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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都是浮云,唯有记忆永存心底。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距离我的高考,已经过去好多年了。至今回想起来,我竟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老师、同学,友情、爱情,在这纷杂忙碌的世界里,都已随着时间慢慢变成遥不可及的回忆。大家在不同的城市里,为着同一个目标——更好的活着而奋斗。然而,我的青春怎么就能够如此草率的收场呢?于是,我决定留下点什么,也就有了这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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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退回到十七岁那年,彼时我还在本县一所国立普通高中苦苦攻读。犹记得那年夏天,我揣着一个美丽的梦,信心满怀地踏入了这所高中。我自信的认为只要付出三年的辛劳和汗水,便可轻而易举地扣开名校学府之门。可当我即将背上行囊踏上远行打工的列车时,我才蓦然发现,原来我一直都是错误的。我虽心怀有梦但学无良方,智术浅短又不思进取。三年高中,懵懂而来,恍惚而去。当初的铮铮誓言在落榜后的叹息声中悄然逝去,在泛红的眼角边俨然成灰,终于在泪水干涸的那一瞬烟消云散化为乌有。留给我的只有那些泛黄的书本和点滴残碎零落的记忆。
我清楚的记得,我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拉着一个从未相识的女孩问她名字的;我清楚的记得,我是如何在茫茫人群之中,羞答答地从衣袖里抽出那张写满祝福的贺卡给她的;我清楚的记得,我是如何在空空荡荡的走廊之上默默踟蹰徘徊等候她下学出来的。
我承认是在她拿了校演讲比赛一等奖的时候开始注意她的,我也不否认那天晚上她穿着洁白裙子上台表演的时候我足足盯了她一刻钟,甚而在她表演完毕下台之后,我还扶着眼镜在人群里搜寻她的身影。
经过多方打听,我知道了她叫楚娟,并且从学生档案里翻到了她的手机号码。那天晚上,我壮着胆子给她发送了第一条短信,明知故问的说,你,是楚娟吗?一分钟不到,她回复:是。就一个字,简单明了,毫不拖泥带水。我喜欢。之后,我便接二连三有事没事地给她发短信找她聊天。我不知道那样做的原因是什么,目的何在。只知道在我寂寥或不开心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想到她,给她发信息,告诉她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一件事,告诉她我的喜怒哀乐开心难过。她也总是耐心的一条一条回复我,尽管我说的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无关紧要的废话。
那时候,楚娟念高三,我读高二;她喜叫我为学弟,我戏称他做学姐。虽然很少见面,但我们之间的短信却是从未终止过的。我曾经因为想念她而以借书为名跑到她所在的班级去找她。
那天,我站在她们教室外,冒冒失失地冲着里面喊,楚娟,楚娟!而后,她深埋在书堆里的头,在我急促的叫喊声中缓缓抬起。她极为尴尬地走出来,眼神里透着一丝惊异与喜悦。我记不清那天对她说了些什么,只依稀记得她那天是穿着一条泛白的牛仔,上身裹着学校那件黑里透白的学生校服。一副浅红色的眼镜架在她的鼻梁上,如同雨后碧空里挂着的一条虹。她的头发没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脸上亦没有任何修饰的痕迹。一点都没有。
就在我们相视的那一瞬,秀气、质朴、单纯,从她的身上向我扑面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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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我和楚娟的相识纯属慌谬。敢问诸位看官,你们有哪一个能厚颜到我这种地步?就因为人家长得漂亮,在学校亮了几次相,有些许才华,就死缠烂打的要人家手机号跟人家聊天并发展成为至交?我想,在这件事情上,我应该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那天正好周六,学校规定的半天假期。我跟楚娟开玩笑说,我要到你们家去玩。结果正如我所料,楚娟一口回绝了。理由是不方便,怕邻居家的老太太嚼舌头。我便故作不依不饶的样子,发短信说硬要到她家去。她就急了,说过些时吧,过些时再说,我从来没有带过男孩子到家里去的。我抿着嘴笑了,告诉她说那就下次吧。但是,下次复下次,下次何其多?我终究也没到她家里去过。
可以说,在楚娟毕业之前,我所度过的那些日子是绝对快乐的。我每天一下晚自习必会条件反射般的给她发短信,告诉她诸如我的同桌上课打瞌睡又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了,班上的“超女”出糗又把全班同学笑晕了,某某同学英语作文把“眼睛”的单词写成“mouse ”而得零分之类令人听了忍不住发笑的事情。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向她发送着我的生活,她认真地读着,真诚地回复着,开心的笑着。久而久之,我们的感情也日益深厚,渐渐达到了无话不谈无事不说的境地。她甚而告诉我她家住在哪条街,哪条巷。家里有哪些人,爸爸是干什么工作的,妈妈对她多么的好,怎样的百依百顺。
我们的短信情缘就这样一直持续着,直到高考百日誓师。那天中午,我正在寝室吃饭。楚娟发来短信,说她已后不再用手机了。我问为什么,她说要高考了怕影响学习。然后就什么也没说了,打电话给她果然关机。我们就这样断线了三个月,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音信。
在这九十余日的时间里,我数过八次长有星星的朗夜和九次浅霞迷漫的黄昏。经常地,我会感到特别的难受。因为她马上就要毕业了,要离开我上大学去了。而我却还要一个人在这里苦战最后的一年,然后迎接那个传说中没有硝烟的战场,充满黑色的高考了。我曾经一度在梦里遇见楚娟,梦见我们俩在一起玩耍嘻闹。有一次,我梦见自己骑单车载着她在田野里兜风,她伸手摘下一簇路旁的油菜花,悄悄地插在我的头上,然后趴在我的肩上咯咯的笑起来。当我正准备下车来修理她的时候,我从梦中笑醒了。醒来之后,我发觉自己的脸上火燎火烧的。
在我极度忧闷地熬过那三个月之后,楚娟也极其顺畅的毕业了。然而她却再没有和我联系了,打电话给她,已然停机。我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我在心里痛叱她,你怎么可以停机呢?你怎么可以就这么一走了之呢?
