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点法律小知识(32)

作者: 刘昱廷 | 来源:发表于2018-12-13 20:03 被阅读138次

    1、一般来说,经济类犯罪中,会根据犯罪金额的增长而提高判处的刑期,但罚金的比例不随之改变。

    2、国共内战期间,在司法方面各玩各的,合作对外的时候,共产党承认南京最高法院的最高地位,但实际上,在根据地里从来没有那个案子上诉到这里解决。

    3、中国人在国外犯罪,根据属人原则要受到中国刑法的制裁,只不过为了人性化一点,如果他在国外被判过刑,那么回国后可以不追究。

    所以,理论上讲,陈世锋在日本被判了20年,回国后也可以再执行一次死刑。

    当然了,这样玩实在是不怎么厚道,目前没有见过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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