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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楞严经浅述(合和 非合和,破之)

46,楞严经浅述(合和 非合和,破之)

作者: 南无韦陀菩萨 | 来源:发表于2020-02-03 23:36 被阅读0次

    46,楞严经浅述(合和 非合和,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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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业妄见”和“同分妄见”。在说“别业妄见”的时候,前后是分两段来说的。前面是举例子:病目者见灯光有圆影,然后引出后来要表达的真实内容。病目就比喻如第二月,也就是比喻我们的妄见,比喻识精,如第二月。他都是先通过举例子来引出要说的这个理,这叫借事说理。

    举这个例子其实就是表达了两个事,也就是两个角度。一个是说圆影和灯光本来没有,是病目者看见了灯光有五色圆影。下面又从两个角度分析,一个角度是说灯光上的圆影本来是没有的,这是一个角度。第二个角度就是说圆影怎么来的?圆影是你的病目来的,是你眼睛有疾所以才有圆影。其实他就说了这两个角度。

    当然他在分析的时候用了假设,他用了前后几个假设,其实都是围绕这两个事说的。这是前一段说了这两个,圆影本来没有,圆影是病眼、病目所现的,后面又引出了这个理,这叫借事说理。借事说理就是说月影本来没有,是我们这个妄心本来没有,就像灯光的那个圆影本来没有,比喻这个妄心本来没有。圆影从哪儿来的?病目来的。病目比喻识精,识精也是本来没有,因为识精里面也是带妄的。这是借事说理,只有把病目去掉了,才能看见真正的灯光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有把识精转了去掉了,真心自然现前,这就叫因事说理。

        第二个介绍的是“同分妄见”。“同分妄见”也是借事说理,他下面是举了个例子:一个小洲里面只有两个国家,一个国家是“同感恶缘”,另外一个国家就没有。那么“同感恶缘”的这个国家,就感受到种种的不祥,另外一个国家就看不到。而在这个国家的老百姓都看到了,都感到不祥,这个就是同业所感,这叫“同分妄见”。因为他们有共同的业,他们就有感受共同的妄见,所以就看到了“同分妄见”所感的这些恶缘。另外一个国家就没有,其实也是“同分妄见”感召的,人家就没有,是善缘。同感恶缘、同感善缘都是“同分妄见”。这个“同分妄见”比前面那个“别业妄见”要好理解一些。

    下面就是 “进退合明”。“进退”就是反复,翻来覆去的,再进一步地阐明这个道理。什么道理啊?就是把“别业妄见”和“同分妄见”合在一起说,合在一起其实也是进一步地又说“别业妄见”,然后再说的“同分妄见”。这个就是“以此二事”,用真妄合起来说的,能缘的妄见和所缘的妄境结合起来讲的。他也是通过前面病目那个例子,事和理结合起来说的,主要表达的观念是能缘的妄见和所缘的妄境。因为他们有能所,有了能所之后就显现各种境界,当然就覆盖了真心,所以说真心就不显了。

    但是无论这个妄见、妄境怎么覆盖,其实是覆盖不了真心的,真心不会堕在妄见里,也不会堕在妄境里。他实际就是在说这个道理。因为前面讲了“显见不杂”,显见不杂就是不会跟它混同在一起的。像前面举的病目的例子,他虽然眼睛生病了,能见的见性不会病的。

    后面这一段又是说“同分妄见”,“同分妄见”也是能缘的妄见和所缘的妄境合起来说。因为有能缘的妄见和所缘的妄境能所对立,所以说在不生灭当中妄有生灭。因为有了能缘有了所缘,有了妄见,有了妄境,所以他们就因缘和合,于不生中妄见有生,因缘不和合,他于不灭中妄见有灭。这就是“同分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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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下就是进一步地分析“和合”与“非和合”,因为这是阿难他所遇到的问题,阿难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佛就接着再分析“和合”与“不和合”的问题。因为前面已经说了“非因缘、非自然”,关于“和合”“非和合”“非不和合”还没有谈,这一段就是佛进一步地分析这个“和合”与“非和合”的问题。

    下面就是佛破除“和合”“非和合”,他也是分段破的,先破“和合”,然后再破“非和合”,也是分两段来的。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啊,你先前虽然已经领悟了妙明真心不从因缘生,也不是自然而有,“性非因缘”就是讲不是从因缘生的,“非自然性”也不是自然而有的。前面在“显见超情”里都已经破除完了,他从不变随缘,随缘不变来讲的。