那些日子我很难过,我想念她,想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我在学习的时候想楚娟,在想楚娟的时候学习;在发呆的时候想楚娟,在想楚娟的时候发呆;在吃泡面的时候想楚娟,在想楚娟的时候吃泡面。 在一切希望都变成绝望的时候,我如痴似醉的进入了高三。我试图忘掉她,忘掉那个曾经让我开心让我快乐的楚娟。于是,在每天下晚自习之后,我不再找手机给她发信息,而是抱着大堆大堆的复习资料书啃。可奇怪的是,我在看那些书的时候,肚子总是特容易饿。但学校规定的用电时间偏偏又是那么的有限。我只好在熄灯之后就寝之前乐此不疲地摸黑吃泡面。同寝室的朋友都诧异我的食量和饥不择食。但任凭我老那么吃,人就是越吃越像泡面那样又细又条。
我在失意与怅然之际进行着高三的最后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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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充满恐惧与阴霾的高三岁月里,我像一条处在涸辙里的鲦鱼,整日整日地忍受着窒息般的痛楚,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触摸不到清凉的池水。没有自由,只有夜以继日地抱书苦读;没有活力,只有绞尽脑汁地展卷狂做。每天早晨赶在鸡叫之前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洗脸刷牙进教室;到晚上落在狗睡之后从紧张的教室里走出来,打着困倦的哈欠洗脚泡面见周公。
在那个“暖风吹得人欲醉,只把桌子当床睡”的六月里,我们不顾上下眼皮的极力反对,强忍着睡意在教室里听物理老师讲法拉第与电磁感应的故事。然后在课间的十分钟里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直到上课铃响两分钟之后才意犹未尽的抬起头来,接着听英语老师讲定语从句和名词性从句之类的语法秘籍。我在这样的形境里苦苦煎熬,努力跋涉着,尽管我已经知道了结局。
一个人在潮黏的天穹底下生活久了,难免会心绪压抑喜悲无常性情古怪。我可以因为室友一句无意的冲撞而大发雷霆拳脚相加,以至吓得旁边的同学像拔萝卜似的左右拉扯我怕我闹出事来。我也会在心情好的时候提四暖瓶热水一次性上四楼,时常引得廊道上的同学像参观神舟号发射一般好奇地盯着我,搞得我面红耳赤为止。
那时候,校园广播里会天天放一首名叫《同桌的你》的歌谣,我依晰记得那句歌词: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我极其叹服老狼的才华,他太了解我们学生的心思了,我们又何常没有这样的感慨呢?我们甚至盼望着大家早点各奔东西,早点离开这个布满阴霾的校园。
我每天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是用来沉默的,仿佛在寻找惬意时一不小心丢失的东西。我在文字里寻找,未果;在试卷里寻找,未果;在看来的稗官野吏中寻找,依旧未果。如此想来,这实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情。
那天晚上,室友们躺在床上闲聊。谈论的话题是,我们毕业以后该怎么办。是继续上大学,还是外出打工?我们躺在那个八人间的上下铺侃侃而谈各抒己志。我拿出一贯的搞笑伎俩,应声说道,当然是继续上大学啦,而且还得考个比较牛的大学,最好是哈佛或牛津。不过那些名牌大学自然对分数要求很高,花费也极大,咱就不往那方面想了。你们说国内吧,就清华跟北大出名点,但听说前两年有个清华毕业生,因为找不着工作,跑到大街上卖猪肉去了。且不说这个,就拿他们那个录取线来说吧,七八百,咱又不是天才,能考那么高的分吗?也去不了。思来想去,既然考不了好大学,那就找个好工作。先赚点银子,买个小房子,将来娶个漂亮女子,夫妻俩生个活泼胖小子,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这就可以了,你们说是吧?干嘛非要逼自己去考个将来不一定有钱途的神马大学呢?
