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短,有始无终。
南京沦陷那天,沈知书刚从锅里捞起炸好的糯米丸子,门外就传来了报童的叫卖声,“卖报!卖报!南京沦陷了!”
眼泪啪嗒一声,就落在了锅里,油溅了起来,手背落下个红印子。她却一声“疼”也不叫唤,只愣愣地端起糯米丸子,到餐桌边坐下。
这一坐,便从热闹的清晨坐到了静谧的傍晚。桌上的糯米团子黏糊糊地冷却成一堆。
他终是没有回来。
1937年,南京沦陷,沈知书好似苍老了十岁。
她抓不住这世间美好,只能装作万事顺遂的模样,谁问都说“好”。
“好.”可这此生,最不好的也莫过于她答应他上战场,赴南京。
1925年的春天
与余令想象的不一样,沈知书这个从乡下来的丫头,没有一点粗鲁。
沈知书,知书达礼。
名如其人。
她穿着浅青色的旗袍,开叉到脚踝。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娴静地像幅画。
可余令却无一丝喜欢,心里暗道柔柔弱弱,矫作。
“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快过来。”
“嗯”
巷子里有两三处行人,女孩子脸薄,一下涨红了脸,低下头,默默地跟在少年背后进大宅里。
沈知书与余令的婚约是上一辈的人定下来的。那时沈家还未家道中落,沈父与余父是过命之交,至亲兄弟。
即便后来沈家家道中落,余家也不曾毁约,依旧承认这门亲事。
这才有了沈知书上北平。
余令和沈知书成亲连婚礼也未办,简单的饭菜,几句结为夫妻的话语便草草了事。
沈知书心里也明白,他不喜欢她。
来北平前,她早已听闻余家大少爱上了一个电影明星,陆欢欢。更有小道消息称,若不是余家还隐含一门亲事,那陆欢欢早就息影,做了那余家大少奶奶。
洞房那夜,沈知书一个人从黑坐到天亮,余令一直没有来,她一滴眼泪也不曾掉。
因为他不悦她,他心上的人是陆欢欢,她是知道的。
“识字吗?”
余令再次出现是半个月后,他在书房里龙飞凤舞写字。
沈知书站在一旁研墨,小心翼翼又有些贪婪地吸他周身的空气。
送水果的丫鬟进房同情地看了沈知书一眼,眼里的同情沈知书又怎么看不出来。毕竟余令难得见她一面,也都是余老爷子逼的。
她笑笑对余令说:“识字,但不多。”
声音清冽,宛如山间泉水。
“那你写几个看看?”余令递过毛笔。
余令抬头,瞥向沈知书,虽是不喜,但不得不承认,沈知书确实好看。虽不如陆欢欢那般美得惊艳,但干净耐看。
温柔体贴,很适合做妻子。可,他早已心有所属……
沈知书接过毛笔,手微微抖,鼻尖冒汗,一撇一捺,在纸上认真写着"余令——”。
“知书——,好了,别写了。”余令又怎会不懂她的心意。
“知书,你是我的妻子。"余令轻笑。
他眼里泛起了山河,里面分明是别的女孩子。
沈知书淡淡苦笑。
沈知书怎会听不出来?他分明是在提醒她,她是他的妻子,她安安静静的做好妻子的本分就可以了。
是妻子,不是恋人。只有恋人之间才会有那种你侬我侬的浪漫。
或许,后来那么多年,余令都不知道。其实,沈知书是不识字的。
只是她和他新婚,他却去找别人缠绵那段时间里,她总是偷偷的练字——仅他的名字。
说到底还是怪她不自量力,妄想徒手摘星.
余令呀,世家公子,潇洒不羁。爱的却不是温柔到卑微的沈知书。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