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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买到一本英语类书籍,我都要先检查一下该书的校对质量,怎么检查?
我当然不会刻意去跟语法和单词较劲:在英文书籍中,如果出现明显的语法错误,一处错误要算作两处,如果是单词拼写错误,拼错一个算一处。
考虑到校对中的错误率以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为标准,所以校对人员对上述这些“高危区”一定会慎之又慎,因此这些方面出错的概率就比较低。
但是,如果一处标点有问题,只会算作0.1处错误,笼统地说,错十个标点的严重程度与拼错一个单词相同,同时,英语的标点使用又与中文的有许多区别,所以,标点是校对人员比较容易疏忽的一个地方。
尽管如此,标点在英语的规范使用里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使用错误,可能会导致整个英语句子语法结构的错误。
所以我说,一个人的英语专不专业,从标点就可以看出来。
今天,我就与大家聊聊英语标点常见的使用规范。
注:文中的举例皆以印刷体为准。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一 英语中不存在的标点符号
英语中的标点符号种类比中文的要少,比如,英语中没有顿号、书名号与间隔号等。
①顿号
英语中没有顿号,如果在英语句子中需要列举并列事物时,要用英语格式的逗号(,)来将列举的事物隔开,例如:
错误写法:Clifford、the stories、Wragby、the Lady-Chatterley...
②书名号
在英语中,同样没有书名号的存在。
中文中的书籍名、报刊名、杂志名、节目名等等要加中文的书名号,如《金瓶梅》、《泰晤士报》、《花花公子》、《新闻联播》等。
那么在印刷体的英文中,将书籍、报刊等变为斜体就可起到书名号的作用,这也就是下图中Paris Times变为斜体的原因了,因为它是一份报刊的名字。
再比如:Lip Sync Battle的中文译名为《名人对嘴生死斗》,是美国非常火的一档娱乐节目,所以维基百科中对此名称使用了斜体。
错误写法:《Paris Times》《Lip Sync Battle》
③间隔号
外文名与我们中文名的区别较大,因此外文名翻译成中文时为了方便区分姓与名,就会加入间隔号“·”,如:史蒂夫·乔布斯,但在英文中就没有间隔号了,如:Steve Jobs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英文名中常会有缩写的出现,比如《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其英文通常被简写为D. H. Lawrence,在这里要加入下角点,也就是D与H下角的小点,如下图:
错误写法:Steve·Jobs D H Lawrence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二 英语和中文里皆存在但写法不同的标点
省略号在两种语言中皆存在,但写法却不一样。
中文里的省略号是居中的“······”,这个符号平时键盘上较难打出,所以我们习惯使用沉底的“……”来表示省略号,其实在严格的印刷材料中,还是应该用前一种更加规范。
例如:他走了出去,再也没回来······
英文中的省略号则是下沉的三个实点“...”。
例如:He went out and never got back...
错误写法:He went out and never got back······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三 直接引语中句末标点的使用
中文里,直接引语的发起者的动作可以放在引语之后。
比如,我们可以先说引语,再加“他说”、“他回答道”、“张洋不满地抱怨道”等,如果引语表达的话意思结束,可以使用“。”
例如下图中,莉莉有气无力地回应道的前“我本来可以阻止这一切的。”
英语中“said he” “she responded” 等等也可以放在引语之后,但这些动作前面的引语用什么标点呢?我们一起来看下图:
在这张图中,said Anne和cried Anne两句话,前面的引语虽然同样表达了完整一句话的意思,但还是用的“,”,这也是英文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
再比如下图中"Well"后有I said,所以引语well后面用的逗号。I said后面用逗号或句号都可以,但注意后面的大小写,如果I said 后面是逗号,那么其后的引语首字母要用小写。如:
如果像下图中说话者的动作后用的句号,那么后半句引语则已大写字母开头。如:
但无论如何,最后的引语都以句号结尾。
错误写法:
①"I don't know him." he cried. 这句话里引语中的句号应改为逗号。
②"The prisoner has escaped," shouted the ward." and the keys are gone. "这句话里的and应改为And。
但如果引语中是感叹号、问号等其他标点,那么即使说话者放在引语之后,那么仍旧保持原有标点,而不变成逗号,如下图: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四 连接两句话标点符号的使用
I like bananas, she likes apples, he likes pears.
