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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迷恋博尔赫斯将成为一副毒药——参悟博尔赫斯短篇小说心得

【原创】迷恋博尔赫斯将成为一副毒药——参悟博尔赫斯短篇小说心得

作者: aerodreamer | 来源:发表于2017-05-06 23:29 被阅读1087次

    人总是会喜欢一些事情,不喜欢另一些事情,说不清缘由,可能就像党同伐异之心,烙印在本能的密码中。读者作家是人,组装着文字故事和背后的人心命途,最好的作家动用全部情感和理智去织造文字;读者也是人,理解文字又因需动用人的情致,善恶美丑的判别便也格外多。当塑造与理解的过程对接碰撞,平庸的作家在读者心中制造涟漪,就像日常生活中的小波澜,好作家制造波涛,轰轰烈烈拍岸震撼,最好的作家会切中读者的心底,令其心生喜爱、迷恋,甚至溺爱,这样的作家制造的是读者心底的洋流。

    如化作野性又尊贵的动物,藏入丛林窥探人类,在密林中上天入地,变身无畏无惧的莫格利,吉卜林写了梦境般的童话故事;又如苦命穿梭在冰原大海,时常将自己置于绝境,在小说故事里饱满用完了自己短暂40年人生的杰克伦敦,他令人体会人生劫难和渺小;海明威在他短篇故事里紧束自己作为作者的文字权力,放纵故事如蛮牛莽撞向前,其中又填满迷人的失落和赤裸裸的无奈,捞船抢宝失败,躲避搜捕失败,结婚失败,婚姻失败,打渔失败,读罢方觉人生惨淡,体验各种滋味便是苦中作乐。

    当喜欢一位作者的时候,故事类型,文字笔法,情绪意味会不知觉、细无声的入侵你的思维,当编写你自己的故事,不经意会掉入他们的模式。编故事本身如荒原迷雾中走迷宫,前人作家的写法固然是现成出路,可以避免迷途,但也会妨碍找到新的出口,这样追逐迷恋一个作家时间长了,无疑让你身心容易着他的道儿,被他的阴影笼罩。

    大学时遇到博尔赫斯,从读罢不觉滋味,到一篇故事可以反复读多遍,以致多年后提笔寻思自己故事时,那些文字句子还时常蹦出来,越想不出自己的句子,博的句群却越往外一串串蹦,仿佛在故意入侵头脑。毒瘾改变人的大脑神经回路和器质,让人总想重复既有的愉悦,诱导人去重新体验。行文时不自觉浮现出博的想法和句子,我觉得与摆脱不掉的毒瘾一样。

    - 玄妙与哲理 -

    对博的印象,与很多人一样,从那些令人惊奇,文学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开始:《小径分叉的花园》、《阿莱夫》、《沙之书》。博很在行于平凡现实、历史中天衣无缝嵌入无限无尽的玄妙事物,无穷的意向那么鲜明,读者惊异,评论赞叹。也许你按顺序看过博的小说集,看完每一篇包含奇迹的故事,你会发现玄妙、未知和神秘贯穿在博的每部小说集里面,还有不少篇章很少提及:《扎伊尔》《神的文字》《镜子与面具》《圆盘》《蓝虎》《帕拉塞尔苏斯的玫瑰》。玄妙的事情可以有实体,像蓝虎中的石头,可以看不见摸不着,类似神的名字;可以有言语可指,可以无法用言语名状,比如美,诗意。博执迷于玄妙,常重复这种秘密奇迹般的感受,《秘密的奇迹》中的主角面对凌空停滞的行刑子弹,活在时间之外,《蓝老虎》中分裂又无法计数的石子同样如此。这些内容甚至太过玄妙,堕入不知所云的玄虚感中。这些故事如今已经变成我对博印象里的背景,只是属于他个人的自娱自乐,要说毒性瘾性,这些只是第一口便能尝出的糖衣味道。

