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3.5
今天就聊聊写作吧。
我对于写作的兴趣其实是从小学的时候被激发的。那时候我在前面的文章也说了,数学不行,英语靠课外班,只有语文,也是唯有作文,是我得心应手不需要课外班的。
这就很令人愉快了。你想想,不用付出很多努力,成就还比别人高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年幼的我感觉甚好,每周最喜欢的事,也就是写写周记随笔,然后等着下周一的时候老师在班级上要求我自己朗读。
我仍然留着那些文章,现在读起来,有种童真的幼稚,可爱却并不可笑,让我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简单、单纯而快乐。那时候获得快乐是多么的简单啊,只要有自己喜欢吃的零食,老师的一句表扬,甚至是和小伙伴分享自己喜欢看的言情小说、故事会,都会觉得无比愉快。然而现在想得到快乐,就贪心很多,想要很多钱,想要名望,想要出人头地。我们总是用长大了来形容改变了的我们,而实际上我认为是我们改变了我们自己。
跑题了。那时候我还很爱看书,什么都看,故事汇、言情、玄幻、探案集,那时候的精神世界现在想想还挺丰富。再加上课堂上读老舍的文章,背李白的诗词,虽然懂的不是很多,倒也算得上熏陶。加之那时候还没有手机,碎片化的阅读比较少,我一读起来就是好久,年纪小,倒也沉得下心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书,从书籍中获得的快乐,让我在创作上更加得心应手。我看很多东西的视角,也得益于此,和同龄人很是不同,让语文老师都有些惊讶。
写作与阅读再看现在的我,每天被工作、健身、睡觉挤得满满当当,哪里还有时间像那时候似的,有足够的时间出来阅读呢?自然文章的质量也一落千丈,哈哈哈。
只能说写作和阅读的的确确分离不开吧。我还记得高一的时候,我妈那屋能看得到我这屋熄灯没,于是只好偷偷摸摸在被子里看言情小说,哭得稀里哗啦,第二天早上眼睛肿着,又被骂一顿。但是胜在快乐。我那时候写言情也曾在某某文学城发表,可能得益于看得多了,写的虽然套路,却也别有自己的风格。我还记得那时也有小编来找我签约,虽然最后碍于高考没能签约,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种痛,那时却觉得,自己的文章有人看得上真的是太好了。当然那时候看言情小说的数量没有800本也有500本,可以说是量变引起质变了吧。
写作的分享之情固然重要,对我而言却只算得上是锦上添花,更多的还是自己的一种爱好。现在的我看书已然不多,只能回首往事,颇有些遗憾。但是毕竟这些随笔也就是给自己写的,算是半个回忆录,也就没什么所谓。只是很感谢那时的自己和语文老师,让我坚持写作,坚持到现在,的确从中获益不少,也收获了不少乐趣。
写作,大概也能成为我一生的兴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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