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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修行——再评《刀锋》

信仰与修行——再评《刀锋》

作者: 林间竹音 | 来源:发表于2019-04-03 06:02 被阅读66次

毛姆的小说《刀锋》(The Razor’s Edge)中的主人公拉里一直是非常吸引我的一个人物。关于这部作品,我已经写过一篇书评——从《刀锋》到《悉达多》——自我寻求与自我得道之路(链接:从《刀锋》到《悉达多》——自我寻求与自我得道之路),但依然觉得意犹未尽,感觉还有很多感悟,当时并未写出来。

这感悟主要涉及到对于信仰的看法:我们为什么会有信仰?我们为什么要有信仰?我们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信仰?

对于很多人来说,信仰等同于宗教。或者,如果不是宗教,那就是与宗教起同样作用的某种主义。

在小说中,拉里是一个从小就失去双亲的孤儿,被父亲的朋友纳尔逊医生抚养成人。在一战爆发的时候,他未成年,谎报年龄去加拿大参加了空军并到欧洲战场上作战。在一次作战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死去。这促使他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特别是为什么世上要存在“恶”。因为他在战场上看到那么多年轻鲜活的生命一下子死去,好像从未活过一样。而且人一旦死去,就没有任何尊严可言,而是显得那么渺小,如同弃置不用的木偶。

拉里在战争结束后回到美国。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去工作,或者去上大学。相反的,他是一头扎进了阅读之中,因为他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懂,而正规的学校教育又无法提供他问题的答案。他的阅读范围极其广泛,从文学、科学、到哲学无所不包。他这样苦读了四年之后,依然没有从书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在这个时候,他正好在欧洲的海德堡遇到了一位修道院的神父,名叫恩夏姆。他认为拉里应该能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找到答案,因此邀请拉里去修道院。

在修道院中,拉里参加神父们的宗教仪式和劳动,在图书馆里阅读基督教的典籍,向神父们请教问题。尽管从早到晚一直沉浸在基督教的氛围中,但是拉里感觉自己无法接受基督教的教义。

毛姆借拉里的口对基督教进行了如下的抨击:

 “我(指拉里)就像罗拉一样,生得太晚了,没有碰上自己的时代。我应当生在中世纪,那时候,信教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样的话,我就会看清自己的前途,在教会里谋一个职位。现在我没法相信。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神父们告诉我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颂扬自己。这在我看来并不是怎么高尚的事儿。贝多芬写他的那些交响乐难道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相信是如此。我相信他写那些创作是因为他的灵魂里有一种音乐要表现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些音乐表达得尽善尽美。

我常听神父们反复念餐前祈祷,心里盘算他们怎么会一直祈祷而不怀疑到他们的天父给他们每日粮食呢。儿童会恳求他们尘世的父亲给他们食物吗?他们指望他这样做,对他这样做既不感谢,也不需要说感谢;对于一个生了孩子而养不活或者不愿养活孩子的父亲,我们对他只有责备。我觉得一个万能的造物主如果不准备给他创造的众生以生存的必要物质和精神食粮,他还是不创造的好。”

毛姆就是这样把耶和华的创世做了极其中肯的批评,并揭示了基督教的虚伪。他还认为一个人想要靠穷巴结,而从上帝那里得到拯救,那么上帝也会看不起他。在毛姆的心中,上帝的确是一个凡人。在圣经《创世纪》中也写得很清楚,上帝就是完全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所以我们以凡人的标准去分析上帝的话,的确会发现有许多荒谬的、无法自圆其说的东西。

不过,毛姆对于基督教的批判还没有完,他继续借助拉里的口犀利地分析道:“可是,使我想不通的首先还不是这个。我没法理解那种原罪的想法,而以我所知,那些神父的头脑里多多少少都带有这种成见。我参见空军时认识许多人。当然他们只要有机会就喝醉酒,就找女孩子睡觉,而且嘴里不干不净的;我们里面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家伙因为开空头支票被逮捕,并且判了六个月徒刑;这不完全是他的过错。他们从来没有过钱,当他拿到比自己想望更多的钱时,他就忘乎所以了。我在巴黎碰到过坏人。回到芝加哥时,碰到过更多的坏人。但是,他们做坏事大都由于遗传,而这是他们无法可想的;或者由于环境,这也是不由他们自己选择的。对于这些罪恶,敢说社会应当比他们负有更大的责任。我如果是上帝的话,我就没法惩罚他们里面的一个,甚至里面最坏的一个,堕入地狱,永受沉沦之苦。恩夏姆神父思想比较开通,他认为地狱就是失去上帝护持。但是,如果这样就是一种使人忍受不了的惩罚,够得上是地狱,你能想象仁慈的上帝会执行这种惩罚吗?归根到底,是他创造了人类。如果他创造的人类使他们能够犯罪,那就是上帝要他们犯罪。

