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躁动的日子里,我和她……

作者: ATOM原子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19:17 被阅读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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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流氓基因大概是在初中才开始表达的。

    我爹喝嗨了错过了我的入学报名,我从本该升学的初中转到了老家镇上的学校。学校生源主要是镇上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后代,校领导和老师十个有八个是和我爹一起罚过站的兄弟,剩下两个是他当年的班主任。

    学校不大,教室办公室都是平房,相对集中又错落有致。唯一的厕所与教学区隔着一个很大的土操场,操场上常年弥漫的风沙、厕所外高耸的杂草和里面升腾出的烟雾让它有了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仅仅十分钟的课间让这种可望而不可即显得更加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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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第一天,副校长就强调我们是重点中学,大家都是重点学生。

    经过之后两年的洗礼,我才深刻理解了重点的含义——学习上重在参与,至少要有一个良好的态度;打架的时候要点到为止,不能出现恶性伤亡,也不要惊动离学校三公里远的镇政府和派出所。只有严格贯彻落实这两点精神,并且主观上坚持初中要毕业的理想,才能身体健全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在父母殷切的期盼中辍学,背起行囊踏上离乡的客车,打工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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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小娟是我们的校花,之一。她爸爸从事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开了镇上一家大型超市,她的零花钱是我们的好几倍。学校的混混有一半是她的马仔,另一半经常为了追她在操场上决斗。有一天她拦住我说要和我谈恋爱,我迷茫地站在那儿,有一丝感动又不敢动——

    我和她根本不是一路人,她是家里有钱的校园大姐大,众星捧月。她喜欢的应该是混混里的头头:放假飚摩托上学骑二八大杠以彰显男子气概,桀骜的脸上有着些许因腿短被杠子磨蛋的隐忍;长年的紧身裤勒坏了神经末梢导致脑供血不足而脸色略显苍白;别人听许嵩徐良汪苏泷的年代他们抱着低音炮狂吼如果我是低zhei你会爱我吗和终于你做了别人的小三;示爱时会挑起被秀发掩盖的半截眉毛忧郁地看着你问 女人,玩心吗?

    黑道和校花,不是言情小说里的狗血,而是乡镇中学的爱情。

    而我,成绩优异,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有希望考上三本的好学生。再加上我爹的老同学们格外关照,阻止了我向当时最酷的混混群体靠拢。

    隔了半晌我问她 为什么?

    她说,因为你学习好,和你谈恋爱有面子。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知识的力量。

    毫无悬念,我答应了她。

    后来回想,可能是因为她每天都能从自家超市给我带巧克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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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就到了我的生日,那是一个寒潮未退的四月,何小娟说要在镇上最豪华的饭店给我摆一桌,请的都是学校里有头有脸的混混。我气宇轩昂地蹬着自行车,何小娟在后座上环着我的腰,她说以后想做一名服装设计师,开一家自己的小店。女痞子偶尔流露出柔情,夕阳拉长我们的身影,这就是爱情的模样。我想。

    席间为了彰显校花男友的身份,我和混混头头们觥筹交错,李白诗里的山河壮阔岁月波澜在我胃里展现地淋漓尽致。何小娟以女主人的身份说了几句,之后转身快速亲了我一口,我红了面庞,双眼迷离地看着她,终于,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何小娟的脸上娇羞错愕愤怒五颜六色一气呵成,来不及等我解释,便踢开凳子愤然离去。礼拜三下午放学学校外面铁路桥下面,你摇人吧。这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的爱情好像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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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人是打群架的术语,指的是双方展现自己的社交手腕和势力范围,带人一起赴约,有帮手,但大部分是起哄助威的。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因为在小地方,摇人大赛往往会摇到双方的共同好友,之后由江湖地位较高的混混前辈出面调停。这便丧失了打架的趣味性。

    我一直以为何小娟说的是气话,一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情侣间别致的小情趣,沟通解释清楚就好了,二是约架双方一男一女,这架他妈的没法打。直到周三下午我和几个铁汁出了校门,发现桥下面二十来个五颜六色的头,我才幡然醒悟,何小娟这是要用我维护她的江湖地位。

    我强装镇定地走到何小娟面前,看着她和她挎着的混混大哥说,我想做个好人。

    她说,看你今天没带人来敬你是条汉子,我给你三个巴掌找回我的面子。(双押,瑞思拜。)

    我们最接近的时候,我的脸离她的手掌只有0.01公分,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体温,58秒后,我将忘了这个女人。我终于鼓足勇气对她说出那五个字

    张彪是我哥。

    绿色头发的混混大哥飞速地抓住她的手说,这个人,我们惹不起。

    我冲她微微一笑,之后和铁汁们扬长而去。

    张彪,人称彪哥,是邻居家从小带我玩的一个哥哥,也是我们镇上在役混混界辈分最高的头头,没有之一。传说他当年和别人打架,被捅了肚子后把砍刀拔出来,徒手掰断砍刀,又把对方打了半死,自此一战成名。后来据我考证,徒手掰刀是真的,肚子上的疤是打架回去的路上突发阑尾炎,还是我三叔带他去的医院。时势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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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彪哥的庇护,我顺利读完初中,之后去城里上学,与初中的伙伴也渐行渐远了。

    初中毕业之后唯一一次见何小娟是在城里的一家服装店,她做导购。那时我在读大学,据说她爸妈离婚了,后妈生了个男孩,送她去了职校。之后打群架被开除,被她爸打了一顿,就自己跑出去打工了。

    选衣服的时候她问我还记不记得她,说你现在在上大学吧,我记得你以前学习就好,高材生啊,真厉害。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你也不错啊,为开自己的服装店积累经验。她早已不见当年大姐大的骄傲,赧然一笑,说,你看这件怎么样。

    头上的灯光是一团昏暗的橘黄色

    光萦绕弥漫开来

    我眯着眼看着她

    恍惚间,一个穿着格子裙的少女笑靥如花

    坐在少年的自行车后座上

    紧紧地抱住他的腰

    叫他骑快些,再骑快些

    黄昏的路边蒲公英被镀上一层奇异的金色

    他们朝我疾奔而来

    穿过我杂乱无章破败荒芜的青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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