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微博盛行的今天,我依然喜欢手写日记。初写日记源于中学老师布置的作业,不知不觉中竟然慢慢喜欢上了日记,至今已经写了满满的四大本,日记里写满了我的青春印记,记录了我的易逝年华。今天,简单翻阅了下,只感叹物是人非,不知是时间愚弄了我们,还是我们丢失在时间里。也怪我大意,看后并未马上收起被淘气的儿子不小心洒上了水。看着浸湿的日记本子,心想就还真是应了“似水年华”四个字。
翻开浸湿的本子拿到窗前晾晒,翻开的那一页是记录我大学里寝室老三的一段文字。老三在寝室排行第三,但因是班长,班里女生都喊他“老大”。老三用现在的话讲属于文艺青年,喜欢写诗。
半夜,我想起有两首长诗
没有写完,它们长过了我一生
还有999首爱情诗,是写给你的
是我送给你的第一千支玫瑰
我们之间永恒的定情信物
这是老三以“寒江”的笔名第一次在校报上发表的情诗。对于刚刚走出高中校门的女生来说,看到这种情诗心中不免荡起爱的波澜。纷纷打听“寒江”是谁,当她们得知是出自老大之手后不免大跌眼镜,因为从他身上始终找不到和浪漫搭边的感觉。
不知道文艺青年的思想是否都这般与众不同,完全不按照才子佳人的爱情套路思考问题。在老三眼中,自己心仪的女孩不需要特地表白、更不需要玫瑰与红烛,只需约她吃饭、游玩,不时送点关心与她,女孩只要不讨厌你,就会应约。时间久了便会心领神会,不好意思拒绝自然而然投入你的怀抱。
刚入学时,老三信誓旦旦的说不打算在大学期间恋爱,但最终还是耐不住红尘。老三总是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班里有个青岛女孩,总是喜欢沿着窗边走过,那是老三眼中的一道风景线,自然成了老三心仪的对象。女孩深眼窝,高鼻梁,皮肤白皙,很有雕塑感。按照他的方式,与女孩一起上课、自习,三五天约女孩到餐厅吃个饭,他按照自己的方式,与女孩相处了整整一个学期,不温不火、波澜不惊。我一直责怪老三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劝说他应该制造点浪漫。不知是我的劝说起了作用还是老三笔下的诗歌需要寻找灵感,浪漫还真来了。大一的寒假,老三从老家乘上了绿皮火车去青岛看望女孩,老三说那翻山过桥的火车跌宕起伏,但心情异常平静,只有那长长的火车汽笛声提醒老三到站了。
某些事还真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当你抓住一个机会时,指缝中不知会悄悄流失掉什么,我至今不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据说
他们傍晚见面后聊了几句后便吵起来了,气头上的女孩把木讷的老三丢在楼下自己跑回了家,几分钟后再下楼,便寻不到了老三的影子。那晚老三在网吧里上了个通宵后,又乘坐火车回了老家......
有些人、有些事可能会匆匆从我们身边来了,又走了,然而总是有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事,是我们经历了,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毕业了,我送走了寝室里每一位舍友,一个人望着满地狼藉的宿舍楼走廊,看着寝室里墙上残缺的NBA球星彩画,想着从今天起相处五年的同窗从此天各一方不知何时能再相见,我流泪了。小心翼翼的关好每一扇开启的柜门,抚摸着每一张床,与它们最后一次的接触。
突然,我在老三的床板上,看到一张折成了心形的信纸,一定是老三一直压在床褥下面今天不小心遗落于此。打开后的确是老三的字迹,上面写道“我想你了,……”后面是那位青岛女孩的名字。
我按原来的折痕重新叠好,问同学要了那青岛女孩的地址,把这封信寄了出去。一年后我接到老三的电话,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老三说话的声音爽朗不时大笑,还说让我猜新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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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简书写电子日记,方便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