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自产生以来就是国家机构极其重要的部分,它收入大量关税,是国家的财政来源之一,他保护和调节国民经济,是发展民族工商业不可忽视的门户。以海关命名的中国管理对外贸易征税机构,其行政组织、官员任命、方针政策和章则条例,一直为清政府所掌握,这是一个主权国家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设立的行政机关。但自从鸦片战争后,中国海关有如中国社会向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沦陷,被外人操纵,不能幸免地逐步丧失其独立性。在这个痛苦的沉沦过程中,人们不能不注意到一位与中国海关有密切关系的人物——罗伯特.赫德(Robert. Hart)。
(一)赫德来华前的中国海关
到外国人插足中国海关时为止,中国海关有了相当长的历史。中国海关创设于一八六一年,请政府在澳门、漳州、宁波、台山等口岸分设了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这些海关地位重要,它不仅是中外贸易的职能部门,同时又是中午邦交的唯一孔道。但是由于海关积久成习的严重索贿和种种舞弊行为,使中国海关历来黑幕重重,给中国的政治、经济、外交诸方面带来许多不幸。从当时清政府的法令看,对索贿舞弊的防范虽严,但并无执行的决心和措施,何况海关监督等都是皇帝直接派去的满族权贵。他们的指责除管理对外贸易外,更重要的一项实在义务就是为皇帝聚集财富,以供挥霍和派用。清朝中央都是清楚的,“如果真要较起真来,无异于自绝财路”,所以清廷也无执行法令的决心,因此流弊日盛一日。
(二)中国海关主权的初步丧失与赫德来华
十九世纪上半期,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平衡贸易,填逆差,把对中国输入鸦片作为手段,然而,鸦片是违禁毒品,只能偷运偷卖,要偷着运进中国,就必须用金钱买通中国海关人员,地方官员和有关人等,金钱的收买与中国海关官场的积弊一拍即合,鸦片迅即流毒中国,造成国贫民疲,并造成战争发生的导火线。
一八四二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英国通过《中英南京条约》掠取了许多重大权益:在海关和税收方面迫令清政府废除了公行;允许英国派领事驻扎通商口岸“专理商贾事宜”;英国商人“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须秉公议定则例”。这是中国海关丧失关税自主权的开始,但外国侵略者企图控制中国海关的活动还限于初始阶段,海关的绝大部分行政权仍然在清政府官吏手中,海关的独立性仍未发生根本变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非常清楚,中国海关是中国重要的门户,夺取中国海关的权力,从中牟取暴利,更利于大肆侵略的需要。
咸丰三年(一八五三年)九月,上海小刀会占领了上海县城,捣毁了设在海滩的海关,清朝的官吏无法在海关原址——外滩办公,苏松太道兼江海关监督吴健彰逃出县城,在陆家嘴附近的两只船上设临时海关,但英美领事拒不承认这一“水上流动”海关,决心乘机夺取上海海关行政大权。一八五四年,英美法协逼将上海海关“极大的干涉权放在领事手里”,强占了江海关并迫使清政府组织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由英美法三国领事各派一人为税务司,在上海开办了中国的第一个半殖民地海关。在这个时候,年轻的赫德也来到了中国。
赫德于一八三五年二月出生于北爱尔兰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八五四年,赫德来到中国。赫德初到中国,奉派在英国驻宁波、上海领事馆办事,他很快学会了汉语。一八五七年,英法侵略军借“亚罗号”事件占据广州时,任英驻广州领事馆翻译。一八五九年,赫德进入广州海关任副税务司。一八六一年春,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因病回国,行前任命赫德与上海江海关税务司费子洛共同代理总税务司职务,并由赫德应总理衙门的招请进京磋商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新增口岸的设立事宜。同年六月,赫德首次进京,迅即获得总理衙门批准其代理总税务司的任命,一八六三年李泰国回任后,赫德调任江海关总税务司,兼管长江三口岸并宁波口岸税务。不久李泰国被革职,怏然回国后,一八六三年十一月,赫德被正式任命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驻上海。赫德受任时,恭亲王奕訢欣然表示:赫德在从进入海关的第一天起,“在所有的场合中,都能和谐和富有成效地进行工作”,他“慎重、机警而富有经验”。从此,赫德4开始了他把持中国海关长达四十八年的历史。在这四十八年中,他一方面充当了外国资本主义侵华的帮凶;另一方面他又为中国海关的近代化进程,为中国人走出中世纪的过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可以说,赫德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有特色的西方人物,我们可以从以下他在中国海关以及其他方面的活动中略知一二。
