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涟漪 图片取自电影《初恋这件小事》
01
“你好,我要一个美式咖啡,加糖”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在浏览了台面上的菜单后,对我说道。
“好的,您稍等,那边有位置”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置物架上贴着标签的大罐子,从里边挖出一勺份量刚好的咖啡粉。接着舀了一些其它的原料,倒进容器里,搅拌,再倒进滤壶里......一切搞定,把咖啡端给客人后,我又开始看着不远处的一盏吊灯发呆。
我常常这样,因为店里生意很一般,饮品卖得贵,有人来看书,也是待一会儿就走了,不点单。有点单的,也是带着电脑来办公,一坐就是一下午。来买书的人也少,大多是来消遣时光的,这里的书不打折,也不做活动。估计很多人像我一样,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的安静和暖橘色灯光的氛围吧。
去年冬天之前我就来这里工作了,当时错过了学校的招聘,闲了好几个月,我也懒得再为找工作奔波,偶然逛到这里发现这家书吧招人,就来了。老板是个漂亮的中年女人,保养得极好,她说她不会常来,只要每个月把账目给她看就好。
晚我几天来的,还有一个叫小文的姑娘。我和她两个人一起轮流值班。这工作很清闲,看得出小文来这儿的目的和我不一样,没有客人的时候,她总是捧着书,我叫她的时候,她才会把戴着两片厚镜片的脑袋抬起来,那半天没回过神的错愕表情非常可爱。我有时会和她聊天,但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静静地发呆。
有钱人的产业肯定不止这一处,果然老板娘只在每月末来一回,过目账单后又勿勿离开。她好像也不在意这个店子并没有给她挣多少钱,只单纯的想着店开着就好。
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在书店的收入不是非常高,不过也够顾我的日常开销了,我妈在我爸走后不久就再婚了,那以后,我就不常和她见面了,只是偶尔在电话里闲聊几句。我住在离书店不远的一栋公寓里,房子有点旧,是老板娘闲置的,只需交个水电,也花不了多少钱。我现在没有男朋友,也不需要买很多衣服,平常都怎么简单怎么穿,但在休息日的时候,我会将自己盛妆打扮,一个人去逛街。
我常常觉得我有可能会这么孤单过一辈子。虽然才二十几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活了很久很久了,我有点厌烦这样的日子,但还是依靠着本能坚持地活了一天又一天。
直到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特别的男孩,我才发觉生活还是有点意思的。
02
那天我上早班,由于天气越来越冷,我穿上了一件厚厚的羊绒衫,到店里打开空调后,我到里间去换工作服。上午一般不会有什么人来,我慢吞吞地打开柜子将里边的衣服拿出来,准备脱外套的时候遇上了小麻烦,羊绒衫胸口那部分的毛卡进外套拉链里了,还卡得紧紧的,怎么拉都不拉不开。我有点恼怒,但还是耐着性子轻轻地拉扯,因为这件羊绒衫还挺贵的。
正在这时,我隐约听到了有人喊“老板,老板在么......”