    【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但是你还不明白这个妙明真心不是和合而生,也不是非和合而生。下面其实就是讨论这两个问题。佛就是破除妙明真心和合而生、非和合而生,这两个执着。

    我先给大家解释两个概念,一个是“和”,一个是“合”,和合两个字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和”有几层含义:就是说有至少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可以和在一起。它一定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因为不同才能相和,相和之后就失去了它原来的本性。

    比如说像沙和水泥相和,你不能说它是水泥也不能说是沙子了,这个就叫和,混同在一起了之后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了,这个叫和。相和之后必失其名,它就是失去了原来的东西所原有的性质,这是和。

    下面这个“合”,指的也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合起来之后,它虽然构成了一个东西,但还各是各的。比如说水杯,水杯上面是一个盖子,下面是它的杯体,一个杯体一个杯盖相合,这就是合。它合了之后还各是各的,不会混同,盖子还是盖子,杯体还是杯体。就像沙灰和砌砖,沙灰砌砖成墙了,还是两个,一层砖一层灰,然后再一层砖再一层灰,它不会混同成为一个,这个就是合。

    所以说“和”和“合”是不一样的。前面的“和”就混成一个了,后面的“合”还是各是各的,这就是“和”和“合”的区别,要把这个概念弄清楚。

    后面还有讲的“非和合”。一个是讲“和合”,一个是讲“非和合”。“非和合”实际上一个是“非和”,一个是“非合”。什么叫“非和”?非和是指两个不同的物体,各不相入,因为“和”是两个不同的混成一体,那么非和就是两个不同的物体不能和在一起。比如说砖和石头砌墙,它不会和在一起,这是“非和”。下面的“非合”呢?像杯子和盖,就是相合。“非合”就是比喻像两个杯子,各不相关。牛的两个角,都同属一个牛,但是是两个角,各是各的,这个叫非合。这是它们的概念,要先把概念弄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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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还有讲的“非和合”。一个是讲“和合”,一个是讲“非和合”。“非和合”实际上一个是“非和”,一个是“非合”。什么叫“非和”?非和是指两个不同的物体,各不相入,因为“和”是两个不同的混成一体,那么非和就是两个不同的物体不能和在一起。比如说砖和石头砌墙,它不会和在一起,这是“非和”。下面的“非合”呢?像杯子和盖,就是相合。“非合”就是比喻像两个杯子,各不相关。牛的两个角,都同属一个牛,但是是两个角,各是各的,这个叫非合。这是它们的概念,要先把概念弄清楚了。

    然后下面我们就开始分析,先“破和合”,也是分两段,第一段是先破和,第二段是再破合。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阿难啊,我现在再用前面所见的尘境来问你,“前尘”就是眼前所见的尘境,用这个六尘境来问你。“汝今犹以”,你现在还用“一切世间妄想和合”,妄想执着,怀疑这个见性是“诸因缘性”,是因缘和合而有的而生的?就是用自己的妄想执着来分别,认为见性是因缘和合而有的。“而自疑惑”,“疑惑”就是怀疑,你用妄想心怀疑见性是因缘和合而有的;“证菩提心”就是证真心,同时又认为证真心也是从因缘和合而起的。

    所以下面佛就开始破阿难的执着,他不是怀疑见性、真心是因缘和合而起的吗?下面就破这个和合。第一段就是先破和。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你现在的“妙净见精”,就是你的妙明真心,“见精”就是识精,妙明见精是“与明和”,还是“与暗和”,是“与通和”还是“与塞和”?明暗通塞四缘,他不是讲因缘吗?因缘和合有嘛,见精是跟这四种缘相和才有的吗?这是起了一个疑问。这是佛设了一个问,下面紧接着分析。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

    假如见精与明缘相和,那么你开眼见明的时候。“且汝观明”,就是你开眼见明的时候,看到光明的时候,当光明相现前的时候。

    【何处杂见。】

    当你看到光明的时候,光明相在你眼前了,“何处杂见?”就是说在这个地方是不是杂和见精啊?“杂见”,是不是掺杂着见精?当你看到光明的时候,你的见精和光明是不是掺和在一起了?