(三)赫德在中国海关的活动
赫德在担任总税务司之后,首先着手于建立完整的统一的中国近代海关管理模式。他采用新的税收办法,即所有征收税款一律登帐上缴。至于海关人员,除支取固定薪俸外,不得私取任何税款。而原来各口的海关都是由海关监督管理的,它的税收是采用落后的中古式方法,即每年只上缴一笔固定的税款给国库,多征的税款不必呈报,由海关监督自行使用,一般是用来增加自己及其员司的外水,贿赂中央大员以巩固他的地位。这样的方法并且使大量的税款落入税吏的腰包。总理衙门认为,洋海关的税收办法可能增加国库的收入,并且是完成赔款任务的最好的办法,所以默认洋海关剥夺各口海关监督的征收权力,统一全国的关务行政,这就促进了总税务司署的设立。文祥曾在威妥玛面前透露过这样的看法,他说:“如果在海关里没有外国人的帮忙,如果不是把这些机构置于一个划一的制度下,他们将无法处理赔款问题。”他的理由是“用中国人不行,因为显然他们将都不按照实征数目呈报”。一八六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即总理衙门成立后的三天,总理衙门领衔大臣奕訢便委派英国人李泰国担任总税务司,“总司其事”,这样,总税务司便由两江总督兼五口通商大臣转属于总理衙门,因为各口岸海关都是任用洋员,而且各口洋员全部归总税务司选募,所以总税务司成为全国海关洋员的当然首脑。总税务司署成立的过程,实际上是外籍税务司剥夺和集中海关监督权力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一八六三年赫德实授总税务司时已基本完成。
一八六一年,赫德署理总税务司后,设法把各口海关的行政权集中到总税务司手中。原来清政府在各口设立的海关都是在各省总督或巡抚控制下,由海关监督负责管理,因此各关的税则、章程、财人事等都各自为政。一八六二年,喝德就提出要统一各关的行政,按清政府规定,各口海关的负责人是政府委派的海关监督,作为清政府雇佣人员的各关税务司是海关监督的从属人员,所以整个海关的工作是海关监督负责。赫德当了总税务司后,提出了在总理衙门下另设一税务司署,把一个整体的海关分为两个部门,海关的主要职能即征收洋税及行政管理工作全部归税务司署,作为海关的行政职能;而海关监督署却只在署内,依据税务司的报告以办理记录报告,作为登录职能。赫德说:“监督是登录员司的直接负责人,他的人员和工作,税务司没有理由去干预,而税务司则是行政部门的直接负责人,他的人员和工作,除了某些事项外,监督应很少去干预而且不能干预。”“洋商但知有税务司而不知有监督矣。”这样,总税务司赫德架空了海关监督的权力,取得了对中国海关的初步控制。
既然所有各海关的税务司(都由洋人充任)统一归赫德总税务司募请调派,所有关员的录用、革职、升级、降级、薪水、调派、撤退奖惩等都由总税务司做主,而赫德又要维护他对关员的绝对控制,庇护他的海关洋员。他把海关人员从清政府的行政人员中划分出来,另成一体系,而且他把洋员称为“治外法权化”的人员,如果他们犯法,只受其本国领事的裁判,作为雇主的清政府反而无权管理,“海关中的华人关员虽受中国法律管理,但在传讯之前还须要外人税务司的认可”。这样,中国的海关成了由外人总税务司统治的自成体系的行政系统。
总税务司赫德夺取了海关行政和税收大权后,又趁清政府因战争赔款举借外债之机,窃取了地方税收的征收权力。一八八七年,海关接管港澳外围的常关税厂,就是将通商口岸往来香港、澳门的民船贸易的常关征收权夺取过来。一八九八年,海关通过英德大借款的抵押,取得了长江流域七个地区的货厘、盐厘的征收权。
随着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进一步加深,中国的战争赔款也随之增大,赔款问题使清政府万分焦急,窘态百出。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建议大借外债,以中国海关所有收入税项及存票作为抵押,关税收入有首先担保归还之义务,“借款与担保使得原来就丧失了自主权的中国海关,越来越失去了独立性”。借款的背后,赫德一方面凭借职位与经验击败其他借款对手,同时进一步扩大他控制下的海关的权力,借助清政府的举接外债,赫德4控制和掌管了厘金的收入。他公开承认:“这是我一直想插手的事”,“在借款问题上,赫德有着超户部——清政府财政主管机构——的权力”。中英洽谈借款条件时赫德立即暗示汇丰银行,此间正在考虑扩大海关的权力,如果汇丰银行取得债权,他“就可以办理厘金工作”。按照赫德的指示,汇丰银行在与清政府进行借款谈判时明确提出:“如果中国政府申请借款,一定要有良好的担保,并由海关管理。”穷困潦倒的清王朝,由于“……不先指定偿款则借款仍归无着”,“有必要抵押某些厘金征收并委托总税务司署代征”。终于,赫德取得以厘金为手段扩充海关权力的目的在这次续借款中成为事实。厘金作为抵押,事实上是把清政府地方政权的财政与外债活动一并控制起来,将它们纳入海关当局指挥下的中央整体结构中。地处中国最称富庶的长江流域的苏、浙、鄂、赣、皖五省七处盐、货厘的被剥夺,有关省份经济支柱将被抽空,如果海关接管厘金征收工作成功,这些地方财政部门将成为总税务司管辖的新地盘。到此为止,赫德在中国海关的活动达到了颠峰。