天呐,这个点居然有人来,真是见了鬼了。我作罢松开了拉链,打开门看到了一个男孩正在台桌前四处张望。
“老板,我要这本书,结账。”男孩有着清秀的脸庞和高挺的鼻子,看样子应该还是个学生。
我让他稍微等会儿,电脑还没开。他搓了搓手,空调刚开一会儿,屋里还没暖和起来。接过他的书扫码的时候,我有点好奇,因为他买的是一本最近很畅销的女生读物。是送给喜欢的女孩么?我暗暗地想着,没有问出口。
“34块6”我像往常一样简洁地回答。
“噢,好的”他有点迟钝地伸手去掏牛仔裤口袋,半天才抓出一把零钱来,期间有几个钢蹦儿掉了出去,硬币打转的声音在这偌大的店子里显得异常的清脆悦耳。
“来杯热饮么?”找零的时候,我突然冒出了这句话,连我自己都惊讶。上早班的时候我习惯给自己泡杯可可,用我上学时和室友一起买的马克杯。天气越来越冷了,看着由杯子里往上散开的白色热气,会让我觉得舒服。
“唔,好的”男孩摸了摸通红的鼻尖,有点不好意思。
“可可可以么?”我没等他回答就自顾自的开始泡制了起来。水是我一来就烧好的,还很烫。把可可递给男孩的时候,我注意到他有一双细长的手,指甲修得很秃,但很好看。我双手捂着杯身取暖,抬头看男孩的时候,发现他也在看我。
“你的毛衣,我朋友也有一件。” 男孩轻声地说道,然后低头吸了一口热可可。
“这个么?”我指了指羊绒衫的领口。
“是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外套上的拉链还没解下来,心底有点暗暗的不安。但还是等人走了再弄吧。
“可可多少钱?”男孩打算再去掏裤口袋。
“免费的,这个月早上的第一个顾客热饮免单。”我故作不经意地嫣然一笑,要是小文在,估计会非常的惊讶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一大早上的发了什么神经,就是想要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多说几句话。
男孩还是很快就走了,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我隐隐有点失落,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赶紧回里间换工作服。奇怪的是,刚刚明明很难解开的拉链,居然很容易地就顺着我柔软的羊毛衫滑下去了......
03
小文最近有点奇怪,不再像以前那么积极地看书了,常抱着手机在一旁傻笑,而且半天回不了神。看着她傻兮兮的样子,我估摸着她是恋爱了。
果然,下班的时候有一个模样还不错的男孩来接她。看着小文害羞得红扑扑的脸蛋,我突然很羡慕。自己的青春是从什么结束的,没有印象了。前两次的恋爱也没给我留下太多美好的回忆,甚至连前男友的脸都渐渐模糊了。
我长得还算不错,高中的时候就收到过很多的情书。但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小屁男孩我一个都瞧不上。我当时就喜欢隔壁校的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小混混,可能是那个时候叛逆吧,我爸刚去世,我妈有了新欢后就不怎么管我了。有一次下自习回家,我独自走在校外那条长长的林荫道上,突然一个长发少年骑着摩托停在了我面前,挡住了道路。
我错愕的看着他,心里有点害怕。他也直直地盯着我,用同样酷酷的语气邀请我一同去附近的一家迪厅,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也没恼怒,淡淡一笑后便扬长而去。
终于在摩托车第二次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答应了。还很快的成了他的女友,那是我的初恋。在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我和他在那片掉光叶子的树林下青涩地接吻,他载我回家时,我紧紧地用双手圈住他的后背。
我曾经以为自己遇上了最温暖的人,就算他是别人眼里的混混我也无所谓,我不在意同学的鄙视,也不理会老师的劝阻,谁都管不着我。但是不久之后,他就喜欢上别人了。在一次逃课去找他的午后,我发现了他摩托上坐着一个陌生女孩,那双圈在他腰间的纤长手指刺痛了我的眼。
就这样,我第一段感情就到此为止了。
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狗血,但除此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情绪,因为当时除了自尊受损,我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从失去,也就无从计较。消沉了几日,便又习惯着晚自习后一个人走路回家。
可能是继承了我妈的薄凉性子,我对谁都不会深情太久。
第二个男朋友是大学时室友介绍的。虽然我平时不爱和人打交道,但我和室友们处得还不赖,她们好像并不介意我的冷漠,反而觉得我是一个“特有范儿”的女孩,她们在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后,越发的喜欢我了,当然,这种喜欢里夹杂了一丝同情。我明白,不过早都已经无所谓了,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怜的。