    看得多了,神秘主义很容易解毒,相比而言,完全摆脱博的那种言之凿凿的论断的诱惑,则要困难很多。

    “一个毫不通融的时代如今笼罩着世界。造就这个时代的是我们,已经成为时代牺牲品的我们。让英国当锤子,我们当砧子又有何妨?重要的是让暴力占统治地位,不能让基督徒的奴颜媚骨的怯懦得势。如果胜利、不公平、幸福不是为德国所设,那就让别的国家去享受吧。让天堂存在下去吧,即使我们的去处是地狱也无所谓。”

    这是一段博在《德意志安魂曲》中模仿纳粹军官的大段独白,给出一个覆灭合理而高傲的解释。在《永生》中论述更令人赞叹:

    “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

    这里讲述成为不朽的永生者之后,对诸多将朽的普通生命的评价,对人和历史隐匿哲理的概括,浓缩人类古今,甚至超越人类存在的论断。这样的哲理让我迷恋过很长一段时间

    “只有少数几个亲密朋友注意到那场微妙的决斗……在黑暗中运行的历史将在黑暗中结束。”

    上面故事是两个女画家之间的暗自较劲,在《决斗》中博将其归结为这最后的一句话,让我记忆了多年,不断刺激我,诱惑我,处处想制造出箴言名句,回想起来就像从空皮牙膏里再挤出来大段牙膏一样的困难,挤出来了也徒有灌顶之表,实则空泛。我用博的笔法改编过一篇契诃夫的短篇(漫长的赌局),那时我对哲理的渴望已经将我变成一个投机主义分子,四处填塞煞有介事的论断,期冀有一句能切中世间的要害,然而得到的故事却透着空泛和傲慢,令故事失去了亲和力,我想看的人一定惶惶不知所云,更谈不上对故事的体验。

    我那时以为如果无法像博那样,同时坐拥现实和想象的图书馆来引经据典,那么是无法制造出他令人信服的金句名言的,但我依然认为故事是用来阐述大智慧的,是用来挖掘隐藏的真理的,而这层毒,现在看只是博最外面那层。几年后,读到博的谈艺录,博自己揭示论断只是故事的一种烟雾弹。

    “我倾向于以语言和隐喻的方式而不是以理性的方式来思考问题,这是我的看家本领。当然我不得不时而做一些笨拙的推论,但我更偏爱做梦。”

    博批判自己是“笨拙的推论”,小说故事在博眼里不是讲道理的论据,更像梦,不像昆德拉那样,形而上学的内容只是博的手腕、伎俩, 而他偏爱的“梦”是个什么形式?

    - 梦 与 美 -

    博对梦可以说念念不忘,在《七夕》这本谈艺录中专辟一夜谈论梦与梦魇(《关于梦魇的演讲》)。博的一个奇妙而荒唐的梦如下:

    我跟一个朋友在一起,不清楚是哪位朋友:我见到了他全变了样。我从从来没见过他的脸,但是我知道他的脸不可能是这个样子。他全变了,显得很忧伤。

    他的脸充满着沉重、疾病,说不定还有罪孽的痕迹。他是右手插在西服口袋里(这一点在梦中很重要)。看不见他的手,在心脏一边,被遮住了。于是我拥抱了他,感觉到他正需要我帮助他:“但是,我可怜的某先生,你怎么啦?你变得多么厉害呀!”他回答我:“是的,我确实变了。”他缓慢地抽着手。我看到原来是鸟爪。

    博为梦中突如其来的创造感到惊叹,他认为“梦乃是最古老的美学活动。”这个说法我也揣摩了很久。

    美学这个很大很哲学的定义,不易理解,好在博一向不善于扣概念,他依然是用了语言和隐喻这些感受性的方式来解释。他搬出同是诗人的柯尔律治:他说我们做什么梦没关系,反正梦会去寻找解释。然后举了一个例子:说这里出现一头狮子,我们大家都很害怕,这是狮子形象造成的。这就是说,我躺着,醒来看到一个动物坐到了我的身上,我很害怕。但是在梦中,情况会相反。我们会感到一种压抑,这压抑便会去寻找解释,于是我会荒唐而又活生生地梦见一座狮身人面像压在我身上。狮身人面像并不是恐惧的原因,而是在解释我们感受到的那种压抑。