    【见相可辨。】

    这个“见”就是见精,“相”就是光明相。见精是属于心,是有知的,光明相是外境,是无知的。一个有知一个无知,怎么能掺和在一起?这叫“见相可辨”,这两个分明可辨,非常清楚的可以辨别出来,一个有知一个无知。

    【杂何形像。】

    怎么杂何?见精跟光明掺和在一起的话,它有什么形状?它是什么形像啊?他用的反问,其实一个有知一个无知是不能掺和在一起的,所以这个“和”不成立。你说的这个见性不是因缘而起的,这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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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见者。】

    假若见精见性和光明掺和在一起之后,“非见者”什么意思?明相就是光明,光明相不是见,光明不是见精,光明不是见性。那就是应该什么也看不到,“非见”,就是什么也看不到。假若是杂和嘛,假若光明和见性掺和在一起了,因为掺和在一起了,光明相你就看不到了,这是假设。假设这两个掺和在一起了,掺和在一起就成一个了,你怎么能看到?光明自然就看不到了,就像水泥跟沙掺和在一起了之后,就成一个东西了,成了混凝土了。

    【云何见明。】

    你为什么还可以看到这个光明啊?

    【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如果这个见性和光明掺和在一起,明相是见,前面说的明相不是见,这里说“即见”,明相就是见性。那么明相既然成为见性了,“云何见见”,就应该不能自见其相,就不能自己看见自己了。为什么这个见,可以自见其见呢?自见其见是什么意思?是说我们真见是远离能见和所见,妙名真心本身就是清净圆明的,它可以照了一切。这个见精、妄见、妄识就不具备这样的功能,所以你说这个“和”是不成立的,它不能掺和在一起。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

    如果一定说见性是圆满无缺的,那么没有地方可以与光明相和。

    【若明圆满。】

    如果说光明相是圆满的。

    【不合见和。】

    当然也就没有空隙来和见性相和了。

    这是从这个角度又进一步说明、再次说明,见性不是因缘所生的。他是用了好几个角度,这是第三段,是第三个角度。下面还有一个角度,第四个角度,第四段。

    【见必异明。】

    如果说这个见性,一定不同于这个光明,就是明缘,光明这个缘。见性跟光明这个相不相同,不是一个嘛,不相同。

    【杂则失彼。】

    “杂则失彼”是指的见性如果跟光明掺和在一起的时候。

    【性明名字。】

    就会失去见性和光明本有的名字。

    “杂则失彼。性明名字。”“失彼”就是失去,“性”就是指的见性,“明”就是光明,就会失去见性和光明的名字。因为前面说了,什么叫和?就是掺和在一起之后,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性质,因为混同在一起了嘛。就像茶水一样,茶叶跟水一泡以后,就不叫茶也不叫水了,叫茶水了,茶味跟白水混合在一起了,分不开了。

    【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如果能掺和在一起,就失去了见性和光明它本有的名字,不仅如此,而且“杂失明性”,也失去了见性和光明的本体。本体都失去了,就像茶跟水一泡之后,最后剩的那个茶叶,就成了渣子了,就不是原先那个茶叶了,没泡之前跟泡了之后那个茶叶,就不是一个了,这是讲的这个意思,就是失去了它原来的本性。“和明非义”,既然这个见性和光明连名字都没有了,连性质也失去了,怎么能说见性和光明这两者可以相和呢?

    他就用了四段来说明见性跟光明相是不能相和的,是没法和在一起的。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明是这样的,暗、通、塞都是一个道理,都是不能和的。也就是说见性和因缘不是一回事,不是因缘生也不是因缘灭。这是破这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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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破合。前面那个“和”破完了,下面就破这个“合”。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阿难你现在这“妙净见精”,是与光明合?与黑暗合?与通合还是塞合?跟这四种缘是否相合?他下面就分析了。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这一段是说假若这个见精与光明相合,它没法掺合在一起,待到黑暗时“明相已灭”,明相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这个“合”的意思是光明和黑暗是应该同时存在的。就像这个杯体和杯盖一样,还是要保持原有的性质,原有的相和性质是不能变的,这个叫合。光明来了,黑暗就没有了,它就没法合,所以他就说“此见即不与诸暗合”,就说你这个见性就随着光明消失了。黑暗来了,光明就没有了,你这个见性不就随着光明也消失了嘛。那你怎么能跟暗相合呢?跟暗合不了的。

    “云何见暗”,那你怎么见这个黑暗呢?因为你的见性已经消失了,已经跟着这个光明消失了,你怎么见到黑暗呢?为什么?因为明和暗是不能合的,明和暗合不在一起,因为明来暗灭,暗来明灭,它没法合的。空来塞灭,塞来空灭,它没法合的。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

    如果说你看见黑暗的时候,这个见性不能与黑暗相合。

    【与明合者。应非见明。】

    那么你与光明相合的时候,也应该看不见光明。因为不相合,所以你见不到暗,肯定也见不到明。

    【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既然你看不见光明,为什么与明相合时“了明非暗”?“了明”,就是你能分明的知道是明而不是暗。所以说它不能与光明合。不能跟光明合,也不能跟暗合,也不能空合,也不能跟塞合。