在室友们的软磨硬泡下,我参加了她们用心策划的小聚会,经过室友小玲和她男友的牵线,我认识了高我一届的杰。杰是个腼腆的男孩,但是很会照顾人,整个聚会过程中,他话不多,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女孩们的叽叽喳喳,适时地给我们喝空的杯子里添上果汁。
我对他略有好感,但还谈不上喜欢。互留了联系方式后,他偶尔会在QQ上找我聊两句,有时也约我去食堂吃饭。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了半年,在一次一起看了梁静茹的演唱会后,我和他成为了情侣。
其实我也只是随口和他说了一句我听梁静茹的歌比较多,没想到后来他就真的买来了演唱会的门票。当时那么难抢的票他居然买到了,他说他早就开始留意了,在官方预售的时候,他就订好了。
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有一些些感动的,当梁静茹站在美丽的舞台上深情地唱着《爱久见人心》后,我没有拒绝他握过来的手。
多么凑巧,也是在冬天。可能寒冷的季节里恋爱最合适吧,有个人取暖好过行单影只的寂寥。宿舍的姐妹们很为我高兴,甚至到超市搬了一箱RIO来庆祝,真闹腾,但是那时的我是真的很开心,打从心底的。
04
快乐的日子维持了很久,我甚至都忘记了时间,杰和我一起坐在学校柔软的草地上畅想未来,他说以后一定要娶我,毕业了就结婚,然后再生两个孩子,这样家里会比较热闹。我看着他一脸憧憬的傻样儿也附合着笑。
杰和他母亲说起了我,他母亲提出想要见见我。当时我们都在一起一年多了,当他询问我意见的时候,我想了一下就答应了,见就见吧,反正以后也要见面的。于是就抽了一个周末一同和他回家吃饭,他家离学校不远,坐巴士40分钟就到了,我提着一筐子水果,内心有点忐忑地跟杰进了门。
杰的母亲是个非常端庄的女人,头发一丝不苟地挽在脑后,保养得也很好。她对我很热情,让我有点不习惯,我总觉得不太自在,因为我能隐约约的感觉到她并不是很喜欢我,尤其是在询问了我的家庭情况以后,她就不太问我话了。在饭桌上的时候,好像只有杰一个人非常的放松和开心。他忙不迭地分别往我们的碗里夹菜,但旁边的两个女人都各怀心事。
事实上我的预感也是对的,在回校两天后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来电,一接听,原来是杰的母亲。她在电话里的语气淡淡的,不掺杂一丝情感,毫无疑问地,她想让我和杰分手,她说她希望以后杰能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结婚......
当时我难过的纠结了一夜,眼泪不知不觉濡湿了一大片枕巾。大概我没有那么好的命吧。于是后面我就开始故意疏远了杰,还有室友,我甚至还学会了抽烟,我在酒吧里认识了一群新朋友,开始夜不归宿,我妈每个月都给我打来很多的钱,想补偿前些年对我的亏欠。
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开心,开心得常常在五光十色下扭动的人群里眼泪直流。终于在不知道多少个等不到我的夜晚以后,杰终于在我的宿舍楼下消失了。我也没刻意去打听他的消息,只隐约知道,他好像已经出国了。
挺好的,我终于不用再难受了。
05
于是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到了毕业。宿舍的妹子一个接一个的都找到了工作,我们最后一起吃饭去的店子还是第一次见杰的那家。小玲说她不明白为什么我突然就变了,本来好好的感情就这么被我轻易撕碎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还她一个无所谓的笑容。
再后面我就来到了这个书吧,我不再要我妈打过来的钱,也没再去过夜店,现在的这份工作很适合我,虽然我也时常觉得无聊,但每天看着店里三三两两的人,时间就容易打发得多了。
终于在某一天,我见到了男孩口中和我有一样毛衣的朋友。是个长得甜甜的,有着飘逸长发的女孩,不过她不是和男孩一起来的,而是和一个也很帅,但类型完全和男孩不同的另一个男孩。
他们看上去有点亲昵,但保持着一点微妙的距离,两个人在翻看书吧一面墙上的彩色便签,那是近几年流行的“心愿墙”。我亲眼看到很多小情侣们或是行单影只的人将写满字的便签认真地贴上去,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我也翻看过这些“神圣”的签子,他们的愿望大多相同,什么“XX和XX永远在一起”或是“XX,我爱你一辈子”
我觉得很可笑,为什么他们要把愿望写出来呢?难道最深的感情不是该埋藏在心里深处的么?写出来,就能保准一辈子的话,那月老庙里怕是要断了香火了。
我趁他们走后,去翻看了女孩贴上去的便签。上面写着两行娟秀的字:范小明,我们明年冬天一定要一起考上X大的研究生哦,加油!茵茵留于X年X月X日。
范小明?是刚刚那个在她身边的男孩还是前几天喝了我一杯可可的男孩啊?我的好奇心愈来愈重了。但等了一周都没见那个买书的男孩再来。那个甜甜的和我穿同款毛衣的茵茵和她的男孩也没来。
我又开始觉得无聊了,我问小文为什么不上学来这里打工,家里很困难么?