    联系其他关于梦的解释,我理解这里是指“梦的产生是反向的”,不是梦里出现的事要反着看,而是梦的内容产生的顺序。醒时是看见外界事物,然后有所思所感,梦里则是先有某种混沌的感受,可能是来自头脑最原始的那部分,然后这种感受再去点燃更上层的神经网络,为这种感受添砖加瓦,产生更具体的景象,提取有牵连的记忆,整个过程从混沌到具体。这无疑是一种塑造的过程,博引用艾迪生的话:在梦中我们既是剧场、观众、演员,又是情节和我们听到的台词。如此无意识下瞬间生成连续的剧情,又有着栩栩如生塑造。不提学术,只说感受,我也认为梦应该算种美学活动。

    睡梦中混沌未知的感受也许很容易触动恐惧,如柯尔律治所言的“压抑”,于是很多印象鲜明的梦从中幻化,化作千种万种恐惧的形象。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做被追又迈不动腿的梦,儿时的小院在梦里趁夜色漆黑中常有恐龙和怪物从院外路过,越害怕它们,它们就越会想方设法踏进院子,一切都是头脑追寻懵懂的恐惧感塑造的形象。

    博那些记忆犹新的梦,则有出人意料的形式,像是掏出手变鸟爪的梦,奇妙的重组了现实的素材。更加精巧的梦,情绪也更微妙,梦中不单是快要溢出来的恐惧感,形式同时触发很多形象,产生多重的效果。博用诗记录过另一个梦:

    房间里,天快亮了(有可能是梦中的时间),床头站着一位国王,一位很古老的国王,梦中我知道那是北方挪威的一位国王。他并不在看我,只是瞎眼盯着天花板。我知道他是很古老的国王,因为今天不可能有他那样的脸。于是我感到非常害怕。我看得见国王,看得见他的宝剑和他的狗。

    揣测一下,这梦是噩梦,有人突然站在床头,可那是一位古老的国王,恐惧寻找到威严和古老散发出的那种特定的恐惧,进而又塑造出瞎眼盲目的脸——博喜欢用盲目面貌,荷马也喜欢,最后瞎眼的国王一动不动,产生沉默莫名的压力,进而化作宝剑和他的狗的形象。

    请允许我毫无依据的揣测以上梦的产生过程,如果梦确实是最古老的美学活动,对梦的揣摩就是对所有美学过程的探索。博从《神曲》中但丁拜访地狱中高贵城堡里大人物的篇章找到噩梦的味道,明显他认为文学带有梦的性质,他说莎士比亚更是直接说过:“我们是用我们的梦相同材料做成的。”(暂未找到莎翁原文出处)我们的行为和活动与梦中相仿,当然也和文学艺术相仿。

    博将一个他认为最完美的梦魇放在他关于梦魇的演讲的结尾。

    他在岩洞里睡着了,面对大海,周围是海滩金黄色的细沙。梦中一个撒哈拉的黑色沙漠包围着他。没有水,没有大海。他在沙漠中心——在沙漠中总感到自己是在中心——他在想着能用什么办法逃离这茫茫沙漠时,心中害怕极了,这时他看到身边有一个人。说也奇怪,是阿拉伯贝都因家族的人。这个人骑着骆驼,右手拿着一支长矛,左臂下夹着一块石头,手中拿着一个号角。这个阿拉伯人说他的使命就是拯救艺术与科学。他把号角凑近他的耳朵;那号角非常之漂亮。华兹华斯(“用一种我不认识的语言,但我还是懂了”)说他听到了预言,一种激情横溢的颂歌似的,预言着地球正要被上帝的暴怒所指派的洪水摧毁。

