孤独又胆小的人,就像身体里住着上个世纪的老头,他用虫蛀过的朽木拐杖拦着我,要我别太深入这个危险的世界。

    我站在蓝色的夜灯下,飞蛾在我头顶扑棱,蚊虫在我耳边叨扰,我像傻了一样看着湖和湖里的影子,心中只觉得空荡荡的。随后,我又在湖畔的小树林里漫无目的地窜来窜去,看着学活中心投来的大时钟的绿光,竟有些感动。

    我今年十九岁,平庸又粗俗,可唯有此刻,在那迷雾般朦胧的绿光下,我像从木星远道而来的游客。我从桥边走过,又转念想起陪我一起过桥的人。他们之中有男有女,都同我一样的年纪,只是他们要更有活力些。我想不起我们之间欢快的回忆了,肯定是当时的我做着同样迷惘的事,都来不及制造青春的痕迹。

    要是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有多幸福呢?

    至少不会像现在,苍苍茫茫的人生,走了很远很远,满脑子却都是虚无和悔意。我蹲在地上,瞅着令人迷惘的夜幕,落魄得像丧家犬,我不作声,心里却嗷嗷地哀叫着……

    “时间是不可逆的河,是人也是鱼,单线的旅途才值得珍惜。”某人如是说。

    听到有人说话,我便睁开眼。

    发现我的头顶是一片紫色的星宇花园,身边的桥与河不见了,身后黑魆魆的小树林不见了,脚下是鲜嫩的草坪,和随风摇晃的一年蓬。我眼前出现一只灵体,可可爱爱的,因为是雪白的人形未知生物,就姑且称它为灵体。

    “你,非人非鱼。”

    我一头雾水,用手掐着大腿肉,痛楚无比真实,丝毫没有作假或是幻梦的迹象。灵体说话时,我便跪着,它那份随身携带的尊荣,让我心生敬意。“如果你后悔现在的人生,可以选择放弃,我会让你回到五年前,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

    “真的吗?有这种好事?”

    我不胜欢喜,眼泪和鼻涕都抢着出来,“我想放弃,我现在的生活烂得像坨屎。”

    “嗯,生命就像一条笔直的黑线,一旦开始了,死亡就是最真实的存在。”灵体如是说。

    暗夜繁星,大地是无尽头的原野,晚风与不知名的歌萦绕着,我问灵体这里是何地?

    “中间段。”它说这是人生的中间段。

    原野也不是空无一物的,除了花草、我和灵体,这里还有许多蜡像。

    “这些蜡像是用你抛弃的现实生活为材料制作的。”灵体如是说。

    蜡像活灵活现,有保安室里满头大汗的中年男子,他皮肤黝黑油腻,脸色暗淡无光,身子佝偻,制服还松垮着,露出凹陷的锁骨。他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上夹着半截香烟,指甲就像夏末之时新蝉褪下的废壳,他脚边放着深蓝色水杯,杯中泡了不知多少道的茶叶让他的牙齿都变成黄褐色。看上去好像身心都是憔悴的,完全没有了青年入伍时俊朗的模样。

    时光在他身上的痕迹,太重,重得我有些喘不过气。他是我父亲的蜡像。

    在中间段,时间竟是用如此平庸的形式来表现。我有四年没见过父亲了,看着蜡像,记忆里闪过的仅是些无聊又烦人的琐事,灵体似乎还要滞留,可我却闷着头朝前走了。

    走上一段距离,我的脚步渐渐放缓。

    眼前的蜡像是一个悲切的中年妇女,她是我母亲。母亲流着泪,那泪痕浅浅的,却又令我感到钻心的疼。这些年,母亲受了太多的苦。

    父亲不顾家,我的学费生活费大多依赖于母亲。长年累月的打零工,使得她的神态越来越苍老,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她没有安全感,身边的许多人都令她感到不安。过惯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母亲的心,时而如铁一般坚硬,时而又如琉璃,易碎且难以复原。

    我默默转身,继续跟着灵体向前行走。

    脚步再次停留在一个男孩的面前,他的面容十分清秀,长得像个女孩,那容貌给他惹了不少麻烦,但也因此我才能和如此有趣的人成为最好的朋友。他叫林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自杀了。我曾一度想要找寻轻生的缘由,可随着时间流逝,这份伤痛与遗憾竟然被我掩埋在心中不知名的阴暗处,久而久之,与他有关的回忆都模糊淡化了。

    我抚摸着蜡像的脸,恍然若失地看着那双同龄人少有的无比深沉的双眸,许久,许久都止步不前。

    “给你机会也是给他机会。”灵体如是说。

    我也释然,便继续向前走。

    往后的蜡像有各种各样的,我看不过来,甚至都忘了有些人为何会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心里也觉得奇妙,十九年人生历程,在这里不过是中间段不足一公里的走廊罢了。

    最后,是一个女孩的蜡像。

    我看着她,不知不觉便笑了,那笑容来得突然,让我以为是脸上爬了条虫子。这么近距离地看她,算上现在也才是第三次而已。

    她叫王静文,我对她的了解大概仅限于此。

    那时,我太胆怯了,面对喜欢的女孩,胆怯的程度还要乘好几个倍数。

    “差不多了。”灵体如是说。

    我满怀期待地走向它所指引的门,一只脚踏入光路时,我又回头看了看中间段的蜡像,眼眸有些湿润。

    但这可是重来一次的机会啊!