她回不是啊,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但是专业不怎么喜欢,于是就直接辍学了。她喜欢看书,但父母忙,常常不在家,她怕无聊就出来找了个在书店的工作。过个两年,她直接就去父母的公司上班的。
我听了之后差点没被气死,这年头,有钱人真的是非常的任性了。
06
终于在叫茵茵的女孩离开的两周后,我又见到了买书的男孩。他还穿着上次的卫衣和茄克,头发好像长长了一些,看上去有点无精打采。他在书架前发了好久的呆,终于挑了一本。过来结账的时候,我问他要不要喝东西。
他说谢谢,不用了,刚吃过饭了喝不下。语气和精神一样的无精打采。
我接过书,扫了一眼封面,居然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因为最近一个青春剧的热播,也被带火了。果然小年轻们都喜欢追赶潮流。
男孩付了钱拿了书转身就走,我在他快要出店门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喊了一声“范小明”,吓了旁边的小文一跳。
没想到他真的回头了,随即来问我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我指了指那堵贴满标签的墙,让他自己去看。他狐疑地走过去,我起身走到他旁边,帮他指出了那张浅绿色的写着他名字的便签。
他看到上面的字迹后,显得异常的激动,原本灰暗的眼睛里透出了明亮的神采。他伸出细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上面早就干透的女孩的名字。然后扭头对我道谢。
我问他谢我什么,他说谢我上次的可可还有今天给他的肯定。我想他说的肯定应该是指那个叫茵茵的女孩的心意吧。但我没有再多问,我不想听到太过煽情的故事,哪怕是年轻的温暖的感情,这些,反正我都不会再拥有了。
挥别了小明同学以后,我在那堵贴满标签的墙前发了很久的呆。这世间竟没有一个人,能愿意为我留住刹那的时光,写一张有我名字的便签。
我有点失魂落魄的回到吧台位置上,没理会小文的八卦提问。只觉得心里又空又酸,不知道能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这种感觉。我让小文和我换明天的班,此刻能感觉到心里的凉传播蔓延了全身,我只想回公寓的床上,蜷缩在棉被里。
在回去的路上,天空还飘着薄薄的雪花,稀稀松松缓慢的下降,我接了一朵在手心,它迅速就融化成了一小点儿湿。我看清了,雪花真的是六角形的。
回到被窝里后舒服了很多,全身被棉絮包裹得暖暖的,我常常是这么过来的。我爸去世的时候是这样,我妈再婚的时候是这样,第一次被甩后是这样,得知杰出国后也是这样……
晚上的时候好了一些,我起来给自己泡了一桶面,正准备拿着叉子吃的时候来了一个电话。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会是谁呢?我现在几乎很少和人联系了。
我犹疑了一下还是按了接听键,喂了一声,没有听到对方的回答,我能听到那头传来的浅浅的呼吸声,准备挂的时候,手机里传来了遥远的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喂,筱雪,你还好么?”
这一瞬间,我泪流满面。
END
【齐帆齐写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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