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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高三前的三个月,妈妈突然提议:“阿茴,你要不要去新加坡读书?”
“嗯,好啊。”
这件决定终身的事情就这样简简单单一锤子敲定。
一个月后,老妈,爷爷和奶奶,这三个李叶茴唯一在乎的家人在首都机场为她送行。
这不是什么莽撞的决定,而是当时唯一让生活出现转机的可能。
叶茴在北京呆得心灰意冷,也不想再继续现在泥泞不堪的生活里了。过去的十七年里,她的生活左想右想都只能以“废柴”二字形容。无趣得很。
的确,她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感受,不过是暗恋;也有着咸鱼翻身的奋斗历程,不过也只有两个月,还是为了追上暗恋的人。总之,没有什么做得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也称不上难忘的青春。
唯一值得提的就是曾经认认真真写过一些文字,不过也不过是家庭内部流传,得到了爷爷奶奶的隆重表扬和杂志社编剧的优雅相拒。
如果留下来,生活只会变得更加令人绝望:如果接下来的两个月解决不了十年悬而未决的户口问题,那么李叶茴就只能“打道回府”,去她那个陌生的老家—湖北,听着完全学不来的方言、和一群从小就被鞭子抽着好好读书的学霸拼成绩、重新适应从未接触过的题型和教学方式、最后再勉勉强强上个一般的学校,马马虎虎度过自己的一生。
所以,当母亲提议出国留学的时候,叶茴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一个新的开始,就是她当时梦寐以求的机会。“出国留学”和“继续坐吃等死”对于一个野心极大却能力不足的十七岁姑娘而言甚至可以被称之为生与死的距离。
接下来的三个月,李叶茴继续老老实实完成了高二的最后几天。即便有些科目,比如生物啊、地理啊,去了新加坡之后便不会再学,她也依旧尽力完成。
“图什么?” — 有人问她。
“问心无愧。”就是这样耿直的回答,没有什么青春气息,充满了“负债人”的无奈。
接下来的暑假里,李叶茴和王小红去山东爬了泰山、吃了大饼卷葱,又回户口所在地办了人生中的第一本护照。彻底离开前的一周,李叶茴买了信纸,没日没夜地给每一位曾经有过过节也好、或者从未熟络过的同学写信。大家都觉得很惊讶也有些感动。不过几笔自说自话的情深意切依旧掩盖不了叶茴和他们相处时产生的隔阂。
那两年她性格里挥之不去的锋芒和倔强使得她总是无法和人交心,甚至总也找不到那种小时候无忧无虑和朋友聊天的感觉。每分每秒总想让自己显得富有内涵、与众不同,但是代价就是暂别正常的人际关系。和母亲王小红一样,她总是容易被细节上的小事挑起负面情绪,不过生性懦弱的她从不敢正面反驳、更不要提像王小红一样直爽地骂声连连,只能明嘲暗讽地玩文字游戏,反而显得自己不但小气而且矫情。所以即便几万字的信一封封地送出去,也没有人真正对她恋恋不舍。
李叶茴并没觉得这有什么,毕竟她情感感知能力弱,抗打击能力强。
征得李叶茴同意后,王小红便开始转移战场,开始兴致勃勃地和各大留学中介周旋。户口那档子破事她是再也不想碰了,可是事关女儿前途命运的权益,她也绝不会轻易放弃,更何况还拖累了自己本该重建家庭的青春…只是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依靠中介的话,只能进入新加坡的私立学校,而私立学校大多为了赚钱,所以风评自然有好有坏:好的风评王小红坚信是内部键盘手所谓,坏的风评才会被认定是当事人的肺腑之言,所有学校一视同仁,总结下来就是“一样糟糕”。
再靠谱的对比依据最后变成了学费和录取率。这下王小红成功筛选出一批,然后开始了更为严苛的考察:食堂选择多不多、学校附近房价高不高、校园安全怎么样…每天每夜,她都会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细节和李叶茴絮絮叨叨半天,比如说:“a校的老师都是退休的,会不会知识跟不上风潮”,“b校最近正在打开小学生市场,会不会对学校的OLEVEL教育部不那么上心”…
而总是一脸茫然的李叶茴只能“嗯嗯啊啊”,提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她继续沉浸在自己所剩无几的高中生活中,望着北京的日出日落,酝酿着离别的伤感。
那几天她都会骑着自己前年攒钱买的牛头自行车,大街小巷地转。从西直门向东骑,穿过人来人往的天安门,直达人声鼎沸的西单王府井。
小时候,每个周末王小红都会把酷爱阅读的女儿丢在西单图书大厦一个下午,然后自己一个人去处理各种事物。那个时候李叶茴还没有手机,常常差不多到饭点的时候她就竖起耳朵,不一会,寻女的王小红的尖叫声就穿过一层层的书架震动她的耳膜:“叶茴啊!叶茴!”