    要好好珍惜。

    我叫秋鸣,至今日起便不再是十九岁。

    ……

    我醒来的时候,阳光洒到我脸上,有泥土的味道。我以为那只是场梦,灵体和时光倒流都是我妄想出来的。

    可从床上下来,咯吱咯吱的声音如此清晰,顺着木梯子下楼,阴湿的房间又是如此真实,触碰那些破碎的墙皮,抚摸柔软的沙发,这些东西都不像是在梦中能切身感受的。

    我嬉笑着,抑制不住兴奋的情绪,打开门,撒泼似的跑到了夏日的果林里,出了林子,又顺着水泥路一直跑到河边。

    乡里的熟人和我打招呼,亲切地叫我小名,果干。我挥挥手,来不及说话,只想跑,只有跑能表达我此刻的喜悦。

    我现在十四岁,失去的宝贵的五年光阴又奇迹般地回到我手里。时间,真的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我愿用一生信奉此真理。

    家乡的农户多是种植苹果树的,六月,叶子绿得出油,在阳光照耀下,随着风,以浪涛的势头翻来覆去,天空湛蓝,一望无际,就和那绿林一样,那绿林也和那天一般广阔。

    我瞧见有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在用河水清洗野菜,她也望见了我,就仰起头迎着我阳光地笑起来。

    “小果干!你这么高兴干嘛?捡到宝啦?”她说话时,虎牙会调皮地显露,虽然她的皮肤黑了些,可那容貌也有着非常可爱的感觉,像一只咖啡色的小老虎,双眼瞪得有神,仿佛有火在眸子里烧,碎碎的光把人的精气神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你是······是······”我支支吾吾的,嘴像被水泥封堵着,硬是吐不出半点字音。

    她以为我是在捉弄她,嘟着嘴生气地说:“学你的结巴!我才不想理你!”,她转身挑起担子就要走。

    慌乱中,我喊道:“蜻蜓姐!”

    怎么会叫出这个外号呢?这是十几年前的记忆了,她身材干瘦,跑起来又比村里的男孩快,像河边的蜻蜓,所以我们就叫她蜻蜓姐。

    可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小果子,你又皮痒痒了!”

    她眼神马上变得凶狠,抽出扁担就要追着我打。

    我近乎本能地爬上又高又粗的柳树,跟个野猴子似的。

    她在下面叉着腰,用手挡着刺眼的阳光,眯着眼骂我,骂得我心安理得的,有这种骂声我就踏实了。没多久,她就不骂了,摇着头叹气,挑起担子走了,她很忙,没时间陪我闲聊。

    这个时间段,她还要上龙头山割猪草,回来还要做饭等他瘸腿的爸爸从集市上背着没卖完的菠菜回家。

    我小的时候就喜欢和蜻蜓姐玩,喜欢逗她笑。但她总是不能久留,她的时间也很宝贵。

    看着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感到落寞和悲伤。我后悔那样做,我应该对她更友好些的,她叫李瑶,不叫蜻蜓姐。

    我失落地回到家。那座低矮的瓦房就好像我已逝的奶奶,安静地待在原地等我。

    屋里只有我,父亲以和朋友做生意为借口去了外省,家里没多少土地,母亲就只能外出打零工补贴家用

    我在市里的初中念书,过去的我,每周五都要跑到网吧包夜,然后周六早晨坐上公交回乡里,在小超市买几包辣条和泡面,回家就像头死猪一直躺到晚上。有时醒来得早,就看看电视里的搞笑综艺,有时睡个天昏地暗,醒来都是凌晨四五点,就泡上泡面拌着辣条草率地解决了晚饭。

    我大概明白了孤独的含义。

    孤独就像我是从遥远的木星而来,即便和地球上的七十多亿人类都有关联,可还是被命运牵引着,上学、吃饭、睡觉、连打游戏也开着隐身模式,既害怕被人邀请,也渴望被人关注,几年来,独自活在一个人的牢狱里,不喜不悲,像个活死物,麻木又呆滞。

    那时,我活着就只是活着。

    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凌乱的刘海像只西瓜皮压在脑门上。

    如此邋遢的模样让我明白许多事,我之所以被班上的人叫做老猥琐是有原因的。看着我这副浪人的模样,叫猥琐都算好的了,我其实更像个野人。

    于是,我重返十五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上街理发。

    走在街上,看着曾经自己从不会在意的路人,恍如隔世,亲自再度以主人翁的身份体验十四岁的我所生活的周遭是我遇到的最奇妙的事了。我似乎能达成某种状态,与街上纷纷攘攘的人群脱离,能闻到闷热的空气中掺着灰尘和马粪的味道。我的心静如冰湖,灵魂向下沉,直至湖底。

    理发店的老板是很和蔼的胖子,有一撮毛茸茸的大胡子,头发梳成花辫,是个很有个性的人。

    “小果干难得来一回啊!”一见面,他就和我叙上旧了。我微笑着点点头,乖巧地坐在沙发上,我旁边是个正在看书的女生。

    那女生有着冰清玉洁的容貌,她皮肤白皙,五官也很精致,小巧玲珑的红唇仿佛冬日冻僵的玫瑰,玉坠般高立干净的鼻梁有着孤冷的气质,一双恰如画师勾勒的淡眉与在其之下的蕴含着大海般丰富情愫的双眸让人为之动容。与她相比,我就显得像个黑瘦干瘪的猴子。