    这个阿拉伯人对他说,洪水真的要来了,但是他的使命是拯救艺术和科学。他拿出石头给他看。真奇怪,那石头上居然是欧几里的几何学,却仍然是一块石头。接着他又给他看号角,那号角也是一本书:正是告诉他那些可怕事情的那本书。那号角同时也是全世界是诗句,包括(为什么不呢?)华兹华斯的诗。这个贝都因人说:“我必须拯救这两样东西,石头和号角,两者都是书。”他向后转过脸去,一时间华兹华斯看到那个贝都因人的脸变了,充满着恐惧。他也朝后面看去,看到一道强光,这道光已经吞没了半个沙漠。这正是即将摧毁地球的洪水发出那道光。贝都因人走开了,华兹华斯看到那个贝都因人也是堂吉诃德,那头骆驼也是罗西南特(堂吉诃德的坐骑)。

    就像石头是一本书,号角是一本书一样,贝都因人也是堂吉诃德,而不是两者之一,而是同为两者。这种双重性正好就是梦中可怖之处。这时,华兹华斯一声恐惧急叫,醒了,因为大水已经追上他了。

    华兹华斯说他很担心艺术和科学所面临的危险,它们正听任宇宙灾难的摆布,于是这种担忧化作了从意象从圣经而来的大洪水,更奇妙的是担忧让科学——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化作石头,让艺术——圣经和诗歌——都化作一具号角,陌生的贝都因人拿着这两样。

    “是不是拯救错了?”他的忧虑愈发强烈,在梦中的表现也愈发奇妙,贝都因人关键时刻变身堂吉诃德,两个不靠谱的形象重叠在一起令忧虑到了不堪忍受的程度。洪水将至,华兹华斯看那贝都因人背影,强烈的怀疑他究竟能否拯救得了艺术和科学?他们是不是找错了的器物?这会不会是上帝故意要降下讽刺性的毁灭?

    这里我添油加醋,为的是强调噩梦最后层层递进的急迫与焦虑。梦里你忧虑什么就来什么,化作具体形象后又制造着更多恐惧。外界现实创造的恐惧远赶不上头脑的精准创造。在吓人这件事上果然还是自己更懂得如何吓唬自己。以此类推,像做梦一样编故事,记录梦中神来之笔,那也应是美学的正途。

    梦的属性包含着唯心、私人、自我的属性,一旦接受就将与现实、主义、辩论产生隔阂,并且终将分道扬镳。我觉得这是博的毒性开始深入骨髓的第一步。

    - 惊奇与传诵 -

    博的哲理旨在制造感触和气氛,他是用无法考证的道理来他拨弄读者心理,而这些句子实则发源于隐喻和美感,博根本不在乎论断理性上的对错,这些道理说是梦中所得也没错。人也是梦的同样的材料所塑造,那么任何所想都可以是美学的创造,可我们芸芸众生却依然是平凡众生,编造些文字和故事也无法进入历史的清单。为什么经典永远了了?说来蹊跷。

    博有一篇不太像样的小说《阿维罗斯的探索》,阿维罗斯在科尔多巴的居室中研究何为“悲剧”与“喜剧”,故事结尾博草草收尾,有点自暴自弃显示作为一个故事有点写不下去。重要的内容只需看故事中阿维罗斯和同仁坐而论道的内容。博表达过他的故事中的人全是他来扮演的,阿维罗斯的话也可代表了博的话。

    阿维罗斯或博尔赫斯反驳在比喻方面要创新时,作了如下回答:

    虽然不那么雄辩,道理是一样的。亚历山大城有人说过,只有犯过错误并且悔改的人,才不会再犯;我们不妨补充一句,为了避免错误,最好是有所认识。祖哈伊尔说,经历了八十年的痛苦和光荣之后,他多次看到命运像一头瞎眼的骆驼那样突然把人们踩得稀烂;阿布达马立克知道,那个比喻已经不能令人拍案叫绝。对于这种责难,有许多答复。