如果我训练一只狗去咬闯进我后院来的生人的咽喉,它这样做之后,我再去打它,那是不公平的。

如果一个至善和万能的上帝创造了世界,为什么它又创造恶呢?神父们说,这是为了使人克服自己恶的本性,抵拒诱惑,把痛苦和忧患作为上帝用以洗刷自己的考验来接受,使自己终于配得上享受上帝的恩典。这就像派一个人送信到某地去,然后在他必经之路上造一个迷阵,使他不容易通过。又挖一条壕沟,使他要游过去。最后又造一道城墙使他攀缘过去。我不相信全能的上帝会没有常识。我不懂为什么你们不能设想一个并没有创造世界的上帝,而是尽力而为的上帝,比人类好得多,聪明得多,伟大得多,在和一个不是由他创造的恶斗争,而且说不定最后会战胜恶。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说不出为什么你们应当信仰这样一个上帝。”

毛姆就是通过他入木三分的犀利而精准的分析,就把基督教的上帝给打发掉了。

基督教中的“原罪”(original sin)概念,在其所产生的犹太教中根本不存在,而原罪是基督教教义的精髓。基督上十字架,就是为了替人类赎这个原罪。因为如果没有原罪,那么基督上十字架就没有任何意义。那么整个基督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基督教虽然也把犹太教的内容融入其教义中,但重点与犹太教截然不同。犹太教重律法,而基督教重救赎。犹太教是封闭的,而基督教是普世的。犹太教只信耶和华一个神,是彻底的一神论。而基督教则有三位一体之说——圣父(耶和华)、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灵,这是不是彻底的一神论,不仅一直被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所攻击,在基督教内部也是观点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不仅毛姆,许多西方哲学家早就通过理性思维质疑并揭露了基督教的虚伪。

再回到《刀锋》,拉里经过此番思考之后,依然没有找到人生的意义。于是他离开了修道院,去了印度,在那里接触到了印度教,接受了印度教中的部分教义,而不是全部。因为在书中,印度教的教义主要是关于轮回,即宇宙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而是永远从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落,从衰落到解体,从解体到成长,这一过程一直循环往复,无穷无尽。轮回对于人类而言,是指人的灵魂根据前世的功过转到下一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过程也是无穷无尽的。

印度教的这一教义可以解释世上为什么会存在恶,因为这个世界不是被上帝创造的,而是一直就是善恶并存的。每一个灵魂的最高目的就是通过修行脱离轮回。拉里自己在生日时独自去山中森林的一幢小屋,在那里他仿佛得到了神启,感觉自己的灵魂与整个宇宙合为一体。不过,他并不想如同印度教徒一样,脱离轮回,而是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爱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他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生活,不管这种生活会是如何忧伤痛苦,因为只有生生不息的生活才能满足他永远的活力和好奇心。至此,拉里终于找到了他苦苦追寻的问题的答案。他的这种选择,也是一个典型的西方人的思维。

为何说《刀锋》中介绍的印度教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因为毛姆可能是有意无意地省略了印度教中更加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它的种性制度。种姓制度主要由《摩奴法典》所规定,它诞生于基督教诞生的同一时期,是规范当时印度社会结构(种性制度、男女地位等等)的一系列规则。种性制度不仅与出身和职业有关,还与每个种性的纯洁度和污染密切相关。跨种性的婚姻被严格禁止,每个种性的饮食规则也不同。例如:高种姓的人必须素食。种性制度使印度社会维持了两千多年的超级稳定,每个人都接受自己的命运。

印度教中对于宇宙由来的看法——即神并未创造宇宙,我们也无从了解宇宙的来源,以及关于轮回的理念,都被佛教吸收到其教义中。佛教和印度教一样,都是希望通过修行解脱轮回,而其中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知识。印度教认为通过爱和工作也可以使灵魂得到解脱,但是,它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这一点,与伊壁鸠鲁等古希腊哲学家的理念又是不谋而合。

