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作者: 嵷小妖 | 来源:发表于2018-06-08 09:51 被阅读6次

    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1

    昨晚我去洗漱间时,听到隔壁寝室吵了起来,林林总总的大约是几个人在陪着一个丢了钱的姑娘发作一个怀疑对象,其中一个声音格外尖锐的在嚷:“你说你没拿?那你今天逛街的钱哪来的?你可别告诉我是捡的,你俩刚吵完一架......”

    我听的有些难受。因为那个姑娘究竟有没有拿钱我不得而知,但我也曾这样怀疑过别人,也被别人怀疑过。两次怀疑都伴随着争吵,夹杂着难过、愤怒和失望,并在最后误会澄清时也因为曾经的质疑没办法再做回很好的朋友。

    但我们通常因为什么去怀疑一个人?其实细想,理由有很多:她和我关系不好;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她最近缺钱......诸如此类,不过尔尔,大都是些没有直接证据而采取主观论断的理由。我们习惯于凭着自我意识,在客观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先一步对疑似人员进行自以为公正的裁决,这就是有罪推定。

    我们认为自己执行了正义,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可是我们有没有试图关注过那些被有罪推定的人呢?她们真的拿了我们的财物吗?有谁看见了还是遗失的财物在她那儿找到了?如果没有,她会不会根本就对这件事毫不知情呢?你们关系如何、她的经济状况如何,能证明她的人品不好吗?我们就这样让她背上了偷窃的罪名,有没有可能她会被他人冷暴力或者指指点点?

    我并非是一个圣母的人,也非常同意要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可这是在事实已清的前提下 。因为我认为:有据指证是合理的,疑罪从无是人性的,但有罪推定是暴力的,这种暴力往往被披上正义的外衣当作批判的武器,误伤他人也迷失自己。

    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2

    电影《十二公民》我看了四次(并非没有看原作,而是认为中国版的小变动更贴合中国人的心理)。其让我四刷的原因就是因为整部影片所推崇的疑罪从无的审案标准。

    一个富二代杀了自己的亲爹,有人证,有物证,该怎么判?如果放在以前,我可能也会像影片一开始一样立马陈述观点:有罪。当然有罪啊,富二代是什么人?不学无术,没个正形,心比天高。富二代开车撞人、强奸猥亵的案件屡见不鲜,他做什么我都不奇怪,何况六亲不认的杀了个爹呢?再加上物证、人证俱在,事实明了、条理清晰,为了维护正义完全可以定案了。

    但我定案究竟是因为事实明了、条理清晰,为了正义呢?还是在打着正义的旗号,借着我对富二代群体的偏见,进行有罪推定,变相的在实施暴力呢?

    五号陪审员在影片中说了这样一句话:“进去容易,出来怎么办?谁管你冤不冤?你毕竟是蹲过大牢的人!有嘴你都说不清!万一?万分之一的错误,那对一个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可见,如果八号陪审员陆刚没有提出异议,富二代杀人案由此裁定,那么我们会把这件事在茶余饭后当个笑话讲出来消遣消遣生活,而被称作富二代的那个孩子会在狱中画着道子数着过。也许几年后十几年后他翻案了被无罪释放出来,那他也失去了他最好的青春,并且在以后数十年的人生里要不断的向世人解释:‘我没有弑父,我是个好人。’来换取别人稍稍收敛的目光。

    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他本来应该承受的,这是因为我们的麻木和冷漠。我们自作聪明的做出一个有罪推定,轻轻松松的将别人拉入舆论的漩涡,甚至是大狱,然后再不加愧疚的去调侃别人的悲哀。这是有罪推定带来的持续暴力,而非正义,但我们却不自知。

    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3

    抛除陪审员等法院机构所拥有的特殊权力,我们常人其实也能用有罪推定的暴力去抨击他人,给他人带来不可抹去的灾难。

    去年一个做肉松面包的蛋糕店门口张贴了自家肉松鉴定报告,并在记者采访时无奈的表示“有人说我们家的肉松是棉花做的,怎么可能是棉花做的呢?”

    经有关部门调查,该面包店手续正规,食品并无安全问题,‘肉松为棉花做的’实为谣言。但在新闻发布后,该蛋糕店虽又有了客源,却还是没有了往昔红火的景象。此谣言的传播,也许只是一时兴起的信口开河,是根本没有实质证据的有罪推定,但对于当事人本身而言,却实在是一场无妄之灾。

    再说回文章开头的事件,隔壁宿舍的女生有没有偷窃行为,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谁也无法真正确定,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丢钱的女生选择了带好朋友来为自己讨公道,此喧闹却无疑是已经将该女生判了死刑。

    正是因为大多数人习惯于人云亦云,才会导致谣言的屡次传播。我在洗漱间尚且听见了她们对话的内容,不难想象其它临近宿舍应当听得更清楚更真切。我有理由相信,在此后事实的真相会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更为重要的是经过这次的有罪推定,其他人会在心里与该女生产生隔阂,甚至厌恶。倘若这真的只是冤案,那么至少会在大学剩下的两年里持续发酵下去。可见,有罪推定具有十足的暴力性,这绝不是正义的举措。             

    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4

    培根的《论法律》里有这样一句话“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我认为便是指:用客观的角度拿出既定的事实去制裁真正触犯法律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但对于不足以定罪、事件发展尚未明了或嫌疑人本身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人应当留有余地,遵循疑罪从无或未成年人判决从轻的法律原则。这是法律的严苛和情理,做人也是一样。

    我从不鼓励谁以德抱怨或者原谅任何伤害自己的人,因为伤害就是伤害,从出发点到目的性都带有十足的敌意,越去试图原谅就越会感到痛苦,反而无法放下被伤害的过程。

    事实上,我说的不要有罪推定,也不是在劝你放纵别人侵害你的权益,而是希望你能在事情真正明晰之前,给别人也给自己留有余地。最可怕的不是有人试图挑衅你,而是你因为一时冲动的怀疑,把舍友当成了敌人,甚至把朋友变成了罪人。你失去的不仅是他们,还是你对世界存有善意的肯定以及愿意相信他人的安全感。

    一切善恶都会留下证据,再不幸,也会留下时间。我们总能看清一个人,看看她是好是坏,看看她本质如何,但在那儿之前,我建议你留点余地,不要用有罪推定的暴力随意辜负了谁的真心。相识容易相交难,愿每个真诚善良并热爱生活的人不会因为任何误会辜负他人,也不会被他人所辜负。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有罪推定是暴力,不是正义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duos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