室友听后捶着床板捧腹大笑,说我真是会想,世间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其实,我是故意那么说的。太宰治在他的《人间失格》中也有这么拙劣的搞笑表演,无非是为了迎合众人,排解自己的压力罢了。
我喜欢笑,不管有事没事,开心不开心,嘴角总会挂着一丝笑容。D同学总是在我笑的时候说我傻傻的,我很满意他用这个词来形容我。你可以用傻来形容我,但是不可以用痴,用笨来形容我。D同学问我为什么,我说,人们都认可傻人有傻福吧,就没人说笨人有笨福、痴人有痴福啊。D同学对我的独特见解感到非常无语。
我在烟云胧照之下度过了难熬的高三,在忘却楚娟的同时走完了那段叛逆的日子。当我在高考战场上奋笔疾书,与生命的选择题作殊死搏斗而汗出如雨时,我已然料道会有日后的落榜之危。庆幸的是我早已将蒲松龄的落第自勉联烂记于心:一世无缘附骥尾,三生有幸落孙山。
所以,在别人因为与大学无缘而泪流满面痛不欲生之时,我靠着“三生有幸”那几个字,哄着自己的内心让其不至过于悲凄。至终,在我如此糟糕的高考成绩的打击与自己的执意要求下,父母同意了让我外出打工。
流年一晃,三秋已过。在告别学习生活了三年之久的高中母校,踏上远行打工的列车时,我的耳畔不自觉地回荡着听了三年的校园歌谣: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荣耀,我只能让眼泪留在心底;面带着微微笑用力的挥挥手,祝你一路顺风。
是的,应该祝我一路顺风。但我不会软弱到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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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刚从高中校园里走出的文面书生来说,找工作不得不算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情。大的公司进不了,要学历文凭;小的工地也干不长,身子吃不消。最终,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徘徊了一月有余之后,我找到了一份仓库搬运货物的工作。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挺好。薪水不是很高,但应付我的衣食住宿却还是绰绰有余的。我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不大不小的房子,租金加水电每月四百块。虽然这个价格在城里人看来少之又少不值一提,但我还是觉得有点贵,似乎太过奢侈了。所以我努力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我吃最便宜的盒饭,穿最简素的衣服,尽可能的省掉不必要的开销。这样,到了月底我就可以往家里寄点钱了。或一千或八百,只要手里有钱我就往家里寄。我不喜欢逛街,不去酒吧商场那些花钱的地方。
在很多人的眼里,我是一个诚恳朴实的打工小伙,没有任何城里人所特有的娇柔荡气。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我与那些在工地上挥汗如雨拼命苦干的农民工一般无二。
那天周末,我和往常一样去邮局给家里寄钱。城里的交通很发达,来来往往净是大大小小的名车豪巴,看得人眼花僚乱不辨南北。我蹲在公交站牌下,百无聊耐的拾掇着脚下的石子。
“嘿!” 突然一个清脆而又甜美的声音从耳后传来。我站起来疑惑地转过身子,看到在离我不到十步之遥的距离外,一个戴浅红色眼镜的女孩正笑容满面地看着我。“是她?”我顿时怔住了,傻呼呼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在春末夏初的温度里,女孩只穿了一件桃红色的线衫,鹅黄色的裙子随长发在细风里微微飘摆,暖白色的皮包斜挎在胳臂上。种种娇艳欲滴的颜色,将女孩衬托得分外好看。我愣愣地看着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居然还能再见到她,真的是一点也没有想到。
女孩又喊了一声,笑着说道:“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呀?”
我望着她傻笑了一会儿,终于结结巴巴地从嘴里吐出几句话来:“怎么会呢?我当然记得你啦,楚娟不是?”
听了我的回答,楚娟心满意足地笑了,然后便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在这等侯公交车的短短十多分钟里,我们简单交换了最新的个人信息。楚娟告诉我她现在在我们单位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读计算机专业,最近正忙着英语考级。她问我现在在做什么,说话的时候空气里不断散发出女生特有的发香。我低着头用脚踩弄着地下的石子,沉默了半天才对她说,我在你们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做了已经快一年了。
她有些诧意,正准备再问我些什么的时候,公交到站了。在跳上车的那一刹,楚娟匆匆地从包里掏出手机,大声喊着说:“快,把你号码给我啦!”