    我仿佛突然被一道旱雷劈中了,脸红得发烫,身上像起了痱子,怎么坐也坐不安稳。

    她就是中间段的走廊里,处在最后位置上的蜡像,不,应该说那蜡像是以她的模样复刻的。她是王静文,我初中的同班同学。

    我算是明白过去为何与这女孩没有半点交集了。我定是只敢在树梢上远望,情深时,捂着嘴咆哮两声,揪起树枝摇晃两下,转而念起自己猴子般的模样,又低落地隐匿在树叶中,便不再有任何举动。

    我初中的时候最后悔的事不是没考到重点高中,而是没胆子和她说话,三年,我就像陌生人在她身边飘来飘去。

    此刻,她正专心地阅览手中的小说,丝毫没注意到身为同班同学的我的到来,不过即便注意到了,我们大概也不会讲话。

    那为何我现在不同她打招呼呢?勇敢点,我可不是什么小年轻,脸皮早厚得跟铁甲一样。

    “你看的是什么书呀?”我直接问道。

    她仰起头看我,细细打量了很久,脸上挂着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好像嘴里念叨,这是谁呀?为什么要和我说话呢?

    我看她犹豫不决,便自顾自地做介绍。“我啊!秋鸣,我俩一个班的。都初二了,你还不认识我啊!”

    她好像有些尴尬,又觉得愧疚,想笑着道歉,却又说不出话。

    “也不怪你,我本来就不显眼,都从来没和你说过一句话,有点唐突也不奇怪。”

    其实我心里都快要哭了。天啊!两年的同学关系,她竟然连我的模样都没记全。

    “对不起啊。”她笑的时候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说没事。

    她在上衣的口袋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两颗奶糖递给我,我毫不客气地接下了,当着她的面便把糖纸剥开,把糖扔进嘴里。

    瞧!想说话不是很简单的嘛。

    然后,我又指着前面的男人问,“你是在等你爸爸吗?”

    她摇摇头,低头思考了一会儿,好像在想怎么解释给我听。

    胖老板抢着开口说:“她是我侄女,她爸妈出差,不放心她一个人留城里,就来我们这玩几天,小姑娘可羞赧了,不过人长得水灵,跟个小仙女一样,小果干你喜欢不?”

    我马上羞红了脸,“别,胖老板你别乱讲,她是我同学。”我把糖果嚼碎咽到肚里。扭头看静文,她倒是不喜不悲的表情,丝毫不受影响,深深地浸入到书里的世界了。

    胖老板又说,“怕什么,你们都是年轻人了。”

    静文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书,朝我笑了笑,就起身往外走,胖大叔也没在意。

    她走后,我抱怨道:“老板,你都把人家说不高兴了。”

    “小事,等会儿你去帮我把她哄回来,理发钱给你打个折。”

    老板帮我理发,问我有什么要求时,我说“怎么帅,怎么剪。”

    “好啊,那给你弄个郭富城的发型,给你搞帅点,帮我去找我的小侄女。”

    “她现在一般都会去什么地方?”

    “她啊,除了书店,就只会去水果园附近的那块空地。这姑娘不爱说话,朋友也没有,我生怕她憋出什么毛病,年轻人没有朋友怎么行?”

    我安慰老板,说他想多了。

    但细细追忆起来,是有听说过王静文上高中以后住院的消息,我也记不清是什么原因了,休了一年半的学,病得挺严重的,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上的。

    理完发,我的样貌大变样了。虽不说是郭富城,好歹有个奶油小生的模范,十五岁的我,皮肤还很水灵,额头上虽有几颗青春痘,眼睛却极其有神,毫不自夸地说,像是老鹰的眼睛。

    闲来无事,我就听了老板的话,去找王静文。书店没找,顺路就去了水果园。

    水果园附近有块很大的空地,那里总堆着些建筑工地遗弃的材料,水沟边的狗尾草长得很茂盛,个个结着厚实的大尾巴,这里的视野很开阔,一眼望去,整个天空都毫不遮掩,中午的天色很蓝,蓝到让人误以为是海洋。

    我看见了静文的身影,瘦瘦小小,像风中的一只蒲公英伞,轻飘飘的要飞向远处。

    那是寂寞的形状,谁也描述不清,只有那个年纪的孩子才知道。

    我走上前去,妄想和她成为朋友。

    ……

    王静文同学迎着清风歌唱,那首歌我听过,是朴树的《那些花儿》。她的歌声清纯,没有瑕疵,可她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歌声如此奇妙,兴许是因为它蕴含的感情是所唱之人最真切的渴望。

    我不忍去打扰,演唱者不受束缚的自由发挥是眼下最首要的事。

    不知是因为我的错觉还是人的通感,我竟然把那歌声听成了与自然无比契合的风与树叶摩挲的声音,听成了潺潺流水的声音。我远远地凝视着,像想起了某件意味深长的事,想要追根到底的问清那是什么,转而却又烟消云散再也找不到了。那种情愫就和此刻将要幻灭的憧憬是一样的。

    歌声与人的一生都太短暂了。

    我站着哭,但那不是为悲或为喜而流的泪,只是单纯的地想哭,想要做这么一件事来表明我的感动,并且是身体想要这么做的。

    静文看我来了,就开心地和我打招呼,“秋……秋鸣?”

    她向我挥手的时候,我还对刚才的歌声感到意犹未尽。

    “我也上去?”

    没等她同意,我就跑到她身旁一屁股坐下,沙堆硬硬地,有些硌人。

    我倒吸了口凉气,激动地对她说“你唱歌真好听!”