    这一段讲的就是“破合”,见性跟明暗空塞是不能合的,不能合所以说它不是因缘而起的。它就分这两段,一个是“破和”,一个是“破合”。这是第一部分,破和合。

    前面提到了,因为和合必须要有因缘。像杯盖和杯身相合,有因有缘嘛。像石头水泥砌墙,它必须是有两个不同的东西投放过来,这才构成和合,那就是有因有缘。有因缘肯定就有生有灭。我们的见精、见性,它是离因离缘的。

    下面举了明、暗、空、塞这四种缘,这四种缘跟见性是没法合的,既不能掺和在一起,也不能一半一半,也不能同时存在。前面那个“和”,是掺和在一起,混同为一物,见性跟明暗空塞掺和在一起之后,混同在一起了,那是不可能的。后面这个“合”,就是一半一半,明暗不可能一半明一半暗,所以说,它也没法合。通过这两个方面,让我们认识到,见性跟因缘是不能和合的,不是和合而有的。这是第一个。

    6

    第二个就是破“非和合”。它前面讲的“和合”就是“是”,“非和合”讲的就是“非”。一个讲“是”,一个讲“非”。前面举了一个例子讲“显见离见”,文殊菩萨跟佛有一段对话,他讲“不即不离”,讲的就是一个“是”,一个“非”。为什么讲一个“是”,一个“非”?其实就是说明一个问题,在真心那里没有“是”,也没有“非”。

    “和合”就是讲的“是”,“非和合”就是讲一个“非”。佛问他,文殊啊,我问你,在文殊之外,是有另外一个文殊还是没有文殊啊?绕不绕啊?不绕的。你看“更有文殊,为无文殊”,就是指的在文殊之外,是不是另外有一个文殊,还是没有文殊?文殊菩萨肯定是明白的。他说佛啊,“但一文殊”,就只有我这一个文殊,没有二文殊,没有另外一个文殊。没有另外一个的话,肯定是你说一个“是”,说一个“不是”,不都是多余的嘛。但是我们众生有执着、有妄识、有妄心,有妄心就分出“是”与“非”来。所以,佛通过分析“是”与“非”来认识真心无是无非。

    你一旦认识了真心,在那里无是无非,哪有那么多事,没那么多事。所以,你要是明白了这里面的原理,你一下子就通了,你要是不明白它的原理,哎呀,怎么这么绕啊,一会儿那个“和”,一会儿这个“合”,一会儿“和合”,一会儿又“非和合”,一会儿讲一个“是”,一会儿讲一个“非”。哎呀,就绕晕了。

    下面是破“非和合”,破“非和合”讲的就是“非”。前面讲“和合”讲的“是”,这个讲的“非”。因为在我们众生的眼里,在我们众生这个妄见里,它有“是”肯定就有“非”,有“非”一定就有“是”,这是对立的,分别对立。因为你有分别,它就有“是”就有“非”。所以,它前面就破“是”,后面就破“非”,“非和合”。

    【阿难白佛言。】

    阿难就对佛说。

    【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因为前面佛给他分析了,见性跟所缘的明暗空塞这些境缘这些尘境不是和合的,不是因缘和合而起的。不是因缘起的,阿难就认为,佛啊,依照我的想法,这个见精,这个妙明真心,“与诸缘尘”,就是与所缘的明暗、空塞,这些尘境以及我们这些心念思虑,“及心念虑”,那就不相互“和合”了吗?前面讲“和合”是破“不即”,“不即不离”嘛,破“非和合”就是“不离”。不互相“和合”,就是说它不是两个。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不互相“和合”,那是不是就是两个啊?你说“和合”,是不是就是一个啊?佛说,不是一个。那就是两个了?佛说,不是两个。

    所以说它不是“是”,也不是“非”。大家注意啊,“是”,是落在了一个里,这个“非”,是落在了两个里。“是一个”不就落在一个里了?不是一个,那就是两个了?也不是两个。所以,不能落在一个里,也不能落在两个里。这里阿难的问题就是认为它不互相“和合”,是不是就是两个啊?就成两个东西了?水和波成两个东西了?水是水,波是波,是不是毫无关系了?这显然是错的。

    佛呢,下面也是分了两段来破的,一段也是先破“和”,后面再破这个“合”。通过破除它是“非和”、“非合”来证成它是不离的,不是两个;前面是证成是“不即”的,不是一个。“不即不离”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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