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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摘要(11.作害者理应是悲悯之对境)

《入行论》摘要(11.作害者理应是悲悯之对境)

作者: 身临其境的感悟 | 来源:发表于2021-02-13 08:13 被阅读0次
    自惜身命者,因惑尚自尽,              况于他人身,丝毫无伤损。

    众生一旦被烦恼所左右,在强烈烦恼的牵引下根本没有丝毫自由,他连极为珍爱的生身性命都不顾惜,又怎么会对他人的身体毫不伤害呢?

    假如一个人的相续中生起烦恼,无论是嗔心还是贪心,都会使他的所作所为,脸色行为全部一反常态,如同疯狂者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他连自己都会伤害,那害别人更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就好比一个母亲的儿子发疯,不管儿子如何扰乱他,甚至谩骂损伤,他慈祥的母亲,也会毫无嗔怨的安忍,因为他知道儿子很可怜,他连自己的身体都经常乱抓,这样对他,他不但不起嗔恨心,反以悲悯之心更加无微不至的照料他,因此我们若遇到别人加害时也应想到这一点。慢慢学会去理解他,包容他。

    故于害我者,心应怀慈悯,                慈悲纵不起,生嗔亦非当。

    作为发大乘菩提心的人,对因烦恼而疯狂加害我们的怨敌,理当生起悲悯之心,即使生不起悲心,也不能对他生嗔恨心。愿敌以因缘所逼迫,好像着魔了一样打我,杀我,害我。按照世间的做法,不管他有没有理由,只要侮辱我,殴打我,我一定要以牙还牙,但是作为大乘修行者,你在上师诸佛菩萨面前发了愿要利益天下无边的一切众生,所以不但不能害他,还要升起强烈的大悲心,这些人真是非常可怜,在烦恼的驱使下不要说是我,就连她最宝贵的生命,最喜欢的亲人也会毫不留情的损害。

    在大乘教典中,虽然没有强性要求对所有众生要生悲心,但即使你生不起悲心也不能生嗔恨心,否则就失去了自己最珍贵的种姓——如来种姓,假如万不得已,生了嗔恨心,也千万不能害众生,打众生。即使有人践踏在我们头上,想要我们的性命,若是名副其实的佛教徒,那只有送了自己的性命了,不应该反到害众生。

    那么最珍贵,最稀有最难得的是什么呢?就是相续中升起安忍之心,别人无缘无故加害时,真正对他生起悲心,这既是你的神通,也是你的成就,成就是在这上面安立的,不一定在于外面形象上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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