    “谢谢!”

    得到我的赞许,她的神情也变得愉悦,没有印象里的那么凝重和沉闷,这样的神情才像是花季少女该有的样子。

    随后她又哼起轻快的歌谣,无拘无束,像秋野上的麻雀。我也不再说话,心旷神怡地摇晃身子配合她的节拍。

    那天上午,我们聊的话并不多。

    她说我理完发后像变了个人,若不是衣服还是原样,她都快认不出我了。我很高兴,这意味着我以往那副邋遢的模样多少有些转变,这种转变就像是新生儿的哭音,以及他睁眼看一花一叶的开端。

    “你真会挑地方啊!风景很美!”我说风景美,是因为空地之上的天很美,纯洁又深邃,怎么看也看不透。

    “可惜这里马上就要建房子了。”

    “你怎么知道的?”

    “胖子说的。”

    “胖子?”

    “我叔叔。”

    “叔叔?啊,是老板啊。”

    她很忧伤,我能从那双眼睛里看到,她非常喜爱这里。“你好像很不希望在这里建房子。”

    我想不通,歪歪斜斜的电线杆,废旧的铁桶、以及杂草丛生的水沟,除了抬眼能把天色尽收眼底,这儿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小宝埋在那里。”她指向不远处隆起的小丘。

    我感到有些突兀。

    “小宝是我小时候养的狗,是一只很可爱的小黄狗。”

    她像只猫,灵活地从沙坡上滑了下去,在水沟的边上摘了一株野菊,我也照做。

    “它是只聪明的狗,就像我的家人一样,它知道自己身体快不行的时候,就独自跑到这了。”

    “那它陪了你多久?”

    她低着头,若有所思地说:“有七年吧。小的时候,我身边没有同龄的朋友,只有小宝能陪我玩。”

    我想拍拍她的肩,说点安慰的话,但又怕言语刺中她的什么缺憾,就不再多说,我陪她做了个祷告,祝狗能有个快乐的来生。

    静文蹲在地上,精心挑选了几颗石子,整齐地摆在两支野菊的边上,又沉默着站了很久。

    我问:“这算某种仪式吗?”

    她摇摇头,“小宝有些怪习惯,喜欢吃野菊花,叼石子。我怕它现在做不了这些事,心里会着急。”

    我说,“只要你还在思念它,这些问题就不成问题了。”

    “为什么?”

    “我猜它生前做这些事都是为了引起你的关注。它喜欢你才这样做。”

    她笑道:“你真会说话。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我说,“如果我今天不来理发,你还不认识我呢,即便我们有两年的同学关系。”

    她用食指顶了顶自己的额头,严肃地说,“我有脸盲症。认不清人的。”

    “真的吗?”

    我被吓了一跳,一连串问了好多问题。

    “那你是怎么分辨我们的,凭声音和着装吗?怪不得你平时都不怎么爱说话,你是不是很害怕和熟人打招呼……”

    “哦,你信了啊!”她捂着嘴咯咯地笑,“傻子,这怎么可能呢!”

    我呆住了。看着她笑,我心里也洋溢着快乐,这不是蜡像的笑,是当真有这么一个叫王静文的女孩站在我面前开怀大笑。

    “和你聊天挺开心的,但是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家吃饭了。”

    “下次学校见的时候我一定能认出你的,不过得补充一句,你之前的发型是真丑。”

    她给我做了个鬼脸,又拍拍手上的土,飞快地跑了。

    我没挽留,她今天和我说这么多话,已经很值得庆幸了,不能再强求别的。我相信这是一种缘分,命运之神迟来的指引。做了一件,曾经不敢做的事,我心情大好,突然唱起歌来,可那歌声像乌鸦的哀叫,都惊得树梢上的野鸟纷纷散走。

    风停了,时候已是正午。

    路边的车不厌其烦地鸣笛,有司机下来与人争执,埋怨堵塞的路况。今天是赶集的日子,人流量只增不减。他们的说话声聚在一块,听起来就像在嘈杂的猪圈。

    怎么会这样?吵架?天气热,人一多就容易起纷争。我不算个凑热闹的人,可因为要买些菜回去做饭,就也像只泥鳅钻进了人潮里。

    车辆确实堵得严严实实的,再加上赶集的人多背着背篓,装得满满当当的,使得他们变成巨人,在这狭窄的缝隙中奋力前行。我的脸都被挤得红彤彤的,四周有各种各样的味道。

    可到了菜市场,人群又一哄而散,有辆警车停在大门外,两个妇女紧紧地捂着口鼻脸色铁青地跑出来。

    我想去买菜,有个高个子警察把我拦住了。

    他吼道:“小孩子别凑这种热闹,赶紧回家去。”

    我没多问。买不成菜,煮碗面也不错。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附近的人,脸上几乎都是同一个表情,冷冰冰的,像是刚参加了一场葬礼。

    救护车鸣着笛从转角处驶来,几个医护人员把那个血淋淋的人抬走,我才明了这表情的含义。

    那一眼,让我心神极度不宁,浑身打战,冷汗直冒。我从没亲眼见过伤势这么严重的人。他的脸血肉模糊,肚子被开了个大口子,零零碎碎的器官暴露在阳光下,从担架上流到地面的血,像几条诡异的长蛇,弯弯扭扭地浸到青石板的缝隙里。

    我不知所措地走到几个大人的边上站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我觉得那人是死了。

    身边的人也说,那人脸和脖子都被砍了十几刀,头就只有一点骨头连着身子。

    我从没听过如此恐怖的事,即便站在活人们的周围,我还是觉得后背冷飕飕的,好像离死亡仅有一尺的距离。

    有个女人问说话的那个人,“是谁砍的?”