这句话的语法看似没什么毛病,但标点使用正确吗?严格来讲,这是完全错误的用法。
英语中一句话只允许一套句子主干的存在,也可以说,两套及两套以上的句子主干是不能用逗号进行连接的。
但这句话中却出现了三个,怎么改正呢?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分句后的逗号全改成句号,另一种就是借助连词,这样就无形中就化解了一个句子中有多个主干的错误。
改正一:I like bananas. She likes apples. He likes pears.
改正二:I like bananas, she likes apples and he likes pears.
大家再看这句话:
My mother being ill in bed, I can't go to school.
看着是不是挺别扭?其实这句话没错。有人说,这也是一句话,但里面有My mother being ill in bed和I can't go to school两套句子结构。
I can't go to school当一套句子结构没问题,但My mother being ill in bed不算一套完整的句子结构,因为一套完整的句子结构最少要有主语和谓语,my mother做主语没问题,那么谓语在哪儿?
谓语不是being吗?错!
v.-ing和v.-ed形式的动词统称为“非谓语动词”,其无法做独立的谓语成分,所以My mother being ill in bed并不是一套完整的句子主干。
这种东西在英语中被称为“独立主格结构”,这也就是这种成分的存在的原因,刚才说过英语中一句话只允许一套句子主干的存在,一旦两个句子中间出现了逗号间隔,势必就要有一句话做出“牺牲”,屈尊变为不是句子的独立主格。
那么把being改成is呢?
My mother is ill in bed, I can't go to school.这句话也是错误的。记得吗?两套及两套以上的句子主干是不能用逗号进行连接的。
改正方法同上,要么加入连词,要么两句话用句号隔开。
改正一:My mother is ill in bed, so I can't go to school.
改正二:My mother is ill in bed. I can't go to school.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五 复合句中的标点使用规范
复合句是由主句和从句构成的,我们这里主要来谈一下从句后标点的使用。
既然被称为从句,就说明这是一种没什么话语权的句子,地位也低,所以从句后只能使用逗号。
例如:
①If it rains this afternoon, the trip will be cancelled.
②When he found his wife in the house, he heaved a sign of relief.
在这两句话中,if与when分别引导了条件状语从句和时间状语从句,两个从句后都使用逗号。
如果从句后使用了句号或其他表示终结意思的标点,那么就等同于将从句单列成了一中独立的句子成分,这是完全错误的。
错误写法:
①If it rains this afternoon. The trip will be cancelled.
②When he found his wife in the house. He heaved a sign of relief.
英语标点使用规范六 其他规范
平时在使用英文标点时,要和中文的严格区分,这两种语言标点的写法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我们把搜狗输入法调成中文状态,那么中文的标点打出来就是下面这样的:
如果按shift键调成英文状态,那么英文标点如下:
看出区别来了吗?英文的标点占据的字节数要比中文标点小,英文一个标点占据一个字节,中文的占据两个,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英文标点比中文标点要“窄”。
切忌中英文标点相互替换
还有,在使用英文标点时,我们经常犯的的一个错误就是标点与后面的单词之间不空格。
在中文里,这是没有问题的,比如:
小红和小明分手了,小明想静静。
这句中的逗号与“小”字之间没有空格,是紧挨着的。
但是大家记住,英文的句子里标点与其后的单词之间要空一个格,如下图的蓝色小方框就是一个空格:
网友评论
另外,我看到英文双引号,开始后面是没有空格的,直接接单词的。
不知道我说的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