而她总是先是急匆匆随着声音跑到刚好能看到母亲的身影的距离,才小心又控制地回应:“我在这儿呢!”
有时候她也会再骑远一点,去南锣鼓巷,去后海。这里承担着她太多孤独的回忆,但是她乐在其中。北京的胡同大体是灰墙红顶的。胡同里堆积着居民的生活用品,擦肩而过的大四合院飘扬着女式内裤和超大文胸。总之,在这些胡同里穿梭的时候,她会有一种归属感。李叶茴也总是喜欢穿着老北京回力鞋,和其他人一样,把鞋子装饰得与众不同。
临走前一天她接到一个电话,那是高中两年来…不,整个十一年的学生生涯中唯一一个暗恋她、告白她且追求她的男生。只可惜这男孩子在同龄人中显得十分格格不入,人称杨金条。倒不是因为他家财万贯,只是因为他常年脖子上挂着一条毫无美感的长方体金坠子,所以被称之为杨金条。
杨金条自称热爱数学,却拿不出像样的成绩,反倒是对数学执着的追求狠狠拖累了其他科目,让他稳坐年纪倒数前五的宝座。
而且他很喜欢用鸡毛蒜皮的事情缠着别人,比如:“我今天看到你去倒水了,下次我帮你吧。”或者:“上次都说跟你们说了打篮球要叫上我,可是今天为什么又不理我!”收到者一般都会选择不回复,但是杨金条极其擅长炮轰,常常几百个表情一口气甩出去,逼得别人不得不拉黑。可是拉黑也不是最后的选择,此人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甩也甩不掉,每个课间就会追着拉黑他的人疯狂道歉,那场面令人啼笑皆非。
可是偏偏李叶茴对他礼貌有加。谁叫他喜欢自己呢。在这个男生心中,李叶茴就是女神、是天使,是温柔可人的校花,哪怕她身材臃肿、皮肤粗糙、其貌不扬。杨金条的穷追不舍有时候也令李叶茴感到后怕。有几次楼道里碰到,叶茴难耐内心强烈的求生欲望转身就跑,可是他却依旧穷追不舍,回到家后便在网上说追着李叶茴让她道歉。
杨金条相貌丑陋,身材矮小,衣服上总是脏兮兮的。而且饮食习惯特殊,总是遭人嘲笑:他拒绝购买学校的午饭套餐,总是蹭免费的米饭拌辣椒。可是又不能说他贫穷,因为为了向那些拉黑他的人赔礼道歉,他常常买水买饭追着别人送。
总之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成了李叶茴学生生涯的唯一一朵烂桃花。
临走前的那通电话里,杨金条问:“你要走了?” — 李叶茴从没有向他提过。
“嗯。”
“去哪里?新加坡?”
“对。”
他沉默片刻,“你能出来吗?”
“哪里?”
“翠微商场。”
李叶茴犹豫片刻,拒绝了。
杨金条开始死缠烂打:“求你了,过来。”
“不了吧,我还有事。”
“最后一面也不行?”
“实在不好意思,我明天就走,今天真的有事情。”李叶茴说着就要挂电话。
“我有东西要给你。”
叶茴犹豫了。
大概一年前左右,当杨金条一开始给她写语病连连的情书的时候,就会隔三差五地在里面塞上一两百块钱。
他常常问叶茴喜欢什么。
叶茴说她喜欢骑自行车、喜欢阿迪达斯和耐克、还喜欢成套成套的精品书。而这些都是塞不进信封的。
于是杨金条就开始省吃俭用:辣椒拌饭也好,常年穿着一件衬衫也好…他身材矮小,皮肤被辣椒刺激得坑坑洼洼,看起来总是营养不良。一百一百块的生活费就这样从他日益衰弱的身体里被榨取出来,一张张地塞入那些情书里。
你去买自行车吧,去买喜欢的球鞋吧,去买那些硬壳金边的书吧。
叶茴从来没有写过回信,也从来没有提及这些钱的事。
看着食堂里被免费的辣椒拌饭麻得满头大汗的杨金条,只有她能明白其中缘由。可是她一个字都没提过,好像没看见一样。
要说没有愧疚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事情就会变得十分简单:不用纠结对错、不用良心受谴,只要默默受益就好了。
“…不好意思,我不需要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占了那么多的便宜,能平安收手已是令人谢天谢地的了,李叶茴是不会因为最后一点小利的诱惑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
杨金条又追着说:“我…我一直想给你买枚戒指。我攒了六千块。现在你要走了,我把钱给你。”
那一刻,李叶茴一直逼着自己视而不见的强大羞愧感直冲心头,差点呛得她咳嗽起来。她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手指,尽力保持冷静地说:“对不起。”然后挂断了电话,拉黑了杨金条。
然而,这不是他们人生中最后一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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