她一点没变,还是这个样子。我报给了她我的手机号,抿着嘴笑了。一开始,我的计划里是没有楚娟的,她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不真实的梦幻,好看而已。然而现在,这个清秀的姑娘却正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措手不及,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望着楚娟的公交绝尘而去,我的内心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惆怅。看看手机里这个新增的号码,我既兴奋又有些害怕。我知道自己不会主动地去拨打它,更不会像以前那样疯狂地给她发信息,哪怕把这十一个数字默默的记在心里。
我不能欺骗自己我喜欢这个女孩,尽管她隐匿了这么些年。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她是绝对不可能看上我这个高中毕业的打工仔的。因为,她是一个大学生,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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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与内心苦苦纠结的时候,楚娟先发来了短信。她向我提起最近的学习情况,说这几天感觉很烦躁,总静不下心来,有时一个计算机程序看上好几遍也不懂。之后又跟我谈起她的导师,那个戴着厚厚玻璃镜的老头子,说他总是在上专业课的时候,来一句“I'm so sorry !But there is a very important Phone-call ,so......”然后风尘仆仆地跑出去接电话了。
她就这样时不时的给我发着短信,偶尔也打个电话来问候我。我极其耐心的一一回复她,并用我所知道的全部来回答她。然而,这让我到底又想起高中的那段岁月了。那时,我也曾如此疯狂地给她发信息。
我清楚自己的身份,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打工仔而已。而楚娟呢,她是这样一个清纯得不能再清纯的大学生,一个如此漂亮的姑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她都没有喜欢上我的可能。但是,如果楚娟不是喜欢我,那么她这样对我,总是不停地联系我,甚至会说她想念我,这些都算什么呢?
当我还在苦苦思索百思不得其索的时候,又是楚娟发来了短信。她的信息很简单,就一句话,“我们在一起吧!”我一下子愣住了,又惊又喜,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打电话想问她,她也不解释,只是淡淡的说,“你只需要回答好或者是不好,别的,什么也不要说。”
好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在这长久的沉默之后,我果断的说了一句,好!
一切都像梦幻一样,来得那么突然,却又那么的令人惊喜。以至当我把这件事告诉和我一起工作的阿超时,他惊鄂得张开的嘴半天都合不拢。阿超像霍金发现宇宙大爆炸一样,满脸惊奇地询问我,那女孩长得怎么样,会不会有什么企图。
我有些郁闷地看着阿超,难道我就不能配个好姑娘吗?阿超连忙摇摇头,又点点头。然后闷声闷气地丢过一句,“哥们儿,咱得找准自己的位置啊。”
阿超的话在我耳畔回荡了良久。是的,我是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但是,面对这份突如其来却又令人万分欣喜的爱情,有谁会忍心将它拒之门外呢?我不盲目,可是爱情实在是一件让人盲目的事情,让人头脑简单,失去理智。一样期盼已久的事物放在你面前,大概没有几个人能有那样好的抵抗力。我不愿意想太多,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好好的享受这份从天而降却又着实令人幸福的爱情。
我几乎每天下班后都到楚娟所在的学校里去找她,或牵着手一起漫步在种满绿植的林荫小道上,或两个人一起在学校食堂里你一勺我一勺地分吃一份饭。有时也陪她一起上自习,我喜欢看着她拿书本时的样子,坐在她旁边,托着下巴看她读书。我珍惜和楚娟所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享受着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觉得,我很幸福,真的很幸福。
很多次,我想问楚娟为什么她会喜欢我。可她只是对着我甜甜的笑,什么也不肯说。问得急了,她就埋怨说,“喜欢就是喜欢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没听书上说吗,爱情是茫目的,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想,这真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我离她的距离那么遥远,可是这样好的姑娘就是和我好上了,这真是不讲道理。
我们的感情很好,就这样,温柔的、坚定的展开着。
那天我正在上班,楚娟突然打来电话,说让我到学校去见她。我说,等我下班再去吧。可电话那端,楚娟以带有命令的口气对我说,“不行,就要你现在来嘛。很重要的事情,穿好看点,我们在老地方见。就这样,拜拜。”然后电话嘟嘟响了几声便挂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但还是听了楚娟的话立即放下手里的活,用肥皂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的,然后换上那身楚娟给我买的我却一直舍不得穿的天蓝色西装。我一路小跑到了学校,早望见楚娟焦急的身影站在树荫下向我挥着手。楚娟挽着我的胳臂,神秘地笑着对我说,“我请了几个高中同学,大家一起聚一聚,顺便告诉他们咱俩的事。”
我感到有些意外,甚至有点不安。 就在我心下疑惑踌躇不定的时候,楚娟已经把我拉到了她事先部置好的聚会餐桌上。楚娟似乎很坦然大方地拉着我的手,把我的胳臂牢牢的地挽住。在同学们诧异的目光里安静地向他们说,现在我们在一起了。反倒是我觉得不好意思,感觉到羞涩。楚娟只是在不能制止的窃窃私语里,将我的胳臂挽得更加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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