总之,《刀锋》通过拉里的经历,说明了人为什么要有信仰,因为信仰是每个人行动的准则,也是每个人生活的意义。人类具有无穷的好奇心,一直想要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它又是怎么样的。这也构成了宗教、哲学和科学都试图解答的终极问题。

在书中,拉里最终找到了自己的信仰。不过,他的经历与绝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毕竟他生下来就有父母给他留下的遗产,使他可以不必去工作就能养活自己,而对于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我们必须去工作,而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可供自己支配。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也要去寻找生命的意义,毕竟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也必须由自己去体验。

信仰什么?

宗教的教义是完全不容置疑的。在古代,由于经济和技术非常落后,教育也是极少数上层社会人士的专利,信仰宗教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当经济和教育发展起来,人们进入启蒙和理性时代以后,由哲学家领头对宗教进行质疑。同时随着科学的发展,理性的人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接受宗教的教义,而倾向于认为科学的理论才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与法则。唯有科学才值得信仰。

人类为何会信仰宗教,是因为人类与其他物种相比,更需要通过世代积累的经验才能够生存下去。小孩当然可以从自己的经历中学到不要太靠近悬崖的边、不要吃未知的红色浆果、不要在鳄鱼出没的河中游泳等这些前人早已发现的经验。不过,每一个人大脑中内置的“经验法则”(rule of thumb)显而易见更加有益。经验法则是指小孩不加质疑地相信大人告诉他们的一切,特别是当大人用郑重其事或恐吓的语气说的时候。大人可以是父母和部落的首领等。经验法则当然可以保护小孩免受很多伤害,但是,它如同飞蛾扑火一样,也会出岔子。飞蛾在其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学会了利用太阳、月亮和星星的光进行导航,而人类出现后使用的火光会干扰飞蛾的导航机制,使飞蛾扑向火中身亡。宗教在古代对于愚昧的人非常有用,但在理性的今天,则与科学越来越格格不入。

人们可能会担心,如果没有宗教,人类在道德上可能会沦丧。其实,道德也是人类漫长进化中的产物,内置于人类的基因之中,与宗教无关。哈佛大学生物学家Marc Hauser在他的Moral Minds: how Nature Designed our Universal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道德思想:大自然如何设计我们普遍的是非观》)一书中说道:“驱动我们道德评判的是普遍的道德语法,它是人类的大脑在过去几百万年中进化出的功能,包括建立一系列可能的道德体系的一整套原则。与语言的语法一样,构成我们道德语法的原则也已经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范围。”康德认为我们有绝对的道德,而Hauser则认为那是通过人类的进化已经内置于人类大脑的道德法则。他和他的同事对于有宗教信仰的人和无神论者、甚至几乎与现代文明没有任何接触的原始部落的人进行了大量关于道德困境的试验,结论是无神论者与宗教信仰者对于道德的判断没有什么重大差别。这也是为什么道金斯等很多科学家认为:我们不需要上帝就知道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

科学的精髓在于实证主义。科学家认为:宇宙是可知的,因为它呈现出一种内在的秩序;大自然的规则性使人们能够发现它的秘密。此外,大自然并非完全不可被预测,即使自然也必须遵守规则。大自然这一有序和令人钦佩的特点就被称为宇宙(Cosmos)。人类对于宇宙的认识还是非常粗浅,且人类中的大多数,其实还处于愚昧之中。科学家们已经发现了许多宇宙的规律,但是我们知道得越多,我们的问题也就越多。科学并不能回答人类的终极问题。但随着科学揭示越来越多的自然法则,我们离终极问题的答案也就越近一步。科学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其作用和意义,要远远超过哲学。

最伟大、最有意义的人生就是一场修行,而修行的最好方式就是追求知识、不断思考的精神生活。这种生活,要比任何其他生活都充实得多,因为它是没有止境的,不像物质的生活很容易令人厌倦和无聊。精神生活也是一种极端幸福的生活,当你试图探索这个宇宙的奥秘时,你宛如置身星空之上,只有无限的时空包围着你。此时此刻,这个世界的任何权力、财富和荣誉都没有任何意义,只有知识无边的欢乐将你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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