    他们说,是一个疯子。

    “你们在旁边看着?”

    “不然嘞?那种情况你敢上?那是个疯子,个头壮得像头野牛。”

    “哪来的疯子?”

    “这就不晓得喽!诶,真他娘的不是人,下手太狠了。”

    “疯子本来是要砍一个女孩的,被那人救下了,那是个好人啦,可惜了,还没缓过神,刀就往他脖子上去了。”

    女孩?王静文回去的路上确实要经过菜市场。

    我猛然意识到某种可怕的事,心中的漆黑连成一片。命运是可怕的多米诺骨牌,某些不相关的事,背后却有着必然的联系。我希望她没事,她不能出事,可她又怎会出事?她不可能会出事!

    我的脚步迈出后,便疯狂地奔跑了起来。

    ……

    跑得路上,身子越发轻盈,像地球的重力都缩减为原来的二分之一,我感到惊奇,但脑子却不怎么清醒,我站也站不稳,好像自己喝多了酒,地面和天空翻来覆去,周围的房屋也像海的波浪那样涌动,我看向手,手也变得黏稠,成了一摊黄色的水。

    我迷迷糊糊地睡了,闭眼的那一刻发现天空离我很近,近到伸手就能拨开云雾。

    不知睡了多久,我在草原上醒来,头顶是璀璨的星空,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干燥的泥土。我坐起身,费力地靠在一块石头上,静静地思索着。

    这里是我人生的中间段,只是摆满蜡像的走廊和通往过去的光门消失了,也不见灵体。我像被遗弃的孤儿在广袤的原野上清醒着。

    凉风习习,草原有它的声音,四周如此安静,连活物的叫声都没有,我好像死了。

    少顷,我听到当当的响声,那声音离我很近,好像有人用什么器物敲打我的后背,我爬到石头后面,发现灵体正用锥子在石头上面刻字——秋鸣之墓

    那是我的墓碑,可我并没有死啊?

    我想抓着灵体问它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手只是在空中胡乱地挠,我根本碰不到它。

    “你非人非鱼,像是掉入河水里的狗,即便会点狗刨,但还是会淹死的。”灵体如是说。

    这话在我耳边回荡着,犹如空谷足音,久久不绝。

    ……

    像是才从梦里醒来,我睁开眼,被阳光晃得难受,待视野逐渐清晰后,我才发现面前坐着穿白衬衫的男孩,黄昏的残阳透过明净的窗户,从他脸颊边掠过,他脖颈处的毫毛随之沾上了这种暖洋洋的光。

    他弹奏着吉他,吉他的旋律是朴树的《那些花儿》,但没人唱歌,仅有吉他的音乐孤独地回响在只有我和他的空间里,这空间是我无比熟悉的256教室,我高中上学的地方。

    我恍然记起类似的有个落樱的地方,下着一场粉色的雨,我依偎在满是岁月伤痕的树干上,静静地看着清凉的小溪缓缓流淌,而他就像这样,穿着洁白的长袖衬衫,在我身旁弹吉他,弹《童年》和《如果有来生》,但从来没弹过《那些花儿》。

    随之而来的记忆是一个寂静无声的葬礼,哭声埋在雨声里,有熟悉的人,也有陌生的人,都整整齐齐地穿着黑沉沉的衣服,表现得像排列在墓前的蜡像。

    我为那个死人感到荒唐,愤怒,难受,可一回想,又恨透了自己,恨透了鲜活着的,还能好好呼吸的自己,阳光过分刺眼,空气也充溢着讨人厌的杂七杂八的味道,仿佛是香水喷过了头,晕炸的感觉。那时我十六岁,叫林正的男孩,也是在这样的韶华年间,流星陨落,离开人世。

    可是,他现在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还会呼吸和微笑,好像在这之前的一切都只是场梦。

    “林正。”我轻声说。

    “嗯?”

    我拥了过去,像只年轻的猩猩,抱着他粗鲁的上下摩挲,感受到有温度和心跳声,我的身子就隐隐颤抖着,表现得像个失恋的女孩,没心没肺地大哭起来。像这样释怀地投入别人的怀抱,母亲过后,就只有林正了。

    “额,我弹得有这么感人吗?”他轻抚着我的头,对我诡异的举止丝毫没有感到厌恶。

    我好半天才缓过气,问他:“现……现在是几几年?”

    “你睡迷糊了吗?”

    “快告诉我呀!”