    第一,如果诗歌的目的在于使人惊奇,用来计算惊奇的时间就不是世纪,而是日子、小时、甚至分钟。第二,著名的诗人不应是创造者而是发现者。赞扬贝尔哈诗人伊本一沙拉夫时,人们一再指出,唯有他才能想到拂晓的星星像徐徐飘落的树叶那样的比喻;如果属实,只能证明这种形象不值一提。一个人所能提出的形象与任何人无关。世上的事物千千万万;任何事物都可以进行类比。把星星比作树叶是毫无根据的,同把它们比作鸟和鱼相差无几。与此相反,谁都不会想到,命运是强大而笨拙,单纯而冷漠无情的。谁都会产生这种短暂或者持久的想法,但是唯有祖哈伊尔把它写成了诗。谁表达的都不及他好。

    此外(这也许是我思考的实质),可以使城堡销蚀的时间,却使诗歌更为充实。祖哈伊尔当初在阿拉伯写诗时,是把老骆驼和命运两个形象加以对比;如今我们重提,是为了纪念祖哈伊尔,并把我们的悲痛和那个亡故的阿拉伯人加以混淆。那个形象原先的两项成分现在变成了四项。时间扩大了诗歌的范围,据我所知,有些诗歌谱了音乐已经广为流传。几年前,我在马拉喀什苦苦思念科尔多巴,不由得吟诵阿布杜拉曼在卢扎法的花园里对一株非洲棕榈的倾诉:

    棕榈呵,你和我一样,

    也是身在异乡……

    这就是诗歌特有的好处;一个怀念东方的国王所说的话被流放非洲的我用来抒发我对西班牙的思念。

    只是作者一个人能想象到的比喻再神奇也没有太大意义,而瞎眼的老骆驼与命运的联想却历久弥新,跨越了几个世纪。星星像徐徐飘落的树叶那样的比喻,独一无二,却只能按日子、小时、甚至分钟存在。是什么决定了一方流传另一方很快被遗忘?

    博在多个场合赞颂过翻译的力量,他认为译者的理解和重建是在帮助故事增长;博在故事中经常使用类似“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的比喻;博也经常赞颂史诗和民谣都是他所不及的成就。也许同样是时间在我头脑中起到作用,关于文字的传诵、磨砺,让我从中渐渐拼凑起博的这些话的含义:

    时间不是指日常的时间,而是在流传中口口相传的时间。故事文字要经受这种时间的打磨方可光滑凝练。

    故事文字要经过其他人理解、感受和复述才能流传下去,而偶发的一个比喻,或者梦中一次光怪陆离的景象,可以制造独一无二的惊叹,但如果没有触及读者听者心中的根基,他回想起来的次数会越来越少,也不会有强烈的诉求去讲述传播给别人。故事文字流传千年是因为各时代的人皆可理解。人共同的感受,产生梦的源头材料构成了故事流传的渠道。

    所以博时常贬低自己的作用,故事需要众人不断的贡献和磨砺,自己只是传诵故事的一环。他就重做了一回的传诵者,重述了《一千零一夜》中的一篇《双梦记》。现代媒体制造了一种单向传播的优势,可以更长时间、更确切的承载文字内容,削弱了复述时重塑和修正的作用,但是能被集体记忆接纳的依然是少数。

    我自己编过些故事,发觉文字和语言确非任性之地,需要揣摩自己和阅读文字的人的感受,不光是抽象思维的结果。博尔赫斯在《七夜》中说每个词都需要体会其美感,如果将下笔前需深切的体味也算作一种毒性,那这也是一副苦口良药。

    - 隐匿的激情 -

    故事随着时代的节奏也发生着变化,小说、电影、电视剧每天都制造着新的东西和概念,但是在新奇景象的背后依然是那些基本的套路:生存、爱情、正义、荣誉、成功、成长、亲情、自我实现、恐惧等等,发达的故事产业中自然分化出来的这些类型更是证明这些是人心中根深蒂固的东西,层出不穷的新故事都是一脉相承的一类故事的分身,虽然技术和时代加入很多新颖的东西,但在故事中人的行为与选择这个层面基本上是保守的。博故事里虽然常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潘帕斯草原的老旧人物,但是在人的行为和选择上博却在大胆的寻找人不寻常的情感本能。