赫德从署理总税务司,逐步取得税务征收大权,到掌握海关行政权力,并最后控制部分省市的厘金征收大权 。这使得海关成为晚清政府最为特殊的机构,它既是晚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又是外国侵华最为方便的渠道。尽管赫德在担任总税务司后,不断扩大他掌管的海关的权力,极力控制着清政府的大部分财政收入,同时为帝国主义侵华充当帮凶,但是赫德在中国建立的第一套完整的近代海关管理体系适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
“赫德对清政府的主要贡献在于他组织的高效率的海关服务工作。”中国传统的关税管理每年必须为内务府提供“盈余”,所以因贪污而声名狼藉。自一八六一年因李泰国请假回国而由赫德接管以来,各通商口岸的新海关事实上是由他创办的。一八六五年,海关总税务司由上海迁到北京,根据清帝的批准的“关于招聘洋人协助海关税收管理规定”,赫德继续享有管理海关全体职责的大权,外国职员——从通商口岸的税务司到帮办和潮汐观测人员——以及华人帮办和职员,都根据赫德制定和认真执行的业务条例归他统一调配管理。赫德再三提醒他的部属,他们从中国政府领取薪金,因此就是“中国的雇员”。征收的关税都解往 由华人海关督办(大都是各通商口岸的道台)管理的中国海关银行,但关税的估算以及帐目和报告的编制都由赫德的部属来进行,他们在成功的防止走私和确保帐目准确方面做得非常出色。截至一八七五年,海关的洋员增加到四百零八人,华人职工增加到一千四百一十七人;而十年后,则分别为五百二十四人和二千零七十五人。其间,海关税收不断增加,从一八六五年的八百三十万两,增加到一八七五年的一千二百万两,而一八八五年增加到一千四百五十万两。
由于总税务司赫德要负责确保征收的关税不断增长,所以他的工作必然被当成是清政府财政的主要支柱。在他这方面,赫德完全控制着海关机构,清帝批准给税务司花销的巨额津贴,使得海关的洋员能过上豪华的生活。这为许多中国官员所羡慕,并常常引起英国领事们的嫉妒,“总理衙门对赫德的信任是多年来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而形成的”,首先,他是作为海关机构的全权管理者,其次,是作为按总理衙门指令行事的雇员,第三,是作为英帝国在各通商口岸处于领导地位时期的英国人,事实上,赫德成了总理衙门的主要外国顾问,并且能够不时地对政策产生影响。
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年),李鸿章为江苏巡抚时,使用戈登的“常胜军”攻打太平军,其军饷来源就是赫德“经理洋税,接济饷需”。戈登管带“常胜军”,每遇紧要机宜,赫德无不赞助,在攻下苏州时李鸿章与戈登发生矛盾,由赫德也“与闻听断”,使李鸿章深为感激,奏请清政府赏加赫德“按察使衔”。
赫德当了总税务司驻北京后,同总理衙门过往密切。他利用这种关系和主持总理衙门的王公大臣的对外无知,逐步干涉清政府的外交活动。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清政府办理过的重大外交案件,如马嘉理案件、中法战争、澳门问题、西藏问题、义和团运动等,他都参与或间接插手,至于历次通商谈判,修改通商章程,都由总税务司派人会同办理,连条约文件的翻译,核对也都委托给他们,可以说在华的四十八年中,赫德成为奕訢主持的总理衙门的真正顾问。
赫德从年轻来华到病老回国,在中国呆了整整半个世纪,他的主要活动领域是中国海关,他逐步操纵中国海关的过程,也是中国半殖民地逐步加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对中国的近代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一方面操纵中国海关,并尽力与晚清当局维持和好局面,帮助清朝维持其日甚一日的危局;另一方面,他在中国人民的眼中,很明显是帝国主义侵华的帮凶。因此,历来众多的历史学家对此褒贬不一,众说纷纭。但无可辩驳的事实是赫德的一生对中国海关的近代化的一次特殊的尝试。因此,赫德也成为近代中国海关史上一位特殊的人物而被中国学者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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