    林正眨了眨眼,蒙蒙地说:“现在是2019年。”

    “2019,2019我念的是高二……”我小声地碎碎念。

    “你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吗?”我瞪着眼,抓着他的手臂问,“如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难以排解的事,一定要告诉我,千万别傻乎乎地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

    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林正也是在这一年的六月自杀的。

    他从教学楼的天台上一跃而下,像熟透的西红柿摔在地上。这件事来得很突然,犹如一场特大暴雨,把我和许多人淹没在恐惧和忧伤的漩涡中。

    “你……这么说的话,还……还真有。”他支支吾吾地说。

    “对!千万别憋在心里。”

    我期待着,期待他会给我何种答复,无论他说什么,我都会尽力去满足。

    “我想逃掉今天的晚自习。”

    “好!”我立马就答应了。

    ……

    那天傍晚,我们去了许多地方。

    他最先提出要去游泳,我陪他马上回家去换了衣服,他的泳姿有好几个样,蛙泳、蝶泳、自由泳他都会,甚至还有狗刨,看着他像只小狗一样傻笑着在水里蹬腿,我便在心里嘀咕:灵体说我是时间这条河里的狗,即便会狗刨也还是要淹死,可我连狗刨都不会,掉进去,很快就断气了。

    “你下来啊!很舒服的!”他咕咚一下潜到水里做了个倒立,屁股和腿高高翘出水面,接着他又十分灵活地表演了个后空翻。我虽然不懂游泳,但是也能看出他的专业。

    我穿着凉鞋蹲在岸上,陪这个像孩子一样的少年玩了两个小时的水。

    “去下一个地方吧。”

    他带着我去了一家卖螺蛳粉的店,隔着巷子我就闻到那股强烈的怪味,感觉胃里的汁液都翻涌翻涌,马上要从喉咙里一泻而出。但林正却笑得合不拢嘴,明明自己说话都一阵一阵干呕。

    我问,“你常来这里吗?”

    “没呢,长这么大头一回啊”他看着店家的招牌,眼里有碎碎的光。

    “那可真有意思!”我嘲讽道。

    “是吧!”

    他点了店里特辣的招牌螺蛳粉,我也鼓起勇气点了份特辣的。第一口下去,我的眼泪和鼻涕就止不住地流,他也哈赤哈赤的,比我还严重得多,原本白嫩如雪的皮肤变得通红,比秋末的红富士还要红。

    吃完我们俩就去药店买了盒黄连素,在杳无人迹的公厕里待了半个多小时,屁股和脸上全是蚊子咬的包,又痒又痛。

    我挠着屁股问,“这下开心了吧。”

    他蹲在马路边上喘着粗气说,“嗯,舒畅多了。”

    “我没问你拉得开不开心。”

    他抱着肚子笑,笑了后又疼得嗷嗷叫。

    “我还想去个地方……”

    我以为我足够了解林正,自从高一开学的第一天就觉得他是我一生的哥们。可今天,我在他身上却看到了更多真实的东西。

    我们在地铁站里弹吉他,他负责弹,我负责唱歌,兴致好,我来个伴舞也不错。我本来不想唱的,可是他非说,若只有单调的旋律,音乐会变得寂寞的。

    路过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在心里嘲笑我这锯木头一样的嗓音。可即便这样蹩脚的组合,也有人朝里面抛了几个硬币。我惊喜地看着林正,发现他弹得更尽兴了。

    在弹奏了《十年》、《同桌的你》后,聚过来的人群就变多了,大多是年轻的女孩,她们多半是为了弹吉他的那个人而来的。

    然后又弹了遍《那些花儿》,我不再跟着唱了,因为这总是让我想起王静文。我不知道她那天有没有受伤,我跳跃时间之后,她还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交到新的朋友?这些想法一旦产生就会无休止地堆积下去,我只好赶忙斩断,因为今天我的全部都应该交给林正。

    他的曲风忽然变了,是我从没听过的曲子。风格十分怪异,有摇滚的味道。他一边弹,一边用脚打着节拍,然后自己独自唱了起来,歌词不是中文,听起来像日语。我不得不再次佩服他的才能。

    他唱得很好,很流畅。我不禁也喜欢上了这首曲子。事后他告诉我这首歌叫《loser》,我问为什么只有这首歌才亲自唱时,他说他喜欢原唱,喜欢到除他的歌就绝不开口。

    当我正打算问他有没有什么心事想和我倾诉时,我的手和脚又变得无力,我感觉地面忽然变得像泳池里的水,我整个人陷入其中,不能喊叫也不能做任何动作。我知道,我又要去那个地方了。

    ……

    我醒来时,看到的却不是中间段的原野与繁星,而是我的母亲。

    我躺在沙发上,母亲就在我脚边叠着她的衣服,她哭红了眼,却还是尽量不让哭声吵醒我,看到我醒了,她用衣袖擦了擦眼角,挂着两道泪痕的脸上露出了温柔的微笑。

    我发现我跳跃时间的顺序变得混乱,母亲第一次离开家是在我初一开学的前一天晚上,那时我12岁。

    借着暖色的灯光,我看着她的背影,熟悉又落寞,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明明如此深爱我的故乡,这里有她相识的人,有她浇灌了汗水和心血的果树,更有她唯一的儿子。

    我不知该对母亲说些什么。父亲将会在三年后与她签订离婚协议,她的所有等待与希望全都枉然,那个男人自始至终就没爱过她。

    母亲除了打工,还想把父亲找回来,自从我七岁的时候,他就和朋友去了外地,很少给家里通电话,若母亲问他具体位置,他就含糊不清地随便报个地名,母亲则细心地拿铅笔记在纸上,不清楚的字就用拼音,许多年过去后,那张纸像是一张交通网络图,父亲来回走动的地方,她大概也摸清了。

    她总说:“等你考进县里的初中,我就去外地找你爸爸,每周给你寄生活费,等到我们从外地回来的时候,就在老家盖个更漂亮的房子给你娶媳妇。”

    我本来非常顽皮,对待学业极不认真,要考进市里的学校,一点也不轻松,不过出于对未来的憧憬,我还是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学业上。