    在博眼里值得传诵的故事和人物,多偏激又反常理,初看时我只为那些奇人轶事惊奇惊叹。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开篇多是博早年诸多恶棍的列传,凶狠乖张,行事诡谲,下场也符合他们的身份;《小径分叉的花园》里的间谍为通报炮阵所在城市的名字,不顾自己死活,不顾汉学家对他家祖先著作的研究,依然举枪杀了他;警察可以为公平对决,站到他追捕的逃犯身边,与他并肩作战;走江湖的兄弟二人,为了重归于好,守护他们的情谊,杀掉了另他们心生嫌隙的女人;叛徒对陌生人讲述叛变的经过和脸上耻辱的疤痕的缘由;一个毛纺厂的女工,以为自己举枪惩罚她心目中害她家破人亡的罪人时能义正言辞,而实际毫无证据,处理得慌张错乱,把事情搞成一场泄愤谋杀。

    这些人一意孤行的活着,他们的行为离理智很远,仗着一腔的冲动行事。我后来买的小说集中第一次看到一篇不知名的短篇《武士与女俘虏》,故事一半讲述从黑森林入侵意大利城邦的野蛮人中一位,见到亚平宁半岛的文明的城邦之后,居然背叛自己的宗教和部族倒戈;另一半讲一位英国约克郡的女人在阿根廷被土著酋长杀了双亲,劫掠为妻,博的祖母劝他不要再回荒漠,却被拒绝了,之后也再没来过杂货铺。她们也只再照过一次面:

    我祖母去打猎;低洼地附近的一座茅屋里,有个男人在宰羊。仿佛在梦中似的,那个印第安女人骑马经过。她翻身下马,伏在地上喝那还是热的羊血。我不知道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没有别的办法,还是故意斗气的表示。

    ……

    两人都为一种隐秘的激情,一种比理智更深沉的激情所驱使,两人都顺从了他们无法解释的那种激情。我讲的两个故事也许只是一个故事。对于上帝来说,这枚钱币的正反面是一模一样的。

    顺从于无法解释的隐秘的激情,同样是人的激情。我当时隐隐约约感到人本源的东西,和《阿维罗斯的探索》里可以跨越时代的是同一种能被另一个时代人理解的东西。在一个工科生有限的阅读里,人因为语文课本和诸多名著的塑造,永远是一个大写的存在,最可贵的是崇高献身,人总是在与自己的“低劣”本能作斗争,总是向着战胜自我,成就事业前进。

    博却调转方向,让人肆意妄为的循着本能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激情行事,继承了史诗、萨迦里的那些前现代英雄的身姿,没有矛盾和分裂,剔除了功名大义,这些人虽难以被常人理解,但这些故事多年后回想依然鲜活,可能正是因为人人心中“都会产生这种短暂或者持久的想法”,而博将它们冶炼提纯。到现在我还羡慕潘帕斯文化中有那么多特立独行的奇人可写,而我对历史、传说钻研太少,也可能中国的传统不宣扬那些疯癫异类。

    博消融了那些人的主流的行为动机,引入了人非理性的行为,明确这些同样是人的可歌可泣一部分。我认为借此博让“人”回归平常的状态和大小,主流塑造光鲜高大的英雄和成功者,而他则塑造和歌颂人类隐匿的另一部分。尝试考虑人类这部分隐秘的激情是种危险的诱惑,仿佛在寻找人性模糊的边界,难以每次都摸准,就连博尔赫斯也无法给故事中他塑造的偏颇人性合理的解释,然而他让你看到了那部分人性的世界,种下毒,让你念念不忘。

    - 来自世界的诗意 -

    博对我的毒性还不止于此。当我坐在那里要写第一句,一个有意境的开始时,头脑中经常蹦出这句话:

    “这是我先辈的土地,”邓拉文一挥手说。他那豁达的手势不排斥朦胧的星辰,包括了黑沉沉的荒原、海洋和一座宏伟而破败得像是荒废马厩的建筑。

    当我摆脱掉这些字词的实体时,我发现却又摆脱不了那种韵律,刚刚写完的一句只是在重新填词而已。当故事里移步换景时,经常浮现出这句格律:

    列车在一个寂静的货运站停住。伦罗特下了车。那是一个像黎明一样荒凉的下午。茫茫平原上的空气潮湿寒冷。伦罗特信步在田野上走去。他看到狗,避让线上有一节车皮,看到地平线,一匹白马在水塘边饮水。

    并列的名词也常常成为我的习惯,但我还是经常冒出想法和冲动,在写下名词堆时塞入“一匹白马”,但是意境总也不及这句,而《南方》中的火车上眺望的段落,虽美妙却也具备对语感的毁灭性的重塑: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

    这段看过很多遍,博的句群抑扬的挤进你的脑海,第二段先是实情,然后描述和感觉,紧接着三句递进,孤寂和敌意产生奇妙的效果,而下一次读,在头脑中又是另一种感受组合,斜阳斜影一直延伸边长,一切也都跟着漫长,漫长拓展了广博,对比出现一头牛,让更广漠,从转化成达尔曼时间空间不分的感受。这一段没多少字,反反复复,却感觉很难把所有感受完全装进装进头脑,似乎这一团句子总悄悄的变换着姿态,让人彻底分解吃透。这种毒性就是上瘾,重复却产生不厌倦的愉悦,无形中写自己的句子也时常勾引出瘾性,试着重复这几句的快感。

    在《南方》这篇中,博还散播一种无望之毒,整篇将诗意和意境做核心,结局时想象中的南方变成真实的南方,男主选择了接受这个真正南方。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这种形与神的美甚至不需要过多的形容词,靠着名词的喻像和时间里的积累,便可抵达精炼和永恒的彼岸。这时会想到《乌尔里卡》,一共两千两百字,最后一段写到:

    我到了楼上,发现墙上按威廉·莫理斯风格糊了深红色的壁纸,有水果和禽鸟交织的图案。乌尔里卡先进了房间。房间幽暗低矮,屋顶是人字形的,向两边倾斜。期待中的床铺反映在一面模糊的镜子里,抛光的桃花心本使我想起《圣经》里的镜子。乌尔里卡已经脱掉衣服。她呼唤我的真名字,哈维尔。我觉得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家具和镜子都不复存在。我们两人中间没有钢剑相隔。时间像沙漏里的沙粒那样流逝。地老天荒的爱情在幽暗中荡漾,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占有了乌尔里卡肉体的形象。

    镜子、钢剑、沙漏、肉体让乌尔里卡和北欧神话重叠,连通进磅礴的神话中去。

    我有时觉得博的诗意不是来自某个人个体的心胸,而是整个世界的心胸,在这里人和人的历史只是世界的一部分,人从类似地心说的中心位置回归到某个平凡有限的位置上去,就像《结局》中的结尾两人在荒原上械斗: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一次冲击,黑人后退几步,没有站稳,佯装朝对方脸上剁去,手腕一转却直刺过去,捅进对方肚子。然后又是一下,杂货铺老板没有看清,菲耶罗没有起来。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博驯服了我这个读者,文字铺开的过程既让内容和美感融合一体,不再让我着急的奔赴结尾了解结局,而是更愿意徘徊其间,看完意犹未尽不觉结束。博也是诗人,而我对诗一窍不通,他可以带来纯形式的美感,我只能透过文字来欣赏,只能欣赏我能感受和理解的那部分,更难以模仿塑造,最后这副无望的毒药不会有解药。

    博尔赫斯与玛丽亚·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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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一棵花白:等你填坑,厉害了兄台。
        一棵花白: @妖精婆婆 首先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文章第一次评论他我们并不认识,其次人家写得确实比所有人都好,这无可辩驳。省省心吧,文章又不是我一个人选出来的。
        一棵花白: @妖精婆婆 不认识,这是我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aerodreamer: @一棵花白 前几天在简书上写,有两个小时没存下来,整郁闷我了,然后又赶上出差事情多,这几天争取补齐。谢谢打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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