    窗外的猫和狗发出凄凉又难听的叫声,门外的果树像一排漆黑的铁人,夜始终是深邃的,即便有着万家的灯火,它还是黑得令人骇然。

    母亲要赶晚上九点的火车,我站在门外送她。

    临别时,她叮嘱了很多,“自己在家少看电视,早上要吃东西,明天你也开学了,衣服和被子都给你整理了放在箱子上,走的时候多想想有没有什么落下了,去学校要多交朋友,别贪玩手机······”

    明明是我给她送行,却变得好像是我要离家一样。

    “嗯。妈,你放心,我也不小了。倒是你,多关心自己的身体,爸爸他······也许,没有他你也能生活得很好。而且,你还有我。”

    我从容地站着,似乎很坚强,记忆中十二岁的我也是这样的。母亲哭的时候,我拥抱她并许下很多承诺,说要拿奖学金给她看、每周回来打扫屋子、勤洗澡、勤换衣服之类的。可她哭得更厉害了,似乎所有女人的哭泣都是一个样,像淅淅沥沥的雨。

    我在心中暗自许下承诺,往后的时光绝不只顾自己的欢悦而忘了身上的责任,我要拿出百般的努力,给十九岁的我一个交代。

    可时间的跳跃又将把我带去哪里呢?我还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吗?

    带着这些问题,我又去了许多个时间段,像一只依附于过往的影子,在人生的记忆中来来往往,把重要的人和物又都记了一遍。

    ·····

    蓝灯四周飞旋着白蝴蝶,它很美,即便没有彩色的斑点,它身上所闪烁的,幻梦一样的光影也让我为之着迷。我在湖畔的草坪上醒来,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头脑昏沉,遥望着学活中心大时钟的绿光,我慢慢地清醒。

    我似乎变得像一个人,一个存在于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人物,站在云雾迷蒙的海岸,瞩目那道迷人又朦胧的绿光,只不过,比起盖茨比,我渴望的显然不只爱情,我的生活也不如他那样精彩,我只是平凡的一枝芦苇,并且,就像梦中灵体所说的,我是一只必将淹没于时间之河中的狗。

    时间穿越也好,幻梦一场也罢,我今年十九岁,年轻还是我的资本,我还可以弥补那些遗憾。我穿过小树林,站在桥的一端,远远地给穹顶之下的那盏蓝色的孤灯深深地鞠了一躬,也给当年那个迷惘无知的少年鞠了一躬,今后我也终将迷惘着,但我有了走进云雾的勇气,并且我手中也将会有一盏灯。

    当我回头时,桥的另一端虚虚掩掩地藏着一个人影,她缓慢地向我走来。

    那是我今生见过的最美的女孩,那双明亮的眸子向我投来温柔的问候,她笑起来犹如春日的落樱,散发着惬意与芬芳,并且那黑色的碎花裙下有一双白玉般细嫩的双足,她手上提着亮而闪的黑皮鞋,脸上带着微笑,高雅得像一位公主。

    靠近我时,她的双手软绵绵地探向我。

    “你好?”我试探性地问道。

    可她笑得更开心了,并且身体有向我倾倒的趋势,我下意识地躲避,她差点摔倒,我赶忙去搀扶,她像只慵懒的猫躺在我的怀里,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发现这腰细得有些可怕,此时若说如杨柳依依也不是不可。

    她喊道:“你干什么啊?”

    “我差点就摔倒了!”

    我内心委屈,但因为从她身上闻到了很浓的酒味,就任她撒泼了,我知道喝醉酒的人是不讲理的,她自己也说她喝醉了。

    我问这个女孩,是在哪喝的酒,心想着要快些把她送到她朋友身边。

    可她却突然说:“你真逊啊!林正都比你强,人家喝醉了还能弹琵琶……哦,不是……是弹吉他!”

    林正?她说林正。

    这时我才借着灯光仔细端详她的脸,太像了,她就像长大以后的王静文,虽花了妆,发型也变了样,人也成熟了些,但眼睛里依旧藏着丰富的情愫,和王静文一样有着甜美的嗓音。

    原来这不是梦!

    我回来了,回的不是过去那个十九岁,是一个崭新的光彩的十九岁。

    我用公主抱把静文抱起来,急切地问她喝酒的原地在哪?她捏着我的脸,说我才醉得离谱。我过了桥,跑到雾气蒙蒙的广场,看见学活中心的台阶上,林正正抱着吉他弹奏曲子。

    他看见我和静文来了,就放下吉他,拿着两瓶啤酒走了过来,“喂!你们俩再甜蜜也不用背着我跑到小湖边啊,这么见外啊!”

    我紧紧地注视着他,激动地颤抖了起来,确实是林正,有着像女孩一样温柔的眼神,清秀的容貌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那夜,我不敢喝醉,我怕醉了,把穿越时间的所有事都告诉他们,林正自杀,静文休学,住进医院,而我则在学校里惶惶度日。那样烂掉的过去遗忘才是最好的。

    可我又好想大醉一场,与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恋人共饮。我想即便此刻我突然死去也是合理的,我真的幸福过头了!

    我们欢笑着交谈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我父亲打来的,我把手机靠在耳边,已经将近有四年没有听过他的声音了,自从他和母亲离婚后。

    “喂!果干?”果干是我奶奶给我起的小名,但父亲似乎从来没这么叫过我。

    我轻声说:“爸,我从没想过你会打来。”

    但是电话那头却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小崽子,喝酒就喝酒嘛!怕什么,人家静文都告诉我了,端午节记得一定要带着静文回家来,你妈妈亲手包的粽子,千万别错过哟!爸爸不占用你时间了,就是这样,哦哦……你妈妈叫你别喝得不省人事,把人家静文照顾好。记住了啊!”

    什么?他头一次与我谈到了母亲的事。

    时间的跳跃使得许多事都改变了。看样子,父母也已经重归于好了。

    可是,到底是什么地方发生了改变呢?

    我挂断电话,仰头看向天空,暗蓝色的天幕没有一颗星星,像是漆黑的严密的穹顶盖在我们的头上,我相信灵体在那样的地方注视着我。

    果不其然,我再次陷入海潮中,耳边有静文和林正的笑声,身体却像沉重的铁锚在黑暗中无限下坠。

    ……

    中间段,是个奇妙的地方,它美丽但是一成不变,它寂静却依旧有喧嚣和纷扰,即便总有清风拂过,即便长满了遍野的野菊和薰衣草,它也还是没有自然该有的样子。在这种地方待久了,人会变得不像人,活物也会成为死物。纵然有如此可怖的后果,也还是有人把这种地方当成归宿,它们就是时间的影子。

    我问灵体,它为何要叫做中间段,它说这是既不美好也不痛苦的地方,生来死去是亘古不变的规律,但中间段不受其限制,它不生不死,不长不短,没有未来与过去,是永恒的国度,孤寂的世界……

    “你似乎很疑惑,此次重返还满意吗?”灵体如是说。

    我躺在灵体为我挖的大坑里,它将秋鸣之墓旁边的土铲到我所在的坑里,我凝视着璀璨的星河,慢慢地回答它,我不敢相信,我明明这么糟糕,这么无能……

    灵体停下手中的铲子,沉默了很久。

    然后,它变成了静文的模样,摘了一枝野菊放到我胸口上。

    用静文的声音对我说:“我十四岁那年,菜市场来了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他把刀横在我面前时,有人第一时间冲向了我,把我护在身后,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与我差不多瘦小的女生,但她眼里有着烟火般明亮的光。我因为害怕就跑了,疯子见状就拿着刀追我,那个姐姐把他引开,她咒骂疯子,惹怒疯子,疯子就把攻击的对象转向那个姐姐。我后来听胖子说,那个姐姐为了保护我并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知道那是我的错,并因此埋怨着自己,我很痛苦,可你像小宝一样闯入了我的世界,从我们相识那天起,就一直保护我,关心我,让我知道我们是彼此需要的,我不能孤独地活在猜忌的世界里。”

    从静文的话中,我回忆起了重返14岁的那天疯子在菜市场砍人的事件,时间跳跃后,我见到了事情发生的原委。

    静文口中的姐姐就是李瑶,他父亲因为风湿病突发进了医院,菜市场的摊位没有人照看,便托人叮嘱她把剩余的菜带回家,因此她去了菜市场,但她本应不会在巷子转角处遇到疯子威胁静文的场面,静文本来也不会在那个地方遇到疯子的,一切都是因为它原本的时机被我推迟了,我惹怒蜻蜓姐,害得她与我周旋了一段时间,回去就没有及时接到父亲的电话,我与静文在沙堆上交谈,害得她直到那个时候才回家吃饭。

    如若我不跳跃时间去阻止疯子,李瑶会因此惨死,静文会因为愧疚而痛苦地活着,之后,我在她痛苦的时候伸出援手,所以她更加地深爱着我。在第二次跳跃后,林正在地铁唱歌时找到了自己生命中最热爱的事,因此放弃了轻生的念头,父亲因为听说了李瑶的死,唤起了对我的思念,他害怕自己的儿子有天也被突然冒出的疯子砍死,加之母亲对父亲的爱,让他彻底地醒悟,他们重归于好,感情比以往还要亲密。

    可那是不对的,那是李瑶的死换来的幸福,我通过时间跳跃,想拯救李瑶,可自己却被疯子砍死。

    静文说:“你承担起了你的责任,拯救了我和那个姐姐。”

    拯救吗?死亡确实可怕,想起那个疯子拿刀割我脖子的情景我就害怕,甚至会大小便失禁,正因为害怕才不能让她们因我的错而经历这样的遭遇。那谈不上拯救,只是把错误修正而已。

    总之,在最后一段时间跳跃的过程中,我死了。弥留之际,灵体把我召回了中间段。我问灵体,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疯子,灵体变为了我自己的模样。

    我反问我,“世界为什么要有王静文,为什么要有蜻蜓姐,又为什么要有林正……

    疯子只有一个,爱你的人却有这么多,即便你死了,死在过去的时间里,也会有人爱你。生命的美好,是因为你很美好,但你却不自知。”

    我笑了,笑起来就停不下去。

    “已经没有什么遗憾可言了,或者遗憾本身也是我所需要的。”

    “其实,我一直是快乐着的。”

    “所以,你决定成为时间的影子吗?”灵体如是说。

    灵体希望我成为新的灵体,接任它的工作,我问它工作的类型是什么,可它却说我只用在这块墓地等待着下一个失去航向的游客到来即可。

    我同意了,心甘情愿地躺到了它为我准备的墓地里,墓志铭是简单的几个字,来自木星的远客——秋鸣。

    以后,我便不再是秋鸣了,我是时间的影子,中间段的灵体。

    灵体把最后一抹土盖上以后,变成了高大又强壮的疯子的模样,他把血淋淋的刀插在我的墓地上,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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